秀书网>都市小说>星辰皆入今宵酒>第 104 章 第一百零四章
  想是白日闷热得久了,夜半时分,星星凌凌几点山雨,林子里倒是凉快。

  夏风香凝,浸月水透。

  翠姜靠在颠簸的车壁上,有点儿失神,她现在不愿意离开霍云,离了就像失了魂魄,心里扎扎得空落。可她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因为,霍云已经表现得够明显了,若是自己再不舍得,他们会真的会分不开。

  翠姜还担心翠忱,霍云和苏锦衣只匆匆提了两句姐姐的情况便不说了。不过她知道,她现在可以问苏锦衣,苏锦衣现在对于姐姐,是不同的人了……

  霍云也是有意想把这话让他们留在路上慢慢说的吧。

  “锦衣哥哥,忱宝还好吧?”翠姜靠着车箱壁轻声问。

  外面驾车的就是苏锦衣,此时换了辎重夜行的衣裳,身姿修长,面可入画,隐隐约约的胡茬,约略憔悴消瘦,偶尔望向遥远的前路,目光深茫得让人揪心。ωωω.χΙυΜЬ.Cǒm

  ——后来的后来,翠忱和翠姜说过这样的话——锦衣,他和小王爷不同,小王爷是一见便不敢再想的人,可锦衣,是一见便不能忘记的人。

  翠姜想,姐姐说得真的对,曾几何时他们便是这样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锦衣温暖得像阳光,如兄长般关怀备至,妥帖温柔,让人无法忘却;而霍云,清冷得便如月上霜华,仿佛触手可及,却又总不能到达……

  好在,这束月色始终在自己身边,清冷却始终相随。

  “不是太好。”夜色中,苏锦衣的声音听起来寥寥落落的,打断了翠姜的思绪。

  翠姜紧张地直起腰身。

  “你别着急,这只是我的感觉,我觉得她的情绪不太好……不过她现在还是安全的,有韩春和廖宜在,除非裘凤城的旨意她们挡不住,只要是暗地里下手的,都不会有什么机会。至于裘凤城……翠忱贵为国母,裘凤城想来一时也不会对她怎么样?况且让裘凤城不快的也不是翠忱,而是他自己的孩子。”苏锦衣侧了侧头,目色中闪过一丝冷意。

  “你们总是提这位韩春姑姑,她是谁?”翠姜靠得车壁近一些,“我是说,她从前是谁?”

  “她是霍云的母婢,虽然年纪不算大,倒是咱们正经的姑姑。”

  “霍云的母婢?”翠姜道。

  “嗯,王妃过世的时候,韩春姑姑年纪还小,只有十四五岁,所以如今也不过三十余。韩春姑姑很漂亮,你见了一眼便能从人堆里挑出来的。”苏锦衣笑道。

  翠姜修长的手指扒住车门,从小小的缝隙向外看,声音轻巧甜美:“锦衣哥哥,我发现一个问题,自云崖郡……我是说自咱们家乡来的人虽然长相并不相似,但是都很漂亮。”

  苏锦衣略一愣,温暖而笑:“是,咱们家乡自来富庶多产,水草丰美,林丰木秀,生得女孩儿便如你与忱儿、离儿这般,貌若谪仙,男儿……”

  “便像锦衣哥哥这样的。”翠姜抢着道。

  苏锦衣笑着点头:“那是。”

  两人的对话俏然温馨,一路行来,让整个狸木林都罩上了淡淡的光辉。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韩春姑姑谨醒,廖宜衷心,可后宫自来人心难测,手段极多,难保时日久了……不会出问题。”翠姜扶着窗棂,有些担忧。

  “嗯,所以,我们一直在抓紧时间,要尽快掀掉沈妃一党。”苏锦衣面色毅然。

  “沈妃?!沈新瑶?裘凤城的沈妃?”翠姜想了想道。

  “是。如今看来,正是这个沈妃策划了这起狄罗斯巫医的事情,这个人心思细密,选的时机太好太自然,裘凤城再想不到这背后有鬼的。”苏锦衣道。

  “我曾经听姐姐提起过这个沈妃,是裘凤城还是北扬王时身边的老人了,之前也颇受宠爱,虽然出身不高,但是裘凤城登基以后,也封在了妃位。姐姐说这个人平时看来虽不喜结交,却并不是个多事的人,对姐姐也恭谨,当时胡贵妃身份显贵,赫赫扬扬之时,沈新瑶也从不巴结,倒是常伴姐姐。这次的事情,果然是她在背后吗?”

  苏锦衣点了点头:“沈新瑶聪明得很,从一早便开始了谋划,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就是预备着哪一天翠忱有孕,好有所准备,果然就让她筹谋定了,她知道能动皇后之尊的除了子嗣再无其他,所以下手真的稳准。不过……虽然此人心思细腻,怎奈出身不高,能用的人也不多,左不过就是自己母家,并不难查。”苏锦衣将马鞭放在身侧,由着马儿放慢了脚步溜达,“我们也是顺着狄罗斯国巫师这条线追下去,才发现沈新瑶的爹当官的地方,也就是沈新瑶的家乡,离着狄罗斯国不过十数里路程,两国通商频繁,商贾多有交往。狄罗斯国巫医盛行,巫术与医术几不分家,所以巫医在狄国不过就是个职业,是个职业便有圈子,虽说能入狄罗斯国宫行医的不多,但是狄斯国本就很小,若是寻找门路,以利诱之,并不难找到能手眼通天之人。这个人已经被潘辽的人寻得,我们暂时将他控制了起来,沈妃不会发现异常。”

  “真会有人为了‘利益’就敢诽谤当朝国母腹中胎儿?这可是皇帝的孩子,一个差池,莫说是小小的巫医,便是狄罗斯国君怕也吃罪不起啊。”翠姜表示怀疑。

  “他们又没说什么不好的话,这诽谤皇肆的罪名实在落不在他们头上,所以说,沈新瑶的聪明也在于此。”苏锦衣道。

  “没,没,没说?”翠姜想不明白。

  “没有……”苏锦衣侧过头向身后的翠姜,“你可还记得晏医同你和霍云说起此事时提到的那句话?

  翠姜略一思索:“皇后之胎,龙兆天定!”

  “嗯,是这句。”苏锦衣道。

  “这,这难道不是裘凤城自己编出来掩人耳目的吗?若巫师说的是这句,那皇帝不应该是欢天喜地的吗?”翠姜真是不懂了。

  “是这两句没错,只是这两句之后还有两句。”苏锦衣道。

  “还有两句,是什么?”

  “皇后之胎,龙兆天定,子神一降,鸿雁齐征。”苏锦衣说罢,催马前行。

  翠姜咬着嘴唇,心下突突直跳:“子神乃是鼠相,来年便是鼠岁,姐姐的孩子必是鼠相一定,鸿雁齐征……这表面上是说姐姐的孩子生于冬季,鸿雁远去之时,可是如今算来姐姐的孩子应是春季出生,正是鸿雁北回之时,这是说……孩子一出生,鸿雁亦走?”

  “这样的话其实于一般人并不会多想,只是……你可知去年黄亭秋季围场围猎之时,发生过一件异事?”苏锦衣道。

  “去年围猎时我便在围场,并没有听说什么异事?裘凤游领回狐王算吗?再有怕就是这天下最大的秘密——易储了,此外,并没有其他听说。”翠姜仔细回想着,找不到头绪。

  “这件事发生在你来围场之前,秘而不宣,你想来是不知道。”苏锦衣叹了口气,“听闻当年裘凤城和其亲信兵士围猎之际,走到一孤山之后,发现一列鸿雁正自南向北而去,行至匆忙。那时正当深秋,正是北雁南飞之时,黄亭地处莫涟山脉以南,正是应该看到鸿雁南去之象的。便有上年纪的兵士言,曾梁王程瑜被其子修改诏书撺夺皇位时,便见鸿雁逆时而飞,天降冰魄之事。虽此事后来并无人再提起,但是听者有心……若是落在裘凤城这样共情之人身上,便更是易成心结。”

  “可这样的事情,连当日在围场之人也不知晓,狄罗国的人怎么会知晓?”翠姜道。

  “就是因为他们不会知晓,判词才更可信。”苏锦衣道。

  翠姜恍然大悟……

  苏锦衣点了点头:“狄罗国的人不知道,但是一定有人是知晓的。”

  翠姜边回忆边道:“若真是这样说来,沈新瑶倒是很有机会知道,当年陪伴裘凤城围猎的侍妾,就有沈新瑶,还有一个叫民芳的女子,因为后来我们在皇帐外跪着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是跪在我们身后的,我记得很清楚。只是后来那个女子并没有加封,后宫里也并没有这样一位民芳。”

  “这样的异事裘凤城不会对她们提起,但是裘凤城身边的心腹的家眷多有在内院伺候的,妇人闲来无事,偶尔当个新鲜事说起,并不是不可能。”苏锦衣道。

  “不过说来,就算沈新瑶编造这样的判词,我觉得她其实也并不可能知道裘凤城最大的秘密的,只是投了皇帝最浅一层的忌讳,那便是皇后之子会很快让江山易主……”翠姜自语揣测道。

  “对,这是历来帝王都有的忌讳,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不到他愿意拱手江山的时候也是不行的,何况裘凤城心中有结。”苏锦衣冷笑了一声道,“沈新瑶也算误打误撞,她若真的知道那个天大的秘密,怕是也活不到今天了,看看你们一众知晓之人如今是什么境况便知道了。”

  “可她要做什么?难道沈新瑶意在后位吗?这也委实过于困难……莫不说这许多年她并非盛宠,不过是普通不过的人,便是她律水县丞的母家出身,也绝不能入了裘家人的眼,成为正宫皇后啊?当年姐姐以母家二品的身份成了国母,也受人非议了许久。”翠姜道,“当年皇后之位是不出薄李二家的。”

  “从前不知,此时难讲。”苏锦衣摇了摇头,笑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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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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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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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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