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沈公公>第 68 章 第六十八章
  她从袖中抽出帕子抹泪,当情绪回稳,她下意识抬起头,警惕地望向四方可有发现的人,直到她对上了那一双眼。

  没想到,他们再次相见,竟会是这等情景。

  叶星挽微微一愣,良久没有反应,直到余暖率先站起身,往她的方向走来,她才惊慌地收起了帕子。

  看着他缓缓走近,叶星挽心中五味参杂,想要躲闪,心里却总有一个声音在压着自己。

  余暖在她的对面坐下,温柔一笑,“许久不见。”

  叶星挽吸了吸鼻涕,抬头对上他那一双清亮的眸,她仔细地瞧着他,他的眉眼早已脱去了少年的稚嫩,眉弓深陷,他的眉毛乌黑粗犷,有男子的粗犷,可当他一笑,又是那么地令人感到亲切。

  此时相见,叶星挽艰难地扬起嘴角,“余大哥。”

  叶星挽的脸上依然残留泪痕,余暖眼底闪过一丝怜悯,眉头轻轻蹙起,“别哭了,他不值得。”

  他那双眼像是将她看透了似的,可叶星挽知道那只是错觉,这世间谁也不会理解她。

  叶星挽装作无事地笑道:“只是有些争吵,余大哥你不用担心,此事是我不对在先。”

  余暖看着她,目光含着隐忧,“我不知你们吵的什么,可九殿下直接将你晾着这,便是他的不对。”

  叶星挽解释:“他毕竟是皇子。”

  “那你也是堂堂首辅的嫡长女,谁都不能委屈谁。”

  叶星挽眼底有热泪滚动,鼻尖愈发酸涩,若非她紧紧地掐着手心,怕此时早已哭得梨花带雨了。

  “谢谢你,余大哥。”叶星挽由衷地说道:“可我没有选择。”

  余暖凝视着他,问:“可是叶首辅逼你?”

  叶星挽摇了摇头,“没人逼我,是我情愿的,若是能嫁入王府,与我,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不是吗?”

  余暖看着她那双满是悲情的双眸,终究不忍再说什么,“你若是开心,那便好。”

  “可别只说我了,你呢?”叶星挽笑问,“这都督同知的位置很快便是你的了,那看来日后,你也是会留在京中了?”

  “兴许吧。”余暖微笑,“我也不求一日能像令尊那般高居百官,能在京中谋得一职,我便安守本分,恪尽职守,能保我一世平稳便好。”

  叶星挽点了点头,随后又问:“没打算再娶吗?尊夫人过世也有一段时日了。”

  余暖白了一眼,“怎么到家要听我母亲念叨,到了这还有你来催促?”

  叶星挽继续笑道:“成家立业,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你是余家的嫡长子,先夫人在你离开京城之后,幽疾而逝,膝下也没为你留下子嗣,令尊令堂着急,也是情有可原。我会如此说,是担心你步了我大哥的后尘,现在还得从别枝里过继男嗣。”

  余暖说:“我余家还算好一些,下面还有两个弟弟,虽是庶出,但总不至于绝后。”

  “嫡长子总是不一样的。”叶星挽脸色滑过了黯然,“家母素来疼爱长兄,伤心自不用说,而家父,他平日最恨长兄不思进取,一心玩乐,可他一走,父亲整个人像是失了魂,平日连吃饭都不听他开口说话了。”

  余暖想要安慰,却不知该说什么,叶星挽跟着笑道:“你成个家,换令尊令堂安心,便是尽了最好的孝了。”

  说完,叶星挽站起身,整理了衣袖道:“余大哥,你好好玩乐,我先走了。”

  她转身绕离了案几,往府邸大门走去,身后的一切,尽数被她双眼落下的泪珠而光茫渐失,有人群走过,她立即伸手掩颊,低头默默走至了大门角落。

  “姑娘……”荷琳柳眉倒耸,很是担心。

  叶星挽靠着石壁,后背感到一阵冰寒,似要将她的心也冻得死死的。

  她的身子一抖一缩的,眼泪不断地垂落,幸而她今日上妆不多,没有花了脸,平复了心绪后,她道:“你去租一辆马车来,我们回叶府。”

  “……是。”

  等侍女离开,双眸又有泪水滑落,她看着眼前那满是车马的青石路,以帕掩唇,噪杂声中,她无声哭泣,将内心的遗恨尽数清去。

  …………

  另一边,东厂。

  夕阳西下,明月方升,天空呈现出迷幻的紫蓝色,有点点星辰缀在上空,晚风拂来,树叶沙沙,好一个良宵佳夜。

  孟阑换上了一身藕荷色的广袖散裙,内是蜀锦,外是一层轻罗,腰间以同色的宫绦系上,衬得她身材高挑瘦削。

  她平日总是束着马尾,不饰发髻,今日她放下了一半的长发,盘了一头简单的双平髻,戴上几朵芙蓉镂空珠花,正与耳垂上的乳白珍珠耳坠相互辉映。

  孟阑用黛螺画着眉,她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感到有些讶异,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自己打扮成这般模样。

  装扮妥当后,她便出门往沈玉泽的房间走去。

  她先敲了敲门,听里边的人回应后才开的门。

  她一入内,便看见沈玉泽弯身翻找衣箱,身上还穿着他在东厂平日穿的便衣。

  “你动作能不能快点?”孟阑催促道:“这天都快暗下了。”

  她跑到他的身边,替他翻找衣袍,沈玉泽侧过头,注意到了她的装扮,笑容轻扬,“以后你在东厂,都如此打扮好了。”xiumb.com

  孟阑脸颊飞快染上了红晕,却装作忙碌,一直低垂着头,“尽说废话,让你早一些装束你偏不。”

  经两人择选,最后沈玉泽换上了一件水绿色绣暗云纹的窄袖襕衫,替他换服时,孟阑发现他的手腕居然戴着一串佛珠,便问:“大人什么时候还开始礼佛了?”

  沈玉泽低头一看,他将手链扯了下来,攥在手中滚动,“此物是贵人相赠。”

  “什么贵人那么重要,需要你随身携带着他的赠物?”

  沈玉泽愣了愣神,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最后他笑了笑,“只是有缘人罢了。”

  孟阑也没有再多问,替他穿好了衣衫,再插上玉簪,两人便携手出了东厂。

  街上比孟阑想象得还要繁华热闹,她事先带了斗笠出门,是为了以防遇见‘故人’,可一路上她深深被街景吸引,瞬间也忘了防备,沈玉泽干脆便替她拿着斗笠,陪她一路前行。

  猜灯谜,烟花,灯会,耍杂表演,路边小吃,他们一路看下去,沈玉泽倒不怎么感兴趣,可孟阑却看得入神,一双眼都透着光彩。

  他们此时正站在人群中观看着杂耍,孟阑探头兴奋地观看,而沈玉泽目光却不定在前方,反而微侧看向了身边的人。

  他的嘴角浅浅挂着笑容,只要她能高兴,自己闷一闷,倒也是可以的。

  杂耍看完了,人群散去,孟阑与沈玉泽两人便继续行走。

  沈玉泽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孟阑看着他笑了笑,“累了?”

  沈玉泽摇了摇头,“不累,我还能再走。”

  两人站在街上谈话,这时不知从哪窜出来了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她手里提着一筐竹篮,抬头笑道:“哥哥姐姐,要买簪花吗?”

  孟阑下意识往篮中看去,里面是一朵朵鲜艳的花卉,只是都被事先剪了下来,怕是过了今晚,便会枯萎。

  孟阑从竹篮里拿起了一朵月季,轻笑道:“姑娘,你这花我就算买了带回家,过几天可就枯了,这买卖可不划算呀。”

  那少女刚欲开口,却被身侧的沈玉泽抢先道:“这小姑娘买的可是簪花,可不是让你带回家种养的。”

  那少女点头,孟阑却一头雾水,沈玉泽接过她手中的月季,解释道:“这簪花若是放在前朝,那可是在普遍不过的事了,过了百年,现在也只有立春,科举殿试之时,士子才会簪花应景。”

  孟阑这才明白过来,随后她从沈玉泽手中抢回了月季,接着道:“小姑娘,这月季我要了,再给我那一朵茶梅,还有茉莉。”

  那少女脸上扬起了笑容,孟阑交了钱后,她连连道了几声谢,这才。提着竹篮离开了。

  沈玉泽笑问:“买了一朵月季就行了,怎么还买了三朵簪花?”

  “我是看那姑娘东奔西走地吆喝可怜,多买几朵她也能早些歇息,咱们又不缺这几分钱。”

  随后孟阑抬起手,拿着那月季就要往沈玉泽的头上簪,他顺势一躲,“你干什么?”

  “簪花呀,既然买了总不能白白浪费吧?”

  “要簪你簪。”

  孟阑将头凑上前,“你是没看见我头上早簪了珠花吗?再簪个月季那未免也太花俏了。”

  说完,孟阑不顾他的反抗,将月季别在了他的玉簪下方,茉莉为点缀,剩下那朵雪白色茶梅花,她想了想,便扣在了他的耳旁。

  孟阑后退几步,仔细打量他那张忍笑的肃容,在鲜花的衬托下,竟透着几分娇艳。

  她的语气打趣,“好一个花中美男子。”

  沈玉泽忍不住笑了,他上前牵过她的手,说:“好了,出门也有一段时辰了,也该回去了。”

  “若是按照原路回去,你明日怕是不能行动了,咱们叫辆车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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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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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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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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