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添妄不觉得是刻之入骨。
他年少张扬不羁,不务正业,荒唐无谓,想的都是反正自家的钱够他几辈子挥霍了,也没什么努力的必要。
后来遇见林末霜。
就只是想着,要站在她身边,就要更优秀。
不是刻之入骨。
只是从那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就是照着喜欢林末霜这件事,一直在走。
只是义无反顾,非她不可而已。
没了林末霜,他不会死。Χiυmъ.cοΜ
但是会一个人,直到死。
江添妄的回答笃定又明了。
曲楠瞪着眼睛,觉得不可思议,愣了几秒,反应过来茫然的说:“……什,什么?”
“我说,这六年。”江添妄眼神坚定,漆黑的双眼炯炯有神,“只有林末霜,一个人。”
黑眸坚定,睫似鸦羽。
男人五官分明利落,眉宇嚣张狂妄,如同他的性格,凌厉张扬。
自大四她认识他起,栩阳大学就有个传言,金融系校草江添妄不近女色,是因为有个女朋友。
但是没人见过,从来都只听他自己提起过。
有人说,是因为被表白的太多他嫌烦所以编出这么个理由搪塞别人,还有人说,江添妄有个喜欢的人突然当年不告而别,他一直在等一个人。
谣言这种东西真真假假的,没人去真的参考这话的真实性。
曲楠认识他时,他就是个眉眼高傲不可一世的少年,比起后者,她更信前者。
以前,她觉得他看不到她,是因为ET才刚起步,他一心扑在ET上,每天没日没夜的工作。
整个公司他最拼命,也最严格。
他们都还年轻,正是该奋斗的年纪,所以曲楠也无所谓。
但回味起来才发现,他突然变了个人似的。
搬家,再没加过班,去了以前连听都不听一句话的相亲,果断利落的签下萧尧的合约,主动摆出条件和其他工作室合作。
所有事情连起来的背后,似乎都有林末霜的参与。
——他搬家后认识不过半年的邻居。
他现在突然跟她说六年。
曲楠恍然大悟。
原来江添妄大学里关于女朋友那些八卦,事实从来都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他们早就认识,怪不得,从她一见林末霜开始,她就觉得江添妄的态度不一样。
那个不告而别的人……
他一直在等林末霜。
本来,曲楠既不甘心也不服气。
自己陪在一个人身边三年都对自己视若无睹的人,凭什么就比不过认识不到半年的林末霜。
但她现在突然觉得自己没得比。
自己默默喜欢一个人喜欢三年。
怎么赢得过他孤注一掷等一个得不到消息的人六年的情感?
曲楠动了动嘴,却如鲠在喉,说不出话来,寂静的空气悄无声息的流动,在空间里薄凉而微弱,她沉默了几秒,忽然扯出一个弧度:“六年,原来你跟林末霜早就认识。”
江添妄没说话。
“之前怎么没说?”
“没必要。”江添妄停了一下,补了句,“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
曲楠笑了下:“那你问她了吗?为什么走,为什么不告而别。”
“这重要吗?”江添妄往后一靠,整个人倚靠在沙发上,“不管怎么样,老子不是照样等了?”
曲楠以前就觉得江添妄是个很有韧性的人,决定了的事情,就义无反顾。却没想到现在还能再次被他这股坚持震撼到。
不问缘由的期盼和等待,她反正是做不到的。
江添妄其实也不是不在意。
一开始见到林末霜,他也想知道她到底为什么走,想让她亲口告诉她原因,甚至变着法的刺激她。
不刺激刺激她,她就是块石头,永远都是冷的。
后来忽然有一天也就想通了。
他自认识她起就这样。
清冷,孤傲,山崩于前也面不改色。又不是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何苦去等一个无所谓的答案。
反正无论如何,他还是会到她身边去。
他等林末霜这几年。
不是要一个答案,而是一个结果。
“呵!”曲楠冷笑了声,故作坦然道,“行,我输了。”
江添妄抬眼。
曲楠:“比不过你行了吧。是我一开始,就一厢情愿的。”
她忽然觉得自己心里反而轻松了许多,江添妄不喜欢她本来就是她意料之中的事。
只是她一直都觉得不甘心而已。
她自己很清楚,就算林末霜不回来,江添妄心里也没有她,他一直都在把她往外推,只是她自己装作没听见而已。
如今这样的理由,反而能让她更心甘情愿的放下。
江添妄的语气很随意,和平时聊天无异:“曲楠,咱们是工作伙伴,也是朋友,除此之外,不会逾矩,你有能力,漂亮大方,咱们这些糙人,哪配得上。”
“是啊,我就是把想说的话都说了,这就够了。”曲楠笑,又带嫌弃的眼神扫了一眼江添妄,说,“也对。你这样,哪配的上?”
江添妄:“……”
所以现在是得不到就开始诋毁是吗?
曲楠又说:“那……她喜欢你吗?”
江添妄:“……”
他沉默不语。
“怎么?不知道?”
江添妄无话可说,只有用沉默来化解此刻的尴尬,刚刚还是逼格满天飞的拽公子哥儿,现在秒变遭人抛弃的落魄|□□年。
“别担心。”曲楠笑了声出来,站起来拍了下江添妄的肩膀,“总会有结果的。”
江添妄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眉尖一挑,没说话,表情嚣张。
曲楠懂他意思,耸了耸肩膀,洒脱道:“刚回来,我还有文件处理,走了。”
“行。”
她歪了下脑袋,无所谓的摇了摇头,推开门出去。
雪停了,积雪洁白,空旷的走廊格外明亮,仿佛还映着新雪的光泽。
曲楠苦涩的扬了扬嘴角,长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这场对于她来说漫长却无头无尾的喜欢,就像这场戛然而止的雪,从这里开始,就正式落幕了。
隔了几分钟时间,祝以风敲了江添妄办公室的门。
听到办公室里有了回应,才推门进去。
江添妄坐在办公桌前,看着电脑屏幕,抬眼看了下来人:“什么事?”
“江总,是这样的。”祝以风走到他对面,把手里的文件递过去,“这是萧老师这次的活动的详细安排,末霜姐让我来给您看看。”
“嗯,知道了。”江添妄漫不经心的点了下头,“放那儿吧。”
祝以风放在桌角上,有些紧张。
林末霜刚刚明明都过来了,又因为他办公室有人不好打扰,反而这次让她来了。
这次的项目她是主负责人,虽然林末霜会做指导,但毕竟是她手下做的第一个大项目,心里虚的不得了。
“您……确定您不看看吗?”
这要是搁以前,江添妄又得不耐烦,这次只是看了看她,随手拿过来,瞟了两眼,顿住,疑惑道:“这次主负责人是你?”
祝以风一听,心一慌,觉得一定他不满意,忙说:“末霜姐也会看着的,不是说她就不管了,虽然负责人是我,但是——”
“行,我知道了。”
祝以风:“……?”
她还有些懵,话卡住。
江添妄:“既然合作,双方只要负责,你们sep内部的工作安排就是你们的事,我相信你们。”
看看!
怎么会有人说江总阴沉又暴躁。
听听他说的是什么话!
多么善解人意,多么给年轻人机会,多么靠得住!
祝以风因为这个肯定而备受感动,就差热泪盈眶了。
江添妄:“但你跟我说说,林末霜干嘛去,回sep?”
“哦,也不是。”祝以风说,“ET这么优秀的公司,她肯定要留下来啊。可能是之前郑小姐的工作强度大了吧,末霜姐需要点休息时间,的确,她这段时间挺辛苦的,从前期到后期,没一个步骤是落下的。”
江添妄垂眼,面无表情,眉心动了动:“知道了,那就让她好好休息休息吧。”
“江总。”祝以风突然喊了他一声。
“怎么?”
“这我得说一句了,末霜姐成立工作室这两三年,大大小小的活动马不停蹄,这可是头一回,说想休息休息呢。”
江添妄愣怔了下,很快恢复神色,语调沉了沉:“知道了,你们也别那么拼命,工作强度适中,对自己身体好点儿,健康最重要。”
“……”
祝以风不理解的咂了咂嘴,不得不同意林末霜之前讲的话——江总人是不错,但是,没什么脑子。
直男。
死直男。
我要听的是这个话吗?
这跟“多喝点热水”这种话有什么差别吗?
你俩好歹是旧相识,关心关心会死啊!
祝以风兴致缺缺的说:“哦,那我先走了。”
江添妄没别的表情,手指无情的敲打键盘,一心处理自己的事,冷淡的回了一个单薄的字音:“嗯。”
祝以风:“……”
祝以风走后,江添妄手慢悠悠放下,从抽屉里抽了盒烟出来,在半空中停了两秒,又放回去了。
他垂着眼,坐姿没有变,却莫名显得颓废了一截,自嘲的扯了扯嘴角。
她所说的累。
是因为……他吗?
*
半个月之内,林末霜把所有的工作安排好上报之后,日子过得也算轻松了些。
郑妍只的这次的封面发表出来之后备受好评,ET和sep的合作得到了业内的一致好评,销量和口碑都一致上升。
连郑妍只这个半吊子的小花瓶儿的风评都跟着变好,还圈了一大波粉。
为了庆祝,程扬组局,开了个小庆功宴。
林末霜虽然不善交流,但做事也是坦坦荡荡,偏偏在听到那些话的时候,躲了江添妄小半月。
哪怕不得已面对面,江添妄刚想喊她,她一个体能几乎为零的人,居然用了她这辈子最快的速度一溜烟跑没了。
但是这次程扬单找了她还提前嘱咐过,她再不去也不太好,答应了下来。
除了曲楠因为有事没有来,其他的人几乎都来齐了。
聚会是分批次坐的,林末霜他们三个sep的人坐一块儿,ET摄影组的人挨着他们坐一起,江添妄和程扬跟其他组的人坐一起,两个人没什么交集。
一张长桌,各占一头。江添妄和林末霜还刚好坐在这张桌子的两个尽头,更无交流。
大家兴致都很高,酒一杯一杯的往下喝,一箱一箱的往包间里送。
林末霜学聪明了,深谙自己一喝醉就断片儿的毛病,只礼貌的抿了两口,没喝太多。
但边安和祝以风免不了多喝些,本来林末霜想出口阻止,转念一想大喜的日子这样又有些扫兴,多喝点就喝点吧,也没说什么。
氛围基本上都是程扬带起来的,江添妄没说几句话,林末霜只记得他喝了不少的酒。
直到晚上十一点半,人才开始渐渐送散去。
边安和祝以风住的近同行一块儿走。
林末霜看自己认识的几个都走的差不多了,也打算走。
路过江添妄的时候,却突然被他拽住了手腕。
“怎么?”林末霜低眼看他,“你喝醉了?程扬呢?”
江添妄虚着眼,双眼迷离茫,只回答了句:“嗯。”
林末霜:“……”
她知道这时候再问他也指望不上了,找了一圈,程扬买单之后就不见了人影。
无奈,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对方过了很久才接:“喂,末霜。”
林末霜直入主题:“你在哪?”
“回去了啊,这不是回家嘛?”
“?”林末霜懵了,“那江添妄怎么办,他好像醉了。”
程扬:“卧槽,我给忘了!”
林末霜:“……”
“末霜,你能不能把他送回去?”
林末霜看了看江添妄,犹豫了下,才勉强答应下来:“那……好吧,他现在住哪?”
“他现在住——”
手机突然被掐断,程扬的声音在电话里戛然而止。
林末霜:“……”
她现在的无语程度甚至都没法用一个词语形容。
林末霜把手机装回包里,拍了拍江添妄:“江添妄,你现在住哪?”
“……”
江添妄没声。
林末霜又拍拍他脸:“醒醒!”
没人回答。
人基本上走空了,林末霜环顾四周,转了转眼珠想了想,像是经过了一番极大的挣扎,不得已叹了口气。
念及之前江添妄收留她的恩情,林末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江添妄半扛半扶的带上车,又花了极大的力气把人从车里带到家门口。
为了拿钥匙,她扶着江添妄在一旁靠墙勉强支撑着站着。
她进了门,把钥匙放鞋柜上,脱了个外套,转身再去扶他。
猛的一下,门口侧转过一个人影,低垂着头,发梢遮住眉尾,看着有些颓废,突然倒了过来。
林末霜下意识接住,愣在了原地。一瞬间的事,她的脸埋在他宽阔的肩膀里,双手抬起,有些吃力的支撑着对方。
清凉的风尘味扑面而来,带来一股寒气,她没穿外套,简单宽松的休闲毛衣抵挡不了清寒传递过来,林末霜没忍住吸了吸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酒精味,蹙眉。
江添妄双手环着她的肩膀,半个头埋在林末霜颈间,模样颓然。
林末霜拍了拍他的背,提醒:“江添妄?你没事吧江添妄。”
“林末霜。”他突然喊她,丝毫没有放开手的意思。
林末霜手停住,侧了侧脸,艰难的看他了眼,却只看见他细碎的黑发和掩在她身侧的阴霾。
江添妄醉意很浓,沉着嗓音,靠在她耳侧,吐息浓烈而温热,像是乞求,语气卑微与平时判若两人,温柔而低哑:“别走了,好不好?”
林末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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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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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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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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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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