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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七二章惊变

  全旭从来没有想过要当曹操,虽然说历史已经把曹操定义为奸臣之首,其实,曹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最想的还是回到大汉王朝的统一时代,国力强盛,四夷臣服,他则愿意为一个汉征西将军。

  对于曹操的评价,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如果对于全旭的评价,他是治世是纨绔子弟,乱世神明。

  全旭并不想像曹操一样,他想当大汉的忠臣,可惜,却没有机会,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年的霍光,虽然是权臣,他真没有想过要篡位自立,对于大汉王朝而言,霍光是忠诚的,可惜,对于皇帝而言,他容不下霍光。

  现在的全旭也是一样,无论他想不想当曹操,在崇祯心中,他其实已经是曹操了,全旭也不可能退让,要不然那就没有今天这场谈话了。

  这场谈话,无论是出自曹化淳的本意,或者是崇祯皇帝的指使,当开诚布公到这个程度,掩饰已经没有必要了。

  这是全旭作为王者的骄傲。

  崇祯皇帝此刻还是心存着幻想,如果全旭想当曹操,他不介意给全旭加九锡。

  什么是九锡呢?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铁钺,九曰柜鬯。

  所以“九锡”就是“九赐”,是古代天子赐给诸侯,大臣的器物,臣子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自周朝以来,九锡之赐,已是天子嘉赏的极致,意味着禅让之兆。

  世人皆阿斗迂腐,殊不知,阿斗真正的聪明之处,就是他用卑微的方式,保住了刘汉的血食,曹魏灭民蜀汉,西晋灭了曹魏,刘禅的安乐公国却一直延续到了东晋永和三年。

  这种傀儡式的安乐公,对于一国之君来说,自然是不可以接受的,可问题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还有什么办法?

  任何计谋,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图劳无功的,越是挣扎,亡国之君的下场越是悲惨。

  后金仍旧在垂死挣扎着,不儿罕山,被称作蒙古的心脏和圣山。

  据历史记载,不儿罕山与成吉思汗的一生以及蒙古民族的历史关系源远流长。

  从北方刮来的寒风切削着不儿罕山的山峰,雪粉冰粒跟子弹似的打过来,打在脸上疼得厉害,身穿黑色军装的全家军士兵,眉毛、胡子都结了一层霜花,他们已经把自己所能找到的衣物都给穿到身上去了,整个人看上去像狗熊一样臃肿,却仍然冷得二十四颗牙齿捉对厮杀。

  冷,真的是太冷了,如果不带手套,想跟手里的兵器和平共处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暴露在寒风中不到半个时候,手掌的皮肤就会跟兵器冻在一起了,想要摆脱兵器,除非撕下一层皮肉来吧!

  可即便条件如此艰苦,他们仍然坚守在岗位上,站岗的站岗,来回巡逻的来回巡逻,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是全家军。

  在这一年多来,全家军对建奴的逃窜残部发起一次次猛烈的攻势,一次次将建奴残军打得大败亏输,拓地千里。

  从宁古塔到不儿罕山,全程直线距离有三千余里,如果算上绕路,这亚于是一场漫漫长征,这一次次的胜利,让全家军一次次扩张,把辽东、远东平原纳入大明的治下。

  雪片般飞来的捷报,也激起了大明士兵骨子里的血性和勇猛,辽东已经不再发放土地,要想获得土地,只有马上夺取。

  所有的辽东百姓,包括三边百姓,他们眼里冒出了绿光,三四十岁的老边军重新磨锋利已经锈迹斑斑的长刀,给被老鼠啃得不成样子的长矛换了一根崭新的矛杆,找出祖传的强弓,成群结队唱着民谣走出边墙,进入漠北,投入到与建奴的厮杀之中。

  投靠全家军太远,天雄军却迎来新一轮的扩张高潮,那些十六七岁的孩子则踊跃跑到天雄军的征兵站报名从军,边军掀起了一股从军的狂潮。

  鉴于天雄军兵力实在不足,卢象升从陕西、山西、宁夏等地招了两万五千新兵,都是十七八岁的青年,严加训练。

  这些孩子大多都是边军或者军户出身,明军穷得跟叫花子似的,边军和军户的苦更是没法形容,艰苦的生活早早就将这些孩子磨练得坚强如钢,他们比任何人都想出人头地,他们比任何人都要珍惜天雄军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

  他们渴望着建功立业,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将,名垂千古!

  在这种狂热的氛围之下,他们自然很快就形成了战斗力。

  卢象升在北征的时候就带上了三个新兵营,一共一万七千余,想让他们也见见血。来到不儿罕山的时候,出自一个百战名将的敏锐嗅觉,卢象升意识到了不对劲。

  从刨开的尸体中,可以清晰的看出建奴士兵的胃里不仅仅有没有消化完的汤饼,还有土豆淀粉,甚至还有午餐肉罐头的肉块。

  这让卢象升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非常清楚,全旭的为人,全旭是贪财,但是,绝对不会资敌。

  无奈之下,卢象升亲自来到不儿罕山的全家军大营,在这里驻扎着全家军骑兵的前锋营地,全家军骑兵的第一师三个不满编的骑兵旅,就驻扎在这里。

  全家军还是全家军,一样的豪气冲天,他们顶着寒风,用煤球炉子煮出了一锅锅热水,顶着寒风用热水建筑了一座冰城,这座冰城的城墙高度在一丈两尺左右,厚约一丈有余,上面密密麻麻布置着用巨木浇水冻成了冰屋。

  “小戚将军!”

  “侯爷!”

  戚元弼已经像明代的年青人一样,开始蓄起了胡子,他的年轻,就算用胡子也掩饰自己的稚嫩。

  不过,因为这一年多的追击战术,风餐露宿,戚元弼也仿佛成了一个小老头,他的脸上像枯树皮一样,布满风霜。

  “你们这是打算长住吗?”

  “不打算长住,天气越来越冷,战马在奔跑中都能直接冻死,这仗没法打了!”

  戚元弼叹了口气道:“我发现形势不对,未虑胜,先虑败,必须有一个稳固的基础,进可攻,退可守!”

  “你的直觉是正确的!”

  卢象升苦笑道:“建奴这段时间,获得了大量的物资,他们不再缺少粮食,你看看这个!”

  卢象升掏出一个用羊皮做成的袋子,袋子里面装着黑色的颗粒。

  戚元弼冷冷的道:“颗粒式黑火药,这里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

  卢象升了口气道:“曾经,我以为,只要能打垮建奴和蒙古鞑子,能消灭流民,就能挽救这个国家,将它从悬崖边上拽回来,我、全大人,都坚信这一点,所有天雄军将士都坚信这一点,我们一直在为此而努力着,然而直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个国家最可怕的敌人并不是建奴,更不是流民,而是中枢那些高高在上的文武大臣,还有遍布全国的腐儒缙绅!”

  在一个多月前,皇太极开始陆续接受到了补给,原本的时候,建奴士兵都饿得皮包骨头,现在他们胃里有粮食,战马也肉眼可见的速度长起了膘。

  在寒冷的冬天,要想让战马长膘,这个难度实在是太大了,需要大量的草料,而且是精粮制作的草料,像什么大豆、鸡蛋,必不可少,这种东西在大明也是稀罕物,可不是哪里都像辽东一样。

  “这些王八蛋!”

  戚元弼愤愤的道:“他们都该死!”

  “确实该死,只怕我们现在已经不安全了!”

  卢象升的三边支撑不起天雄军北伐大军的补给,其实天雄军的补给,与全家军的补给,都是从辽东运输而来。

  这里距离这三千余里的地方,连道路都没有,耗费的粮食和军资实在是太大了,辽东就算再富,问题是辽东的粮食和草料根本就运输不过来,为了减少后勤的压力,戚元弼所部只能采取冷兵器杀敌。

  冷兵器时代对于运输的要求低,就像冷兵器时代的骑兵,每个人三壶箭,加上二三十斤干粮和肉干,就可以自给一个月。

  可是如果是热兵器时代的时代,那么火炮、炮弹、火箭炮、手擂弹、子弹,都需要占用原本就紧张运输量。

  卢象升与戚元弼站在冰城上,望着远处:“这局势…越来越诡异了!”

  “现在还能怎么办?”

  戚元弼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满脸苦笑:“我猜测,建奴肯定绕过到我们后面去了,攻击我脆弱的粮道!”

  卢象升愤愤道:“前几天雷时声派出去采买煤炭、蔬菜、肉类,每次都是空手而归,竟然没有一个商家愿意卖东西给我们,还嘲笑我们这些丘八异想天开,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吃新鲜蔬果肉类的命!”

  听到这话,让戚元弼感觉不寒而栗。

  他甚至都不敢进行深入分析、思考,这里头隐藏着的信息实在太过令人恐惧了,连他这样一位心硬如铁的将军都为之胆寒。

  卢象升的脸色突然一变:“只怕出事了!”

  “怎么了?”

  “我在空气中闻到了鲜血的味道!”

  时间不长,远处传来疾疾的马蹄声,是南方方向过来的!

  卢象升和戚元弼都是一怔,不约而同的遁声望去,只见十余名披着雪白披风的斥侯正纵马朝着这边飞驰,而后面则有数十骑兵穷追不舍。

  这些斥侯大多已经带伤,鲜血染红了披风,丝毫不敢放慢,而追击者同样也用马刺把马腹扎得鲜血淋流,拉开强弓照着这些白衣斥侯后背猛射,不断有斥侯中箭倒下!

  卢象升一惊,叫:“是我们天雄军的斥侯!我们的斥侯正在被人追杀!”

  戚元弼挥挥手,一个司的骑兵呼啸而去,二三百骑骑兵夹紧马腹,朝着前方冲去。

  与天雄军一样,全家军的骑兵中其实有很多是蒙古骑手,骑术箭术都十分了得,军纪极严,真正做到了呼之即来,来之能战。

  这不,随着戚元弼下达命令,这才分把钟他们已经杀出来了。

  全家军骑兵嘴里齐齐发出一声呼啸,两翼同时展开,如雄鹰展翅,迎着那帮胆大包天的敌人席卷过去!

  那股敌人大既也没有想到明军反应这么快,更没有想到他们反应这么大,一下子杀出了二三百多号人,不禁有点乱了手脚。

  一直到明军骑兵快冲到面前了他们才反应过来,开弓放箭,嗖嗖连响中,好几名明军骑兵脸部、颈部中箭,倒栽下马。

  明军骑兵中的蒙古籍骑士用强劲得多的滑轮弓回敬他们,哪怕是逆风发射,利箭破空之声也刺耳无比,让人心里发毛,弓弦震颤间,那边乱纷纷的倒下了七八个。

  接下来就是脸对脸了,此时戚元弼这才发现,这些追杀他的部下的敌军,其盔甲、武器制式都跟关宁军如出一辙。

  好在全家军骑兵并不在意敌军披的是什么甲,用的是什么兵器,他们排成密集的队列猛撞过去,这些武艺超群的斥侯根本就没有机会展示他们高超的武器,被撞了个东倒西歪,马槊破甲声、破军刀劈裂肉体的闷响、凄厉短促的惨叫声……

  还有战马的嘶鸣,以及恶毒的诅咒声此起彼伏。

  五分钟不到,一切都结束了,除了少数几个见势不妙及时逃跑之外,近三十个斥侯基本上都躺到了地上,死的死伤的伤,没一个还能站得起来。

  戚元弼扬手道:“留几个活……”

  卢象升的脸色阴沉如水,冷冷的下令道:“一并杀了!”m.xiumb.com

  戚元弼有些不解的问道:“他们明明是……”

  “何必再问呢?知道就行了,反正我们现在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卢象升望着戚元弼道:“我知道,你们有千里传音之术,马上向全大人求援吧,要不然,麻烦就大了!”

  “你是说!”

  “关宁军叛变了!”

  卢象升苦笑道:“只有这样,一切才能解释得通,建奴那里有了大量的物资,这些物资,都是从关宁军的防区运过去的,除非他们叛变了,没有其他的解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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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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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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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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