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不可思议,因为邪天很强,百名金甲禁卫,三十位内气境层后期、久经厮杀的江湖高手,哪怕是童郎,要杀这些人都不能说容易。
这场战斗,怎么会一枪就结束了呢?
邪天为何不反击?为何不躲?难道四天四夜的鏖战,掏空了他的身体,受伤不轻的他已无力再战?
无论是谁,都不愿相信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这一战结束的。
他们宁愿相信,是赤霄峰大弟子实在强得离谱。
不错!
一定是这个理由!
因为这是事实!
漂亮!
瞬秒杀修,这多鼓舞宋国江湖因杀修而恐惧的心,这多给宋国第一大派赤霄峰长脸,这多让皇帝高兴开心!
密探们面色通红地想道,兴奋地直想大叫几声,可他们不敢,因为那把代表神罚、代表整个宋国朝野的意志、代表无上权威与力量的枪,还没拔出来。
只有当那只执枪之手拔出枪时,喝彩声才有资格响起,为童郎锦上添花。
郑语呆呆地望着邪天后背的枪尖,滴滴下落的鲜血,滴在了他的心里,他吞了吞口水,咽下那丝莫名的愤怒,苦涩摇头而笑,自己怎么会愤怒呢,哦对--没学到月影天下。
但,应该是失望才对吧?
小马的眼角崩裂,丝丝鲜血溅出,身影化作红色闪电,怒火滔天的它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飞过剩下的八十丈距离!
谢保愣了一瞬,然后朝木兰城所在的方向走去,走的过程中,他依旧在修炼。
邪天死了,自己还没死,而谢帅,终归是要死的。
所有人,都顺着长枪捅出的方向去思考、去行动,除了童郎。
童郎脸上的笑容僵住了,这很罕见,但更罕见的是,他看不懂血眸里蕴藏的意思,看不懂邪天为何主动迎向枪尖。
除了冰山之巅,世上很少有他看不懂的东西。
看不懂不要紧,只要觉得诡异就行。
所以童郎知道了,邪天是个有想法的人,虽然他暂时还没想出来,邪天主动受这一枪究竟有什么用意。
嗤……
宁静的天地里,传出一声嗤响,对所有人而言,这声音都略显熟悉,血肉与金铁摩擦的声音。
哪儿来的?
众人看天望地,东瞧西瞅,直到他们不可置信地看向战场,看到离童郎不足两尺距离的邪天时才弄明白,声音来自何处。
邪天顺着长枪,朝前走了八尺,身后的枪尖,变成了弯曲下坠的八尺枪身。
然后,他们看到了一只比夜还黑的右掌朝天伸出,滞了一瞬,朝童郎脸上拍去。琇書蛧
所有人都睁大了双眼!
邪天还没死,他朝童郎走了近八尺距离,然后用那只极度恐怖的右掌,攻击童郎!
所有人眼中,都冒出了浓浓的不可置信,除了童郎。
原来如此。
借身体锁我长枪,用黑水的先天内气与我一搏生死,很不错的想法。
童郎心中生出纯纯的赞叹,他打量邪天的眼神,就像看长枪、看小马一般,邪天也是宝贝,而且是哪怕死了,都值得收藏的宝贝。
不过无根的先天内气,我好像并不怎么怕呢……
童郎脸上的笑意,又浓郁了一丝,他平视黑色右掌,有些感慨,这只小手的主人怕是要失望了,先天内气,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然后,童郎握枪的右手微微一旋,清晰的骨裂声,在邪天胸腔悦耳响起。
然后,童郎在枪尾一拍长枪透胸射出,邪天本就苍白的脸色,惨白如纸。
然后,童郎看向那只没有因两次剧痛而产生丝毫颤抖的小手,右手成拳。
一只想要翻天的黑色小手,一只镇压万物的青色巨拳,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撞在一起,炸响长空!
狂风,第二次舞动,黄沙,第二次躁动,无论是舞动还是躁动,都是它们从未经过的,因为狂风在以两人为中心旋转,黄沙在以两人为中心,朝四面八方溅射。
像是一朵酝酿了千年的边关之花,因二人的碰撞而开,煞是美丽。
噗!
一大口鲜血,从邪天口中喷出,喷在了童郎的衣衫上,童郎毫不介意,一脸钦佩的笑容。
因为与他拳头碰撞的小手手骨,哪怕已经在咔咔十数响中产生了十数条裂缝,却依旧牢牢抓着他的拳头。
手虽小,但想抓住,就能抓住你。
所以,这就成了众人眼中的势均力敌。
但这种势均力敌的场面,绝不会持续太久,包括童郎在内,所有人都如是想。
因为在势均力敌之前,被捅穿心脏的邪天,已离死不远。
天地间,忽而想起了若有若风的哀声,仿佛连最无情的天地,都明白了邪天的想法,并因之悸动。
明知不敌,明知会被杀死,却不惧,为自己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面对死亡,哪怕是死,也死得势均力敌,死得豪气纵云,死得傲骨嶙峋!
死都要打你一巴掌!
没有风沙,众人却像是被风沙迷了眼,渐渐变红,渐渐湿润,这种突如其来的冲动,并不因阵容的对立而改变,除了童郎。
童郎依旧在笑,嘴角在笑,双眸在笑,他想起了邪天之前所说的话。
“等着吃晚饭。”
或许邪天原本的想法,并不是什么死都要打自己一巴掌,而是想凭借先天内气的强大,与自己鏖战一番,然后战而胜之,最后吃晚饭,这才符合妖孽天才的自信与骄傲……
童郎如是想。
只是邪天没有料到,自己并不惧怕他体内无根的先天内气。
想到这里,童郎看向邪天的血眸,却仍旧没有发现任何情感。
与自己预计的不符,再也没机会吃晚饭,难道不该失望么?
童郎疑惑,却没有问出,因为邪天要死了,没必要。
有必要的是,把邪天树立成众人心中想象的那般模样,死得好看一点。
因为他觉得邪天是自己必须收藏、且基本不会丢下藏宝地的宝贝,把宝贝打扮得好看一点,是他这个收藏者应该做的事情。
“放心,我会抓住你,让你死得好看一点。”
童郎变拳成爪,与小手十指相扣,随后微微收敛笑容,让自己看上去比较正经,比较严肃,对邪天说出这样的话。
这是邪天生前,在人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所以有必要正经严肃,童郎觉得自己做到了战前说的话:“我杀你时,会心怀敬意。”
既然做到了,那……邪天你便死吧。
几乎所有人都在等邪天死,否则天地间的哀声会一直持续,他们受不了。
而眼神呆滞的邪天,也在等待。
等待谁,或者什么,让他可以在黑暗中找到一线光明。
他等到了。
“放心,我会抓住你,让你死得好看一点……”
邪天呆滞的血眸恢复清明,看清了比自己高两尺的童郎,看到了童郎笑意与严肃糅合的脸庞,还有紧密不可分的双掌。
他艰难地在苍白的小脸上,扯出一丝难看之极的笑容,干涩的声音无力响起:“那我就,就放心了……”
这是认命的告白,童郎以为,所以他微微悬起的心,重归心房,但心刚刚回归,他就发现这片荒漠之中,多了丝丝绿意。
很舒服,却也很恐怖。
第二次,童郎脸上的笑容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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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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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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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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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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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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