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随风沉浮了多少年的黄沙,终得片刻安宁,静静地躺在故土之上,它也清楚,安宁只是刹那,暴虐,才是这片土地的主旋律。
狂风,在等待重新成为主角的一刻,黄沙,在等待暴虐的奏响。
二人,在等待对方的回答。
可是谁都没有开口。
因为无论是童郎还是邪天,都知道答案。
马,是汗血宝马,是宋国第一世家许家少主许展堂最心爱的马,去年赤霄仙子四十寿辰时,童郎代师祝寿,曾远远瞥了一眼。
枪,是杨家枪,是宋国最默默无名的杨家传承之枪,阳朔夜战时,老实的杨忠用它将邪天逼入顿悟极致二字的境地,邪天不会忘记。
那么,对面的凄惨少年,就是邪天了,童郎如是想,心底暗笑自己虽走得慢,还是赶上了。
“杨忠呢?”邪天没有去想,直接开口。
童郎微微蹙眉,疑惑道:“谁是杨忠?”
“这把枪的主人。”
“哦,那老头,死了。”童郎恍然,随意说了句,后又笑着补充道,“那老头忒烦,被我一枪捅死了,所以,我现在是它的主人,很配。”
邪天的右手微微颤了一下,血眸静静看着童郎,认真道:“杨忠是来杀我的。”
“哦?新鲜。”童郎真的有些讶异,又疑惑道,“那又如何?”
“你们不是一路人么?”邪天小脑袋微垂,用莫名的语气问道。
童郎摊摊手,笑道:“抱歉,他没来得及跟我说。”
“你很喜欢这把枪?”
邪天的眸光再次转向长枪,眸光有些波动,没等童郎回答,就自言自语道:“杨忠也非常喜欢,所以他眼里只有这把枪,他人又老实,不会想到说这些,只会说这枪是我的。”
“我听糊涂了。”
“很简单的事情,你听不懂,我告诉你。”邪天重新看向童郎,静静道,“他是因这把枪而死。”
“是。”
“所以,你也会因为这把枪而死。”
童郎一愣,旋即咧嘴大笑,赞道:“鸟为食亡,有道理!”
邪天却摇摇头:“不是。”
“那是什么?”
“因果。”
童郎皱眉,疑惑问道:“你要为杨忠报仇?他是要杀你的人。”
“不,他没杀死我,你杀了他,我要杀你。”
邪天仿佛也明白自己这话很混乱,因果也有些不通,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又道:“我杀人很多,大都随手杀了,很少有让我产生杀念的人,你是其中之一。”
这话很浅白,我就是想杀你。
童郎点头笑道:“我听懂了,早说嘛,来?”
“来。”
邪天后退五步,拍了拍小马的脊背,小马有些不甘地嘶鸣一声,硕大的马眼狠狠瞪了瞪童郎,响鼻一打,哒哒哒跑出百多丈外。
童郎将长枪插入沙土,双手抱拳,笑道:“赤霄峰,童郎。”
邪天也抱好了拳,闻言一怔:“你就是童郎?”
童郎也是一怔,失笑道:“我以为你知道。”
“刚知道,不过无所谓。”邪天微微蹙眉,想了想又后退五步,这才抱拳道,“邪天。”
“霸气!”童郎忍不住伸出大拇指赞道,“杀死你时,我会心怀敬意。”
“用不着你的尊敬,开始吧,我等着吃晚饭。”
童郎看了看尚未跑到头顶的太阳,失笑道:“还没到中午。”
“杀你有点困难,所以时间会久一点。”
“你伤得不轻,但好像还是很自信能杀死我?”童郎终于受不了邪天的自信,皱眉笑道,“就凭你用吸星大法,吸了黑水长老一身先天内气,并且还能动用少许么?”
邪天很老实地点点头:“是。”
“好。”童郎不再多言,提起长枪,回头瞥了眼远处翘首打量的密探们,转过头对邪天笑道,“无论是午饭还是晚饭,你只有到下面去吃了。”
话音刚落,童郎右手一抖,凝练到极致的内气破体而出,化身天神。
这一刹那,飓风起,却不是边关的狂风,而是来自宋国第一大派的睥睨天下之风,嚣张!
这一刹那,黄沙扬,它因歌而舞,暴虐之歌并非肆虐边关多年的狂风,而是天神灭世的决绝,霸道!
这一刹那,邪天毫不犹豫地闭上眼睛,压下心中从未出现过的恐惧,抛开脑海里被恐惧扰乱的思绪,放弃控制因恐惧剧烈颤抖的身躯。
童郎,是自己从未遇到过的强大敌人!
这是邪天在几乎失去全部意识之前,唯一的念头。
所有人,都看到了在狂风中踉跄不稳的邪天……
密探心喜,终于可以结束来回千里的奔波,好好休息一下了。
小马暴戾,如箭一般射向战场,嘶鸣声中,满是不甘与愤怒。
谢保讥笑,穷极一切心思要报复谢帅的人,却要死在谢帅前。
郑语木然,不知道自己该想些什么,不该想些什么,但无论他想或不想,脑海里总有股莫名的力量,在书写一个即将送出的字。
这个字,是死。
送的人,是邪天。
童郎脸上依旧带笑,他人生三大爱好,笑,赏宝,喝茶。
他只喝赤霄峰之上千丈高、夹在冰山中那处绿地里采摘的茶,每年采摘的茶极少,炒制完只有三钱,他一年只能喝三次。wWW.ΧìǔΜЬ.CǒΜ
茶很苦,苦得就像他日夜凝望冰山最高处,却始终没有资格踏足其上的不甘与失落。
他只赏自己看重的宝贝,赤霄峰藏宝阁内的天下奇珍他看不上,一年难得下山一次的他,这次西行,却遇到了两件宝贝。
宝贝很好,枪入手了,他爱不释手,马也快了,他也会爱不释手,直到他对枪和马失去兴致,然后赤霄峰后崖下的葬宝地,会多出一枪一马。
茶少。
宝贝也少。
所以他最大的爱好,是笑。
他笑得很灿烂,哪怕杀杨忠时。
他笑得很自信,哪怕杀邪天时。
他知道杨忠是汴梁杨家的人,因为枪上有一杨字,但心无顾虑,所以灿烂。
他知道邪天是妖孽天才,因为他耳朵听得已起茧,却毫不在意,所以自信。
他提起枪,朝前捅去。
他捅破了嚣张的风,捅破了霸道的势,他最想捅的,是邪天的心,在此之前,谁拦他,他捅谁,哪怕这风与势因他自身而起。
噗嗤!
杨家枪自邪天左胸捅进,从左背刺出。
然后。
童郎脸上自信的笑,僵住了。
因为他发现,这枪不是捅进去的,而是邪天自动将胸口送过来的。
此时,不知是不是因为穿心的剧痛,邪天睁开了血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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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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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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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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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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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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