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姿佝偻、面容苍老的老汉率先捧出了一根千年的人参,他的手上布满了老茧,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泥土,那是经年累月留下来的,洗不掉的。
把人参递出去之前,他甚至在衣襟上擦了两下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这老汉,要么是个农民,要么是个药农,左右跑不了和泥土打交道,且是一辈子的交道。
骨瘦如柴的书生拿出一方带着梅香的砚台,眼神里是彻骨的爱意和浓浓的不舍。
他的手很好看,骨肉均匀,白皙纤长,和他整个人都有些不搭。这样好看的手拿着墨色的砚台,黑白分明,好看极了。
他把砚台放在木枭身前的桌子上,一双手都在颤抖。
身穿白衣戴着帷帽的女子解下随身携带的宝剑,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剑鞘上镶嵌着巨大的鸽子血和绿松石,晃的人眼生疼。
江湖上似乎总有些这样的女侠,喜欢穿白衣,喜欢戴帷帽,喜欢用花里胡哨的宝剑和同样花里胡哨的剑法。
唯一不同的,就是,有的倾国倾城,而有的倾国、倾城。前者让人如痴如醉,后者让人撕心裂肺。
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前去,越来越多的宝贝堆砌在木枭面前的桌子上。
不过就是询问一个问题,生生变成了斗宝会。
满脸络腮胡子的魁梧大汉上前一步,半边脸上都被一条伤疤占据着,凶煞之气立现,好像有一把无形的大手掐住了每个人的喉咙,压抑的让人难以呼吸。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直接甩过去,几乎要摔在木枭的脸上。
幸好木枭也不是弱的,眼疾手快接了下来。
那轻飘飘的一张纸是什么东西啊?哦,原来,是一纸文书――朝廷颁布的――悬赏江洋大盗的文书。他在用这种方式,向木枭表明,他可以替他去杀任何人。
公仪南扭了一下手,发出骨骼碰撞的“嘎吱”声,他舔了舔嘴唇,“胡三彪,江湖人称彪爷,代号刀疤,半年前杀了江南一带有名的皇商林大有全家三百一十七口,放火烧了林家宅院,还掘了人家的祖坟,当地逮捕失败,上告朝廷,悬赏八百两。”
顿了一下,公仪南又满怀期待地说道,“我能抓他吗?”
翠浓斜睨了他一眼,“你缺钱?”
“这倒没有!”公仪南摇了摇头,又补充道,“为民除害,实乃我辈应尽之责!”
“呵呵呵……”翠浓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智障。
公仪南面对着沈毕之,大义凛然道,“我既穿上这身衣裳,拿着这份俸禄,就得对得起它们!大丈夫行事,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中间也要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这一刻,这个平日里不说话高冷清贵、说话猥琐痞气的男人难得正经,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若非形式不允许,沈毕之真想给他鼓个掌。且不说他能不能做到,便是有这份心,也值得赞赏。m.xiumb.com
翠浓白了他一眼,“大话说的太满,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妇人之见!”公仪南如此说道,又觉得不够,再次强调道,“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是是是,我见识短,比不过闻人妹子!人家头发多短啊,见识也的确是比我长,一个人就敢敲锦衣卫衙门的鸣冤鼓状告身为锦衣卫的未婚夫,真是比不了!”
翠浓口中的闻人妹子,名叫闻人浅,是公仪南指腹为婚的未婚妻子。最重要的是,妹子很强大,一个人上京都状告公仪南不肯成亲是为不忠不孝,而且,她留着特别个性的光头。
可以说,闻人浅是公仪南的死穴,他一下子就熄了声音,只用渴望的眼神望着沈毕之。
算起来,这两人也算是冤家聚头了。这一路行来,几乎天天都在互相揭短嘲讽中过来的。
那眼神太过热切,实在难以招架,沈毕之只好点头同意,“离开时,你可以带着他!”
“多谢大……爷,多谢爷!”公仪南一高兴,险些暴露了沈毕之的身份。
另外一边,已经进入了高潮。
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男子捧着托盘放到桌子上,掀开红布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托盘上是一节手指,女人的手指,惨白色,看样子切下来已经有些时间了,上面还戴着一枚银戒指,细细的戒指,装饰着花朵的纹路,那纹路又巧妙地构成了“芙虞”二字。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一双银,一双人,何等的深情款款。
看到这节手指,木枭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至极,他紧紧揪住那小厮的衣领,直接将人提了起来,“你们把她怎么了?”
那小厮也是个硬骨头,双脚离地,却依旧冷静自持,“主子说了,要么木公子为己所用,要么就让那女人陪葬!”
“我答……”几乎没有犹豫,木枭一口答应了下来,手也无力地垂了下来。
“他们说爱让人盲目,让人看不清,看到了木公子你,在下才知道所言果然非虚!”沈毕之打断他的话,站起身顺了顺衣摆,小步地踱过去,“你今儿个答应了他,芙虞恐怕才是真的活不了了!”
“你是谁?”木枭好像是才发现沈毕之一样,目光之中充满了戒备。芙虞的名字,除了他,竟然还有其他人知道!
沈毕之笑的一脸无害,“来帮你的人!”
“帮我?”木枭不相信,除了芙虞,他没有任何事是需要别人帮忙的,而抓走芙虞的人,连他都没有调查出来!
“比如……”沈毕之拖长了尾音,吊足了胃口之后才说道,“秦芙虞!”
“什么?”木枭大喜过望,心中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忐忑,生怕又是空欢喜一场。
沈毕之微微一笑,“或者,还可以叫她秦妙人?管她叫什么呢!反正,在下可以用她的下落,或者用她这个人,同木公子问个问题?”
“你能找到她?”木枭一震,突然扬眉而笑,“我想,我很乐意同你做这个交易!”
强迫或者甘愿,果然是不一样的。
沈毕之点了点头,伸出手掌,“合作愉快!”
木枭同她击掌,却又出手迅速地搭弓射箭,将见事不好偷偷逃跑的小厮射杀在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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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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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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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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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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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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