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这个厂公没毛病>第三十二章 价高者得
  空空走后,客栈里的氛围便有些怪怪的。

  千岁红继续回到柜台后面,却是支着下巴数银子,全然没有了方才的热情。

  客人们都很安静,自顾自地吃饭,再也没有人高谈阔论。

  直到,一个年轻的男人走进了有间客栈。

  他看上去不太像是大凉人,脸部的轮廓很硬朗,线条很分明,鼻梁高挺,眉眼深邃,还有一头淡金色的卷曲长发。

  他穿着一身水晶紫色绣麒麟纹样的长袖曳撒,背后还背着一张长弓和一壶羽箭。

  男人进了大堂,直接走到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面,卸了弓箭拍在桌子上,弯腰拿了茶壶灌一口冷茶,朗声道,“老规矩,一个问题,价高者得!”

  翠浓凑过来,小声地嘀咕,“这是什么人?好大的派头!”

  难怪她会不认得。家养的暗卫,只需要不择手段地完成主子的命令就好,到底不是真正的江湖人。

  沈毕之努了努嘴,“木公子今儿个打算开个什么样的价?”

  然后才回头来回答翠浓的问题,“木枭,据说是雪族贵族木家的后裔,包打听,江湖上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雪族,相传,他们不属于六界,是守狱者,天生白发白肤,瞳色艳丽。但,年代久远,具体已不可考。

  毕竟,那已经是一个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关于它的传说也已经是很久远的故事了。

  时人不知道雪族,没有经历过他们的那个时代,也无法去理解他们异于常人的外貌。

  但是,翻来历史的进程,还是能够从缝隙之中找寻到他们曾经辉煌存在过的意义。

  可是,那段历史只出现在某些生僻的野史书中,在茶楼戏馆甚至在天桥下的故事里,知之甚少,信者更少。

  而翠浓,便是既不知道又不相信的那种人。

  翠浓撇了撇嘴,显然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后来干脆拿出一块手帕绣了起来。只不过,惯拿刀剑的手拿起针线来实在违合,绣的东西也是惨不忍睹。

  其他人也在起哄,所有人都想知道木枭开出的价格。

  木枭一手执茶壶,另一只手伸出一只手指摇了摇,脸上的笑容纯粹干净,根本不像是满身铜臭的商人该有的模样。

  “一千两?”有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迎上去,笑容满面,“这一千两我出了!”

  木枭摇了摇头,并未理会。

  肥头大耳的年轻富商露出一口黄牙,笑的讽刺意味十足,“一千两也想在木爷这问个问题?一脸的穷酸相!我劝你啊,还是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吧!别在这丢人现眼了!”转过头面对木枭时,又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木爷,我出一万两,您帮我看一看,我那该死的小妾崔氏把我唯一的儿子带到哪里去了!”

  “一万两找儿子?”翠浓红唇亲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人如此年轻,怎么会花这么多钱找一个生死不知的儿子?依我看,还不如再生一个了事!”

  见不得光的暗卫,早就抛弃了柔软的善良,哪怕如何柔情万种,骨子里都透着股让人头皮发麻的冷酷。

  公仪南正在吃包子,浑身透着世家大族的清贵,但他一开口那股子贵气便散了个七七,他挤眉弄眼,坏笑道,“谁知道呢!说不准啊,他就真的不能再有其他儿子了呢!”竟然还有点猥琐。

  这话说的不客气,那富商立刻投过来恶狠狠的目光,若不是急着同木枭交易,说不定就杀过来了。

  木枭放下茶壶,伸出手指绕着一缕长发,似笑非笑地问道,“还有没有更高的价格了?”

  富商轻蔑的目光扫视了一圈,脸上是事在必得的神情,还扬声问了一句,“还有谁能出更高的价格?”

  “公子,我们还不出价吗?”翠浓也不绣手帕了,焦急地问道。

  沈毕之摇了摇头,“不急,这才刚刚开始。”

  “才开始?”翠浓大惊失色,“已经一万两了,公子你告诉我说才开始?问他一个问题,到底得花多少钱啊?他嘴里吐出的是金子啊?”

  沈毕之最喜欢的,莫过于姑娘们如此天真而且活泼的模样,总让她有一种自己守护了别人的使命感和自豪感。

  微笑着摸了摸翠浓的头,沈毕之说道,“不一定要是金银这等俗物,比如一些价值连城的宝贝,容色倾城的美人,活死人肉白骨的药草,或者你替他去杀一个人。人啊,总会有**,谁还没个想要的东西呢!只要是他想要的,自然便是无价的宝贝!”

  宠溺摸头的举动,翠浓只见过沈毕之如此对待陆邦媛,现下也这般对待自己,竟让她止不住的欢喜。

  好半天,翠浓才抬起头,目光灼灼地望着沈毕之,“公子,我们替他杀一个人吧?我去!”

  原本沈毕之的话是有些感概的,说完周围的气氛都有些压抑而沉闷。可是,翠浓这话一说完,桌上其它的几个人除了马夫都笑了。

  毕竟,在锦衣卫这些爷们眼中,翠浓只不过就是个青楼楚馆里依附男人而活的花娘罢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竟然还打算去杀人,有些自不量力,有些可笑,还有那么一点温暖感人。

  沈毕之笑着拍了拍她因激动而握在一起的手,“这种时候,你只要躲在我后面就行!”

  其实,沈毕之任用翠浓,本来也没打算让她去杀人,不过是为了获取情报以及打掩护。琇書網

  翠浓感动不已,一张脸依旧惨白,却透着股醉人的红。

  其他人深以为这二位在秀恩爱,脸已经埋到了桌子上。

  公仪南撇嘴,打趣道,“秀恩爱也找个没人的时候啊!没看见哥几个还都单着呢吗?”

  说老实话,公仪南除了因为身世有些懒散以外,这个人还是很好相处的,爱玩、爱疯、爱闹,但也开的起玩笑。

  大家伙哄堂大笑,却越发的尴尬了起来。

  翠浓难得在这里也露出了泼辣的神色,双手抱胸,嘴里啧啧有声,“别人单着也就是了!我可是记得,某些人家里的未婚妻前些日子还闹到了府衙呢!”

  大家伙又是一阵大笑,气氛也少了一些尴尬。

  只公仪南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还试图解释,“我和她真的不熟……”

  几步远的地方,一大群人正为了一个提问题的机会剑拔弩张,而这里却是一片言笑晏晏。天壤之别,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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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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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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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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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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