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山长为人温和,待小辈也最是宽厚,早前就听说叶家的孙子辈已经有好几个人私定了终身,想来应是无碍。”沈毕之一脸的理所当然,倒像是真的不把私定终身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放在眼里。
所谓的惊世骇俗,也不过就是卫道士们为了面子好看想出来的措辞罢了。
江湖人也爱面子,但他们的面子是从大事上看的,看的是忠义,看的是诚信,看的是那一份古道热肠,不是这样儿女情长的小事。
江湖儿女多爽脆,不拘小节,爱憎分明,爱了就是爱了,就要在一起,不会去计较得失,也不太看重世俗的看法。
沈毕之的话,不过是平心而论,说出了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但,在这个世上,向来都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私定终身”四个字,可以说是完完全全触了许尚书的逆鳞。
故而,这话听在许尚书耳中,一下子变成了对许灵雨甚至是对自己的一种轻视。
无他,文人素来清贵,把名节看的比身家性命还要重,更何况,在朝为官,外界的人会更加关注。
许灵雨是许尚书的心肝宝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许尚书自然也愿意把这世间最好的一切都捧到她的眼前。
人们常说,爱是相互的,或者说,你的付出和你的期望应该是成正比的。
许尚书如此宝贝着许灵雨,自然也希望这个女儿可以成为让自己骄傲自豪的存在。
事实上,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现实和期望难免会有落差。而一旦这个落差超过了心里所能容忍的极限,那么势必会演变成失望甚至是更加严重的后果。
许尚书可以对许灵雨的所作所为视若无睹,也可以对自己那个所谓的外孙避而不见,但他还没有大度到可以毫不避讳的和别人讨论关于“私定终身”的事。
百无一用是书生!若我会些拳脚功夫,若我当初是选择习武而非学文,我……我定要将这黄口小儿丢出门去!此生第一次,许尚书因为自己是个文弱书生而感到后悔。
许尚书的脸色一变再变,沈毕之倒是突然觉得自己这样故意吓他的行为有些上不得台面了。
幼稚!心底暗暗损了自己一句,沈毕之又说,“方才的那位女子看上去倒是温柔贤惠,与红妆也般配得很,只是不知道佳人可曾许了人家?”
“原来是香儿啊……”心底的石头落了地,许尚书松了一口气,悄悄松了拳头,在袖子里擦了擦掌心的汗。
但是紧接着,他就又倒吸了一口气,把另一块石头提了上来,“等等,你是说,香儿?”
“不行不行!”许尚书连忙摆手,“香儿只是个普通丫鬟,怕是配不上贤婿的手下!”
“沈某也高攀不上许府和令爱,许大人不还是一力促成此事?诚如许大人看重沈某的人品,沈某也觉得方才那叫香儿的姑娘人品极好!”沈毕之眯了眯眼,“怎么,还是说这世间的配与不配都是许大人说了算的?许大人说配得上便是配得上,许大人说配不上那就绝无可能!”
沈毕之的态度很明确,胡天香嫁给叶红妆,自己才会娶许灵雨!
一个人犯了错,让他在今后的数十年里为此赎罪,日日为此煎熬着,远比杀了他更加残忍!
许尚书倒是进退两难了起来:一方面,他希望女儿许灵雨可以靠上沈毕之这样一个既位高权重能让女儿半生顺遂又是太监不能欺负女儿清白的人;但是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这一切是通过牺牲胡天香来获得的。
许尚书救胡天香的初衷,并没有那么功利的成分在里面,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尽管后来,他确实有利用胡天香之嫌,但也仅仅局限于他知道那些事对于身为顶尖杀手的胡天香来说并不困难。
甚至于,胡天香会去追杀叶红妆,也是他不曾预料到的。
许尚书的确贪财,但是也仅限于贪财,并不会害命。毕竟,他身为丰县银矿案的上层受益者,很多事情还没有到他这里就已经被下面的人压了下去。若不是张刘氏告御状,他还一直以为银矿是在无人发现之地秘密开采的。
许尚书虽然天真了些,但并不是蠢笨,自然知道胡天香落在沈毕之手里不会有什么好的下场。
他虽处处利用了胡天香,但是让她去死,却是万万做不到的。
“这天底下的女子千千万万,贤婿的手下总会遇到心仪的姑娘。”许尚书委婉的拒绝,复又重新开出了一个条件,“贤婿今日登门拜访,想必是听到了一些什么风声,不知贤婿可需要老夫答疑解惑?”m.χIùmЬ.CǒM
“不必!”沈毕之把茶推远了一些,“这向来无风不起浪,再狡猾的狐狸也总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沈某不急于一时。”
“贤婿此言差矣!”许尚书把茶推回去,“眼下年关将近,若是贤婿能破此大案,想来今上也会赞誉有加!”
“许大人有所不知,西厂里现在堆着的,可没有什么不重要的案子。眼下年关将近,各处都开始忙碌起来,想要一时半刻有个什么结果,实在是难如登天。圣上向来宅心仁厚,想来也不会因此怪罪下来。”沈毕之又把茶推过去,“于沈某而言,当务之急还是红妆的亲事!”
沈毕之的确很想从许尚书口中得到名单和账目,但是她很清楚,许尚书已经慌了,所以她不急,也半点都不会退!
女帝宅心仁厚?怕是只对你沈大红人宅心仁厚吧!许尚书心里不屑地冷哼了一声,面上却还客客气气地把茶推回去,“贤婿喝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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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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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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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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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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