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确认过但主角绝对坚信自己的人品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既然不是人品问题,那么就只能是长相问题了,而他都不需要去看后视镜——这问题必须要承认其存在,只是没想到会那么严重。
“赶紧说吧,”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催促道,“别藏着掖着的了,咱俩还算投缘,有啥你就说啥。”
主角觉得好像自己还是小兵,这位新来的小爷才是头儿,这感觉让他很不舒服又无可奈何,使劲儿抠了几把头皮,然后真诚的说:“以前我也这么问过来着,带我的头儿就是那么回答的,你要我说别的我也说不上来啥。反正事情倒是挺简单的,拿上文件袋就走,到地方找到人递上东西,那边儿安排好了的,上了人开回来就行,别的没啥。”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仔细打量着自己这位头儿宽大的肥硕面庞,目光从狐疑逐渐转变到了然,点头道:“明白了,你干了一年多了,自己干的活儿都没彻底弄明白是吧。”
主角很想说自己早就弄明白了,但也知道那么一说必定会被无休止地追问,干脆拿出最憨厚的笑容来堆了一脸。
小伙子觉得真是太倒霉了,居然遇上个白痴头儿,不过……似乎这样也不错。起码现在很容易就能糊弄他,以后踩过他也不是多难的事情。
“你家住哪儿?”主角问。
小伙子指点着。两三道拐之后就到了,果然不远。
主角在分别时说:“明天一早出发,我七点就来叫你,你今晚就都准备好。”
小伙子不情愿的皱着眉道:“有必要起得那么早吗?”
“有,”主角认真的说。“必须要早点走,好避开上班的高峰期。你应该知道的,出城那几个口子,说不准一堵就是小半天挪不动一步。”
这一点小伙子倒是真知道,这城里每一个开车的都知道,绝大多数地方都是不堵车的,但有几个口子堵起来简直要命。他无奈的点头答应下,背着硕大的背包轻松而去。wWW.ΧìǔΜЬ.CǒΜ
主角从后面看着那个大背包觉得自己也该有一个。犹豫了一阵,最后决定还是先回家把文件袋放好,要是先去买包,万一文件袋掉了咋办。
回去正赶上吃饭,主角将文件袋郑重放回到自己的卧室的衣柜紧里面,才去洗手,然后吃饭。一边吃,一边将明天一早出差的事儿说了。这一年半时间他出差次数没有一百也远超过五十了。当爹妈的都已经习惯了,一开始真没当回事儿,可随后明白过味道来。这次不一样,以前是别人带着去出差,这回是带着别人去出差。于是也都有点儿小兴奋。然后说到买包的事情上,当妈的果断决策:你留家里收拾东西,包我们给你买回来。
主角数度据理力争,但很不幸。都被当妈的给无情地镇压了下去,也就只能认了。
当妈的想当亢奋,丢下碗就率领着当爹的出门了。
主角收拾了碗筷,抹桌子洗碗,然后才回房间收拾东西。他在自己潮湿且不透风的加盖出来的卧室里转了十几圈儿,也没想好该怎么收拾。最开始出差的时候是当妈的帮着收拾的,好大一包东西,可实践证明没两样是用得上的,而且也不好带,后来就越拿越少,他以前又是个不喜欢带着包的,后来索性就啥也不带了,反正住店的旅社都有一次性洗漱用品,而他又是个洗不洗都无所谓的,能不洗其实更好。
意识到自己兴奋过头了,主角讪笑着回到客厅,开了电视,随意的调换着节目。
看了两集半抗日神剧,当爹妈的才回来,包买了,而且买了两个。一个是腰包,一个是背包,要说都是大号的,但主角觉得背包没有自己小兵的那个硕大,心中涌起各种不甘与郁闷。想到真没啥要带的,自己毕竟又是个不习惯带着包的,于是就选择了腰包。
这个腰包是当爹的拿主意买下的,被儿子首选了,当爹的很是兴奋,甚至超过了当妈的上街前的兴致。
腰包的容量当然比不上背包,不过这一款在腰包里绝对算的上是巨无霸,都能超过小号的女士背包,比不少挎包都要大,还是一大二小三个组合在一起,大的那个里面有暗包有分隔,外面还带着带拉练的三个小口袋儿。主角将腰包上的吊牌剪掉之后,拎进自己卧室,将文件袋取来,折叠好,装进腰包中间那个大的部分的暗包里,将暗包塞得鼓鼓囊囊的,但外面儿看着一点儿不显眼,好似没装啥一样。满意的点了点头,将文件袋取出来,把那三千块经费分出来,然后从新折叠好,放回去。这三千块钱又分作两组,一组一千,放在左边的部分,另一组两千,放在右边。然后满意的将腰包塞在自己枕头下面,收拾衣服去洗澡,这会儿换一身干净衣服等回来的时候洗澡再换就没必要带衣服了。
第二天一早起来,早餐战饭整装出发,到昨天送自己手下小兵回家的地方才七点还差一刻,打个电话过去,三分钟之后,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举着俩包子,一边儿啃一边儿快步出来,还是背
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而且未见得比昨天更鼓些。这让准备好了要指点一番对方装备带得太多太累赘的主角又只能干张了张嘴没法说出话来。
不到七点,整个地级市都还在睡梦中,面包车流畅的传出梦境,在朝阳温暖的笑容中奔向远方。
一出城,主角就拐进了加油站,将油箱加满是必须的,以前的头儿出城也都在这里把油箱加满,顺带把保温杯也加满,早饭后喝水比较猛。主角不光不习惯背包,也不习惯带保温杯,他喝可乐。所以加油已毕,他就到加油站里的超市去拿了一大瓶可乐,这也是有半年以上历史的习惯了。不过在付钱的时候想起自己的小兵似乎也没带保温杯,犹豫了一下,就再要了一大瓶,省得一会儿那小子口渴还得找地方给他买去。
长相偏小的小伙子也下车,上厕所去了,等他回来,主角递过一瓶可乐去。那位丝毫没露出主角期待中的惊喜,而是微微皱着眉接在了手里。
“这东西最好少喝,”小伙子唠叨道,“油炸食品和碳酸饮料都不能多吃,对身体没啥好处,嗯,尤其是你。”
主角眼睛瞪圆了,却绝非发怒而是惊诧,紧跟着柔和的一笑道:“你跟我妈说的一模一样。”
这回总算轮到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干张嘴没法出声了,这话打击人的力度非常之大,而且主角本来一点儿没有打击人的意思,所以打击力度就被提升得更加恐怖,足够让这小子郁闷上一阵子了。
一路无话,主角认认真真的开着车,副驾驶位置上的小伙子端着ipad认认真真的玩儿着植物大战僵尸。
上了高速公路,面包车就只剩下被超车的份儿,胖子心宽,一直在主车道上兢兢业业地前进。
中午在服务区各吃了一份儿快餐,然后主角到副驾驶位置睡觉,长相偏小的小伙子开车。
主角美美的睡了一觉,下午三点半了,在另一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下,小伙子上了个厕所,本来主角没尿的,可别人上了他的尿意也就上来了,也上一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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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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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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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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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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