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唐人街的厨仙>第1章 华人的菜刀
  “左宗棠鸡都没有,也配叫中餐馆?”

  “我发誓我再也不会进这家店了,味道太淡,连番茄酱都不加!”琇書網

  “早就跟你们说过不要来唐人街吃什么华国菜,那都是给穷鬼吃的!附近商场开了家超级火的沃尔顿汉堡,我带你们去尝尝真正的美食吧!”

  芝雪市唐人街支巷的一家餐厅门口,几个胳膊上画着纹身的白人壮汉骂骂咧咧地走了出去,其中一人还不忘回头对着招牌比了个粗鲁的手势。

  服务员打扮的女生低头收拾起饭菜剩了大半的餐盘,突然,两只有明显烫伤疤痕的手出现在她眼前,替她将餐具迅速收拾好,转身便要送回厨房。

  “哥……”女生有些犹豫地开口道,”你真就不能做左宗棠鸡吗?无论白人还是黑人都很喜欢吃,你要是肯做,生意一定会好起来的!”

  “爸说过,那不是正宗的中餐,咱们家故乡馆的招牌不能坏。”

  郝贤在回收窗口放下餐具,回过头认真地看着妹妹说道。

  “哟,你小子倒是挺有志气啊?”

  一道沙哑有磁性的女声从店门口传来,两人转头看去,只见一名身穿旗袍,双腿修长的女子靠在门框上,手指夹着女式香烟,一脸轻蔑地吐了口烟圈。

  “斯斯姐,这个月房租我交过了的。”郝贤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道。

  来人正是这处店铺的房东,也是唐人街上好几家店的包租婆,黄斯斯。

  黄斯斯没有搭理郝贤,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郝叔能说这种任性的话是因为他厨艺高超,做出来的烧鹅让其他州的华人也都趋之若鹜,愿意千里迢迢开车过来品尝。所以他可以想做什么菜,就做什么菜。你根本没继承他的手艺,你凭什么任性?”

  郝贤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妹妹郝心连忙劝道:

  “斯斯姐……”

  郝贤却是抬了抬手,阻止她继续说下去:

  “你下午还有课,赶紧去大学吧。”

  郝心有些犹豫地来回看了看剑拔弩张的郝贤和黄斯斯,最后还是解下围裙,塞给郝贤,拿出大堂角落橱柜里的书包,一边走出店门一边装可怜道:

  “你们可千万别吵架啊,不然我要哭的……我哭起来可大声了!”

  “放心吧,姐还能害你哥不成?”黄斯斯掐掉烟,迈着成熟有韵味的步伐走进大堂,拉过张椅子坐下,将修长的左腿翘在同样纤美的右腿上,纤指依托着侧脸道,“小贤,告诉我,郝叔留下的存款还够这家店亏几年?”

  “四五年吧。”

  “那郝心的学费和生活费呢?”

  “我都算上了,只要我自己省吃俭用,撑个四年没什么问题,到时候她也毕业了。”

  “你真觉得你四年就能做出和郝叔一样的菜来?”

  “不可能真的一直亏四年,我厨艺总会越来越进步,生意会好起来的。”郝贤梗着脖子说。

  “左宗棠鸡,李鸿章杂碎,蒙古牛肉……明明你只要愿意做,生意就不会太糟糕。”黄斯斯站了起来,以她一米七八的身高平视郝贤的眼睛,“你是不是很看不起这些为了迎合西方人口味而改良的西化中餐?”

  “我没有,我只是想做我爸的菜。”

  “是,你想学你爸,做最正宗的中餐……可你有什么资格做正宗的中餐!中餐在全球的流行,背后是华人的血泪史!我祖上最早来到这片土地时,是身份最低贱的劳工,被拐卖过来的,连英语都不会说,能够活下来,靠的就是两把刀。一把剪刀,一把菜刀!剪刀剪发,菜刀做菜!如果华人的菜刀只做正宗中餐就能养活家人,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改良让更多当地人愿意吃?你以为老祖宗们就不想做正宗的中餐吗!”

  “斯斯姐,我真没有看不起这些菜的意思,我只是想花更多时间钻研我爸的菜谱,不想浪费精力做不能提高我厨艺的菜。”郝贤语气诚恳地解释道。

  “你这就叫看不起。小贤,姐今天给你两个选择。”黄斯斯突然嫣然一笑,又坐了回去,身姿斜靠桌子戏谑地说,“一,放下你的傲慢,把左宗棠鸡和李鸿章杂碎放上菜单;二,你如果不愿意,就找别的店铺去吧,这店我不租了!”

  “可租约还没到期呢!唐人街这么旺,我去哪儿找别的店铺呀!”郝贤着急道。

  “是没到期,所以我赔你违约金,反正你继续执迷不悟下去,也只会把郝叔的存款败光,不如拿了违约金回大学念书去!姐有钱,不用跟姐客气!”黄斯斯霸气道。

  “斯斯姐你……你不讲道理!”郝贤有些语无伦次地绞着双手。

  黄斯斯只是静静地瞅了眼他手上烫伤的疤痕,没有说话,起身便要离开。

  郝贤伸出手,想要继续说服她,却又找不出合适的话语,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出店门。

  “我晚饭时间还会再来的,你菜单上要是没有能让我满意的菜,明天我就收回店铺。”

  黄斯斯留下这句话,便消失在了唐人街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而故乡馆门可罗雀。

  郝贤失神回到厨房,一眼见到厨台上父亲的爱刀。

  他举起菜刀,凝视着刀身上倒映出的光景——一张憔悴落魄的面容。

  曾经让故乡馆闻名妙大利坚合众国的那位名厨已经不在了,如今只有他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那场事故后,郝贤整理遗物时找到了父亲当年的日记。

  小时候他总是觉得学厨太苦,父亲太严厉,甚至怀疑过自己不是亲生的,可看了日记才知道,父亲对他每一天的训练都做了详细的计划,密密麻麻写了几大本,期待他能学出来,成为青出于蓝的大师……

  可惜,郝贤知道这一切时已经太晚了。

  看完日记后,他很后悔,后悔当年为什么不能多坚持坚持,为什么不肯继续学厨了。

  他不希望自己将来更加后悔,所以向大学申请了休学,回来经营父亲留下的故乡馆,不想让这家店变成历史。

  在刚刚黄斯斯离开时,他本来差点就说出这段心路历程了。

  但他知道他斯斯姐的处世风格,真要说了,可能还会被对方嘲讽一番——

  “感人,真感人,我都忍不住鼓掌了,如果这是真人秀,我一定投你一票。可惜现实不是秀,难道客人嫌你做的不好吃,你还能跟他们诉苦卖惨博取同情?”

  嗯,斯斯姐一定会这样说的,她就是这么毒舌……

  郝贤无奈地捂住额头。

  他知道对方这样逼迫自己是出于好心,左宗棠鸡在妙国中餐厅真的是万金油的菜,根本不需要费心做得多好吃,只要加上酸甜的酱汁,妙国人民就能吃得很香,生意肯定会回暖,至少养活他兄妹俩不成问题。

  可是……

  他尝过父亲做出的中餐有多么好吃。

  他看过客人们在品尝到父亲的菜时会露出怎样的笑容。

  他也知道父亲为了做出更好吃的菜在厨房里废寝忘食时是什么样子。

  当初父亲为了让背井离乡的同胞们能品尝到怀念的家乡味道,才开了这家故乡馆,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旅人曾经在此欢聚。郝贤过去放弃了这一切,如今又渴望重现这一切。

  虽然荒废了几年没有下厨,但左宗棠鸡他还是做得来的,也能做得不错。

  但他不敢做,他害怕。

  他怕自己做了左宗棠鸡之后,店里真的坐满了满口操着英语的客人,生意兴隆,客似云来。

  他怕自己到时候会懈怠,觉得就算不去做正宗的中餐,也一样能把店开下去,还开得更好。

  他不会再想着一定要做出和父亲同等水平的中餐。

  他会向生活屈服。

  那样的话,他就再也吃不到父亲做过的菜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吃到了……

  “爸,我和郝心都很想你……”

  俯身在切烧鹅用的砧板边,郝贤埋着头,豆大的泪珠划过脸颊……

  啪!

  郝贤双手猛地拍在自己脸上,冲向水池开始用力洗脸,哗啦啦的水声响个不停,直到上半身的衣衫都打湿,他才抬起头来:

  “好险,眼泪是咸的,要是滴砧板上没注意到的话,切菜会串味。以后不能在厨房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他声音渐轻。

  或许已经没有以后了。

  郝贤当然不会为此埋怨黄斯斯。他明白,很多时候其实大家都不是坏人,但还是会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因为生活就是这么无奈。

  他擦干手,从上方橱柜拿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旧巴巴的看上去十分普通,打开后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汉字。

  这是他父亲的美食笔记,里面每一句话都是多年厨艺凝结的心血经验。

  “烧鹅要选肥鹅,肥一点的鹅油脂多,炭火可以把鹅腩上的油水迫出来,相当于从内而外炸鹅皮,表皮才会香脆,越是肥的鹅越香,色泽也越红亮……

  “灌入鹅腹的卤汁里,要放入八种调料……”

  郝贤缓缓翻阅着笔记,仿佛看到了父亲在厨房里穿梭的身影,眼中迷茫渐渐散去。

  “果然还是不能放弃。既然我现在没资格想做什么菜就做什么菜,那就去努力获取资格。

  “斯斯姐说得对,我不能再挥霍爸的存款了,如果郝心读完大学还想读硕士呢?把店关掉吧,我去高端中餐馆从打杂开始从头做起,一边赚钱一边学习厨艺。

  “等郝心毕业能照顾自己了,我就回国!回去学真正的中餐!什么时候能做出爸那种水平的菜了,什么时候再把故乡馆的牌子重新挂上!”

  郝贤终于下定了不破不立的决心,眼眸中燃烧起坚定的意志。

  “明天就要关门大吉,晚上给郝心和斯斯姐做点什么好呢?果然还是烧鹅吧,今天之后就暂时没法用故乡馆的地下冷库风干烧鹅了。”

  他如释重负地说完,合上笔记,打算去挑只肥鹅。

  突然,毫无征兆地,金色辉光在他双手间大肆闪耀,刺得他睁不开眼。

  郝贤心中惊骇无比,在什么都看不见的情况下,唯有紧紧扣住手指,死死抓牢父亲真传。

  光芒散尽,郝贤忍住疼痛,挣扎着撑开眼帘,却赫然发现自己手中的笔记不翼而飞,换作了一本古拙质朴的典籍,上书四个苍劲大字——

  《彭祖厨经》。

  彭祖?

  彭祖!

  郝贤瞪大了眼睛。

  彭祖不就是传说中为五帝之一的尧献上中华文明第一道美食,开创出烹饪之道,被所有厨师认作祖师爷的那位老祖宗嘛?

  冠以彭祖之名的厨经,难道是彭祖写的菜谱或烹饪心得?

  可老爸的笔记又跑哪儿去了呢?

  带着满肚子疑惑,郝贤屏气凝神着打开了这本《彭祖厨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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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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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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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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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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