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没想到两儿子处得还挺好。他一点都没有欺负儿子的负罪感,只慢悠悠地笑道:“你自己没问。”
曹冲噎住。
他这不是想委婉地打听吗?谁知道曹操当天就安排完了,后面再也没提起过这事儿!
不管怎么说,张仲景大佬留下来了!
斥丘县他知道,翻过庄子后那个山头就是了,近得很,从山脚绕着走也费不了多少时间,往来非常方便!
四舍五入,那就是可以经常请张仲景过来做客,反正张仲景大佬闲着也是闲着,休沐日大可以来他们医学院坐诊。遇到疑难病例,两位当代医学大牛还可以进行会诊!
医术在实践和探讨中可以得到飞速提高!
曹冲美滋滋地邀张仲景一起出发,先去庄子小住两天,等手续下来再去斥丘县赴任。
张仲景没想到曹冲年纪这么小,竟真的能左右曹操的决定,短短几日便给他换了个差使。
面对曹冲的邀请,张仲景自是欣然应下。
不想到出发时,张仲景又被曹冲带着的车队惊了一下。
不是说曹冲只是从庄子回一趟邺城,怎么回去时居然带着这么多粮帛?
曹冲给张仲景解释道:“这是我三位哥哥赠予我们医学院的,我三位哥哥都是顶好顶好的人。他们也知道乱世之中疫病多发、死伤无数,所以都希望医学院能够尽快培养出一批得用的医官来!”
张仲景听了,心中感慨不已。
曹操当初兵寡马弱却打赢了袁绍,除却占了奉天子以令诸侯的先机之外,最要紧的应当是他在北地推行屯田之举。
在此之前,北地可谓是“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连朝廷官员都有不少凄惨地饿死在家中。
曹操大力推行屯田之后,田地复耕了,粮食丰足了,民心自然就安定了。
许是因为曹操在朝中名声不怎么好,他这四个儿子所做之事大大出乎了张仲景的意料。
要知道即便是寻常人家也时常会因为些许私产争得头破血流,哪家兄弟能像这曹家兄弟一样亲近友爱?
如果曹冲知道张仲景的想法,肯定要给他现场念一首七步诗。唉,撸大猫(二哥)虽然很好玩很刺激,但也有那么一咪咪风险!
不过曹冲不知道张仲景心中的感慨,为了让张仲景常到庄子来,他一路上猛刷张仲景的好感度,甭管懂还是不懂,张口闭口就是“您是医学界的希望之光”“有了您我们医学院简直如虎添翼”“您与华先生胜利会师,着实是人类医学史的一大步”。
张仲景听了一路吹捧,心情非常复杂,理智上知道这些话都是曹冲在胡吹乱捧,感情是偏偏又听得很舒服。
果然,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
曹冲把张仲景领回自家庄子,迫不及待地把他引去医学院参观,顺便将他引荐给华佗。
张仲景与华佗一见面,就没曹冲什么事了,他们先是相互寒暄了几句,接着华佗拿出这两天遇到的疑难病例找张仲景讨论。
张仲景一听有疑难病例,哪里还挪得开腿,当即坐下与华佗你来我往地探讨起来。
曹冲一开始还在旁边努力听上几句,到后来就懵了。
根本听不懂!
曹冲试图邀请两位神医去吃个饭再聊,被两个人一致拒绝,华佗还说:“公子回去忙自己的事吧,我们饿了自然会去找吃的。”
张仲景点头应和:“然也然也。”
曹冲无法,只得让许琰接管自己带回来的粮帛,说这是自己三个哥哥赠予的,到时候每个月都会有一批。
学医不仅得脱产学习,还得学上好几年才能出师,这期间医学生总得吃饭养家!
要是学个医就逼着人家把娶妻生子、侍奉父母全给耽误了,那教出的医官说不准全都是不孝不悌、无情无义的家伙了!
人伦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石,就像树木把根长好了,才能长得枝叶繁茂!ωωω.χΙυΜЬ.Cǒm
许琰出身汝南许家,家学渊源摆在那,让他负责调配这批粮帛正适合。
至于许琰的年纪算是童工,曹冲当做不知道。
没办法,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庄子的人才着实不够用啊!总不能让华佗和张仲景来管这些杂事吧?
曹冲还是很有良心的,勉励道:“你平时留意一下,看看这批医学生之中能不能挑出能管事的来,到时你可以适当地把手上的活分出去。”
许琰一板一眼地应道:“些许杂务,不妨事。”
曹冲觉得许家这兄弟俩真是截然相反的两中性情。他把粮帛交给许琰处置,走到外头看见那株大枣树,又试探着喊了一声:“阿琇。”
许琇莹从树上跃了下来。
曹冲这段时间要忙的事情太多,也没顾得上关心许琇莹的事,见她果然又跑树上蹲着,不由问:“你真的想学医吗?”
许琇莹想了想,摇摇头。
相比哥哥许琰,她着实没有学医的天赋,她还是更擅长舞刀弄枪。
曹冲说道:“那你要不要跟我爹打仗去?”
许琇莹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她倒不是贪生怕死,只是她是个女孩儿,从军到底不适合。一旦被人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
曹冲看出许琇莹的犹豫,觉得她其实还是想去的。
许家兄弟毕竟是最先自投罗网过来投奔自己的人,曹冲对他们还是很关心的。
曹冲说道:“不如你先读些兵书,每日再练练刀法和骑射。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的,说不准以后你碰上了好时机就能一飞冲天。”
比起看医书,许琇莹确实更喜欢看兵书。她有点想向曹冲坦白自己是个女孩儿的事,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只点头说道:“也好。”
曹冲便让她随自己回去取兵书。
说到兵书,曹冲还要顺嘴吹一把他爹,要不是他爹特别喜欢兵书,他这边的兵书也凑不了这么全。听说他爹闲着没事就拿本兵书翻来覆去地看,还试着自己写注,看得不可谓不仔细!
曹冲闲暇时也读了大半,瞅着没比游戏攻略难懂。
可游戏里死了可以复活,现实里死了就死了,没什么可比性。
如非必要,曹冲是不想直面战场的。
他上辈子连只鸡都没杀过,直接要他快进到拿刀杀人或者拿几千几万人的命去赌战场上的输赢,未免太强人所难了。
曹冲把许琇莹领到书架前
,让许琇莹挑选没看过的兵书。
对于他们这些有天赋、有胆识的人来说,乱世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机。
许琇莹走后,曹冲才收拾收拾从邺城带回来的礼物,去见自己老师荀攸。
荀攸直接递给他一份功课,上面是四天的份。
因为曹冲说好回去两天,结果直接回了五天。
翘课三天再加上今天,四倍的功课,四倍的惊喜!
曹冲面色发苦。
送礼救不了可怜学生!
曹冲试图讨价还价:“这么多,能不能宽限几日?”
荀攸微微一笑:“不能。”他还教育了曹冲一通,说人无信不立,要曹冲言而有信,说好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不能回来也该叫人捎个信。不然老师辛辛苦苦出好的功课岂不是白费了?
曹冲两世为人,一直都还是野生野长、没人管束,哪曾记得要给人报备归期。
听了荀攸这番教训,他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有老师的人了。
师徒关系在这个时代可不是随便乱认的!
曹冲乖巧认错。
荀攸见他态度良好,便没再继续训话。
曹冲估摸着荀攸没生气,又与他说起想在医学院立碑之事。他说道:“等我写好文章,先拿来给老师看看!”
荀攸有中不太妙的预感。
不过对于曹冲这个想法,荀攸还是赞同的。他常年随军出征,见过太多生死,很清楚关键时期要是多几个医官能够救活多少人!
多培养点学医之人还是必要的。
何况曹冲兄弟几人处得好,传开去未尝不是一段佳话。
要知道曹操什么都好,就是名声不太好!
读书人最讲究什么?
最讲究忠义孝悌!
荀攸说道:“行,你写好拿来给我看看。”他虽然只教了曹冲不到两个月,曹冲的进步却是看得见的,至少平时的习作拿出来已经挺能唬人了!
曹冲得了荀攸点头,屁颠屁颠回去开始挥毫创作。
先写碑文。
这碑文是要摆到医学院去的,曹冲没胡搞瞎搞,先吹医学院的创立理念,再夸曹丕三人的慷慨解囊,短短数百字,一气呵成,中间没半点停滞!
写完一看,曹冲感觉自己的写作水平突飞猛进,不仅理念写得掷地有声,夸起人来更是不落俗套!
就是内容太含蓄内敛了点。
不知怎地,曹冲总感觉缺了点味道。
他左思右想,决定发挥自己的绝世诗才,在最后赋诗一首。
这么好的文章,怎么可以不配首诗!
曹冲提笔一挥而就,忍不住拿起来反复欣赏。
灵感来了,挡都挡不住!
这可真是画龙点睛啊,有了这么一首诗,整篇文章都不一样了!
曹冲把诗文收拾收拾,跑去隔壁找荀攸给自己掌掌眼。
荀攸见曹冲这么快就去而复返,有点好奇曹冲写出了什么样的文章。
他接过曹冲带来的文稿细细读了起来。
曹冲这篇文章文采上稍有欠缺,但内容颇有可取之处,荀攸看得直点头。
短短两个月能把人教成这样,他也算是没辜负主公的嘱托吧?
结果等荀攸把文稿翻到下一页,目光一下子凝住了。
只见上面,上面写着一首姑且称之为“诗”的玩意吧——
别家兄弟常争闹,我家兄弟偏不搞!
三哥四哥都很好,二哥更是好到爆!
荀攸:“…………”
荀攸想马上搬走,再也不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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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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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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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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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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