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冲不是学医的,可也知道《伤寒杂病论》是中医理论基石之一!
由于战乱原因,流传到后世的《伤寒杂病论》散失了不少,到北宋才被校订出版为《伤寒论》和《金匮要略方论》两本书,前者主要讲伤寒理论与治法,后者讲的则是杂病相关!
后世有人将《伤寒杂病论》称之为“众方之祖”,可见这本书的重要性。
所谓的伤寒,就是各种外感热病的统称。
这时代的人不知道什么病原体,只把它们统一称之为“外邪”,外邪入体引起发热,便是伤寒的主要表现。
东汉末年,由于天寒、饥荒、战乱等等原因,爆发过许多次大大小小的传染病,也就是时人所说的“大疫”。
华佗和张机(张仲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成长起来的。
尤其是张仲景,他亲身经历过许多次大疫,亲眼看着亲人一个个死去,对于攻克伤寒这个课题十分执着,每到一地都会关心当地有没有疫情发生。
一旦发现有那样的苗头,他就会二话不说扑到上面去潜行研究救治药方!
都说乱世出英雄,其实名医也一样。
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虽说不能单纯用“唯手熟尔”来概括,但临床经验多了,医术确实会大大提升。
比方说川渝医生治肛肠、青岛医生治痛风、云南医生治食用菌中毒,全都是个中好手!
曹冲没想到天上能掉下个张仲景来。他激动地抓住张仲景的手,说道:“原来是仲景先生!”
张仲景一愣,没想到曹冲还能报上自己的字。他点头说道:“在下确实字仲景,没想到公子竟会知晓。”m.χIùmЬ.CǒM
曹冲当然知道,他太知道了,虽说他不学医,可中国人哪有不知道医圣张仲景的。
这才是真正的如雷贯耳!
曹冲仗着张仲景不会找华佗对质,张口就胡扯说是从华佗那听说过张仲景。
他俩可都是当世名医,老家还离得挺近,一个河南一个安徽,听说过彼此是多正常的事啊!
张仲景听了也没怀疑,他也是听说过华佗的,当初听说华佗成了曹操的私人医官他还挺惋惜,觉得华佗的医术可以救治许多百姓。
不过这次他到邺城来,却从张医曹口里听到华佗如今的际遇:华佗现在不用给曹操治病了,而是跟着曹操的儿子曹冲。
张仲景依稀听说过这位小神童,再细问,才知曹冲准备为华佗做什么事。
怪不得华佗愿意跟着他干!
张仲景之所以悉心著书,就是希望自己总结出来的理论和药方可以推而广之,救治更多百姓!
所以听说曹冲能以极低的成本印刷医书,张仲景便顾不得唐不唐突,豁出脸去请张医曹帮自己引荐。
这不是巧了,曹冲竟然正好回城来了!
对于张仲景的请求,曹冲自然不会拒绝。他眼睛熠熠发亮:“印书周期挺长,而且我是外行,可能读不懂先生的著作,不如先生留在邺城亲自督印。医书可不比别的书,稍有谬误可就是要出人命的大事!”
张仲景有些犹豫,毕竟他还有官职在身,这趟过来算是出差,没有来了就不走的道理。
曹冲又细细问了张仲景如今的官职,得知只是个不甚重要的位置,便对张仲景说道:“先生且小住几日,我去问问父亲能不能给您在邺城这边谋个差使,这样您就不用走了!”
张仲景对官职是不怎么在意的,他心里惦记着《伤寒杂病论》的印刷,当即点头说道:“那就劳烦公子了。”
曹冲又拉着张仲景真情实意地说了一通好话,才依依不舍地把人送走。
人一走,曹冲就坐不住了,在屋里踱步两圈,决定马上去找曹操说说这事儿。
那可是医圣啊,来都来了,肯定得把人留下!
张仲景最擅长治伤寒,这玩意通俗点来说就是流行性传染病!
军队这种人多得要命的地方最怕什么,一怕士兵哗变,二怕传染病!
士兵哗变,那是心理问题和思想问题,平时注意安抚就能尽量避免。
传染病这种玩意一旦爆发,那可就是从肉/体上毁灭你!
尤其是如今这种医疗水平极端落后的情况,真出现了大规模传染病那就是一死一个准。没见到一场大疫,建安七子就折了四个在里头吗?
必须要把张仲景留下来!
曹操正在与荀彧议事,听人说曹冲又来了,只觉有些纳罕:刚才不都辞别过了吗?怎么这么快又去而复返?
曹操对荀彧说道:“我看看这小子又有什么事。”
荀彧含笑点头。
曹冲迈步进屋,见屋里还有个荀彧,立即乖巧地朝他和曹操见礼。
不等曹操发问,曹冲就凑到曹操身边说道:“父亲,我发现一个人才,你能不能把他留在邺城!”
听曹冲这么说,不仅曹操来了兴趣,连荀彧都忍不住竖起耳朵听。
曹操问道:“什么人才?哪里人士?”
曹冲便把张仲景的籍贯和如今的官职报给曹操,还附带一通天花乱坠的夸赞,说张仲景要医术有医术,要胸怀有胸怀,不管当什么官肯定都能造福一方百姓!
曹操没听说过此人,倒是荀彧有点印象,这不是个无论当什么官最后都能跑去给人治病的官场奇葩吗?
涉及官员任免,荀彧就不允许儿戏了,当即问道:“你把他的医书夸得那么好,可曾看过?”
曹冲语塞。
他忽然发现他爹和他爹身边的人都是人精,不是他瞎夸一通就能糊弄过去的。
毕竟他们又不知道《伤寒杂病论》在医学史上的巨大影响,更不知道张仲景后来被称为“医圣”,他空口无凭说好就来要官着实太鲁莽了!
曹冲说道:“我还没有看,不过若是不靠谱的话,张医曹也不会将他引荐给我。”
曹冲知道自己有些莽撞,当即又补救般给曹操和荀彧讲起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
像张仲景这种拥有丰富临床经验并且能将经验总结出来的人才,绝对不能放他走!
这世上固然有不少会治病的人,但一个医官精力再旺盛,一天下来顶多也只能救治那么点病患。
可这个医官要是能经验总结出来、毫无保留地教授给旁人,那能救的人就多了。
这是救十人百人和救千千万万人的区别!
要不然张仲景怎么能被称之为“医圣”!
曹冲把自己的想法一股脑儿给曹操和荀彧讲
了,接着便眼巴巴地坐在旁边等着曹操做决断。
曹操说道:“你且先回去,我会看着安排。”
曹冲也不失望,听话地跑了。
曹操见他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不由摇了摇头。他转头问起荀彧关于张仲景的事。
荀彧把自己知晓的情况挑拣着给曹操讲了:张仲景做官是真不用心,不过因为他关心百姓,时常替百姓治病,所以还挺受百姓爱戴。
反正张仲景每次考评虽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政绩,却都能混个中不溜的位置,放去当地方一把手都行。
曹操用人一向不拘一格,听完荀彧的评价后觉得这人官当得不算差。
许多人使出吃奶的劲都不一定能把任地管好,他光凭一手医术就能让民心向着他,不是本领是什么?
不管人是怎么当官的,反正能把任地管好就是好官!
只是光凭曹冲一张嘴还是太过草率,曹操又命人去传张医曹过来问话。
张医曹听曹操这么快传唤自己,心中暗惊:仓舒公子动作也太快了吧?
面对曹操的询问,张医曹自然是一五一十地认真回答,半句虚话都不敢说。
得知张仲景擅长的果真是治风寒时疫,曹操也歇了亲自见见张仲景的心思。
他那头疾可不是风寒引起的,估计这张仲景也没什么办法!
曹操让张医曹退下,想了想曹冲那庄子的位置,笑着说道:“左右他也不想当多大的官,就让他留下来当斥丘令好了。”
以汉朝的官制,万户以上大县设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则设县长。
县令俸禄还挺丰厚的,干得好能有一千石之多。
曹冲的庄子就在斥丘县西边。
斥丘县这地方离邺城不远,人本来不够万户的,曹操往曹冲庄子周遭安排了不少人,又从别处挪了些百姓过去,如今人倒是挺多了,就是管起来可能得费点功夫。
荀彧思量片刻,点头说道:“主公这安排妥当,我这边去拟个文书。”
如今曹操在朝中权势滔天,做事可以说是说一不二,这种小事从来不放在心上。
可哪怕曹操再怎么不把这些事看在眼里,荀彧却还是一板一眼地把手续补齐。
在荀彧心里,做事最要紧的还是“名正言顺”,张仲景到底是朝廷命官,该走的手续还是得走!
曹操本想让荀彧别忙活了,想到荀彧的性情,又把话咽了回去。
荀彧出身世宦之家,读的又是圣贤之书,即便投于他门下为他出谋划策,心里还是有着谁都不能改变的坚持。
罢了,随他去吧。
曹冲特地在邺城多留了几日,每天积极地跑去曹操面前晃悠,还摆出一副“我不是想打听消息我就是想尽尽孝心”的模样。
曹操分明已经把张仲景的事安排下去,却没打算告诉曹冲,反而心安理得地享受气儿子鞍前马后的讨好来。
曹丕每天看着曹冲跑去曹操那边猛献殷勤,忍不住问:“你怎么还不回庄子去?”
曹冲便把张仲景的事与曹丕说了。
“我那日太急了,没看《伤寒杂病论》就去跟父亲说起这事。”曹冲颇有些忧愁,“要是父亲和师叔祖因为我的莽撞而对张先生心生不喜,那我不是好心办坏事了吗?所以啊,我想等父亲发话再回去。”
曹丕见他确实挺着急的,便去帮他打听了一下。
曹丕到底比曹冲年长许多,愿意给他面子的人也多。既然曹丕问了,底下的人便直说曹操早把张仲景安排去当斥丘令了,只是还有点手续没走完而已!
估计曹操是看曹冲着急,觉得挺有趣,所以压根不提!
曹丕把这事照实给曹冲讲了。
曹冲听完觉得他爹委实不地道,都把事情安排下去了,怎么就不能跟儿子说一声?
太奸诈了!
不愧是他爹!
曹冲立刻抓住曹丕的手,一脸感动地说道:“哥哥,还是你对我好!要不是有哥哥在,我不知还要干着急多久!我就知道,我有天底下最好的哥哥!哥你放心,我回去后马上就写文章,写完立刻叫人刻到碑上去,绝对不会再耽搁!”
曹丕:“…………”
曹丕后悔帮他去打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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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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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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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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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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