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宿敌总爱揪我的毛茸耳朵>第 99 章 第九十九章
  君安被推到牢房里的时候,力道过大,脑袋磕到了墙壁上,特别响的一声,小回顾不上自己也被推得踉跄,忙过来扶他,牢房外的几个铁面无私利索的落了锁,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就离开了。

  一句话没留,也没让可能发生的牢骚说出口,每个人的眼神都吝啬的收回,所以没有人注意到孤零零横倒在地上浑身透着蓝光的沧澜。

  幽蓝的颜色包裹着整个剑身,灵波震荡,颜色浓烈奔放,好像马上就要在眼皮子底下变出个人来。然而它只瞎晃悠了一小会,兴许是无人注意,堪堪灭了盛气。

  “你还好吧。”南小回一手扶着君安的手臂,另一只手虚搭在他的掌心上,眼前,发泄了一通后,君安仿佛像泄了气的皮球,也弹不起来,眼里的落寞可见一斑。

  君安似乎不想说什么,只没力气地摇摇头,两手抽出来撑地靠在墙上,心里郁堵着闷气。

  他是不甘心被这么抓回来的,但是他好像也没什么力气和能力再跑回无厌关那儿,没有脸面也没有勇气。

  自己技不如人,难道要站在血缘亲人面前承认自己的无能吗?

  本身这样的想法也挺懦弱的,可他此时此刻也只能窝在这里叹怜罢了。

  “可以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吗?”南小回小声询问,他抱希望君安能将心中的怨气说出来,因为这样或许能好受点。

  “我们去了无厌关,恶人桥,然后看到殉道石,他们手里拿着石头,在进行一场仪式……”小回帮着他慢慢理顺那一团乱的思绪,虽漫不经心,却是在帮助他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接下来应该说什么,从而告诉自己到底发什么事情。

  “无厌关——”

  君安噎着嗓音说出三个字,他抬眸,泪花始终都盈满眼眶,朦胧浮现出他瞳孔之下的隐忍。

  “我看到了化灵珠。”君安说完停了好一会,说道:“化灵珠是我朝丘独家炼制的一种灵器,它能根据被测人身上砸出的颜色测出此人道行。”ωωω.χΙυΜЬ.Cǒm

  君安说了颜色,南小回联想到君安失控那会他看见的五彩斑斓的彩烟。

  “化灵珠用法简单,只需一点力气就能让它发挥作用,那些石头砸上去……”

  后面的话不用说也明白了。

  就那么砸上去……

  朝丘是以炼器为长的,他们世代出锻造奇才,三百六十行的古灵精怪每年都像小笋尖尖儿似的冒出来,隔段时间便给朝丘君姓仙门来个震惊全武林的大杀器。

  通常锻造这种杀器耗费的心神不是寻常人能比的,所以偶尔为了调节这种紧绷的神经状态,这些神人没事会练些小东西解解闷,化灵珠就是在这种状态下诞生的。

  制作材料简单,玻璃质地,小巧玲珑,颜色丰富,不占地方,用来玩玩没有杀伤力;有时候门中弟子跟谁有个小矛盾,如果是道行明显低下的,当着众多弟子的面,用化灵珠砸他身上,看化出颜色后,借此嘲笑并猖狂大笑,十分欠揍,可谓是一种欠打的极佳乐子。

  由此可见,化灵珠除了能激起同门之间相互追逐打闹,也并没有其他出色的作用。

  当然,往往不起眼的东西,总在不经意的时候起到莫大的作用。

  化灵珠好玩无害,朝丘子弟几乎每人身上都会带上一两个,冥冥之中,已经变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

  君安是朝丘的子弟,他怎会认不出化灵珠。

  化灵珠最稀有的颜色是红,其次到金,因为通常能被化灵珠砸出这两种颜色的人,就代表此人道行令人惊叹。

  而在朝丘,灵法能达到这样级别的,除了君志宁,还有谁能?

  倘若君安没有事先被注入亲人可能死亡的消息,那他在看到从地下冒上来一缕金色的时候,就不会有“那是父亲”的暗示。

  一个人好久不回家,某一日突然回来了,原来熟悉的家园不见亲人,而一场异变发生在其中,不得不叫人胡思乱想。

  所以,君安的一家都死了吗?被埋在无厌关,那个相传恶人遍地,世代受诅咒唾弃的地方。

  倘若寿终正寝,一一生顺畅,到底是死而无憾;可是死于非命,还被冠以恶名,世人不解,而将遗臭万年。

  南小回哑然,张了张口,此时,他再说什么也索然无味了。

  ——

  另一边,李尚年的暗室里,彦周的金色翅膀偃旗息鼓,整个人没精打采地歪倒在墙边桌角,他双手被缚,上等的道庄法器,只要他挣扎,这道捆绳就会缠的他越紧,时间过长,血液不流通,这双手就别想要了。

  被关了两天,李尚年一滴水都没给他喝过,嘴巴干的都起皮了,旧日好颜色就在这短短两天的时间里被消磨的一干二净。

  好在不是凡人,不论妖功神功,命还有一条,不会这么快死去,而且,李尚年也不会让他死。

  暗室的烛火忽明忽暗,跃动的火苗映上头顶的白墙,一闪一闪,像个看笑话的鬼魂,有时也像一个血盆大口惊叫的巨嘴。

  这间屋子安静极了,任何声音在这里都逃不过寂静无声,彦周一动不动,不知道外面是白天还是夜晚。

  呼吸被控制地缓慢而细长,彦周的胸口好一会才起伏一次,他靠在那儿,眼睛闭着,几缕头发沿着他的下颌散落,有些许从额头滑过,盖在他长翘的睫毛上,未引起一丝一毫地颤动。

  彦周的肤色是那种冷白,无论睁眼闭眼,皆寒意沁透,就算是微黄的烛光也不能融化他那与生俱来的冰冷,他像个没有生命的人偶,周遭泡在静水无声的寒潭里,又似蜷缩在母体腹中的胎儿,纯净无暇,与世无争。

  也只有在这等如死一般寂静的时候,彦周才有一丝丝放松,才又谨慎地回忆着某些时候。

  他跪坐在黑暗里,只有头上一束光,斜斜的笼罩在他身上。

  深海一样无边无际的黑色之中,传出一个声音,似乎是在询问他。

  你想好怎么做了吗?是死还是继续活?

  这世间,但凡有论生死,永远逃不过这个亘古不变的难题。它看起来是个选择题,左手放着生,右手握死,。一个人若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前方是万丈悬崖,回头路满是荆棘,他便到了寻求生死的地步。

  向前一步是死,向后的退路是艰难的活。

  看似很简单的选择中,往往都暗藏着无力挣扎的纠结。

  生无可恋是真的生无可恋吗,身边有亲人有友人,满园欢笑和对酒当歌,哪一样不值得留恋,世界上这么多美好的事情,与痛苦相伴相生,愉悦与心碎交错前进,一样的炫彩夺目。

  百年回首而望,这心酸苦甜皆是宝藏,人的一生,哪能抛弃这些呢?

  看开潇洒的文人骚客,与世脱俗的闲散人士,一辈子也就百年之久,高兴一天是一天,喝酒聊歌,当然是余生首选之乐。

  可放到彦周这,事情貌似变得复杂了许多。

  人生短短数十载,可是,若人生有十万年朝夕之久呢?

  若苦与甜不是交错前行,有一日心悦悠然,十万朝夕皆为苦行呢?

  凡人多加思索便能看开过往,云淡风轻。因为一辈子也就那么长的时间,烦恼早随那一闭眼的轮回而忘却,谁人会记得身前生后事?

  心结不仅仅是一件事情挂在心上,它就像一颗鲜红的心脏悬在沼泽之上,经过日积月累的风尘摩挲,淤泥积了一层又一层,它在沼泽上跳动了三千之久,逐渐跳不动了,又过去千年万年,在一次次的回忆中被掏出来扒开折磨,到了最后,这颗心被裹了厚厚一层泥土,硬了,臭了,外人根本不知道它活着还是死了,不知道就算打开后,还能不能再一次跳动,还有没有当初的温热……

  想活呢,是想重拾旧时,想见到那人,想那种心动。

  想死呢,是想就此顺其而然,过往不必追,此生到此结束,因为不管人神鬼,死了,就都没了,一死了却前世今生,不必挂记,当不必揪心痛苦。

  彦周和那狱中老头打了个约定,他和李尚年谁先死,李尚年是这老头的执念,是心魔,彦周也有自己过不去的坎,他觉得自己和老头很像,老头的命运可以作为自己命运的参考,假如李尚年被老头所杀,那么说明老头命不该绝;若老头死于李尚年前面,那说明命运这玩意是一早就定好了,结局不是坏人死绝,好人幸福活着,而是该到你了,就该走了。

  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

  彦周陷入一种自我“惩罚”的怪圈,他想查明当时神界凤种的去想,也想知道薛焕被承诺的下落,他还想努一努力,在这十万年之后的人间,和薛焕再一次,谈一次当年的爱情。

  这些都是他想,但是这些想,并不能一下完成,他们讲究顺序,讲究先来后到,凤种一事先来,其他都得让道。

  人不能贪心,所以总要做成一件事。

  或许,他这次重返,也就只可能做成这一件事。

  至于心中所想美好的破镜重圆只能留个假想,因为想象总比现实美好。

  万一薛焕爱上了别人,或者根本没打算好好认识自己,那得多尴尬,彦周如是想。

  殊不知,这一想,是有词名曰逃避。

  尽管在他心底,从未意识到自己跟那狱中老头定的赌约,是让自己成为了一个不愿面对,逃避现实的懦夫。

  他不知道,他还看不清自己的内心。

  他亦看不破他这一生日夜颠倒、孤独十万年之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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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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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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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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