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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其它小说>一世安然>第 27 章 七月七,再访水君庙
  苏阔立刻了然,难怪。

  难怪这街上来来往往的女子,比平日多了五成还不止。

  对于七夕,苏阔只知道这是个姑娘们喜爱的节日。

  三仙观中自然是没有女孩的,更没有打算借着这一日向心仪女子传递爱意之人,他与师弟们更不会在这一天特意下山去凑热闹。所以今天倒是叫他头一次见识了七夕的气象。

  看着周遭萦萦绕绕,或芳菲妩媚,或清丽娴雅的各色佳人,不免有些眼花缭乱。

  见他一直带着副猎奇的神色东张西望,祝修终于忍不住问道:“好看么?”

  “什么?”苏阔一时没回过神来。

  “道长是打算停下来细赏么?”

  苏阔这才发觉自己有些失态,忙正色道:“正事要紧,正事要紧!”

  祝修眉梢轻挑,转回身一声不响地走了。苏阔也紧紧地跟了上来,只是游人如织,他们始终走不快,只得随着臃肿的人潮,缓缓向前。

  走着走着苏阔发现,除开那些成双捉对的年轻男女,但凡落单的,亦或是结伴同行的少女,少妇,总是或偷偷摸摸或明目张胆,将她们或羞涩或热辣的目光投向祝修。更有胆大活泼的,借着偶尔汹涌的人浪,一个不小心,直接撞在祝修身上。然后又立刻跳开,接着便和几个姐妹叽叽咯咯笑作一团。

  苏阔表面上神色淡然,暗地里却在饶有兴趣地观察着,心中早已笑得花枝乱颤。这七夕节实在是太有趣了啊!

  不过面对这些乱撞的桃花,祝修就像一块从冰窟里捞出的顽石,冷冰冰,硬邦邦,没有一丝温度。而他这态度完全不似作伪,简直像是与这些桃花有仇。

  倒是那些怀着小心思的姑娘们,见他不苟言笑,只当他矜持,纷纷用香帕掩口,反而笑得更厉害了。

  看着看着,苏阔的神色渐渐复杂起来,心中不免叹息:这么一个翩翩公子,却是如此不解风情。今天可是个‘金风玉露,朝朝暮暮’的日子啊!在这个时候还能心如止水,真不知是该心生敬佩还是替他惋惜啊。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

  好巧不巧,他才有了这个心思,不远处一间茶楼里,便悠悠扬扬传来几声婉转吟唱,所唱的正是这一段曲子,简直就如摸到苏阔的心声一般。

  大约祝修也听见了,忽然莫名其妙地转过头看他,正好与苏阔意味不明的目光交织在一处。

  苏阔连忙调整神色,冲他露齿一笑。

  “今时今日唱上这一曲,算得上十分应景了。祝公子觉得呢?”苏阔自觉方才的笑容作假得厉害,便没话找话地问了一句。

  “嗯,”祝修眸色幽深,认真思考了片刻,方才说道:“的确是一首好词,不过...”

  “不过什么?”

  “若是两情长久,岂可不朝朝暮暮!”

  “......”这话苏阔实在不知该怎么接,只得讪讪地笑了笑,敷衍过去。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歌女继续拨弄着琴弦,莺莺呖呖地吟唱着。人潮涌动,渐渐将那情意绵绵的唱词落在后面。

  就这样走走停停了一个时辰,苏阔终于看见远处烟雾缭绕的一处庙宇,“祝公子,那里便是水君庙了么?”

  祝修道:“正是。”

  “香火很旺么!”苏阔一边摇着蒲扇,一边自言自语。

  远看那座水君庙,香烟缭绕,宛若仙台瑶阁。鉴于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香客信徒,特别是女香客,尤其踊跃。

  被汹涌的人流裹挟着进了正殿,发现殿内倒是十分宽敞,重重帷幔正中供奉着一尊高大绚丽的神像。

  站在这神像面前,苏阔沉默不语。

  如果这就是祝修为之久久驻足的那一尊,这样看来,的确是叫人一言难尽啊。

  他实在看不出这一尊的真身究竟是那位神仙。单就这神像本身来看,身形高大壮硕,体态威猛奇伟。每一寸骨骼,每一抹线条无不透出刚猛的劲力。

  然而再看面容,却是细目长眉,朱唇粉面,一派嫣然。

  但最诡异的要属这神像的服饰。看上去是道家的打扮,可这一身道袍却非玄非素,乃是明晃晃,亮闪闪的金色,腰间还束着一道红通通的带子。若不是他左手拂尘,右手提剑,还以为是本地的一个富贵员外。

  苏阔忍着笑问道:“这,这究竟是哪位神仙?”

  祝修冷着脸说道:“此处供奉的是昭华灵君,是一位司水的上神,所以百姓都称其为水君。这处庙宇自前朝起就在了,原本的神像年久破败,前些时候刚刚重新塑了一尊,没想到竟被那般蠢人弄成这副模样。”

  昭华灵君...没听说过。苏阔不禁又将这神像打量一番,无论怎么看,也是不伦不类,引人发笑。

  “祝公子,你可还记得那一日驻足在何处?”

  祝修准确地朝前迈了几步,道:“就在此处。”

  “好。”苏阔快速扫视四周,大殿内香客云集,尤其在神像附近,更是人头攒动。

  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祝修道:“那一日正是新的水君像落成,香客不比今日少。”

  苏阔点了点头。暗算这种事,混在人群中动手,藏叶于林,倒是不易引起怀疑。不过人多变数自然也多,何况祝修虽说没有防备,也并非引颈就戮。若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话...

  苏阔的目光最终停在了那尊神像身上。

  “请公子暂且别动。待贫道去神像后头看看。”既然那妖人选择趁祝修在神像前驻足之时动手,那最佳的藏身之处一定是神像背后了。

  不过那妖人怎么会算准了祝修一定会来瞧这个热闹呢?又怎会知道他必定会在神像前久留呢?究竟是尾随而至,还是早已在殿内埋伏?苏阔有许多疑问,不过眼下也只能暂且搁在一边。

  祝修依言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看着苏阔一头钻进了厚厚的帷幔。

  进来才发现,这神像后头还别有洞天。

  这是一间宽敞的内室,被幔帐遮住了光线,略显昏暗。里头有一张桌案,几把椅子,桌案上还堆放着些香烛等杂物。

  神像高一丈有余,立在一座石台之上,苏阔站在地上,将将够得到神像的膝盖。从神像身侧看过去,能很清楚地看见人群中的祝修。

  苏阔反手将蒲扇向脖领中一插,轻身跃上石台。这时的视线就已经和神像的肩头齐平了。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如果在这个位置出手,祝修刚好在其射程之内。不过那符篆纤如毫发,轻如鸿毛,能从这么远的距离,神不知鬼不觉将它射入人的眼睛,单是这手上的功夫就叫人不寒而栗。不过这也只是他的猜测,究竟那妖人是怎样一番行迹,还需考量。

  想到这,苏阔又朝大殿看了看,见祝修还乖乖地站在原地,正朝这边张望。忽然他有个念头,很想逗逗这位祝公子。

  于是视线四下乱扫,发现桌上有一捆香烛,被一根细细的红线捆着,心下便有了主意。

  他跳下石台,来到桌旁,将那红线扯下来,一圈一圈绕在指尖,然后左一道右一道,终于绕成一颗红色的绒线小球。

  他笑嘻嘻地回到石台上,见祝修依然在人群中负手而立,十分的显眼。而那些往来穿梭,虔心供奉的女香客们,心思已经明显不在神像这边了。

  他眼见着一个粉衣少女,明明已经敬过香,磕过头,许过愿了。这会儿又重新燃起香烛,从祝修的身边绕过去,兜了一圈,又从另一边绕回来。兜兜转转,手中的香快燃尽了,也未曾发觉。xǐυmь.℃òm

  苏阔在暗处憋笑憋得内伤。他拼命深吸一口气,“祝公子啊,你真是好不解风情!”说着,他捏住那绒球,越过神像的肩头弹了过去。

  祝修一直留意着神像这边动静,见有什么东西飞至眼前,立刻抬手抓住。摊开手掌,一颗粗糙的红色小绒球静静地落在掌心。

  他不明所以,再一抬头,苏阔已笑眯眯地站在对面,摇着蒲扇解释道:“用这小东西给公子去去晦气。”

  祝修垂下眼帘,看向掌心的绒球,勾起手指,轻轻碰了碰,淡声道:“多谢。”

  “先别忙着谢我,还有事要请公子帮忙呢!随我来。”苏阔说着将祝修也拉进了神像背后的内室。

  “人行有痕,鬼行留迹,说什么‘来无影去无踪’那都是骗人的。任他是人是鬼,但凡行走于世间,或多或少总要留下些痕迹。”苏阔一边侃侃而谈,一边从墙根处扯过一束茅草。

  “若打算在这庙中暗算祝公子,藏身于神像背后,无疑是最佳选择。换做是贫道,也会如此。”他嘻嘻一笑,手上摆弄着那束茅草,“既然怀疑那妖人在此驻足,那就看看他是否留下些什么东西。”

  说着,那束茅草已经在他手中变成了一个巴掌大小的草人,有手有脚,但由于没有五官,看起来呆呆的,还有点丑。

  祝修一直盯着他的动作,见他简单翻转了几下,竟制出一个草人,觉得有些惊奇,又不明白这草人究竟作何用途。

  “祝公子的匕首可带在身上?能否借来一用?”苏阔早上走得匆忙,没来得及把剑带在身边。不过这话刚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祝将军说过,祝修很宝贝那支匕首,连他这个亲爹都不曾染指。昨夜自己有幸得见,还不是因为祝修被那符篆蒙了心。今天再来讨要,恐怕彼此都要尴尬了。

  令他没想到的是,闻听此言,祝修丝毫没有犹豫,立刻解下匕首递了过来。

  “多谢。”苏阔手上略略一滞,还是接了过来。

  “贫道怕是还要冒犯祝公子,要借公子的一缕头发用一用,不知...”

  他话还没说完,祝修已经背过身去,将束得十分齐整的长发转至苏阔面前。苏阔小心翼翼地挑起细细的一缕,在匕首的锋刃上轻轻一蹭。

  “多谢祝公子。”苏阔愈发觉得祝修明明很好说话啊,大家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会...

  祝修转过身,见苏阔正把他的一缕长发系在草人身上,然后将草人晃了晃,笑道:“这个草人叫‘草胜’,专为在对手行踪不明之时,试探对方的虚实。现在它就是公子你的替身了。怎么样,还有些气韵吧?”

  祝修与那只丑丑的草人对视了片刻,没吭声。

  接着,苏阔从一只香炉中抓过一大把香灰,薄薄地在石台上撒了一层,然后口中念念有词。少顷,鼓起嘴一点点将香灰吹散。

  待到香灰散尽,石台上显出几只淡淡的足迹。

  “嗯?”苏阔却是一愣。

  “这是谁的脚印?”见他眉头微蹙,像是有些意外,祝修问道。

  “是...我的。”

  “有什么不对么?”

  苏阔摇了摇头。香灰属阴,若是七日内有人在此驻足,必会留下细微的阳气。利用阴阳相合的原理,香灰必会攀附于足印,令其显形。可眼前却只有自己刚刚留下的足印。难道说妖人并未在此驻足?抑或是...

  想到这,苏阔从袖中掏出三张符篆,手腕一抖,符篆便燃了起来。待到符篆燃尽,将纸灰均匀地撒在石台上。当他吹散了纸灰,几只陌生的足印立刻显现出来。

  “哼。”他暗暗冷笑一声。与香灰相反,符篆的纸灰属阳,因此专门用来对付非人之物。

  “这又是谁的?”祝修眼见着脚印又多了几个,问道。

  “这恐怕就是那妖人留下的。只不过,他们是非人之物。”

  “他们?”

  “嗯,从足印上看,应当有两个。”

  “非人...难道是鬼么?”祝修皱了皱眉,觉得匪夷所思。

  “也许是,眼下还不好说。”

  “接下来要怎么办?”

  “那就要看看祝公子这只‘草胜’的厉害了。”说着便将那个草人放在了一枚足印之上。

  而后向祝修解释道:“人有灵气,散布于全身各处。将发丝系于草胜,便是让草人拥有同所系之人相同的灵气。将草人置于足印之上,为的是试探对方的实力。就拿眼前的足印来说吧,这妖物如此不惜心力算计于你,必定有些缘故,大概是因为恨,或是什么别的执念。”

  “执念?”祝修挑了挑眉。

  “嗯。怨恨,爱慕,这都是执念。既称之为执念,必是刻骨铭心,无法消解,以至于融进了血脉,注入了元神。因此,无论是人是鬼,无论他留下的是阳气还是阴气,都不可避免地糅杂了丝丝缕缕的执念。而草胜的用途,就是要‘斗气’。”

  “简单来说吧,如果祝公子的这个草胜,在妖物的足印上岿然不动,则说明妖物不足为惧。若是经过一番挣扎,勉强立住,那说明双方势均力敌。若是草人倒下...”

  “说明我会死在他手上?”

  “那倒不是,”苏阔轻叹了一口气,“只能说我们要格外当心了。”

  祝修眉心一跳,似乎对“我们”两个字有些在意。

  说完,苏阔轻轻按了按草人的头顶,像是在给它鼓劲,随后便催动了法诀。

  两个人四只眼紧紧地盯了半晌,草人纹丝不动。

  “再试试另一个。”苏阔不敢掉以轻心,又将草人放在另一枚足印上。

  草胜“祝修”依旧岿然不动。

  “看来也不怎么样么。”祝修暗暗有几分得意,似乎对这个替身的表现很满意。

  可苏阔却陷入了沉思。这个结果跟与他预想的不一样啊。

  原本他以为,最好的结果就是,草胜“祝修”可以在倒下之前,多挣扎一会儿。没想到竟是双双完胜。虽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头,但能轻而易举将那样一枚精雕细琢的符篆种入祝修眼中,绝不会是什么简单角色。

  苏阔将草人拿起来,自言自语道:“难道这东西不灵了?”

  “怎么,道长觉得我的草人一定会输么?”祝修觉得这胜局似乎不是苏阔想要的结果。

  “嗯,”苏阔始终觉得蹊跷,便直言道:“这结果的确叫人意外。因此贫道怀疑,这只草胜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祝修从苏阔的手中接过草人,看了看,道:“我倒觉得没什么问题,你看它很有些气韵。”

  忽然他灵光一现,将草人放在了苏阔的足印上,道:“不然就再试试。”

  苏阔见了无奈道:“贫道与公子无冤无仇,这样草胜是不会动的。”

  “试试又有何妨?”祝修有些按捺不住,催促着苏阔一定要他再试一次。

  苏阔拗他不过,只得再次催动了法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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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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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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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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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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