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蚊”由天赋领悟此术,原本是件好事。但“沸血术”燃烧生命潜能,以之换取短暂的实力提升。蠹修以自身精血喂养灵虫,血气本已衰弱不堪,动用此术的后遗症更加严重。
若非性命攸关,“血蚊”不会轻易动摇秘术。眼下大棍临头、避无可避,他只得强行搏命。
“吼!”
随着一声巨吼,“血蚊”体态骤变,躯干像气球般膨胀起来。他竖起双臂,以血肉硬抗景华的“乾坤颠倒棒”。
“碰!”
“噔噔噔......”
棍臂相击,大棍被震起三尺多高,逼得景华不得不收势后退。“血蚊”则更加不堪,他倒退出十数步,双臂皮肉迸裂、血流如注。
景华暗暗吃惊。不知对方用的什么法术,尽能使躯体与武修抗衡。“血蚊”已修至筑基圆满,双方的境界本就存在差距。如此一来,近战肉搏的优势便遭抹平,形势再生变数。
“嗤......嗤......”
无数“汲血灰蚊”前仆后继,朝景华猛冲。它们无法突破青紫烟雾的壁障,被金、火灵力湮灭无踪。与此同时,“熔庾青烟”被迅速侵蚀,烟雾范围进一步压缩。
“血蚊”吼声不绝,低头将流出的鲜血吸入腹内。他的血管、筋肉进一步暴起、膨胀,头颅、四肢甚至长出尖牙和利爪。
“吼......”
蠹修浑身冒出诡异的红色气息,倏地双手落地,如野兽般扑了上来。攻势未到,一股血腥气迎面而至、中人欲呕。
景华双手合把,大棍力劈而下,“法棍八式”之“劈棍”。
“呯!”
“血蚊”忽然立起,双臂交叉上扬,再次封住棍势。不过这次蠹修失算了,景华使用武修战技,“劈棍”中暗藏三道后劲,大棍汹涌澎湃、势不可挡。
“噗通!骨碌碌......”
“血蚊”扛不住暗劲,一跤坐倒后就地翻滚。此刻空中的“汲血灰蚊”愈加稀少,“熔庾青烟”也到了崩溃边缘。
“嗖......”
决胜时刻,景华不再犹豫。他大步上前,“劈棍”、“撩棍”、“戳棍”、“扫棍”等等连绵不绝,尽数打在蠹修身上。
“呯!呯呯!”
“呯呯呯......”
“吼......”
“血蚊”当真了得,竟纯以肉身对抗大棍。
他双臂双腿舞动如飞,将棍棒格挡在外。虽然身体东倒西歪,但吼声不绝,竟然未被击垮。战到酣处,他倏地放开防护,任由法器击中面门,然后双臂合拢,将大棍死死搂住。
景华微微一惊,就要施展“抖棍”将其震开。“血蚊”不知哪里来的一股蛮力,抓住棍梢连滚带爬。景华连抖两下,非但没有将他甩脱,反被其迫近身前。
“嗷......”
地上的“血蚊”突然抬头,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咬向景华的手腕。景华无奈发力挥臂,同时将蠹修、大棍甩了出去。
“扑通......”
“血蚊”横着飞出数尺,连人带棍摔落草丛。
景华抖手祭出飞剑,盘旋身前。只见蠹修缓缓起身,目视前方拄棍而立。他久久不动、声息皆无,大量黑色血液自七窍流出。
“咦.....”
景华只觉莫名其妙。双方交手的时间极短,“血蚊”的生命竟损耗殆尽,就算大罗金仙也难救其还魂。既然法术如此危险,蠹修怎么敢胡乱使用?
其实景华不知道,“血蚊”固然被大棍击伤数处,但伤势绝不至死。真正的致命处,在于被“熔庾青烟”消灭的大量飞蚊。
“血蚊”以精血喂养蚊虫,甚至凭此驱使三转妖兽,“汲血灰蚊”早和他休戚与共。大量飞蚊被景华的法器灭杀,连带蠹修也遭受重创。宿主死亡,剩余数十只“汲血灰蚊”没了根基,立刻四散无踪。
“嗖......”
饭团自地下窜出,伸爪便要夺回大棍。爪尖堪堪碰到棍身,“血蚊”的尸体失去平衡,“噗通”一声扑倒在地。
金穗郡,太白城。
太白城位于金穗郡中心,水旱交通便利,人口超过三十万。它是全郡枢纽所在,“观月斋”在此设立分号,经营郡内生意。
高楼五层贵客雅间,伙计点头哈腰、连连赔笑。
“是......是......景供奉稍侯,席主事正在会客,片刻后就来......”
“知道了,你下去吧.....”
伙计倒退着离开,离去前随手带上房门。景华把包裹横置于地,在左首屏背椅上落座。
击杀“血蚊”后,他先回定甲城,简单处理了宗门事务。随后他便离城向东,来到太白城面见席远。
定边九城的杂务千头万绪,数月辛苦并不能改变多少。景华心中早有规划,只是契机未至、不便出手。天幸撞上“血蚊”劫道,让他有了“觐见之礼”。
兖洲七郡地处中原道腹心,过半都有“观月斋”分号坐镇经营。景华事先打听,恰好金穗郡的主事不是旁人,而是中南道的老熟人席远。
虽然景华最终无法入斋,但他和席远算是有点交情。加上“血蚊”作为“大礼”,景华有六七层把握,能从彼处拿到点“真材实料”。
厅外寂静无声,景华的目光转向包裹。
按说“血蚊”能让斋中结丹供奉吃瘪,应该身怀重宝才对。可事后搜索尸体,他除了左手上一枚“六六储戒”外,几乎身无长物。
对方遗骸上血肉糜烂,周身布满虫孔,让景华着实恶心了一阵。他左臂上缠着“龙睛鬼花藤”,原本对修士血肉极感兴趣,可面对“血蚊”,茎藤连一丝反应都没有,足见躯体已彻底崩坏。
“六六储戒”的价值逊于“八马手环”,不知什么缘故,“血蚊”未在戒指上封禁。戒指内除去一件普通法器,数十张符箓外,再无任何值钱的宝贝。不过景华意外发现一张兽皮地图,地图上标明地址为“伏魔谷”。
这地名不算陌生,当初在“火雷门”,派中长老似乎就去过彼处。“伏魔谷”位于中南道、西荒道的交界处,至于其中的底细,景华不太清楚。既然“血蚊”将地图牢牢包裹,收藏于戒指内,想必有他的理由。景华此时无暇多管,只能把东西一股脑收起。
“噔噔噔......”
脚步声响起。房门打开,席远手托杯盏大步入内。
“哈哈哈,景老弟,咱们这可是他乡遇故知了......”
景华长身而起,微微躬身。
“是啊,席兄......一别经年,兄台高升斋中主事,小弟还未到场恭喜,实在大大的不该......”
“都是熟人,扯那些虚礼做什么,来来来......”
席远放下托盘、取过玉壶,在两只圆盏中倒入热茶。
“......先品品今年刚出的聚元春露。”
景华依言接过圆盏,闭目品茶。淡淡花香从喉间迸发开来,瞬间弥漫整个鼻腔、唇舌和齿间。香味不算浓郁,淡淡幽幽,久聚不散,仿佛深处万花丛中,悠然漫步。
味道似曾相识,品来感慨万千。
“景兄弟,我们有多久未见了......”
“二十余载,弹指一挥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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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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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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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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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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