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歌垂下眼眸,状若无意的看着自己的指甲,大红的鲜艳衬得她肤色白皙如雪,指尖纤长白如葱段。
大红色锦上添花,而宁歌却不甚满意的蹙紧好看的弯眉,将手递到凌铮面前,“我想换其他的颜色。”
手中莫名塞了一双柔软的手,凌铮不禁低头望去,美人娇美,连手也能够吸引目光。
那种莫名噎喉的感觉再次袭来,凌铮眼神慌乱躲闪,只干巴巴说了句,“家里没有。”
“我让助理去买。”
“助理?可信吗?”
宁歌懒懒的靠在他的床上斜他一眼,“你相信他?”
“他没背叛过我。”
相不相信是其次,重要的是背叛与否。
宁歌不禁可怜凌铮的如履薄冰,步步维艰了。
“那你现在想改变什么?而我的存在又能帮你什么,你直说就好,我不喜欢兜圈子。”
“传说有阴阳之术,可借他人气运镇宅兴业,养鬼术就是其中一种,对吗?”
宁歌点点头,说起鬼怪之类的事时表情难得带着些严肃与冷厉,“镇压鬼怪借运视为大忌,死者生前受尽折磨,死后又被消损魂魄,怨气冲天成为厉鬼,危险程度不可言说……但对于借运者来说,鬼怪级别越高,镇宅作用越强。”
而养的鬼并不会被其驯服,自身怨气只会越来越大。
为了镇压厉鬼,养鬼的人就会找出与厉鬼生前有亲密联系的人或事物,加以销毁或投喂厉鬼,以此得到封印厉鬼的结果。
同亲相食,恶上加恶,待到厉鬼破笼而出,养鬼的人只会死无葬身之地。
涉及人间的事宁歌管不着。
可现在已经到了鬼怪层面,属于地府服务范畴,那宁歌无论如何也得淌一趟浑水了。
凌家,钱家乃至于盛家,宁歌都派了兵将前去探查结果。
当初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任务说的很明白,剧情都会随着主角的变化而变化。
凌铮是主角,所以宁歌要时刻关注他周围的所有动向,并保护好他的安全。
毕竟这个世界,主角是真的会死啊。
如果凌家也有养鬼的嫌疑,而厉鬼又是与他有血亲的人,那么凌铮待在凌家无疑是最危险的。
可血缘的羁绊,无论在哪都是最深的。
……
第二天一早,凌铮购买的女性用品由他信任的助理一一送到凌家。
彼时宁歌正趴在凌铮房里玩游戏,听到敲门声,又瞥了眼还在专心工作的凌铮,轻飘飘指尖一滑,门便自动打开。
“凌总。”
来人穿着一身笔挺深沉的黑色西装,扣子严谨到脖子上方最后一颗。
他脸上带着副黑色的方框眼镜,面容很年轻,却莫名透出一丝睿智的气息来。
凌铮点头,那男人便将身上所有的袋子都提了进来,然后弯腰一一提起不同的袋子为凌铮介绍。
一时间,安静的房里全是助理那标准如播音腔的声音在回荡,凌铮看了眼笑倒在床上的宁歌,眼里闪过一丝无奈。
“凌总,都在这里了,您还有需要的吗?”
“没了。”
“那我先回去了。”
“嗯。”
“这就是你信任的助理?挺有特色的。”
感情不是遇不到奇葩,而是奇葩聚一窝。
当然,这里并非贬义。
“对了,这几天我不会待在凌家,我也该回去一趟了。”
自从上次宴会之后,宁歌已经在凌铮身边待了好几天,地府一次也没回过,不用想,那群长老肯定在地府里偷偷念叨她了。wWW.ΧìǔΜЬ.CǒΜ
但回去之前,宁歌还是在凌铮身上加了好几层保护罩,如果有动静,宁歌也能第一时间察觉。
回到地府的时候,几大长老罕见的都聚集在一起,乍一瞥见宁歌,几人都朝她摆手咧嘴着让她快撤。
宁歌琢磨了半天意思,终于琢磨出来准备溜时,殿内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只一道声音就将宁歌固定在原处。
“殿下不进来吗?”
“……”
她真的不太想进去。
但脑子是这么想,嘴上的话就谄媚许多,宁歌看着还在朝她打手势的几位长老,表情一苦,苦哈哈的走进了大殿。
殿门无风自动关闭,宁歌被吓得一颤,又想到来人以往的严厉与恐怖,这想溜的步伐怎么都动不了了。
冷香渐近,男人高大的身影也缓缓罩住宁歌的身体,穿着繁复长袍的男人正执着一支笔,骨节分明修长的手指微动,宁歌头上就多了一个字。
静。
“殿下心不静,可是不愿见到属下?”
属于男人身上杀伐果断的杀戮之气扑面而来,冷厉而森寒,饶是宁歌也有些承受不住男人突如其来的威压,身形显得有些艰难。
见状,男人垂眸,缓缓收起身上逼人的冷意威压,低沉朗润如玉石相击般好听的声音顺着空中还未散尽的冷意传入宁歌的耳畔,“近此千年,殿下毫无长进。”
语气平淡如水,可宁歌却听得心底一沉。
“三长老,我……”
“当初教授殿下时,殿下便曾发过誓,如今,可是全然忘记了。”
“没有忘,只是,只是……”
“未尽责的诺言,再如何真心也都是虚言妄论,殿下尽可快意逍遥,待天雷滚滚而下,再无第二人能救殿下了。”
历任冥王皆是天命之选。
每三千七百年都会经历一次上天的雷劫测试。
而宁歌当上冥王纯属偶然。
那时她刚进入任务世界,还是个天天游荡在人间街头的小鬼,死因不记,前生茫然,似乎她有记忆开始就在人间流浪,成了罕见的流浪鬼。
之所以入了地府,也是因为她在机缘巧合之下靠近了前任冥王承受雷劫时特制的引鬼之地。
她不想靠近,奈何身体不受控制,哼哧哼哧就溜达过去了,彼时雷劫已经开始,冥王愈加承受不住,开始大抓特抓人间游荡的孤魂野鬼作为抵挡天雷的力量,将它们一一撕碎吞进肚中。
宁歌可惨,莫名其妙被自我意识骗进阵法中,一睁眼就看到前任冥王茹毛饮血的惊悚画面,整个人一惊,恢复知觉就往外跑。
跑了半天没跑出去,还被活生生的吸道阵法中央,硬生生的摔在冥王面前。
宁歌发誓,这绝对是她这辈子最最最致命的摔倒。
而正在那时,当冥王的大掌到达宁歌头顶时,一位鬼将倏地破坏了阵法,与冥王激斗起来。
具体的经过宁歌已记不太清。
只记得万籁寂静后,男人欲离开的身形被扯住,揪住裤腿的手还在不住颤抖,男人垂眸,满脸都是血污的宁歌便映入眼帘。
“大,大侠,也把我带走呗……”
“……我给你烧茶做饭。”
宁歌太冷了,浑身都在颤抖,明明已经是鬼,应当没有知觉,可她就是觉得冷。
仿佛血液都凝固在一起。
可男人毫无反应,他身上的寒意直逼宁歌全身,宁歌冷上加冷,可还是不敢放下手来。
直到这时,男人才缓缓俯身看着他,如黑曜石般深邃幽冷的眸静静注视着她,“松手。”
宁歌观察着他的神色,奈何血污太重,她什么也没观察出来。
见他语气实在冷的厉害,她只好松开手掌。
男人被握紧的那处衣摆皱巴巴,还带着脏污和血渍,见状,宁歌干巴巴笑了一下,见男人盯着那处衣袍万分介意的模样,想了想,将手往自己破烂的衣服上擦干净,然后大着胆子再次揪住男人的衣服,揪得紧紧的,将那片脏污攥在手里。
这时,男人的视线也由衣服转到她的脸上。
他的目光太过复杂,宁歌分析不出,她姑且认为那是赞美之意。
两人僵持了很久,直到乌云密布的天空突然转晴,第一束光缓缓撒下时,男人突然问她。
“想做冥王吗?”
“啊?”
然后她就被男人丢了出去。
那束光直直的打在她身上,瞬间驱散了宁歌身上刺骨逼人的森冷,而她的视线一黑,再次睁眼时已经身在地府,站在巍峨壮观的冥王殿前。
众鬼朝拜,奉她为冥王。
而宁歌被赶鸭子上架,身价倍增,从小可怜的流浪鬼一跃成为至高无上的地府掌管者——冥王。
后百年间,宁歌逐渐适应了自己的新身份,她开始广招鬼才治理地府,分区管制,分兵管理。
又过百年,她独创的管理体系逐渐成了气候。
若不是她弱的不行,那么这百年来的功绩完全可以写入史册供万鬼膜拜啊。
地府安定之后,她再次前往人间游荡,也许是缘分,她偶遇了那位将她抛出去,赠她冥王之位的无名鬼。
她跟着他一路,又实在好奇的问他。
“你为什么不飘?”
鬼可以不用走路的,飘不就行了吗?
省力不费劲,多舒服。
男人不理他,一步一步往前走,走了很久还在走。
“你迷路了?”
“还是你赶着刷步数第一?”
“你要去哪儿吗?我给你带路,这一带我可熟了,从小就在这长大的。”
个屁!
她只是游离在这一带的默默无闻的鬼鬼罢了。
走的时间长了,自然也就记得了所有的路。
男人停下步伐回头看着她,一言不发。
宁歌便住了嘴,又忍不住说了句,“这里很绕的,如果不找向导,你想找的地方是怎么也到不了的。”
“我给你做向导不收钱,免费的,就当报答你对我的恩情,欠人情很难还的……”
“省事又省力,何乐而不为啊。”
男人好似被她说动了心思,瞳孔微动,却又摇头,“我没有地方可去。”
没有地方可去?
这么好!
那她的武术师傅岂不是着落了!
宁歌心里一喜,面色却并不显,她清咳一声,一本正经的看着男人,“那这样,我有地方去,你跟我走啊。”
“包吃包住还有年终奖,老板是个地道人,长得漂亮又大方,就是为人娇弱了点,想雇一个厉害的武术师傅,我看你骨骼清奇,很适合哦。”
丰厚的条件将男人骗回了窝,宁歌笑的得像偷了油的老鼠。
偌大的宫殿,女人朝着抬头望向她,神情不变的男人挥挥手,笑容更甜。
“你好啊,我的武术教练。”
宁歌没有选错人,不,没有选错鬼。
男人太强悍了,一招一式凌厉如刀,单单是看着就令鬼心生颤意,怯意横生。
宁歌还没上场就觉得腿肚子发抖,她扶着旁边的柱子,任凭男人怎么看着她,她也不上台。
“殿下,实力增长非一日之功,若非勤苦练习,实力又如何能增长。”
“若遇雷劫,再无第二人能救殿下。”
“唯其自保。”
“我不是不想学,我就是有点胆小。”
宁歌解释道,她第一次担上这么危险的身份,纵使心理准备妥当,身体素质却并未跟上。
男人不语。
“我发誓,我真的很想学的,没有故意骗你的意思。”
宁歌生怕男人以为她是那种随口一说的大骗子鬼,忙开口自证清白。
誓一立,她的气势也逐渐上涨,雄赳赳,气昂昂就踏上了台,开启了被男人磋磨打压的痛苦的一千多年。
宁歌对男人的滤镜碎了一地。
她还幻想过男人会在日复一日的亲密接触中对她有异样的感觉,然后她再顺势表达自己的心意,这多浪漫,多有情调!
可她以为终究是她以为。
男人温情教学的梦境一朝破碎,宁歌耳边全都是男人低沉严厉声音的回荡流转。
“继续。”
“继续。”
“继续。”
别说浪漫了,宁歌每天能从台上走下来都算是了不起的。
大多时候她都是像摊软泥一样斜在地上,看着男人面无表情的唤来仆从将她像抬行李一样抬起来送回殿内休息。
自那以后,宁歌的少女心碎了一地。
残酷的现实不住在她渴望浪漫的心底扎刀。
待她学成之后,男人毫不吝啬的夸了她一句不错,第二天就闭关修炼,再也不理琐事。
宁歌严重怀疑他的夸奖只是为了走个过场。
哗啦啦尴尬窘迫的前程往事一骨碌顺入脑海,宁歌再次望向男人的容貌时,略有些陌生的感觉消散,她看着男人冷静的侧颜,大着胆子像从前那般揪住男人宽大的衣袍,嗓音清脆悦耳,带着明显的讨好与笑意。
“长老,你别生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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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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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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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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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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