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猎户的娇软娘子(重生)>第 134 章 第 134 章
  沈明还有些犹豫,“不然咱们快些吧,坐船过去,也就三五日的功夫,可若是车马行走,那可能得等十天半个月。”

  沈安道:“若是坐船,朱家人肯定要送咱们过去,如今咱们也不知道那些人底细如何,到底是什么官,若是牵连了朱家……”

  江雨秋他们想着也是,“更何况,坐船还会经过江城府。”

  这么一说,他们便商量着,准备明日一早就走。

  说完,沈明就回去休息了。

  第二日一早,江雨秋便起来和沈安一起做带在路上的干粮了。

  如今天还冷着,可以带一些生肉过去,在路上烤着吃煮着吃都不错,江雨秋甚至买了个小锅炉,到时候路上若是平坦,还能熬个粥。

  他们当真是不会在吃上面委屈自己。

  江雨秋他们准备好了一应物品,已经是日上三竿,正好沈明他们舟车劳顿,起的晚,早食吃得晚,准备早些离开,路上带些吃的,找到落脚的地方再吃晚食。

  也是巧了,正好今日燕宁过来了。

  瞧见沈明他还愣了一下,这段时间他时不时过来一下,前几天还听说沈安他弟弟已经回了江城府读书,怎的又过来了。

  燕宁手上还提着肉,显然是想过来蹭饭的。

  江雨秋颇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准备动身出发了,今日怕是不能招待。”

  说着,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替我给月儿说声抱歉,昨日回来到今日一大早,准备行李有些匆忙,差点忘了昨日许诺带她去打猎,都没派个人过去说一声。”

  燕宁不解:“怎的这么着急?带着毛皮……这是准备去北方?”

  江雨秋确实是提过他们准备在扬州待一段时间就去琼州的,琼州显然用不上皮毛做的披风。

  也是朱夫人说京城天冷,怕他们冻坏了,这才去买毛皮。

  江雨秋便直接与他说:“我们准备去京城了。”

  燕宁便笑着说:“正好我准备过两日回京城,不如一起?咱们家船大,也快,估摸着四天就能到。”

  若是没有仇人,江雨秋他们还是很乐意的,不过燕宁与他们相识并不久,没必要将人拉下水。

  江雨秋便找了个由头说:“我们准备坐马车过去,坐船太久,晕的不行。”

  不过燕宁到底也不傻看出来这是他们的借口,猜想许是遇到变故,但也没用多说,毕竟交情还浅,没那个必要。

  这情况,也不好继续留着蹭饭,临走前燕宁对他们说:“这段时日我也蹭了沈老板不少饭,若是去了京城,有什么不方便的,只需派个人过去与我说一声。”

  江雨秋和沈安谢过他,不过心里头却是没这个打算,实在是不愿意拖无辜之人下水。

  也是江雨秋和柳萱儿不会骑马,若是会,去京城的路途还能缩减一半。

  好在马车宽敞,他们都挑管道走,中途都在府城落脚,他们可不敢在县城过夜,就是怕有人专门盯着他们的通关文书,通过官府行便利。

  至于府城,看他们偷偷摸摸的,不敢惊动府城这边,就知道他们顾忌颇多。

  从扬州城到京城,路途遥远,可中间能歇脚的府城却不多,多数情况下,他们都是在农户家休息的。

  还别说,农户家虽然住着有些不方便,房屋破破烂烂的,可他们有锅灶,沈安和沈明心疼媳妇,每次经过府城都会买一些肉。

  等晚上找个村子落脚,便开始生火做饭。

  已经过了七天,一路上都没有追兵,但他们都没有放松,头上像是悬着一把刀一样。

  这几天的伙食虽然比不上在府城和扬州城那会儿,不过也挺不错的。

  越往北天气越冷,沈安炖了一锅羊肉汤。

  从这儿到京城得走两天,这羊肉还是昨日在府城买的。

  北方的肉好吃,到了冬天,肉甚至比米面还要便宜,做法也很多,腌制的羊腿,腊羊肉,都比较方便携带。

  从这边去往京城途中还会经过宜州城,只是他们猜想沈安生父母的仇人是京城的贵人,宜州城离得这么近,难免会有人专门在这边等着。

  索性绕过去直接去京城,好在这两个地方离得也不远,约莫半日功夫的路程。

  吃过羊肉汤后,他们坐着聊一会儿天,便商量着晚上轮流守夜,万一都睡死了,也没个人报信,回头被人给一锅端了。

  沈安特地把自己安排到最后一轮。

  他们每日天刚蒙蒙亮就动身出发,沈安应当值守的,天还乌漆嘛黑的,不过他手艺最好,正好一大早给大家炖一锅肉粥,再把腊肉切成片,中午放在炉火上烤一烤就能吃。

  在马车上可不好切东西,一晃一晃的,在路上专门去切,也不太方便,因此他们若是能在农家留宿,沈安或是沈明轮流准备饭食,都会把中午的准备好。

  中午吃的随便一些,晚上时间够就能吃好点了。

  等他们几人抱着热腾腾的粥时,柳萱儿差点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嫂子你不知道,当时我们从江城府去扬州的时候可惨了,每日就只有干粮,咱们走的那个路颠簸的很,还担心遇到山匪。”

  江雨秋有些心疼,夹了一块腌羊腿放在她碗里,“多吃点儿,也不知道最后两日快到京城,会不会没时间吃东西。”

  柳萱儿多吃了一些,又说:“说起来这段时间吃得太荤腥了,回头到了京城我要吃小米南瓜粥,沈明做的可好吃了,就是这会儿没南瓜,那还是人家农户存了许久舍不得吃的,花了不少铜板才肯卖给我们,也不知道这个天气,京城附近有没有人卖果蔬。”

  江雨秋笑着说:“自然是有的,不少人家都用暖棚,能长些青菜,除了贵点就是没应季的好吃。”

  他们稍微收拾了一下,便准备离开。

  ……

  这边他们急着进京城,江城府那边却是在沈明走后几天到现在,一直都一团乱。

  开始是永安镇的人,一提都说沈老板如何如何好,可惜去了别的地方,问了都说不知道,说是沈老板分号开了许多家,谁知道在哪呢。

  江雨秋他们一直与镇上的人关系融洽,若是和颜悦色的来打听,众人自然是愿意推荐他们去府城帮着江雨秋他们多拉拉生意。

  可这些人一看就不好惹。

  一个个凶神恶煞的,那些人自然都说不知道。

  有了几个人开头,别人也不怕,如今县太爷为官清明,还是块硬骨头,总不能将他们镇上的人都杀干净?

  不过要是细细打听,也不是很难打听的事儿,过了几天他们便打听到沈安一家去了江城府,如今一直在那边住着,沈明还在那边的书院读书。

  府城的人和镇上的人都差不多,更别说柳家和白家这种大家,在京城也是有亲戚做官的,根本就不怕这些私底下过来查的人。

  朱元只说是准备去北方寻些番邦送来的香料,别的便闭口不说。

  周围的人也是有样学样,怎么问也不说。

  既然他们已经怀疑沈安兄弟俩,要是有心要查下去,倒也不难。

  不过旁人不愿意细细说,要打听到就得花费不少时间。

  如今沈安他们最缺的就是时间。

  几天后,那群人很快就查到了那玉佩是刘桂花夫妇身上出去的,而沈安和刘桂花他们关系就更密切了,沈安的媳妇是养在刘桂花名下的侄女,这么一来,沈家人更加可疑,于是一群人将大河村团团围住。

  村里人都说沈安去了府城做大买卖,一年也就回来一趟。

  当其中的头目拿出一块上好的羊脂玉时,一村子人都惊呆了。

  原本被这一群腰间佩刀的人围着,村里不少人说话都开始打颤,胆小的甚至都大小便失禁,顿时一股腥臊味传开。

  不过等众人看见那玉佩时,还当他们找错了人。

  “乖乖,这是刘桂花夫妇俩的?官爷你们可别唬我们,往日里刘桂花是一点便宜都不肯让人占的,还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两个铜板能换三个鸡蛋,去年我家有十个蛋,她非要六文包圆!”

  “他们有这玉佩,还天天去找沈安的麻烦?这玉佩少说也值几百两,拿去当了买几十亩田地雇人帮着种,或是去镇上买个铺子再买个小院,就是吃租子也够他们家过得体面。”

  那位头目看向大河村的众人,或许会有一部分村民与沈安关系好,会骗他,但不可能所有人都一个表情。

  他记得清楚,一开始来的时候就没一个人能把话说利索,若是真做了亏心事,不可能全村的口径都如此统一。

  一旁另一个人对头目道:“头,就这么算了?咱们好不容易有一点线索,这玉佩听说是他们夫妇俩去当的,出了清河镇不远就被杀了。”

  村长开口道:“沈家和江家在咱们大河村几十年了,若真有这家当,早就去享清福了,当初沈安聘江家丫头,还是连夜去山里头猎了一头猪,这才有娶媳妇的银子。”

  一旁还有人说:“他们说要去离石镇找亲戚,拉自己一把,这江老二手脚不干净,往常就喜欢偷他大哥的东西,听说他们离石镇的亲戚还挺有钱,他们一家没少吹嘘,说过了年就要去找刘二爷过好日去。”

  好在线索没有断干净,那头目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只是租了一家农户,兵分两路,一边去离石镇打听,一边继续留在大河村,说不定哪天这夫妻两就回来了。

  见他们还会租农户,而非强行征用,村里人对他们一家的戒备也就少了不少。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江春桃他们也回来了。

  江春桃见他们要租一些屋子,便说:“咱们村最好的两处住处还得是孟家。”

  还特地指了个方向。

  江春桃这些年跟着江雨秋他们见识多了,自然也不会害怕这些,若是这群人留在他们家,主人家定然会不自在。

  但孟家就无所顾虑了。

  那群人便往孟家方向去了。

  只是……

  孟老爷能收他们这个钱吗?

  他还没这个胆子,只得恭恭敬敬将人迎了进来。Χiυmъ.cοΜ

  江春桃刚回去关好门窗就压低了声音对刘铁柱说:“你赶紧去府城一趟,前些日子朱元回来,说他们发现不对劲去了京城,你看看他能不能帮忙带个话什么的,人已经找到咱们村来了。”

  刘铁柱没想那么多,正准备走。

  江春桃又觉得没那个必要,将他拉了回来,“先不着急,回头等人走了咱们再去府城问问朱元他们当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横竖他们暂时在咱们这儿,等有了消息再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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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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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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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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