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第4章 首日(一)
  “我在哪里?”李朝霜想了想,说,“我不知道。”

  “……”李朝露。

  兄妹两人再次于梦中相见。

  现实中李朝霜情绪太过激动,在提出要求后就晕了过去。

  自家兄长无法保持长久清醒,李朝露仿佛对此事早有预料。李朝霜进入梦中,立刻便看到了早就等在那里的妹妹。

  她很仔细将兄长通身打量三遍,确定了人没出什么事,才松一口气。

  与上次梦境破碎时不同,李朝露此刻的身形稳定而真实。当她握住李朝霜的手,传来的温暖让李朝霜嘴角上翘。

  不用李朝露询问,他自己就将方才发生的事情,挑拣着讲了一些。

  “你拔心剑了!”

  李朝露听到最后,握住李朝霜的手突然用力。

  “不过泄些微剑气,小妖魔而已,即便如我这般,也无需到拔心剑这步。”

  李朝霜仿佛感觉不到手上的痛,笑着道。

  但李朝露立刻察觉自己过于用力,连忙柔下力道。

  她听李朝霜说“即便如我这般”的貌似自谦之语,面色忽而古怪。

  ……要能像你一样,蜀道那些剑客哪还用每天跳崖?

  三岛十洲之主不太庄重地腹诽,再次询问李朝霜人在何处。

  “我又没有出过门,哪能猜得出他带我去了哪里?”

  李朝霜说,哪怕他已经从东皇太一带来的春景推测出,从东海瀛洲岛将他偷出后,小鸟儿应当是带他飞去了西南大荒的群山中。

  从崖壁上长出的草木,除了奇异出现的桃李树外,更多在南大荒常见。

  李朝霜不曾亲眼看过那些南大荒草木活生生的模样,却还是见过一些图画,一些精心保存下来的标本,就在三岛十洲的藏书阁里,只要稍稍对比,便可分辨。

  他读过不少书,困于家中二十来年,就算是病人,也不可能只躺床上。

  就是读书十分费神,当年还能保持长时间清醒的时候,李朝霜都无法看上太久。

  况且他拥有的,也只有纸上那些经验,做不到像既要博览群书,又要知行合一的稷下学宫文士那样。

  李朝霜能做到的,只有通过草木判断地域这点小事。

  李朝露没察觉他隐下了许多事不说,二十年前出事时,她只有十来岁,而李朝霜最后力挽狂澜,给她留下的印象极深。即使时间过去这么久,对于而今的三岛十洲之主而言,她兄长依然绝对是当世最靠谱的几人之一。

  但就算李朝霜十分靠谱,她也不想让对方劳心劳力。

  李朝露心里思忖如何将三岛十洲打扫干净,李朝霜则看着她,微微侧头。

  要不是从小鸟儿那里知晓了一些事,他还真看不出自家妹妹的端倪。

  李朝露犹如这二十年时间只是云烟,一如过往微笑道:

  “既然那羽族并无恶意,我便不找他麻烦了,阿兄觉得自己情形还好,就暂且与他相伴一二日吧。

  “不晓得位置也不要紧,阿兄只要戴好身上祝具,这边自有法子寻你。待会儿会请乘风太保给阿兄你送去行装。对了,这二日该吃的药也会一起送去,阿兄不要忘记。”

  李朝霜眸光微闪,仔细询问如何与来人联络。

  所谓乘风太保,其实通灵乘风太保这位神将的巫祝。

  他归属云中君麾下,传说是一位日行万里的神将。

  巫祝根据传说塑成神灵,再自谓神名,画神貌,着神装,便可与之通灵,借用神力。

  无论是乘风太保一个神将,还是东皇太一、云中君、东君、大司命、少司命这样的天神,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这样的地神,都是这般。

  三岛十洲是凡人不得入的秘境,但巫祝并不高高居于云端,他们掌控各地巫庙,不然何以在凡人心中维系《九歌》神谱?

  可惜,通灵得的神力终有尽时,凡人的祈求却欲壑难填……

  李朝霜思绪一时飘远。

  李朝露注意到,只等阿兄自己回神。

  重病之人,能够维持清醒,便是好的。

  好在李朝霜没神游太久,他回神后李朝露才开口:

  “他从我这儿拿到阿兄的位置,可直接去找阿兄。”

  “唔,这样不妥,”李朝霜仿佛听到后才想起,道,“不够安全。”

  “哪有……啊。”

  李朝露反应过来,刺客一事她到底没能瞒住。

  她默默看李朝霜,李朝霜也微笑看她。

  他道:“约个地方,将东西放那儿,我请小鸟儿去取就好。”

  李朝露眉心蹙起,道:“你莫要多思。”

  李朝霜逗她:“真不用我立刻回来吗?”

  李朝露哪能想到向来乖巧的阿兄正筹备私奔,生怕李朝霜想太多,斩钉截铁回答:“不用。”

  “嗯,”李朝霜掩唇藏住一点点翘起的嘴角,道,“也别太担心我。小鸟儿如今与我是‘好友’了。”

  “嗯,我晓得,”李朝露全没听出其中深意,“大夫也交代,阿兄需得多认识人……”

  她又叮嘱好几句,才因不敢让李朝霜在梦里费神,而不舍离去。

  ***

  东海,瀛洲岛。

  鹿鸣湖上。

  李朝露清醒过来,对身前不远处的人点点头。

  她阿兄的隐约身形,依然残留在水面倒影上。但面容模糊不清,只有奢华璀璨的金玉祝具和纹身闪烁辉光。

  金翼少年曾注意到,李朝霜身上隐约可见树枝般的金黄纹身。

  当时他那只当那是祝咒阴文,但他若看到这幅分毫毕现的纹身图,立刻能察觉到,李朝霜身上的金纹绝非普通纹身,而是一根根嵌入皮肉的金丝!

  这些金丝和金玉祝具遍布李朝霜身躯四处,很多时候,甚至替代了李朝霜衰竭的五脏六腑运转工作。

  故而李朝霜状况如何,只要看一眼这些祝具,便可一清二楚。

  而位置等等,同样会向李朝露汇报。

  那主持入梦之人仔细打量,片刻神色轻松少许,道:“看来朝霜无恙。”

  这人是名男子,身高八尺,如翠竹颀长。

  他一头银发,发尾微卷,眼眸青蓝间泛着金色,唇色苍白如纸,奇异非常。

  他身着白纱氅,纱氅下是五彩长袍。不似一般巫祝佩戴数不尽的金银珠宝,他浑身上下一件金器玉器也不见,只有微风吹动间,衣袍暗纹如闪电明灭,仿若下一刻,就会随云雾涌动散去。

  梦乃是云中君的领域。

  协助大司命入梦,此人显然就是三岛十洲这一代的云中君。

  然而庆幸的云中君,只得到李朝露冰冷一瞥。

  小女孩般的神色,全然从她面上退去。肃然女子食指在唇上一抹,乌黑色泽便覆盖掉了牡丹般娇嫩的双唇。

  李朝露动作不紧不慢上妆,动作肃穆如同献媚神明。当她指尖带着金砂从眼尾离开,黑纱氅如乌云裹住她身躯,乘乌云悬停在湖面上的,已不是李朝露,而是大司命。

  风也停歇,水亦止波,在她面前,万物静默,宛若死寂。

  大司命主寿夭,乃死亡之天神,与主生育的少司命一起,最得民间祭拜。

  因为其领域的特殊,大司命主持东大封防务,因此居于三岛十洲首位。

  默然片刻,大司命道:

  “霜雪若自冰窖中取出,便开始融化,无法继续保存。”

  云中君一怔,明白过来,低叹问:

  “他还有多久寿命?”

  大司命道:“七日。”

  云中君惊住,重复:“只有七日了?!”

  “强拖二十年,已是逆天改命,一旦打断,哪还有……”大司命咽下剩下半句,旋即咬牙道,“那只羽族!我定要它偿命!”

  梦中她确实对阿兄说会放过那只羽族,但那只是在阿兄无恙的情况下!

  云中君同样担忧,问:

  “叫瑟瑟回来也不行?她在大陆上追查九千九生生怨母,似乎一直没有线索,干脆……”

  他说完,自己陷入沉默。

  李朝霜这条命,三十年前倒还是能请少司命救回,但自他十岁那年,稷下学宫的山长姬天韵亲自上剑阁,向他求卜一问,李朝霜的病情就迅速恶化,不仅无法再居住蜀道,还让少司命许多祝术,对他变成了诅咒。

  “正值朝代更新,东西北大封和三灾爪牙异动连连,至少今年之内,绝不可失去天眼威慑啊。”

  云中君最后只能说些废话。

  “……你放心。”

  大司命道:“若我不允,阿兄绝对不会就这么死。”

  云中君只觉得希望渺茫,突然见到大司命打了一个响指。

  “七宝港那个有个这样的人。”她吩咐道,水面随她言语现出一个男人的样貌,穿绿绸曳撒,戴乌纱帽,鬓边插一朵白牡丹,嘴角一枚小痣。

  那看上去是个贵人,此刻却脸色青黑,躺在一堆死鱼烂虾里。

  大司命道:“他和昨夜上岛的刺客有牵连,我咒杀了他,你找人将他尸体带回来,再搜他魂。”m.xiumb.com

  云中君点点头,身形融入水雾中消散。

  他离去后,大司命依然低头看着。绿曳撒男子的图影散去,一个用黑纱幕篱遮掩容貌身形的家伙浮现出来。

  无论她再怎么皱眉,也看不透那顶貌似普通的黑纱幕篱。

  半晌后,大司命转身离开,心有隐约猜测。

  “三灾……竟然已能在大荒降下化身了吗?”

  ***

  南大荒群山。

  梦境破碎,终于能睡去的李朝霜陷入黑沉。

  不,也算不上黑沉。

  许是之前二十年睡得太久,即便在梦中,他似乎也能听到有人说话,感到外面光影变幻。

  两颞更是烙铁在钻般疼,有一下没一下,加上呼吸不畅,时不时咳嗽,一切都让他昏昏沉沉,似醒非醒。

  期间小鸟儿好像给他喂了两次水,但等他彻底醒来,已是太阳转到头顶时的事了。

  以羽族之速,半日时间应当够他们到不周了吧?

  醒来时李朝霜曾如此想过。

  意料之外,他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好像在一处院子里,半躺半坐于一只木椅上。

  而那只可怜可爱的年轻鹓雏,已重新化为少年模样,半跪在他旁边。

  半跪在他旁边,红着脸,伸出手,快触到他的唇角。

  金翼少年可能只是单纯想检查下李朝霜需不需要喝水,但他的羞涩反而为他的举动添上一丝暧昧。

  看到李朝霜醒来,他毛一炸,就要后退。

  李朝霜却抓住了他的手。

  然后拉回到脸颊边,轻轻蹭了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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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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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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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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