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当然不能便宜了敌军。
剩余带不走的兵器之类的物资,也都尽可能的将其损坏了,绝对不给那些夷人留下可以使用的东西。
汪明等人心中忍痛,奋力杀敌,那些夷人在尝试着拦截失败之后,便也没有多管,他们直奔山堡而去,想要拯救出一些物资。
夷人们向来都是部队打到哪里,就在哪里吃饭,不需要什么后勤部队,粮食之类的补给品也根本就多不出来。
在围攻了山堡两天,部队里面其实已经很缺粮食了,要是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拿下这座小山堡最后却什么都没有捞到,那对这支小部落来说,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夷人们虽然英勇以及悍不畏死,但也是需要吃饭的,天知道没有饭吃的部落民会闹出什么事情来。
一整夜,这些部落民们都在很没有秩序的搜寻着剩下来没有被活烧完的物资,还真的被他们弄了不少回来。
汪明看着敌军散乱的阵型,心中暗叹:“要是此刻自己再多个数百人,趁乱杀进去,说不定就能够大败敌人。”
可惜要是手中再多一些部队,这座城堡也不会这么快的就失守了。
汪明等人散开,在外围猎杀了若干部落民,等到他们回过神来,便已经走远了。
他们并没有向腹地的方向逃跑,行进的方向反而是反方向:“这些人在山堡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说不定会有增援过来,我们这些人往大本营的方向走,即便回去了,对整体的战局也没有什么帮助,倒不如散在外面,伺机而动。”
“说不定就能够抓到敌人的破绽呢,即便没有机会,多杀几个敌人也是好的。”
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了,汪明说这番话的时候,并没有向往常一样用命令的口吻说话,而是在跟自己的部下商量。
这些人作为军人已经很出色了,无论他们之前是什么出身,土匪也好,山贼也好,但从他们并肩作战开始,没有选择独自逃跑,便已经是自己袍泽兄弟。
突围出来很不容易,汪明会给他们选择的机会,即便选择回到大本营休息,那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到了这个地步,根本没有人想脱离这个团体偷生。
最后一位担任中队长职务的马生喘了口粗气,吭哧吭哧的说道:“我哪儿也不去,你们要走就走吧,我要跟着汪大队长杀敌!”
这一支部队,一共就三位中队长,其中两位已经在战场上殉职。
大队长更是要留下来打游击,他作为场上官职第二的人,又怎么会就如此退缩:“不得不承认,这些夷人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他们或许不是好人,但的确是一个好对手。”
“为了表达对这些人的尊敬,我选择留下来,将他们全都杀光!”
马生并不是八百亲卫出身。
他原本是朱子明挥下的小土匪,因为学习能力和武力值都还不错,就被提拔了上来,这在整个平远军的派系里面,也是凤毛麟角的,毕竟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土匪,大多被压缩到了朱子明的那支部队中。
其余散在部队阻挠军纪的,早就将他们清除出了部队里面。
对于土匪来说,反正都是打架,虽然在其他方面的限制会更大,毕竟是军队,掠夺这种事情是肯定不能干的,但除此之外,自己便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即便身亡。
也不用担心家人子嗣的生活,伟大的领主大人,将会派人抚养这些军人的孩子长大成人。
既然没有了后顾之忧,这些士兵的融入其实还是很快的。
马生就是其中脱颖而出的一个例子。
队伍里的正副高官已经做出了选择,即便心中真的有想要回去的人,也没有将要回到大本营这件事情说出口。
战友们还都在前线呢,你一个人回去算什么回事,岂不成了苟且偷生之人。
罢了罢了,反正弟兄们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能够活到现在已经超级赚,早就回了本,大不了去了阴间,再跟战斗们做兄弟好了。
汪明见士气可用,便定下了计划。
突围之后,经过人数清点,包括汪明自己在内,他们总共就剩下了六十三人。
几乎人人都带着轻伤。
重伤的已经被留在了山堡内与敌人殊死一搏,估计现在已经凶多吉少了。
这么些人,是做不了什么事情的。
好在夷人也没有什么固定的阵型。
他们的目标,就是负责夷人侦查工作的散兵。
夷人大多生活在深山之中,周围环境恶劣,很少有马匹之类的作为交通工具。
他们负责侦查工作的散兵,自然也是靠着双腿前进的,并不想曹国军队那样负责侦查的士兵都配备着马匹。
没有马匹,机动性自然就大大下滑。
而汪明这边都是经历过残酷战斗活下来的精锐,手上杀死的夷人,没有五个也至少在三个。
虽然夷人散兵的战斗力也还算可观,但跟汪明这些人一比,那就差的太远了。
在没办法组建军阵迎敌的情况下,汪明向下属宣布了他的计划:“无论夷人们怎么选择,要是他们还想往内地进军,就一定会派出散兵侦查周围的情报。”
“而我们就跟在他们后面,远远的吊着他们,找到机会,就合力击杀他们的人。能杀一个是一个,没有了那些侦查的哨兵,夷人们的进军速度就会大大减弱。”
夷人们的进军速度减慢,他们的后勤补给压力也就大了起来。必须要时刻劫掠附近有人的村庄,才能保证足量的补给。
这当然会对夷人的进军速度造成迟缓。
虽然对当地的民众来说,损失巨大,但现在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
山堡已经失守,他们这些人也只能做一些迟缓敌人的工作,给大本营的部队争取时间了。
“在场的一共有六十三人,分成九队,七人一组,从现在开始化整为零,袭击那些落单的夷人,记得不要硬打,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要做的,就是为那些阵亡的兄弟们,报仇!”
“报仇,报仇,报仇!”
虽然仅仅只有六十三人,但此刻的士气,却依旧高昂。
鹿是雪鹰部落分支雪獒聚落的一员,大山中生活的夷人,有大大小小的部落。
小型聚居点依靠大规模的部落生存。
虽然厉害的部落也不能够为他们解决食物上面的生存危机,但有了靠山的话,可以有效避免其他部落的入侵。
反正自从雪鹰部落掌管这一片地域之后,他们就基本不会对同为夷人的自己人进行无辜杀戮了。
缺东西了,就跑出大山去抢。m.xiumb.com
山外的那些中原人,每一个的富得流油。
听说在数百年前,这座名为东石的城市还是属于部落民的生存地。
尽管那个时候,还没有雪鹰部落这样的一个存在。
一个部落的昌盛很简单,只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夷族出身之人站出来作为领袖,将夷人团结起来,那自然而然就会吸引很多其他夷人的加入。
一个部落的衰弱也很简单,只要这个强有力的统治者去世,继任者大多能力不会更强,强大的部落立刻就瓦解,变得四分五裂。
要是夷人每一代都能出现天骄,奋六世之余烈,也不是没有例子。
大隋王朝和大唐王朝都是属于这样的例子。
不过这样的概率真的是太小了。
鹿其实没有什么野心,部落民的生活其实很简单,所谓名字,更像是一个代号。
看到了什么,便叫做什么。
例如锅碗瓢盆之类。
不过生活在大山之中的人,更喜欢动物,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有美味的肉食可以填饱肚子,动物身上的毛皮更是可以制作成为优质的保暖衣物。
这是美好的事物,鹿这个名字本身,对夷人来说是极好的。
雪獒聚落,是由雪鹰部落统辖的一个势力,这个聚落大概有一万多能征善战之人,放在夷人中,也算是中等规模的聚落了。
夷人大多分散的居住在大山之中。
聚落的有小型,中型,大型之分,有许多聚落组合起来的,便能被称之为部落。
部落民并不只是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生活在聚落中的人,大多都是邻居。
鹿自幼聪慧,至少和同部落的那些人相比较,更加聪明,在他成年之后,就成为了部落中的一位散兵,他需要在远离大部队数里外的距离,侦查探听情报。
除了防备敌人的出现,更重要的任务则是查看周围是否有能够掠夺的物资点。
散兵们需要在获得情报之后,将这类情报反馈给大部队。
之所以散兵们很谨慎,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如果在此期间不小心将消息泄露出去,过来的大部队就会平白遭受到损失。
那些本来能够收入囊中的物资,被提前隐藏了一些,没能到自己手中,那可不就是损失了嘛。
村落隐匿物资的地点,兵力分布情况等,越是精锐的散兵,反馈给大部队的情报消息,就越是详细。
这天他又被派出去搜查物资点了,听说之前的战斗,即便聚落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攻下了山堡,却没能够得到匹配的物资,那些该死的中原人一把火将珍贵的食物烧了个七七八八。
鹿在那天远远的望了一眼,自家酋长的脸色肉眼可见非常难看。
既然在山堡中没能获得充足的物资,就只能够将主意打到其他的地方了。
没错,原本这只部落的目标,自然是何平的大本营,每一个家族的驻地,都是非常富裕的,对何平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更别说这些常年生活在山中的夷人了。
一个家族的财产,就足够他们使用很长一段时间,尽管没有了东石城作为交易地点,那些除了粮食之外的财富基本上很难花出去罢了。
一个残破的李家对他们的吸引力,是巨大的。
雪鹰大人在东石城吃肉,他们两只部落,就只能在外围喝喝汤了。
原本是这么计划的,也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可是的当面前这只不满千人的部队在这里阻击了己方大军三天,雪獒聚落的酋长大人就完全变了脸色。
这跟说好的不一样啊,明明那些东石城的人,只有跑路的功夫一流,正面对决根本不是他们这些英勇部落民的对手。
但剧本人设到了这里就完全不同了。
从接战到勉强战胜对手,酋长大人面对巨额的伤亡是一天比一天过的心累。
这些中原人是从哪里来的,不仅战斗意志顽强,装备精良,连战斗力,都是一流的。
单对单,部落民也不一定能和对方旗鼓相当。
要是论群体作战,部落民就更不是对方的敌手了。
自己这边占了人数上面的优势,才好不容易将他们消灭,不仅没有捞到什么好处,自身的实力还损失惨重。
夷人们英勇,但部落的首领显然要考虑族人的死伤会对整个部落造成的影响。
稍微死一点那是解放部落的压力。
但要是死的多了,部落离解体那就不远了。
很不幸,雪獒酋长看到了自己部落即将出现这样的征兆。
一共一万多人,三天血战之后,他们活下来的部落民只剩下了九千。
这仗还怎么打?
那什么李家的族地,谁愿意去谁去,反正他不凑这个热闹了。
部落民是没有后退一说的,特别是在战场上,要是酋长命令英勇的族人后退。
说不定第二天他这个酋长的脑袋就会被新的酋长挂在了锦旗上。
与山堡的作战,对酋长来说并没有退路,一个懦弱的酋长,是不能够再继续带领部族走下去的。
但接下来的行动就完全不同了。
只要不继续前进,就在这周围打打村落,其实也挺不错的嘛。
收益虽然说不会一下子特别高,但胜在细水长流,自己这边也不用付出特别大的损失。
老实说,雪獒酋长被汪明这些人是恶心到了。
双方的战损比一度达到一比四甚至一比五。
需要整整四五的英勇的部落民,才能带走一个敌军。
酋长大人很心痛,这样的军士,对方也不用太多,来个三四千人,就足够打的自己抱头鼠窜。
三四千人是对比巅峰实力的部落,至于现在,来个两千人,说不定他就要指挥部落进行战略转进了。
反正对他来说,这次是被坑惨了,只有好好在周围掠夺一波,回几口血,才能勉强接受自身的巨大损失。
正是在这个背景之下,散兵小鹿开始寻找起了可以掠夺的村庄。
功夫不负有心人,鹿的运气一直都很好,西风小径西南十里外,便有一个正在冒着炊烟的村庄。
十里之外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残酷的战争。
但这座村庄,却像是与世隔绝一般,根本没在乎近在咫尺的危险。
对于屁民来说,十里之外就已经很远了。
因为雪獒部落是从东南方向过来的,这座小村庄到是不在行军的路上,之前为了打仗,所有的散兵也都投入到攻城战之中,到是没有发现这边还有一个小村庄。
原本以为还要走几十里才能有所收获的小鹿狂喜,略微估算了一个这个村庄的规模,便回头向自家首领报告。
村庄不大,仅仅生活着不到百人。
虽然规模很小能够掠夺到的物资不会很多,但这也是收获。
雪獒酋长很快派了一直百人队前来征收粮食。
一个不到百人的小村庄,派一支百人队来说简直是大材小用,十个部落民,就足够杀完这座村庄中的人。
但考虑到还要搬运物资,这才有了这种编制外出进行掠夺。
夷人的百人小队,在附近肯定是没有什么敌手了,正规军早在最早的千人队袭掠这里的时候,就被清扫一空,支援过来也都覆灭在这山堡里面。
外边是任由夷人纵横的世界。
很快,这座村庄遭遇了强硬的清洗。
男人都被杀死,小孩也没有放过,不过比起男人们下场要好一些大多都是被溺死的。
至于女人,自然是好好享受一番了。
对了,在口粮供应困难的时期,夷人的营地里都会储备着一些成分不明的肉干,在他们的文化当中,这类肉食也能算是食物的来源之一。
否则部落缺粮,到哪里去找到庞大且稳定的粮食供给。
只是一般也不会这么做罢了。
此类情况不断的发生,雪獒酋长似乎也看开了,不再去追求什么四大家族的财富,将目光转移到这些蚊子肉上面来。
本来他肯定是看不上的,不过汪明所部抵抗彻底打醒了他。
他来到这片富饶的土地上,并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掠夺,来发财的。
打仗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这样的。
在掠夺几次都成功得手后,也确认了周围并没有能够威胁到他们的存在,他将手中的部队都散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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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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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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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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