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别叫我剑神>第102章 油尽灯枯
  火焰熊熊燃烧,在这位将军的脸上印出火光,忽明忽暗。

  汪明也只能祈祷着,如果真的爆发瘟疫,那也是夷人先感染。

  不过若是自己等人实在不幸染病,能有这么些夷人陪葬,也不怎么亏吧。

  至少在局面不利的当下,汪明认为还是比较划算的。

  只是没有想到原本以为脱离了曹国主力军之后,幸运的得到了侯爵大人的欣赏,却没想只是刚刚准备起步,就要面临如此困劲,也不知道最后到是能否幸免于难。

  不过无论是何平还是云澜,对汪明都有知遇之恩,他能做到的,也就只是尽全力做好自己这边的事情了吧。

  手下部队的伤亡率很大,不容乐观的情况让汪明很是怀疑到底能否再坚持个两三天。

  而部队死亡的人数虽然很多,但由于城外都是夷人的兵力,自己手下部队的人到是没有出现逃亡怯战的情况,这并不是因为他手下的将士个个都悍不畏死,想要与敌军决一死战。

  主要是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即便跑出门,在野外遭遇到夷人,依然没有活路可言。

  那些野蛮人可不会管你是什么身份。

  无论是平民,又或是军士,都是照杀不误。

  这些人狠起来可是连自己人都杀的。

  区分野蛮人与中原的重要原因就是双方文化意识形态上面的不同,同为中原国家,虽然讲究功法谋略,但大体上还是会遵守相关的礼仪制度。

  例如割让城池,双方交战尽量避开寻常民众等。

  至于全城百姓团结起来死守城池这类情况,自然就不能把这些守城的民壮划归为寻常民众一类,此类特殊情况并不在其中。

  说到底中原国家之争,多是争的一个正统的名分,利益重要,但明面上的大义也很重要,例如曹国伐宋,用的理由就是“宋国百年征战而劳民伤财。”

  大致上的意思就是宋国的百姓都生活在水生火热当中,我曹国打你,那是为了让你治下的百姓生活的好一点。

  至于割地赔款,那也只是让你长长记性,切记以后不要再犯。

  虽然听起来很可耻,又当又立,但好歹也是一个说辞,在国家之间的征伐事情上很有用。

  同为王朝的大唐与大隋也是夷人出身,不过他们是因为抛弃了原本的夷人身份,吸纳中原的文化与制度才做大。

  既然有了相应的文化传承,懂礼知礼,自然也不算是野蛮人一类了。

  尽管依然会被自觉得血统高贵的中原人鄙视,但总算不是在鄙视链的最底端。

  所以说不把夷人成为人是有道理的。

  至于从生物学上解说夷人是否可以称之为人,这种较为高端的学说还没有出现,也没有人对追根溯源会产生很大的兴趣,反正只要明白这些夷人并不是人类同胞就够了。

  所以无轮是东石城的贵族军民,还是汪明手下的士兵,对夷人那是一点认同感都没有。

  对夷人身份感觉到无所谓的,也就是那些在夷人部落强大兵峰威胁之下的奴隶了。

  有相当一部分奴隶对生活无望,夷人哪怕入侵,他们也依旧是奴隶,同样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具体的好坏也只有亲身体验过才知道了。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大部分奴隶主是把奴隶当做自己财产的,一般也都会珍惜对待。

  先诤在接到何平的命令以后,并没有直接率领部队就立刻出发,他手下的兵力虽然高达六千,但能拉出来打仗的总体数量也不超过一半,战力更是远远不及汪明部队。

  他多花了半天整理队形,以及重新对军队编制做出一些改动,才勉强让这支部队形成一些战斗力。

  四千的训练兵是没有基层军官的,他们以五十人的小队作为一个基数,统一进行训练,本来就是作为补充兵员的存在,原本都是要打散了补充进一线部队的。

  现在接到临时的命令,才行动起来,光是这四千人,战斗力真的很难保证。

  不过在有两千正兵作为骨干的前提下,倒不至于面对敌人的时候就一哄而散。

  三三制是扩充部队的最优解,以老带新超过这个数字,那军队就完全只能靠着人数上面的优势去恐吓敌人了,上千精锐一个冲锋就能够将这种类型的部队冲散。

  尽管原来的两千正兵也算不上老兵,但他们的训练时间总归要比新入伍的军士多一点,大敌当前,也就只能这样硬着头皮上了。

  西风小径的战局还是比较重要的,只要需要将敌人阻击在那边,否则即便云澜率领主力全歼了一方敌人,但老家要是被偷了,就完全是进退两难局面。

  何平此次进入东石城的战略目的已经很清楚。

  首先就是击退包括雪鹰部落在内会造成本地局势不安稳的势力,何平才刚刚来到这里,安稳发育平远城的势力根基才是重中之重,其余的重要性都可以暂时放在一边。

  然而东石城的地域特殊性实在是太过于重要,要是这座城市掌握在敌对势力的手中,那乘早还是打消了迁徙民众的打算。

  在完成第一目标的前提下,要是能将这座城市正式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之内,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过在何平缺少基本盘的情况下,所能做到的极限,就是让将来统治东石城的势力向何平效忠。

  皇权不下乡,何平也没有将领地内的每一寸土地都真正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之内,这种做法对财政开支来说影响实在是太大了,况且何平手中也没有合适的力量,只能够借助地方的势力。

  那松山城来说,换一个何平手下的人来做城市的政务官,大概率是比不过城市专门的政务官的,况且何平手中不是职业士兵,就是刚成为新兵的土匪,有没有能力管理好一座城市还很难说。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包税制就挺好的。

  有何平本人在,侯爵府的直系军队只会越来越强,相对而言地方势力对何平的忌惮程度也会大大提高,要是城市的包税集团并不能满足何平的利益。

  做法也相当简单,那就再换一个好了,反正想要上位的人,在后面排着一堆,永远都不会缺乏。

  先诤花了半天时间将原本的军队编制再次打散,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一个老兵带两个新兵,到了下午,部队便开始正式出发。

  行军的速度并不快,先诤也是正规军出身,深知队形阵列对军纪的重要性,所谓队形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贯彻士兵令行禁止的习惯,让士兵听从长官的指挥。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时间紧急,他也只能选择一边走,一边加深士兵们对军队的认同感,不求他们杀敌有多英勇,关键时刻别掉链子,别一看到夷人往后跑就行了。

  五天之后,先诤终于抵达了西风小径。

  残垣,断壁。

  一座破碎的山堡坐落在山边,山堡周围明显有被明火灼烧过的痕迹,周围的尸体密密麻麻,一见到这些尸体,先诤的哨兵反应就很激烈:“快通知队伍停止前进,小心爆发了瘟疫。”

  疫病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特别是对于交战的双方来说,这等不分敌我的武器,谁也不想遇到。

  所以战后都有相互打扫战场的习惯,这已经约定成俗了。

  当然有这个规矩的,只是中原人,雪鹰部落的那些勇士们,是不会这样做的。

  他们崇尚自然,人要是死了,要么尸体吊在林间喂了豺狼虎豹,要么就丢下溪流养肥了水中的游鱼。

  其实这等尘归尘土归土的思想确实是有一定境界在其中,但可惜的是,这些野蛮人所理解的,和这种思想境界的最高层,还是有很大的差别,至少在他们认知中。

  阵亡在战场上是光荣的表现,至于尸体,除了身上有值钱的东西之外,是不会刻意去收敛的。

  先诤哨兵抵达这里的时候,入眼,便是满地的尸体。

  有敌军的,也有友军的。

  总体来说应该是敌军的尸体多一点。

  这很好辨认,双方的衣物穿着习惯都大不相同,如果仔细观察,夷人在生理构造上,与中原人也略有区别。

  这些夷人大多都是双腿矮短,跨之间的间隔很大,虽生长于山林之中,却很少有长得人高马大的部落民,平均身高不过一米六。

  要知道在这个武道世界,仅计算定陶一城,居民们的平均身高超过了一米七八,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不能说遍地都是,但只要仔细观察,决计是不少的。

  前方的报告送到了先诤手里。

  先诤先是沉默了一会,随即为自己的老部下祈福。

  希望汪明能够幸运的逃出生天。

  根据哨兵的报告情况来看,这里曾经爆发过至少一场惨烈的战斗。

  血腥的气息弥漫回档在山谷之间,仿佛在此地作战的英魂一直还徘徊在这里,到了阴间,也在继续作战。

  当然导致山边的城堡都不能呆人的原因是那边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在没有处理尸体的情况下,至少先诤肯定是不敢呆在那边的..m.xiumb.com

  这是先诤暂时没有发现其他人的理由之一。

  如果汪明没有身亡的话,那手上的部队应该也已经拼光了,粗略的一看,周围的尸体就至少在三千人以上,所以汪明所部的损失也不会很小。

  毕竟总数也只有千人。

  没办法,平远军的扩军速度已经够快了,像没有财政供养的军团,两三万人已经是极限。

  何平掌控自己的势力才多久,一开始不过八百亲卫,即便经过几轮扩军,部队的数量相比较入侵的雪鹰部落来说,对方依旧能够碾压。

  也就是占据了防御方的优势,何平才敢与这位夷人兄弟扳扳手腕。

  先诤面色一沉:“将所有哨兵都散出去,我要知道周围的部队都去了哪里,总不可能双方都在同一时间团灭了吧。其余部队做好战斗准备,另外派人收拾山堡边上的残局。”

  “那么多尸体不能够不管,这里也是侯爵大人的领土,放着不管的话一定会出大问题,记得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汪明所部现在不是关键,不能放夷人进入内地扫荡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让先诤等很久,三个小时之后,哨兵就传来了重要消息。

  “报告长官,在西风小径西南边发现夷人部落的大规模痕迹,估计那只部落暂时转移目标了,他们将那个方向的民众聚居点掠夺一空,我隐约看到远处有浓烟升起,没有敢多待怕误事,便急着回来报信了。”

  “那个方向还有兄弟一直守着侦查情况。”

  哨兵是曹国的侦查部队,何平手中的军队脱胎于曹国主力,自然也沿用了一些传统。

  哨兵小队规模并不统一,但至少每个分队的人数基本都在三到五人的规模。

  即便遇到特殊情况,也很少会有团灭的情况发生,总有人能够将重要情报送出,这是一份光荣而又危险的职业。

  前方反馈上来的情报让先诤精神一阵。

  “继续探查情报,我们至少要了解这边发生了什么事情。”

  哨兵接到命令退下。

  只要夷人没有过境,那暂时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出动出击没有十分的把握,先诤肯定不会干这种事情,自己就是这条战线上最大的力量了,这边要是玩脱了,可不会有后续的人员支援过来。

  要是自己顶不住,也就只能通报侯爷收缩战线,重新制定作战计划了。

  赵德胜率领的三千巡防营,是最后的力量,并不能算在常规调动的范围之内,那是用来预防特殊情况的。

  早在两天之前,山堡中的汪明一行人就到了最后的油尽灯枯之时。

  敌军的进攻太猛烈了。

  最先的八百多人,到现在只剩下不到一百。

  在打退了敌人的最后一次进攻之后,汪明知道这座山堡守不住了。

  中队长胡言找到了汪明:“大队长,我们撑不下去了,你快些带着还能动的兄弟们,突围出去吧!”

  胡言在之前的战斗中受了重伤,虽然因为修炼武道,体质比常人强大,但在这样恶劣得不到有效治疗的环境当中,实际上也很难活下来:

  “为咱们的部队留一份种子,我申请留下来,为你们的突围争取机会!”

  “不行,这怎么可以!”汪明想也没想,立刻拒绝道。

  胡言同为八百亲卫之一,事实上跟随何平一起从定陶来到这里的人,很多都在已经爬到了中队长的位置。

  如果没有这样的职位,那还不如继续留在何平身边帮他做事。

  这些一起从国都附近来的军人,彼此之间也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

  要让他主动放弃这些袍泽,汪明心中是不能够接受的。

  胡言见状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没有谁不想活下来,我也一样,但这就是战争,很残酷,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们八百位老兄弟,有像云将军那样的将门子弟,也有像大队长你一样的单身汉一名,但其中有部分人也是有家小的,我的确不甘心死在这里,我无比的想见到我的家人!”

  “但我自己受的伤我了解,我活不下来了。像我这样的人,军中或许还有一些。”

  “汪队长,你突围不仅是为了你自己,更是为了这些阵亡的兄弟们。他们死了,但是家人还在这个世界上,谁都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需要帮助。”

  “我是有私心的,我希望等我的家人来到平远城之后,大队长以后能帮我照看一二。侯爷是有本事的人,我相信他一定能让这块领地兴旺起来。”

  胡言咳了一声,不小心牵动了身上的伤势,忍耐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

  “我们已经做得很好了,敢问整个曹国,与敌军作战到这个地步的军队又有多少?八百人仅仅剩下不到不到一百。刨去没有能力突围的,剩下的也不过六七十人。”

  “虽然没能完成侯爷的任务,但是侯爷不会怪你的,汪大队长,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胡言笑了笑,没有给汪明说话机会,也并不需要他做出这样的决定:“今天晚上十一点,你准备一下突围,我去找人宣布这件事情了,重伤员们都会留下来,这也是他们的意愿。”

  汪明不知道此刻自己是什么心情,悲痛亦或是难受?

  “老胡...”

  面对胡言的目光,汪明败退下来,闭上了眼睛,痛苦道:“你放心,我会做到的。”

  胡言终于满意的离开了。

  战争打到这个地步,谁都没法职责汪明的过失。

  也就是他在这里,换做是另外一只部队,除非云澜的铁卫团亲置,否则没有人会比他做的更好。

  他真的已经尽力。

  入夜,夷人攻城,汪明率部杀出,直奔敌军大营而去。

  山堡只剩下了包括胡言在内的十一位重伤员守城。

  20分钟后,城破,城内燃起了熊熊大火。

  那些没能带走的物资,都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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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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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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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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