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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才子风云录>第八十一章 禅僧智永铁门限
  况且的思绪仍然在奔跑当中,没有停歇下来。

  他还想到,当初仓颉造字,惊天地泣鬼神,是因为人类将借此走出蒙昧,开创文明,逐渐摆脱神鬼的束缚。仓颉的壮举,让天地为之震惊,令鬼神感到丧魂,人类进入文字时代,逐步把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周兴嗣创作千字文,可以说是仓颉造字伟大事业的继承者。语言的魅力从此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不过千字文能始终不衰,被后世所熟知,还应该感谢一个功臣,就是隋朝的禅僧智永。

  智永是王羲之嫡系子孙,也可能是王家最后一位嫡系血脉。他酷嗜书法,朝夕苦练不辍。练废的笔最后埋在一起,号称“笔冢”。

  由于向他求字的人太多,寺庙的门槛没几天就被客人踏破了,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智永无奈只好在门槛上包了一层铁片,铁门限的说法由此而来。

  后来铁门限成了出世与入世之间的象征,想要出世必须先踏破铁门限,寓意下定决心。

  智永不单用废了无数的笔,更是耗费了无数纸,最后纸张供应不上,就在芭蕉叶上练字。

  况且对此抱有一丝怀疑,在芭蕉叶上绝对练不出好字来,就如同拿根棍子,在沙盘上练字,固然一文钱不用花,但绝对不可能练出书法。

  估计智永一时技痒难忍,手边正好没有纸,就随便在芭蕉叶上写字玩。

  按说,当时有无数人拿着纸张笔墨去求字,智永不会缺少纸张。说智永用芭蕉叶练字,不过是后人将其作为励志典范,添油加醋重新演绎的结果。

  智永一生最喜欢写千字文,据说写了有几千本,遍送当时江南各寺庙。

  杜牧有诗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只是一个概数。当时的南朝就是四千八百寺也不止。

  智永的千字文应该还不止送给寺庙,民间藏本更多。所以自唐朝时,就成为书法的范本,不但小学生临摹,就是欧褚颜柳这些宗师也一样得老老实实临摹,因为这代表了右军笔法的嫡传。

  褚遂良、欧阳询都有千字文法帖传世,那是以实际行动向智永大师致敬。其后一千年,凡书法家,练习千字文几乎成了修行的正统。

  智永大师的千字文书法流播人世,激起无数人杰临摹、致敬,周兴嗣也随之声名鹊起,不然,区区一个梁朝散骑常侍,怎么可能在史书上留名?这一留,真是千古名声!

  况且仍然是习千字文,一直没有正式创作,他知道自己的笔法还远远没有成熟,火候更是差得远,但看到拓印出来的墨本如此糟糕,倒是激起了他的创作欲望。

  当时,江南一带临摹千字文的高手要数文征明,况且曾经看过他的摹本,自叹不如。他在苏州时一直急着要见文征明,正是想与他探讨临摹千字文的心得,可惜一直没能如愿。

  “拙政园动工了吗?老师陈慕沙近来怎样?还有,石榴呢……”况且不禁浮想联翩。

  他在苏州时,对拙政园建造一事淡漠视之,从不过问一句,此时想到文征明,倒是触动了神经,同时也想到了神龙一般不见首尾的唐伯虎。

  至于家人跟石榴,他根本不敢多想,一想头就发胀,只能在心里自我安慰。

  当然,在苏州城内安全是有保障的,有练达宁、陈慕沙的双重保护,再加上中山王府的势力,轻举妄动之人不得不顾忌后果。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在需要的时候必须欺骗自己,否则无法活下去。

  况且现在就是如此,他只能设想家里一切如故,平平安安,就跟自己在时一样。老爹身体棒棒的。妹妹和石榴整天乐呵呵的,两个人在一起还总夸他,哎呀,这个那个的,好肉麻呀。

  况且把墨写完,恨不得马上折断手中的笔,世上竟然有如此粗劣的毛笔,简直就是刷子。

  他再也无心过问其他事情,出来后径直去了那家生药铺子。生药铺的总管跟伙计们见到况且非常热情,就差拥抱了。

  况且说明来意,给学生们订一批真正的紫毫,不过是普通级的,给自己订几支上好的紫毫跟优质宣纸。

  这些都是小事,好说好办,立马办,马上办。生药铺的总管眨眨眼睛,颇感为难地说出一件事。

  原来药铺在凤阳的总店听说了况且的事,要求这里的分店无论如何都要请他去总店坐诊,每年的酬劳是两千两纹银,而且可以先行支取。

  这等条件一般医家是不敢想象的,一个巡抚衙门首席幕僚的年薪也不过如此。

  况且只是笑笑:“这事等我到你们总店做客再议不迟。”

  总管和伙计们见他没一口拒绝,松了一口气。况且这样做是为他们着想,到了总店,能否留得下人,就是总店的事了,跟他们无关。

  “这是小店日常所用的笔跟纸,您老人家若是觉得可以,先拿些去用。”总管忙不迭把自己店里最好的毛笔跟纸拿出来。

  况且心里又是一阵膈应,这神医的帽子得早点摘了,不然“老人家”就确认无疑了。

  况且拱拱手道:“多谢了,我有特殊用处,只能用自己用惯的笔墨和纸,你们帮我早点运到就好。”

  店里拿出来的笔跟纸属于中等质量,若是平常用用也未尝不可。他现在一心想要为那些孩子们临摹范本,必然要最好的效果。

  “您老人家定的药材还差几味,家主来信说了,一定在近期内给您送来。”

  主管絮絮叨叨又说了些七岔八岔的话,况且只是点头答应着,然后不待他说完,就借口想起件事情,连忙跑了出来,浑身都是汗。

  “哥,你紧张什么啊?”萧妮儿正在门口逗一个小孩玩,见他匆匆跑出来,纳闷地问道。

  “不敢再呆下去了,再呆一会我就变成糟老头了。”况且擦了一把汗说道。

  “哈哈,原来你是怕这个啊。人家那是尊敬你,跟你说咱们这镇上能被称为老人家的真没几个,我爷爷都勉强呢。”

  “是,那不是说我比你爷爷还老?”况且恨恨地说。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这分明跟岁数没关系吧,俗话说三岁的爷爷,拄拐杖的孙子。而且,这跟辈份也没关系,就是尊敬你。”萧妮儿头一次抓到教育他的机会,哪里肯放过。

  况且也不搭理她,径直去了赵乡绅家。心想,我去看看真正的老人家,我可不是什么老人家。

  一进门,况且惊住了,但见赵家老太爷,也就是真正的老人家,正倒背双手,在庭院里溜达呢,好不潇洒自在,见他来了,拱手致意。

  “我说太爷,您这是干什么,我再三说过,您得拄着拐杖,还得有人在旁边扶着才行。”况且第一次感到叫人太爷都是占了便宜。

  “仁兄您可来了。”

  赵乡绅如同见到救星一般从屋子里冲出来,头上满是汗水。

  “赵兄,这是……”

  “家父说什么也不肯让人陪着,更别说扶着了,拐杖也扔了,还说明天要去登山呢。您说,这可怎么办,您赶紧帮劝劝吧。”赵乡绅急得真火上房一般。

  “怎么着,出了门口就是山。我说要登山又怎么着了,不就多走几步路嘛,还能累死人不成。”

  赵老太爷厉声训斥儿子,然后抓住况且的手笑道:“小神医,靠祖宗福德保佑,让我遇到你,这才有站起来的机会,我就是要登到山顶去看看,哪怕最后看一眼整个镇子,这是我的念想啊。”

  “太爷,您要到山顶也行,不过得家人抬着上去,还必须穿得暖暖和和的。”况且不忍心打击他,只好想出了折中办法。m.χIùmЬ.CǒM

  “我现在有的是力气,干嘛用人抬着?小神医你不知道,这院墙当初都是我一个人一根木头一根木头从山里扛回来,又一个个垒上去的。”

  “爹,那都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您还提这个作甚。”赵乡绅不耐烦道。

  “四十多年前怎么了?我觉得我现在不比那时候差!”老爷子还来劲儿了,吵吵着,差点就扔掉拐杖。

  况且暗叹口气,太爷还是不明白,他现在有力气,精神好,全凭着自己透过金针注入的内力,这股内力很快就会消散,过后他还是要衰弱,要精心用药物调养两年才能真正保住性命。

  至于说他想自己登山,还要登上山顶,这辈子怕是不可能了。

  况且跟赵乡绅说过这些情况,并郑重告诉他,老爷子现在的精神头只是一种假象,过后还是以躺在床上静养为主,再用药物慢慢调养。

  当然,老爷子每天可以拄着拐杖在院子里溜达一会儿,但必须有家人在两边扶着,万一老人再跌一跤,那麻烦可就大了,甚至有可能丧命。

  劝病人服输是天下的难事之一,况且尤其不擅长这个。今天是为老太爷治病的最后一天,之后就由他家人护理了。至于他的医嘱是否能完全贯彻到底,他也是鞭长莫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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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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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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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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