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北方草原上的王。
天马已经当了很多年的头领,熬死了同生代,又熬死了下一代,现在的马群基本上都是它的子孙,当它带领孩子们奔跑的时候,就算是狼王的群落也要退避三舍。
狼群知道招惹,谁必须要躲着,毕竟,拎不清的狼王被天马踢死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了。
所以,远远的闻着味,狼群就散的一干二净了。
近些年,极北之地的气候在夏季到来时,变得温和一些,也开始有植被出现,所以天马带着它的族群越走越远。
它想要用更恶劣一些的环境和冷冽的寒风熬炼它的后辈。
那些肥美的草地和清澈的湖水,在天马看来,只会让后辈变得软弱,还是让给那些不那么强力的小马群去苟延残喘吧,它虽然不愿意带着它们,但还是仁慈地给了它们生存的领地。
仁慈,对,就是这个词,天马记得一个老头子给他讲过的。
它很聪明,记性也很好,而且很喜欢思考,天马尤其喜欢思考这个词,因为这个词真正的让它与众不同。
它喜欢思考的感觉,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为什么人是人,马是马?为什么人说话会有好多的词语,而马没有,而且为什么马学不会说人话。
大多数问题时没有答案的,当然前面最后一个问题有。
当初,那个老头子感受到天马疑惑的情绪后说过,“因为你不是人啊。”
语气很古怪。
再后来那个人类老头离开了,天马又琢磨了很久很久,总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对,就像是它曾对某个愚蠢的野驴王说,“你不是马啊。”xǐυmь.℃òm
那种嘲讽了之后对方还听不懂的舒爽感,简直棒极了。
当然,这些形容词和情绪,都是在遇见了人类老头子之后才明确的。
所以,现在天马真心觉得,虽然人类老头很厉害,其实坏得很。
它抬头看了看天空,甩了甩尾巴,以它的经验,最迟一天就要刮起白毛风,所以必须要抓紧。
因为走的比以往更远,所以南迁的要比以往更早,不过着并不算什么,天马并不准备一下子就回到草原的最南边去。
酷烈的中心地区不能停留,在边上感受一下余波还是可以的。
不知道为什么,天马很想留下来等待,等着如天灾般的白毛风到来,在其中奔跑嘶鸣。
不过,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它看了看身边不争气的后代们,扬蹄长嘶,向前奔去。
断头峰,或者说,曾经的圣山之顶,一道身影静静地立着,寒风呼啸,卷动衣衫。
山势险峻,少有人来,自从南疆战争开始之后,蛮族逃向更深处,这里就更是人迹罕至了。
向道居于山脚僻静处,倒是常常依凭修为登顶,早看朝阳,晚赏明月。
不知不觉中,向道已经到了蓄须的年龄,算起来,也是可以独当一面的新生代中坚,他在同辈中并不属于最优秀的那一部分,只是其身份经历特殊,才慢慢地走到这一步。
最优秀的一些,同样有一直在长老院修行的,算是程青他们的师兄,之后无论是去地方历练还是进学院精研,总归各有各的出路。
进步最的,已经主政一方了。
道宫在广袤土地的治理上,仍然处在人手紧缺的状态,一代新人换旧人,地方上的事务不论是俗务方面还是传教方面,基层管理人员的换血一直都在进行中。
有时候,上山修道,下山治世,未必能分的那么清楚。
春去秋来,向道在此处看着,道宫兵来,灭族战起,到今天,又撤去主力军团,开始常规的轮训换防。
“师祖,我是不是也该离开了?”
向道的身边空无一物,没有回答。
他也不在意,隔了一会儿继续说道,“这里虽然是修行福地,弟子在此处却是有点久了,就算是山中无甲子,修行无岁月,也该出去走走,看看变迁。”
“更何况,底子打实了,积累也差不多,剩下的修行水到渠成……”
“行了,想下山就去吧。”
“多谢师祖,”向道侧身微微躬身作揖,“说起来,师祖那边,是否顺利?”
依然没有回应。
向道对此毫不意外,被宏德法师拘在此处修行,他也习惯了这般相处。
宏德远在不知道哪儿,留一丝意识遥遥控制这边情况。
开始时,向道情伤难抑,颓废无神,宏德法师便三天两头调教一次,开始时得过且过,可惜宏德法师下手一次比一次很,甚至开始试验一些稀奇古怪的小法术。
向道愤而反抗,被轻易镇压。
再逃跑,被抓回来,继续当小白鼠。
人想死的时候,大概就是什么都无所谓的那种,如果不追求死的方式和死了之后是否美观,那就更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
可惜,向道刚刚好度过了心若死灰的阶段。
然后就被折磨的没有精力伤春悲秋。
认命了就没什么关系了,既然逃脱不了,就换个姿势好好享受吧。
“风云际会,”飘渺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大变之时,你去凑凑热闹也好。”
向道可完全没有什么风云变幻之时,去浪尖上弄潮的想法,那些出风头的事,还是留给少年人去做吧。
他想着还未见过的两个孩儿,心里就充满了柔软和愧疚。
所有的错误当由他来承担,世人期望的大圆满的快乐是不可能的,珑玥是相知相爱,小蛮那里却是未必。
向道也说不清自己对小蛮持有什么样的感情。
要说是承担责任,嗯,大概还是很自作多情的想法吧,向道捏捏胡须,微微抬头,主要还是回去看一眼孩子吧。
其他的,顺其自然。
又站了会,向道振振衣袖,飘飘然下山而去,说是走,也不是立刻就能出发的。
总感觉应该有好多东西要收拾,好像也没什么要收拾的,嗯,小菜地的菜得吃完再走,不能浪费了。
修行啊,向道叹了口气,摸摸肚子,餐风饮露,终究还只是幻想。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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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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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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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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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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