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慢起来的时候那身上的淡雅气质,这就让苏莺儿很是迷恋了,难怪乎苏莺儿第一天会把他当做是隐世名士。
这其实跟穿越后,两个世界的习惯融合有关了,以往生活节奏快,他自然是风风火火。
但是到了这个世界后,正所谓入乡随俗,李纵当然也会尝试着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节奏。
因此,苏莺儿有时候会觉得他像那些名士也是正常的,因为大概若是不让他说话。
你真的很难分辨出来,他会是那个说出相比起读书写字,他更喜欢射箭的人。
晾头发的时候,李纵这边也是随手拿起昨天已经写好的《数学》内容。
一页页地看了下去,这些内容基本上都已经可以直接拿出去教人了。
相反,可能接下来他还要编写的内容,反倒跟日常生活关系没那么大了。
不过,接下来他怕是还得编写,因为,不继续往下编写,又怎么能体现出他的学识渊博呢。
创造新的数字,以及发明竖式计算方式,只能说明这个人很懂得取巧,并不能说明他有多大的学问。所以,李纵一开始就把虚数、无理数什么的也写出来,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当你能把一整个体系的东西给出来,自然就会给人一种很厉害的感觉,让人看了莫名觉得这个人高大上,等到再去认真理解这个人的著作,便发现。
果真如此!而当这个世上真的有一个人能够研究数术研究得如此之深,称呼他一句‘李子’,也都不过分吧。
当然,这个时代早就不用‘子’来尊称有学问的人了,不过这却是李纵心里面最想得到的称呼。
“夫君你一天就能写这么多。”苏莺儿此时也是找着话题道。
不然两人独处,会让她觉得有点拘束。
李纵便也是回她道:“这不多了,如果跟《数学》整个内容比,这些东西,就如同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这词说实话有点惊讶到苏莺儿。而感觉自己又说了一个跟‘举案齐眉’差不多的。
这时李纵也是道:“沧海一粟,就是极其渺小。”
其实他不解释倒还好,他一解释,苏莺儿就顿时觉得……
“夫君似乎每每都能说出让人觉得惊艳之词。”
沧海一粟,很简单的一个词,惊艳吗?其实认真想想,也不怎么惊艳,但是只要苏莺儿的想象力足够强大,而且把李纵此时的淡雅气质给代进去。
那这词无论是在意境上,又或是在其他方面,就都将变得富含意境了许多。
说白了,是因为她喜欢他,所以她才会这么觉得。
额……
这边李纵也是道:“有吗?”
其实苏莺儿听到的并非是‘沧海一粟’,应该说,‘苍海一粟’却是更为准确一些,但不管是用的那个苍,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
那种扑面而来的画面感,深蓝大海中的一粒粟米,这确实是一个很厉害的比喻。
“有。”苏莺儿动了动。
差点把晾头发架都给拖着动了。
“那以后我注意点,尽量少说这些话,不然莺儿万一觉得我很有才学那就惨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苏莺儿于是便听出一些不对味来。
李纵一不小心把后半句的心里话给说出来了,也是赶紧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怕你对我有过高的期待。”
“夫君不是真的很有才学?而且你还会写‘残月绕星辰’。”
苏莺儿心里想着,‘不过……好像也未必,因为如果真的很有才学,她夫君怎么可能连别人的诗都读不懂。’
‘按理说,如果真的很有才学,也不至于把那些写得不怎么样的诗,都全部排在最前面。’
只是想了想以后,苏莺儿又甩了甩头,管它那么多做什么,只要她觉得她夫君好就行了。
然后……
便又把李纵腰抱得更紧了。
李纵根本不知道她内心经过了什么样的思想挣扎,但有一点可以察觉出来的是,通过对方脸上的表情,对方应该是释然了,而且接下来,她也没有继续寻根问底。
既然她不问,李纵干脆也不说了。
不过……
这才几天,莺儿怎么好像越来越黏人了?
按理说,古代不应该这样,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这好像才是新婚后该有的样子。
又或者……
难道是他的功夫太好了?
因为头发还没有干透,而长夜又漫漫,接下来李纵也是让小清去要了一把扇子,一边给她扇扇子,加快蒸发,一边,则是认真看着《数学》,时不时,还想一下,接下来的圆规、尺子要去哪里搞来。
众所周知,毛笔不太适合拿来画图。
所以若是还有铅笔就好了。
化学课上学过,铅笔其实是石墨做的,可以导电。
石墨,跟墨水又有什么区别?
大概是古人都睡觉睡得比较早吧。
没多久,苏莺儿这边就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李纵摸了摸头发,也干得差不多了。
便轻轻地苏莺儿抱起,放回到床上。一开始是把她的长发往上披散开,像个怒发冲冠的黑发魔女一样,后面,觉得这样太那个啥了,又重新拢了拢,上面分一点,左右两边分一点。
如此一来,倒是颇又增添了几分可爱。
摆弄完了苏莺儿后,看着对方鼻息绵长,熟睡的样子,也是忍不住道:“今天一天估计也累了吧。”
说完,便去吹熄灯烛。忽然想起来什么,又到外面看了看。
发现小清还在外头坐着,便让小清回去,这才回到屋内,上床睡觉。
古代的生活,便是如此。
有够朴实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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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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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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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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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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