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来百病身’,用夸张的手法,暗喻自己不是什么都会,什么都行,其余小毛病可能也有很多,总之,他并非什么圣人。
‘世间多冷眼’,描写对于他这种毛病多多的人,世间之人的态度。
‘残月绕星辰’,比把自己比作残缺的月亮,四周却环绕着无数星辰,暗喻苏莺儿的鼓励、支持,不离不弃。
以苏莺儿的书香世家的出身,哪里不明白他这首诗的意思,而且此诗一出,岂不比墙上的都好。
说完,李纵紧接着又道:“题目就叫做嫉妒好了。又或者吃醋也行。莺儿你也太喜欢看这首诗了。”
李纵看着墙上那首诗,摸着下巴,眉头直皱。这首诗到底哪里好了?
回味过来的苏莺儿当然立刻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上来就把李纵抱住,躲在李纵的怀里,仰头道:“夫君你又打趣我。”
李纵便也是霸气地道:“迟早这里有一半的诗,都是我写的。而且全部排在最前面。”
……
这一刻,苏莺儿顿时感觉李纵无比高大英武。
然而李纵心里却慌得一匹,果然,这世间有些事情,容不得你退缩。
抱了抱苏莺儿柔软的身子,道:“雨停了,回家吧。”
苏莺儿便点点头。
不过还是舍不得放开李纵的腰。
她还是第一次这么不自觉地、忽然抱上一个男人的腰。
即便这个男人现在好像已经是她丈夫。
嗅着他身上的阳刚气息,总有一种恋恋不舍。
不过李纵却没有感觉出来,他现在正在想,完了,回去以后,还是赶紧把已经尘封的记忆都唤醒吧。
不然时间一久,忘记得可能也就更多了。
……
今天早上出门前。
李纵便事先让下人去给胖子送了一封信。
让胖子支助些纸来。
等到两人回来后,胖子也把纸给拿来了。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这么简单,也就不用特意去写一封信了。
李纵发现这个时代的纸质量差的,不好用来著书。
质量好的,又太贵了。
所以……
他想胖子看看能不能拿竹子来做纸。
附近一带也有一些山,山林中竹子有不少,他隐约记得《天工开物》当中记载过一种竹纸的做法,但是详细的却是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要把嫩竹放在水里灌水漂浸,而且还要泡一百天,当时他就觉得,这给他的印象很深刻,因为一百天啊,人的一生能有多少个一百天,不过这样耗时耗工做出来的纸,却又是值得的。
除了交代了这一点,李纵还交代了让他找个雕工不错的手艺人,因为他想尝试着做雕版印刷。
他做雕版印刷的理由很简单,他著书当然是希望更多人能看到。
现在大家一般都喜欢抄书,真就手抄的那种。
而他希望全天下都有自己的书,不然这著书,写了自己藏起来,哪有什么意义。
……
“五郎,小娘子,卫家今日午时已经遣人把纸都送来了。”
李府管家宁伯见李纵跟小娘子都回来了,也是上来迎接道。Χiυmъ.cοΜ
“嗯,知道了。”
李纵点了点头。
“还有,卫家三郎有一封信给五郎你。”
说着,宁伯就从袖子里拿出来一封信,交到了李纵的手上。
李纵拿过信,道:“让人去准备热水,今天在外面走了一天,累了,泡个热水澡。”
“是!”
宁伯便停了下来,而李纵则继续带着苏莺儿往里面走去。
……
宁伯看着五郎。
真就是一位风风火火的少年郎。
不过这五年间,却是不知,五郎是不是得了洁癖,几乎每天都要洗澡。
现在专门都有分出一个人来特地给他烧热水了。
而在李纵看来,却仅仅只是世家子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地朴实无华。
然后热水好了……
李纵也是想让苏莺儿一起洗。
当然!
想法肯定是好的,不过,显然,最后两人还是没有这么做。
毕竟这太快了,苏莺儿还有点没适应过来。
……
等洗完澡。
把头发什么的都擦干,之后又拿了一个架子过来,把自己头发晾在上面。
李纵这才打开卫东明的信。
前面倒也很正常,就是问了问他无端端拿竹子做什么纸,手艺人已经给他在找了,过两天吧,然后,就问到他,他们三个还以为李纵至少要半个月,或是一个月才出门干正事,没想到现在才十天不到,李纵就开始干活了。
都是些没什么营养的废话。
李纵一目十竖地看完,就直接丢到一边了。
古代头发长就是不太好干,不过好在,他也早就习惯了。
当李纵把自己头发搭起来晾,而且还用手工加速吹干的时候,苏莺儿这边,也刚好洗完回来。
见李纵拿一个架子把自己的头发当衣服搭在上面晾,顿时也不由得觉得有趣。
她这夫君,有些行为,真的很是特立独行。
“洗完啦,来,让你一半。”
小清也在,便打趣道:“姑爷怎么好像染丝要晾干一样,把头发搭在上面。”
李纵便道:“这小清你就不懂了,这叫增大蒸发面积,干得快。缺点就是,不注意的话,会让头发变得弯曲一段一段的。”
苏莺儿毕竟也才十六岁。
虽说听不懂他的道理,不过,倒似乎也愿意尝试一下。
很快,就跟李纵坐一块,李纵挪了挪。
然后……
两人就这么把头发给晾着。
小清看到这,也是牙都酸了。
“哎呀~没眼看了,没眼看了!”
李纵跟苏莺儿两人听了,却是不约而同相视一笑。
“卫东明?”
很快,苏莺儿自然也是注意到了桌案上的信。
李纵便道:“就是之前跟莺儿你说的,我一个朋友。是个胖子,家里嘛,还算是有钱。”
“刚刚听宁伯说,夫君好像让对方送纸给我们?”
李纵便道:“嗯,因为他家就是做纸的。他那里的纸,相对来说,会更好。我接下来著书,得需要一些质量更好的纸。而且……画图好像也需要工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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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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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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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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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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