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每次格格一边打喷嚏,一边流鼻涕的时候,我总是很不凑巧地她身旁活蹦乱跳,一不小心就和她形成一个强烈的对比。
每到这种时刻,丫就怀着羡慕嫉妒恨的复杂情绪说:“桑小羽,你丫别得瑟了。我妈说了,有些人从来不生病,可是一旦生起病来就比死人好不了多少。”
她说这话的时候当然没有这么流畅,也卡了很多次,气势上自然弱了太多。我说:“你妈又不是神,别这么吓唬人。”
可是,不得不承认,我现在真的跟死人差不离了。
我一边不停地擦着鼻子,同时还必须兼顾我的眼睛。它们酸得可怜,不停分泌微咸的液体来模糊我的视线,导致我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的一片重影。
我一边擦着鼻子,一边想,难怪历史上,宁城会多次从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被选为都城。因为这护城河的杀伤力实在太强大了!我只不过下去湿了个身而已,再上来时体质立马急速下降了八百米!
这要搁古代打仗,也用不着弓箭了,直接舀点水往敌军身上泼,保准分分钟就能制敌。
胡思乱想之际,感觉有人走到床边,抬了下眼皮,果然是罗定,他已经穿上了衣服,烟灰色的V领T恤很合身,两个词立马蹦达在我的脑袋里:阳刚,优雅。
在这个时代,能把阳刚和优雅同时贯穿在身上的男人真的很稀少了,我不由多看了罗定两眼。
眼神迷离中,我发现罗定抬手往被子上摸。
总算还没有完全色令智昏,我一把揪住被子,勉强厉声喝道:“你干嘛?”短短三个字,却消耗了我全部的力气。身体上每一个长了肌肉的地方都泛出一种无法抗拒的酸软。
“送你去医院。”
“送我去医院,干嘛掀我被子?”说完这一句,我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好无奈地闭上眼。
“你喜欢不穿衣服就去医院?”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可是他的语气听上去还是那么的讨厌。
“你……”太不给了,关键时刻我又卡在你字上了。原本我准备大气磅礴的训斥他一顿,结果却只能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打喷嚏。
平静了一会,我说:“格格呢!我要她帮我穿。”他说得对,我的确不能不穿衣服就往医院跑。
“给你一个忠告,不要寄希望在不存在的人或事上。现在,你只能选择让我帮你穿,或者——不穿。”
为了证明友情弥坚,我连护城河都跳了,格格却独自撒脚丫子跑了,一阵心酸……我努力撑开眼皮,用力咬出一句话:“靠!你当我是死人啊!我自己不会穿么?”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然后,一件男士衬衣扔在了我的脑袋旁。然后,很自觉地走出了房间。
我忘了,我虽然不是死人,可是已经和死人差不离了。
折腾了两下,连身都翻不了。
听到我气馁的喘息声,他重新走进房间,拿过我手里的衣服。
我一愣,想贞洁要紧,说:“士可杀,不可……”
又是一个喷嚏。
他嫌弃地擦了擦脸,说:“说不上来,就不要说。”
我没理会他,执着地说出了“辱”字。
他却直接掀开了被子:“就你现在这状态,我没一点辱你的兴趣,你就别抽疯了!”
“……”我很想捂住胸口,可惜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我的肺呀!有史以来,还没这么膨胀过。
我眼睁睁地看着罗定帮我穿上他的男士衬衣......动作流畅,面无表情。
他用行动证明了他的确没有“辱”我的兴趣……一种无力的沮丧感却奇妙地取代了之前的羞耻感。
我脱口而出:“你不是男人!”
帮我扣好最后一粒纽扣,罗定突然俯下身,冷冷地盯着我:“那你觉得我该怎么做,才是男人?”
距离太近,近得我能感觉到他温热的鼻息。我突然想起以前格格讲的一个笑话。
一男一女因为某种不得已的原因住在同一间房内,睡到了同一张床上。
入睡前,女人在床中间画了一条线,吩咐男人不可以越线。
夜里,男人越线了,女人很生气地大骂:禽兽。
得了教训,男人再也不敢轻易越线,安分地在自己的领域里睡到天亮,结果女人再度大骂:你连禽兽都不如。
眼下,我明显成了那位大骂“连禽兽都不如”的女主角……
罗定依然和我保持着近得有点过分的距离,他的瞳孔很深,像一汪很深的潭水,而我就在这样的潭水里挣扎,似乎马上就要被淹没,连挣扎一下都来不及……
心莫名奇妙慌了起来,我突然发现,不管他说不说话,我都毫无还手之力。
很快,继手,眼之后,最后一个核心指挥部——大脑也光荣地阵亡了,上车没有多久,我就昏睡过去了。
再次睁眼时,已经是新的一天了,灿烂的阳光拨开云雾,炽热地洒落下来。人间一片光明。wWW.ΧìǔΜЬ.CǒΜ
护士小姐一脸甜美的笑容:“你醒啦?”
如此热情关切的问候顿时弄得我不知所措,我想还是看看病友的脸更舒坦点。毕竟嘛,白衣天使都是要收钱的,而病人和病人才是同一条战线上的。
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事实上,我的确跳了起来,差点把注射针头给弄掉了。
“这是哪儿?”
“医院啊……”护士小姐一脸惊恐地看着我,那表情分明像是看到了一个精神病人,半天才隔着老远问我:“您没事吧!”
我当然知道这是医院了,我气急败坏地问:“这病房多少钱一天?”
护士小姐一愣,随后坦然了许多,带着微笑说:“您入住的是高级单人房,一个晚上一千五。”
我觉得身上的血滋滋的开始往外冒:“一个晚上一千五?!可以从网上订三个晚上的五星级酒店了!靠!这谁给我安排的?”
“我。”眼前一晃,罗定走了进来,手上提着一只保温盒。
他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衬衫,站在那里,远远望去,让人一阵目眩神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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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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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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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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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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