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唐歌穿着一身鹅黄色旗袍走进来时,人们的视线落到了她胸前那一片若隐若现的仙鹤上,乍看之下,旗袍款式极其普通,就是制作旗袍的绣娘绣工了得,将一对仙鹤绣的活灵活现。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那一对仙鹤藏在镂空花纹下,随着唐歌的呼吸起伏,好像要挣脱这一抹鹅黄。
若说唐歌穿这件衣服太露骨,偏她这一身旗袍除了掐腰修身,恰到好处地将少女的曲线完美展现出来,没有多露一分不该露的地方,仙鹤欲飞的胸前,镂空花纹层层叠叠,无法让人窥探衣服下的美景。甚至连旗袍下摆的开口都比普通的旗袍偏低,只是因为裙摆内侧绣了一对仙鹤,随着她走动,展翅欲飞,让人忍不住联想到她胸前的那抹风景。
非要用准确的词语描述唐歌的着装,严实二字最合适。但是在场众人,没人会将她的穿着用保守、过时来形容。哪怕她只戴了一对红翡耳坠,和一串同色手链,也没人觉得唐公府三小姐戴不起贵重首饰。因为那一抹红,与她旗袍上的仙鹤点睛之笔相和,恰到好处地表现了主人的别致心思。
被众人打量的同时,唐歌也在打量在场的人。余光扫过四周,唐歌将所有人的表情尽收眼底。这次出场很成功,哪怕之后有人惊艳全场,吸引了旁人的注意,她要被人记住的目的也达到了。至少,方启轩的目光在她入场后,就一直停在她身上,没有移开。
不过,除方启轩以外,还有一道目光落在唐歌身上。不同于方启轩的惊艳与欣赏,这道目光中带着审视。唐歌顺着目光来源看过去,发现看她的人是一个西装革履,戴眼镜的男人。唐歌确定,原主以没见过这个人。
收回目光,唐歌笑着与市长夫人,以及在场对她这身衣服感兴趣的夫人小姐打交道。唐歌游走于人群中,给人的感觉是既不会过分热情,又不至于失礼。如果不是确定唐公府只有一个三小姐,唐歌进来时门僮报的是唐歌的名字,大家会以为唐公府其实不止一个三小姐。因为唐歌给人的印象,实在不像是第一次参加宴会的新人,到像时常赴各种宴会中的老手。
方启轩穿过人群走到唐歌身边时,唐歌正和一群夫人小姐交流了穿衣心得。方启轩归国时间虽短,没少参加各种宴会,是场中熟客。市长夫人认得方家这位喝过洋墨水的七少爷,见方启轩目光一直落在唐歌身上,心里哪有不明白的地方。年轻就是好,可以肆意追求美丽的人和事物。方家七少爷翩翩少年郎,唐家三小姐明媚动人,站在一起俨然一对金童玉女。
方启轩和围在唐歌身边的几位夫人小姐刚打过招呼,宴会厅里音乐忽然响起。身边人互相邀约,在舞池里相拥跳舞。
方启轩伸出一只手,笑着邀请唐歌共舞:”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我是否有机会请你跳一支舞。”
唐歌将手放在方启轩手心上,点头微笑道:”荣幸之至。”
伴着音乐声,两人在舞池中起舞。唐歌本身不会跳舞,会跳舞的是原主。
”唐歌,好久不见,可还记得我这个七哥。”借着音乐声,方启轩凑在唐歌耳边说道。
唐歌嫣然一笑,杏眼中水波荡漾,圈圈漾进方启轩心田,方启轩只觉得刹那间心悸不已。
”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七哥,只怕七哥出国留学归来,认识的人多了,早不记得我这个儿时的妹妹。”唐歌冲方启轩调皮地眨了眨眼睛,好像两人之间没有分开多年,还像小时候一样,可以随意玩笑,不存在生疏与隔阂。m.χIùmЬ.CǒM
方启轩大喜过望,过来之前还在担心他离开的时间太久,唐歌与他记忆中有大的出入。毕竟上次去唐公府拜访唐毅时,方启轩没有见到唐歌。
”岂敢岂敢,我上次去唐公府拜访唐伯父,正逢你生病没见到你。听伯父说你平日不爱出门,我怕打搅到你,才没有上门叨扰。就不知道我这个七哥的名字还管不管用,能不能约三妹出去看电影,散步。”
”情哥哥情妹妹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诉不尽的衷肠,一次不够忙着约下次。方七少爷最近可真忙,我记得昨儿个才与李四小姐一起看的电影,今天一转身就约上了唐三小姐。”
一个旋转,身穿白色洋装的许二小姐领着舞伴凑了过来。不是每个人都像市长夫人那样看好方启轩和唐歌。说话的许二小姐就是那个看不惯方启轩勾搭完这个勾搭那个,就是无视她的人。
被许二小姐点出来,方启轩也意识到他的邀约过于急切。如果唐歌当众拒绝他,那可真的没脸了。
”听说七哥最近得到一个西方的新鲜玩意儿,我爹这两天一直在念叨,就不知我能否有幸见一见。”许二小姐的酸话唐歌一点都不在意,她不是原主,不会为方启轩的过去和现在牵动心绪。
”这个简单,明天我带着东西上门拜访唐伯父,三妹就能看到。”
”我等着看七哥的宝贝。”两人一问一答,将许二小姐排除在外,叫她十分气闷。
一支舞结束,唐歌的目的达到,不愿意继续与方启轩周旋,趁机到休息区休息。方启轩就没她那么幸运,唐歌转身,方启轩就被许二小姐盯上,不得已陪许二小姐一起共舞。对方启轩递过来的无奈目光,唐歌一笑了之,然后该干嘛干嘛。遇到上来搭讪的,唐歌礼貌应对,即便是拒绝别人的请求,也不会让人感觉尴尬。
到是在舞池中的方启轩,无时无刻不在注意唐歌的动静,发现总有人往唐歌面前凑时,方启轩很不开心。与许二小姐跳了两支舞,方启轩找了个借口来到唐歌身边,仿佛在向其他人宣誓唐歌的所有权。
从宴会上离开后,方启轩亲自将唐歌送到唐公府门外,却不上门。只说明天带着东西上门拜访。
第二天一大早,晓红激动地跑过来告诉唐歌,方启轩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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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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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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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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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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