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快穿纪事>第111章 民国倾城绝恋(三)
  无关民族大义,唐歌只是单纯地站在原主的角度来考虑一件事。她是任务者,是一个过客,抛开一切,她只需完成任务即可。m.xiumb.com

  方启轩回国的第一时间就来见原主,可见对原主是有感情的,只是接受国外教育多年,接触的女孩子都是个性开朗,大方爱笑的类型,再和原主这种性情温顺,羞涩腼腆的女子相处难免有些寡然无味。这也是方启轩在原主身边发现活泼伶俐的晓红后,眼前一亮的原因。

  方启轩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子,唐歌有了大致的了解,投其所好便是。原主的性子必须改,唐歌的变化,瞒不过贴身伺候她的丫鬟晓红。

  很快,晓红就发现唐歌变了。以前的小姐遇到问题会第一时间与她商量,让她做事之前,都会问一声她是否愿意,现在的小姐只会吩咐她做事情。似乎除了样子没有变化,里面跟换了一个人似的。可是小姐的生活习惯并没有发生变化。小姐最喜欢吃的依然是红豆酥,最讨厌的仍是大蒜。

  似乎小姐的改变,仅在对她的态度上。晓红暗中琢磨,是不是她哪里做得不对了,让小姐对她生出不满之心,她好改了。晓红与小姐一起长大,并不想因为莫须有的原因,与小姐生分了。人就这样,你本来对她好,她也习惯了你对她好,突然有一日,你不再像往常一样对她好,她就会患得患失。

  晓红的表现唐歌看在眼里,却没有解释的意思。原主空有身份,却将对自己最有利的东西丢弃,不被人背叛才怪。什么样的人不容易生出背叛的心思?牢记身份的人。如果晓红能牢记主仆本分,在生出非分之心时,就得掂量掂量她的卖身契还捏在原主手上的事。

  唐歌做的一切,旨在告诉晓红一件事,主仆有别。晓红在做某件事之前,最好想想她这个主人。

  除了告诫晓红,与方启轩谈恋爱的事也被唐歌提上日程。唐歌本人不出门,却让人将方启轩最新情况打探清楚。了解到方启轩的近态,唐歌对这个人的印象又差了几分。

  方启轩接受了国外的教育,对国内的这一套十分反感。从他前世选择晓红就可以看出,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证明一点,他在与旧式的行为思想作斗争。他认为原主身上的顺从羞涩是旧时代迂腐思想的表现,新时代女性就应该像晓红一样大方爽朗。这一切恰恰说明,方启轩思维的局限性。

  接受新思想,不代表全盘否认过去,而是一步一步接纳之后再融合。原主接受的是旧式教育,因性格腼腆,与异性相处时会羞涩,但行为远不到迂腐的地步。原主会跟着方启轩一起出去看电影,逛街。只是方启轩在西方习惯了男女见面用拥抱亲吻的方式打招呼,便将这一套用在原主身上,原主拒绝,方启轩认为原主守旧,无法与他的思想同步,其实流于表面的是他。无视了东西方文化差异,无视了环境对人对影响,也丢失了为人之本应有的尊重。

  虽说方启轩后来投身革命,公开承认了与晓红的恋人关系,唐歌却以为他不是一个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男人。唐歌是真不明白原主经历种种磨难,在忘川河边哭了整整一百年后,为什么还要和他谈恋爱。

  不过原主的思想不能用常人的标准来评判,唐歌作为一个任务者,以完成任务为己任,即便再想吐槽任务委托人和任务目标,也要克服情绪坚定执行任务。

  所以,在收到市长夫人举办宴会的请帖后,唐歌决定赴宴。想让方启轩记住她,唐歌首先要让别人知道唐家三小姐其人。

  听说唐歌为了赴市长夫人的宴会在做新衣服,二姨太找到唐歌,将她的首饰盒捧过来给唐歌挑选合适的首饰。唐母过世的时间比较早,原主可以说是二姨太照看大的。二姨太没有孩子,原主就像她的孩子一样。受身份限制,二姨太教给原主的东西有限,平心而论,二姨太对原主是掏了真心的。

  就拿唐歌要赴宴一事来说,晓红知道后,最担心的不是唐歌以前没有参加过这样的宴会,穿什么衣服得体,在宴会上会不会遇到麻烦,而是唐歌最近待她不比从前,这次宴会,会不会带她去。而二姨太听说后,忙将首饰盒子捧过来,给唐歌挑选适合的首饰。

  真心假意,一看便知。

  唐母去的早,唐父没有续弦,后院只有一个二姨太,唐父对二姨太不薄,因此二姨太的首饰盒子里好东西真不少。唐歌从中挑到了一套合心意的翡翠首饰。

  这次宴会是唐歌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线内,需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唐歌在服装首饰上的选择就格外重要。

  受新思想影响,现在的大家小姐都喜欢穿洋装,打洋伞。走在一群普通人中,自然不一样,可是在宴会上,十个人里有七八个作同样的打扮,想要脱颖而出很难。唐歌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方启轩的注意,不打算流俗于表面。所以,这次宴会的服饰,唐歌决定穿旗袍。其实比起洋装,旗袍更能体现东方女子的含蓄美。别看那些留洋归来的男人表面上喜欢热情奔放的女子,真要娶进家门,却鲜少有人愿意娶一朵交际花进门。

  与裁缝再三商榷,衣服试了三回才敲定。

  很快,就到了市长夫人宴请本市名流的日子。这一天唐歌早早起床梳洗更衣,换上了裁缝为她量身定做的旗袍,戴上二姨太送来的首饰,与晓红一起坐车出门。

  得知唐歌愿意带她出门赴宴,晓红兴奋了一夜,接连几天伺候唐歌格外殷勤。对此,唐歌和平常没有两样,依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浇灭了晓红满腔热情。等到临出门的前一天,晓红已经恢复常态。至少表面上没有异样。

  从唐家到市长家的洋楼差不多要半个小时,唐歌算好时间出门,车抵达市长家时,正好十点半。这时候,该到的人都到了。

  唐歌递上请帖,近卫队核实过后,放车入内。

  门僮报:唐公府三小姐到时,早一步到宴会场上的人不由自主地往大门方向看过去。

  只见一个身穿旗袍的丽人缓步走来,犹如一道清泉,流进在场所有人的心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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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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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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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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