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云把惊云介绍给姨妈,便急忙的找地方给手机充电。是开着机充电的,电源刚一充上,老妈的电话便狂啸而至了。
她正忙着应付老妈的大呼小叫,另一只耳朵就听见姨妈在跟惊云念叨:“……明天端午节,我都泡好米了,你俩吃了粽子再走吧……”
显然惊云已经顺口把他们要走的事跟姨妈说了。
小云撂下电话,忽然想起件事,问道:“姨妈,刚刚在门口遇到的骑三轮车的男人,是做什么的?”
姨妈想了一下:“噢,你是说小勇吧?明天不是端午节嘛,他妈妈让他送货的时候给我捎点肉来……”
小云犹豫了一会儿,小心翼翼的说:“姨妈,我在表妹房间的照片上见过这个人……”
是的,虽然衣着形貌都有些变化了,而且遇到他时天色已晚,但是小云仍然确定,他就是照片上那“第三个人”。
姨妈沉默了。她脸上赘肉的纹路再度愁苦的垂下来,愁苦中凝固着一种肃穆。也许只有遭受过一番不堪回首的心理历程的人才会有这般表情吧。
隔了很久,才长叹一声,说:“这孩子和星辰从小一块儿长大,还有春潮……他是星辰以前的男朋友……”
“谁?小勇吗?”小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她一直以来的感觉都是错的?),因为意外,声调都岔了,“表妹的男朋友不是洛春潮吗?”
姨妈忧郁而沉重的摇了摇头,很明显不愿意再说下去了。但望见小云惊愕在半空、满脸期盼的表情,却又不忍让她失望,停了半晌,才又缓缓的说:“孩子们的心事我也不懂,但依我看,星辰心里倒像是蛮恋着春潮的,春潮呢,也一直像待亲妹妹一样的对星辰好……谁知后来怎么,星辰倒和小勇在一块儿了……哎,要是和春潮倒好了……”
又不说了!小云急得都快冒汗了,她坐到姨妈跟前,握住她冰冷的胖手,尽量压制住声音中的迫切,问:“怎么呢?为什么说‘要是跟春潮倒好了’?”
惊云在旁已看出倪端,诧异的盯着她,她也顾不得了。
姨妈用哀伤、无助的目光望望小云——小云真担心她又不说了,或者又突然呈现出那副迷茫困顿的样子——但是真庆幸,姨妈又接着说了,她像一个徘徊在往事中无助的、迷途的孩子,在小云的引诱和鼓励下,又继续前行了:“那天星辰和小勇去山坡那边玩儿,星辰这孩子从小就爱到那里玩儿……”
小云心跳啊!姨妈所说的“山坡”,她应该刚刚去过,就是那个遍地生满曼珠沙华的地方!洛春潮带她去的地方。
“结果那天……出了意外……星辰失足从山上滚下去了,头撞在石头上……”姨妈的脸因为对往事的回忆痛苦的缩成了一团,小云情不自禁的握紧了她的手,她想——不能再问了,再问,就太残忍了……
但是姨妈今天的精神却出奇的好,她振作了一下,竟然继续说了下去。也许一段往事沉压在心底太久,有时也需要释放一下吧。她接着说:“警察硬说这事跟小勇有关,把他定了个误杀罪,关了好几年,放出来就到处去给人家送货了……可怜,好好的一个孩子,上学时成绩好、体育好,出事儿那会儿在单位都要提干了……我是不相信他会害星辰的,这孩子我从小看着他长大,老实本分,对星辰也好……哎,可我说的话没人听啊……还是小勇妈心胸敞亮,对我不存芥蒂,看我孤零零一个人,逢年过节,还让小勇给我送这送那的……也是,不出这事儿就成亲家了……”
姨妈愁苦的陷入了沙发里,小眼睛忧伤而困顿的垂了下来,说了这么多话大概太累了,她又要睡了。
小云轻轻的为姨妈盖上毯子,然后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屋门口,望着门外漆黑一团的树木,和树木上方暗蓝色的夜空。
惊云走到了她身旁。
她轻声说:“我想呆一天在走……”
惊云疑虑的看看她,没出声。
“我想去找一个人。”她接着说。
“小勇?”
她点点头。但是其实还有一个人,那个法医。她想弄清楚这个谜团再走,不然,她永不会安心。她隐约觉得这之中有什么秘密在深藏着……还有白天在曼珠沙华的山岗上那离奇的幻觉……
“对了惊云,今天我看到曼珠沙华了,我想那里应该就是表妹出事的地方……”
惊云“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别看他平时爱刨根问底、废话多多,但其实真有事了就不说话了。小云知道他心中疑虑,可是很多自己的亲身感受是没办法跟他讲的,讲出来,他又能理解多少、相信多少?徒增烦恼和忧虑。她只是隐隐觉得,这一整件事在慢慢的涵括着她、融入着她,她似乎必须继续探寻下去,因为一切仿佛已经与她不无关联了……琇書蛧
但是如果小云知道,此时惊云的口袋里已经装着两个人的火车票(他是预备待会儿给她个惊喜的),惊云在繁忙的学业和老爸给他安排的紧密的工作日程中仅仅抽出了有限的几天来陪小云,她也许会被感动,也许就会改变主意,后面的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她心中也将永存着这个不解的谜团。
世事瞬息万变,很多事情的结果往往只取决于一念之间。
然而惊云什么也没说,就像长久以来他什么也不说一样。他总会全力帮助小云这个任性的丫头实现她的愿望。他也不是不懂得自己一经踏出校园、步入社会便会有无数的名门闺秀将成为他交往的人选,只是有件事他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小云是他的初恋。老爸倒是很开明的人,并不反对惊云和小云交往,原因是老妈也是草根出身。
“等我们一离开这儿,我请你吃大餐好不好?看你瘦的……”气氛太沉闷了,惊云故意转移了话题。
小云马上活泼起来了:“好啊,我要吃肯德基!……薯条、香辣鸡翅、汉堡、奶昔、鸡肉卷、苹果派……”
她望着夜空中的寥寥几点寒星,已经开始做起了汉堡薯条满天飞的“大餐之梦”……
然而,空气中没有一丝风。远处阴暗的树影里,静静的潜伏着一抹殷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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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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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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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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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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