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婴一笑,将整个匣子都推到端木面前,半玩笑半认真地说:“自进京以来,一直让端木兄破费,小弟心里一直过意不去,不如趁此机会,连本带利一起还了,也算小弟一番心意。”
“你可想好了,这么多金子,差不多顶我半个镖局。真的给我了?”
“当然!”
端木立刻表现出商人的本色,毫不犹豫地将匣子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妙裁嗔笑道:“瞧你那副贪财的样子,哪像什么少东家,简直是守财奴!”
端木做了个鬼脸:“勤俭持家懂不懂,将来你嫁到我端木家,可别像阿婴一样大手大脚的,一定要想我一样!”
妙裁羞的直跺脚,随手抄起一个椅垫,朝端木扔了过去。整个房间里,都充溢了畅快的笑声。
之后的几天,姬婴都待在客栈里不出去,不是生病不舒服,也不是一门心思看书。她不出门,是因为最近客栈里来了一位混世魔王——不对,魔女——容慈。
容慈自打进入客栈,就搬进了江逸臣原来的屋子,跟姬婴比邻而居。这个小姑娘实在是搞个人崇拜的标杆人物。她曾经一直认为,这个世上,她的胞兄容慎是最有才华的人,其次就是堂兄容哲,其他人她都不放在眼里。谁曾想,这小姑娘先是听了哥哥们对姬婴的褒奖,又是亲眼看见了姬婴会试时的成绩,还在街上遇姬婴解围,心里又敬佩又欢喜,总想缠着姬婴下棋、读书、讲故事。
最初,姬婴碍于面子,还勉强应承几次,希望容慎有机会“控制住”自家小妹。后来见容家兄弟也对容慈无能为力,只好改求他人。她请妙裁装成吃醋的模样,用妙裁一张冷淡的脸好不容易吓走了容慈。
不过容慈是个执着的姑娘,她总让阿峰坐在门口,等妙裁不在的时候,悄悄潜进姬婴屋里,如果姬婴想出门,容慈必定第一个冲过来跟上,活像一对被百般阻挠的情侣。
姬婴只好叫着妙裁一直憋在屋子里不出去。
这可急坏了端木凌风。端木总是希望姬婴能常出门,劝她说:“你来参加科举,本就是为了入仕,可你现在总是窝在屋子里,哪像个想做官的样子?”
“那你认为,想做官的人该是什么样子?”
端木叹了口气,坐在姬婴身边,说:“现在虽说成绩还没有出来,但必须抓紧时间,结交一下朝中的大臣,将来办事也方便。你看看人家……”
“‘人家’是谁?”
“你看容家的两位公子,这几天一直到处拜访朝廷官员,尤其是他祖父的门生。还有蔺泽钧,我镖局的兄弟们曾看见他去过东宫。”
“你怎么认识他?他去东宫?你们不会看错了吧?”
“怎么会错!他不是会试第三名吗?排名跟你这么近,我当然要留意了。还有那个整天跟鸡冠花一样的游牧野……”
姬婴“噗嗤”一声笑出来:“鸡冠花?亏你想得出来!”
“你看他那样子,总是穿一身火红火红的衣裳。我记得他以前没这么张扬啊。”
姬婴咯咯笑个不住,撑着肚子让端木继续说。
端木若有所思:“我昨天晚上从镖局过来的时候,看见他从楚王府的后门出来,行动很谨慎。要不是他一身红的扎眼的衣裳,我也发现不了。”
“你是说他去楚王府了?他一个江湖医者,去楚王府干什么?当初会试的时候,这家伙连时间都记不住,险些错过了,不像是汲汲名利的人啊。”
“我以前也这么认为,”端木说,“我记得他初次来京城的时候,皇帝再三召他入宫领太医属,他都拒绝了,现在这是怎么了?我觉得短短两三年不见,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或许……或许他只是不想做御医,而是想入朝做官?他一个江湖鼎鼎有名的大夫,当什么官?哎,我想不通。”
姬婴听端木这么一说,隐约感觉这事透着些不对劲。她撑着头静静地考虑了半晌,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只好拜托端木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大哥,劳烦你和兄弟们帮我留意一下游牧野,尤其要查明白,他为什么要进京。”
“好,你放心吧。”
御花园御清池旁的凉亭里,皇上正拉着江逸臣下棋。国子监祭酒程大人呈上了今年等皇上亲自批阅的试卷,毫无疑问,正是当初会试时的前三名考生的文章。皇上接过来仔细品读一番,转而递给了江逸臣,回头询问程大人的看法。
程大人躬身侍立,黑白参半的胡须颤巍巍的飘飞:“回陛下,臣等暂定考生蔺泽钧的试卷为第三名。这篇文章行文开阔、用词老练,能看出该生胸中自有沟壑,只是个别字句中,有妥协退让之嫌。其他两篇策论中,姬婴的文章偏向攻,容慎的文章偏向守,都严谨务实,文采俊逸,是难得的佳作。臣等不敢妄加评判,故而请陛下定夺。”
皇上笑道:“能让爱卿裁决不下,倒也难得——逸臣,你来说说,你觉得这两篇策论哪个更好?”
江逸臣站起来,将三份试卷一起收好,送还给程大人,拱手道了声“不恭”,答道:“虽说这两篇文章都立意深远、文采斐然,但臣认为,姬婴的这一篇更佳。”
皇上收了笑,问道:“朕听说,你与这个叫姬婴的孩子走得很近?”言外之意,自然是觉得江逸臣有意偏袒。
江逸臣大方地承认:“臣确实跟姬婴交好,但皇上问的是谁的文章好,而非谁跟臣走得近。事关社稷,臣不敢妄言。”
“哦?”皇上的脸色好了不少,“倒是颇有春秋时祁奚举贤不避亲仇的风范。你继续说。”
江逸臣答了个礼,说:“臣是粗人,自小在军营长大,见惯了战场厮杀,明白怯战必亡的道理。且自古文死谏、武死战,若武臣坐视敌军猖狂都避而不战,那国家如何安定?而今北狄死灰复燃,大有长久侵扰之势,岂能避战,等待北狄做大?所以臣以为,蔺泽钧的妥协不可取,容慎的安守不实用,要想社稷安定,必须一战!”
“好!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小怀王,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程大人也附和称赞。
皇上站起来,踱到凉亭长凳边,摆弄着一盆纯白色的栀子花,说:“当日朕带着冉冉出宫散心,却没想到遇见刺客,幸而得了姬婴救护,才免却一难,确实该有些恩赏。但朕听说,他是方晏清的关门弟子。方晏清这个老东西,在朕还是太子的时候,曾做朕的侍读,后来在朝廷做官,总是不安分,指指点点的,吵的朕头疼。后来他也想开了,索性辞了官,去民间开坛讲学,倒赚了不小的名声。想来姬婴年纪轻轻就能让方晏清看上,应该不只是聪慧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脾气相投。恐怕朕又要多一个在耳边嗡嗡的人了!”
江逸臣答道:“自古以来,诤臣与明君共存,有明君,必有诤臣辅佐,而诤臣,定须明君赏识。陛下乃宽厚仁德的明君,怎能将诤臣拒之于朝堂之外?而今我朝人才辈出,一腔报国之志亟待成全,说不定,这个姬婴,会成为朝堂上的一股清流。”
皇上摘下一朵栀子花,放在鼻尖轻轻一嗅,扬手抛了出去,那朵纯净的、带着余香的花便顺着御清池清澈的水流摇摇晃晃地飘走了。
当日,皇帝在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公布殿试成绩:
二甲四十五名,三甲七十五名,头甲三名:新科探花——蔺泽钧;新科榜眼——容慎;新科状元——姬婴!
头甲赐翰林院编修之职,待游行之后,往宫中赴鹿鸣宴。
这一天,姬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度过的,她觉得好像一直处在梦境中,被胜利和喜悦冲击得头昏脑涨。她被大家簇拥着,骑在高头大马上,面对潮水般的人群,紧张、怀疑、惶恐、兴奋……无数的情绪包裹着她,让她甚至不知道应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十九岁的状元郎惹出了不小的轰动,大家心里不知道塑造了多少个形象,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等看到一个瘦瘦小小、肤色偏黑、甚至举止有些怯弱的小孩子时,想法也很不一样,有的敬佩,引之为榜样;有的惋惜,追忆她的求学艰难;有的羡慕,能得当世大儒倾囊相授;当然,也有的不服气,可叹自己时运不济——总之,方晏清的关门弟子、史上最年轻的状元、山沟里飞出的凤凰,等等话题,无论那一条,都能成为京城百姓的饭后谈资,足够他们谈论很久的了。
然而,更招女孩子们喜欢的,是姬婴身边带着温和的笑意、玉冠华服、昂首挺胸的容慎公子。
女孩子们这个时候似乎忘了矜持为何物,都专心看着容慎的举止谈笑,还有些人低声谈论,那娇羞的笑容,已经完全暴露了她们谈论的内容。更有大胆的女孩子,趁人不备,将绣着闺名的香帕、彩球等物塞到了容慎的马背上。看那热闹景象,大有“看杀卫玠”的架势。难怪蔺泽钧捋着长须笑道:“日后容公子的门槛,怕是要被媒人踏破喽!”
长安街吉祥酒楼二层临街的酒桌上坐着几个人:容哲闷着头一碗又一碗地喝着茶水,他得了二甲第二十一名,心中极其失落;名落孙山的游牧野反而并不在意,悠闲地品着面前精致的糕点;端木凌风很开心,他虽早就知道姬婴才华出众,但状元这个头衔安在她头上的时候,他还是惊喜万分,可惜当着容哲的面,不好表露太过;最开心的是容慈,她一刻也坐不住,焦急地等着游街的队伍过来,然后呼喊着姬婴和容慎的名字,使劲招手,得到了两人的回应后,她险些兴奋地跳下楼去。
游牧野看着容哲的糟心样,开导道:“我记得你一直想效力军中,何苦在科举考试上争个高下?”琇書網
容哲回答:“只会舞刀弄棒的是武夫,做不了大事。真正的万军统帅,须运筹帷幄,须文武双全。我怎么能输给别人?”
“可是你才十九岁,不必急在一时。”
“姬婴也十九岁,他只是比我大几个月而已。”
端木见游牧野败下阵来,忙解围道:“知明贤弟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岂是一般书生比得上的?不必计较一时长短。”
容哲无趣,继续低头喝茶。
可惜了这壶上好的铁观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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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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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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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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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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