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明掌”
神秘人还算有点良心,让他去闯龙潭虎穴前,留下了一部掌法。但不知,这部空明掌是何品阶,有多大杀伤力。
他随手翻几页,里面密密麻麻,全是经络、穴位的名字,他摸不着头脑,甚至连一些生僻字都不认得。
“要想修行,就得先学会辨穴识脉。这倒不困难,我可以去集市上买本书,或者随便找个郎中问问,只是时间问题,不用急……”
他将册子揣进怀里,走向庙外。
眼前,他打算回一趟天坑镇。
身为穿越者,跟陌生的“父母”一起生活,肯定会很别扭。出于善心,他在离开之前,想跟“父母”做个交代,算替宿主尽最后的孝道。
顺便拿点生活费。
没走出多远,他隐约觉得不对劲,便转身回望。这一望不打紧,他目瞪口呆。
他夜宿过的夫子庙,只剩小半座!
难怪不对劲,从庙门、庭院到院门,夫子庙的前半部分都凭空消失,将内堂裸露出来。他仅仅走了十几步,就已站到荒原上,能对劲才怪!
庙宇被谁当蛋糕咬了一口?
盯着这副诡异景象,他傻愣半天,恍然想起来,自己夜里跟和尚对峙时,曾面朝南方伸掌。也就是说,前半座庙被他掌心的金光笼罩过。
“是我的左手把庙给摧毁了?”
一念及此,他抬起左手。
这时,掌中珠感应到主人的心意,再次显现出来,绽放明黄色光华,澄净而柔和,妙不可言。
“《封神演义》里有个孔宣,能释放五色神光,无所不收,凡是被它刷过的事物,都会被拘走。难道这珠子也有相同的功能?”
他伸出左手,拿脚边一块小石子做实验。在紧张地注视下,明黄色珠光洒落地面,形成蒲团大小的光圈,将石子笼罩其中。
嘶……
只见石子骤然冒白烟,像被放大镜折射的强光灼烤一般,还没来得及燃烧,便化作一小堆灰粉,散落在地。
微风吹过,石灰粉飘扬到空中,了无痕迹。
“这……”
陈闲按捺不住狂喜,放声大笑。
掌中珠的技能竟是分解,只要被它扫到,必被分解!
“孔宣在封神世界里无解,号称圣人之下第一,我比他更无解!交战时,我只要祭出这灵珠,就能当场将敌人火化,挫骨扬灰!”
他发散思维,继而想道:“等我以后提升修为,凌驾九霄之上、光照万里河山,那我岂不是能……分解整个世界?这挂开得有点大啊!”
从理论上说,只要他站得够高、照得够远,的确能轻松灭世。珠光一刷,就能让这天地跟小石子一样,化为齑粉,随风消散。
什么摧山吞海、辟地开天,并非虚妄!
“让爷下跪?狗屁夫子庙,原地消失吧!”
他踏步向前,左手探向残余的半座庙。在意念催动下,掌中灵珠绽放光彩,道道明光迸发而出,照射到断壁残垣上。
然而,明光并不强盛,远无法跟昨夜的浩大威势相比。他全力以赴,也只能覆盖一小片区域,无法将夫子庙囫囵吞下。
昨夜金光灿烂,而眼前,明显黯淡许多。
“就这?昨晚的雄风怎么没了!难道那是灵光乍现,只有初次能爆发出来,无法持久?”
他本指望像昨晚那样,一口吞掉夫子庙,但现在看来,一口气吃不成胖子,他只能慢慢蚕食,逐渐将庙宇分解完。
他正感到失望,异变陡生。
倏然间,弥漫的烟尘内飘出几道丝缕,宛如纤细金线,闪烁着灵动的晶光,俨然比珠光更精纯,轻飘向陈闲。
“这是什么?”
他心神一凛,下意识地想往后躲,却又从这些金色丝缕中,感受到莫名亲近的气息,怔在了原地。
金丝在空中蜿蜒向前,刚触碰到他的皮肤,便如春日细雨,轻柔地没入其中。下一刻,他身躯猛然颤栗,销魂地呻吟出声。
“啊~”
突如其来的刺激,令他措手不及。
在他体内,金丝好似迷路的小蝌蚪,活泼而忙乱,四处游走着,不断撩拨着敏感神经,令他飘飘欲仙,说不出的舒爽。
在他脑海里,仿佛看见天女群舞、仙子吹箫,美不胜收。
他索性闭眼,沉醉其中。
他明白了,灵珠不仅能让目标烟消云散,同时还将其分解成独特的金色灵气,充当滋润他自身的养料。
换言之,化天地万物、为我所用!
前世他是出了名的懒,能考上大学,完全靠聪慧天分。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陈咸鱼,对此他并没放在心上,还爆出一句经典口头禅。
咸到极致便是仙儿。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指望他穿越后变得奋发图强,努力修行,怕是脑子瓦特了。
现在好了,有了这颗灵珠,最大的难题便迎刃而解。
俗世众生修行,需要吸纳外界真气,吸大半天才浓缩出一点儿。而他,只需伸个懒腰,随便挥挥左掌,清理杂物,金色灵气便轻松到手。
这修行方式,真香!
更香的是,金色灵气入体的滋味异常美妙,令他欲仙欲死,瞬间迷上了这个自我安慰神器。
他决定了,从今日起,一定要日日修行!
他虽然还不知,普通真气入体是啥感觉,但非常确信,这种金色灵气绝对比真气更精纯,是更极品的大补之物。
此刻,他体内的肌肉伸展、骨骼咔咔作响,宛如被春雨灌溉后的草木一般,孕育出勃勃生机,带来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很显然,金色灵气让他迅速变强!
“能从待拆迁的废弃建筑中,分解出如此玄妙的灵气,它比我想象得还牛逼啊!咦,这里有只癞蛤蟆,我来试试看……”
他现在渴望灵气,看见啥都想分解,毫不犹豫地扫向那只蛤蟆。
在珠光照射下,那蛤蟆化作一阵白烟,同时飘出道道金色灵气,居然比拆解夫子庙产生的分量还足。
“啊~”
陈闲享受着更猛烈的爽感,再次呻吟。Χiυmъ.cοΜ
“偌大夫子庙,还不如一只癞蛤蟆?不对!庙墙是死物,毫无生命力,而蛤蟆是活物,生机旺盛,导致产生的分解物更多!”
他恍然大悟,分解有生命的事物,收获应该会更多。
他再次调转矛头,用灵珠扫向路旁的灌木丛。果然,随着珠光扫过,那些灌木急遽萎缩成灰烬,贡献出不少金色灵气,涌入他体内。
掠夺生机,为我所用,才是灵珠的最强奥义!
“这珠子通吃一切,简直无情!神秘人唤醒它时,最后一句是‘辟地、开天’,不如就叫‘开天珠’!”
他凝视着草灰,被开天珠的强大折服,感慨道:“幸好,它落在本咸鱼手里,不会用来残暴杀戮。若被哪个野心勃勃的大佬掌控,怕是会……”
话没说完,他想到些什么,脸色霎时苍白。
他转头看向北方,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耸立起来。
不会真是天坑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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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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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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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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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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