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谣言越传越烈,连附近的几个城镇都知道了,大家都想看看被鬼附身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可是店主越来越怪,依旧是白天不出门,晚上一个人在街道上晃悠,好几次差点把打更的吓死,因为打更的看到他正蹲在墙角吃一只被车碾死的野狗。
想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小镇也因此越来越热闹了,每天晚上人们争先恐后的藏在黑暗中,等待着店主出门溜达,都想要目睹一眼被鬼附身的人。
店主也不理他们,依旧是我行我素,更多的人看到店主在半夜吃动物的死尸,最终这件事引起了官府的注意。
官府以扰乱治安的名义,把店主抓了起来,关了七天。
这七天里,店主在牢房中一句话都没说,所有和他在一起的囚犯都觉得这个人有问题,而且他们经常闻到这个人的身上,有一股死尸的味道。
七天之后,店主被放了出去。
可是,他并没有改正,还是我行我素的每天晚上出去溜达。
官府接二连三的抓他,放他,各种警告,根本就没用,索性也不再管他。
有一天,小镇发生了一桩凶杀案,一个外镇来看热闹的人,死在了街上,脑袋不见了。
官府把这件事情定性为凶杀案,但是并没有怎么严查,毕竟在那个年月,死一两个人根本没什么人在乎。
可是,没过几天,又一个人死了,依旧是没有头。
而且,死的这个人,就是第一次报官发现死尸的目击者。
又没几天,接连死了好多人,全部是没有头,而且,全部是上一桩案子的目击者。
小镇人心惶惶,再也不敢晚上出门,官府也开始严查此事,可是怎么查,都没有办法阻止这场浩劫。
人还是每天在死,店主依旧每天晚上上街。
来看热闹的人也相继离去,可是没有一个人可以走出小镇,全部在半路上,莫名其妙的死去,唯一的特点就是,死者没有头。
案子越来越大,惊动了当时的国民政府,政府派了一个团部的兵力,并且封锁了整个小镇,不彻查此案,决不离开。
原本惊慌的人们,因为部队的到来,开始有了片刻的安全感,这种宁静没有持续太久,因为部队里的士兵也开始挨个死亡,死状可怖,全部都没有头,而且,这些丢失头颅的人,脖子都像是被什么动物啃过一样。
这样一来,不仅仅百姓不安,连部队也开始动乱起来,逃兵不断的出现,但是,小镇仿佛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牢笼,任何人只要进来,都再也出不去了。
逃兵也在逃亡的路上,莫名死亡,连部队的长官,也在一个深夜里,被人啃去了头颅。
当晚在长官门外执勤的人有两个,其中一个人吓死在了当场,另外一个人疯了,在被人带走的时候,他不断的哀嚎着:“鬼!吃人的鬼!”
终于,人们开始怀疑店主了,因为这个镇子里,只有他一个人被称作鬼附身的人。
人们自发的组织去抓他,却发现他早就失踪了,当百姓的队伍冲进他的家里,结满了蜘蛛网的院子,摆满了人头,鲜血染红了土地,冲天的恶臭味儿在打开门的第一瞬间,在小镇上炸开。
天色顿时变成了昏暗,雾气笼罩了小镇,死亡也笼罩在了每一个人的头顶,这时候百姓们才明白,店主就是那个杀人的凶手。
百姓把该事件报给部队,部队开始全镇搜索店主,可是翻遍了每一寸的土地,也没有找到店主。
人依旧还在死,从一天一个,变成一天几十个,几百个,到最后更是光天化日下发生。
很多人看到自己的同伴,在白天和自己一起的时候,脖子突然多出来一个牙印,然后鲜血顿时从颈动脉爆出,就像是被人啃噬一样,瞬间死去,头颅落在地上滚向一边。
那人头就如同是活的,一旦落到地上,就咕噜咕噜向远处滚去,一直滚到雾气中,再也看不见。琇書網
小镇上的人越来越少,还是有人不断的企图冲出小镇,但是晚了,一切都晚了,谁都出不去,只要跨出小镇的范围,那个人的脖子就会出现牙印,随后在几分钟里,整个脖子被啃成一条白骨颈椎,颈椎断裂头颅落在地上,滚进小镇中。
就算是死,他们也离不开这里。
部队的士兵早已经沦落成了百姓,百姓沦落成乞丐,整座小镇变成了烧杀抢夺的地狱,人们为了食物开始互相残杀,互相掠夺,死亡不再是恐惧,最恐惧的是没有了食物。
最后的最后,整个小镇上,只剩下几百口子人了,死亡事件不再发生,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的头颅被啃食,也没有人的再撞鬼。
但是,鬼也变得并不那么可怕了。
一个寒冷的清晨,当某个倒霉蛋醒来的时候,他发现,他的双腿不见了,只剩下森森白骨,他在半睡半醒之间惨嚎起来,打破了小镇最后的宁静。
人们相继醒来,看着只剩下白骨的倒霉蛋,脑子里突然崛起一个强烈的**。
那条腿,分明是被人啃食了,腿上的肉早不知道被谁当做食物吃进了肚子里。
所有人看着倒霉蛋,麻木的看着他不断哀嚎,不断抽搐,没有一个人上前劝慰。
终于,第一个人动了,他走到倒霉蛋面前,弯下身子从倒霉蛋只剩下白骨的腿上撕下一块残留的肉渣,他转身看了看身后的人群,似乎在确认是不是有人和他想的一样。
他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所有人的眼睛已经变成了狂热,看着食物一般盯着倒霉蛋。
撕下肉渣的人终于忍不住,把肉渣放进嘴里,他实在是太饿了,几乎没有咀嚼,就咽了下去。
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人在饥饿中变成了禽兽,他们一哄而上扑向倒霉蛋,倒霉蛋还没有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撕成了一块块可口的肉,填入了饥饿的肚子。
人们似乎并不满足这么一具人肉,在饥饿面前没有人能够抵挡的住诱惑。
他们开始四处寻找死尸,甚至有人说,死去的人更好吃,因为他们的肉已经接近腐烂,吃起来更好嚼,倒霉蛋的肉实在是太硬了。
小镇中尸体很多,在啃头事件的最后,已经没有人去帮别人收尸了,所以活下来的人,又有了活下去的**,因为那些没有头颅的亡命人,是最好的食物。
又这么过了好几个月,悲剧再一次濒临这座孤零零的被人遗忘的小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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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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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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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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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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