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产生幻觉了,最近压力实在太大,看什么都是疑神疑鬼的,但是我又突然想到刚刚打火机怎么点也点不着。
或许,是那条黑影的鞋子不断摇晃,制造了微微的风,把火灭打灭了。
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揉了揉脸,再次仔细的盯着客厅里,好大一会儿,那条黑影没有出现。
我摇了摇头,真的是我多疑了。
回过神,对门外的警察说道:“我想出去找个朋友,你们能帮我吗?”
其中一个带队的警员回道:“处于安全考虑,你最好呆在家里,如果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办,可以交给我们。”
我想了想,似乎去慕家也不一定找得到慕家的人,而且七八个警察,我要是打车去,他们还要跟着我,很不方便,说道:“能不能帮我查一个人,我很需要他的帮助,你们也一定很需要他。”我犹豫了一下:“他是我的朋友,曾经在中南海担任保镖,我现在有危险,不是不相信你们,只是有他在身边可能会更好一些,你们也可以多多少少减轻点压力。”
几个警察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他们一定以为我在吹,我也懒得和他们计较:“你们信不信都行,能不能帮我找到他?”
带队的警员笑了笑:“可以的,他在什么地方,我可以托人把他找来。”
“他叫慕四局,在四天之前和我走散了,现在在哪里我不知道,估计你们也没什么办法,但是他的家人也在一夜之间都不见了,找他或许不好找,不过,你们只要沿街寻找摄像头,肯定能找到他的家人。”我说着,掏出纸和笔写下慕五爷家的地址,递给警员:“这是他们家的地址,是在三天前举家搬迁的,就在古城附近,你们把所有路口的摄像头都调出来,肯定找的到。”
警员有所为难,皱着眉头:“这个,恐怕帮不了你,这属于个人**,你没有权利调查。”
“可是,如果这件案子和他们家有关呢?”顾不上那么多,只能先瞎编一个理由了:“只要能找到他们,这件案子肯定能破。”
警员显然不相信,应付道:“那我先要问问队长,你等等吧,等队长来了,我就帮你问问。”
“别呀,十万火急,早点找到他们,就能早一天结案,而且我那个朋友身手特别好。”
警员有些不耐烦,直接打断了我的话,带着怪怪的语气说道:“知道了,中南海保镖嘛。”
“呃。”我突然没有了底气,小声说道:“爱信不信。”转身向房间里走去,心中气的不行,这帮普通人,真是没救了。
老黑打包小包的弄了一堆,最后他拿起我用毛巾包起来的黑金古刀,笑嘻嘻的看着我:“这铁棍子还要带不?”
“带,怎么不带!小太爷还要靠他斩妖除魔呢!”我还气在心头,没好气的说,其实我都不知道带它干嘛。
“也对,万一进了沙漠,指不定还能当避雷针用,你这么装,早晚要挨劈的。”老黑摇了摇头,不再理我,去倒腾他的小玩意儿了。
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无力的望着天花板,总觉得这个房间怪怪的,哪里都感觉不好,似乎这里根本就不是我居住了十几年的地方,如果非要我说它像什么,我只能说是鬼屋了。
提到鬼,我就想到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我姥姥跟我讲过的,在古代的时候,有一个人,他的胆子特别大,别人跟他讲鬼,他根本就不信,而且经常夜宿坟圈试图撞鬼。
这个人家里有些产业,老爹死后,他更是无法无天了,放着花不完的家产不去守着,偏偏带着一群狗奴才干起了挖坟掘墓的勾当。
很多年中,他盗了无数的墓,每每见到被人说鬼,他都会上前奚落一番。
有一天,他又盗了一座墓,在下墓的时候,天空突然下起了小雨,本来他盗墓也不过是为了寻开心,盗的都是小墓,而且也不做任何的安全措施,就是挖个洞,带着一帮人就冲进去了。
这次,他们盗的还是一座小墓,结果雨越下越大,墓塌了,他身边的人全都埋了进去。
也许是祖上蒙阴,偏偏这个人在被泥水埋没之后,雨下的更大,反而把他冲了出来。
自那以后,这个人再也不盗墓了,反而开了家店,去捉鬼。
因为镇上的人都说他是盗墓遭天谴了,他要向别人证明,这个世界上根本没鬼。
他开店的目的就是想要证明自己比别人胆子大,任何人提供鬼的消息,他都会付钱给别人。
店子开了几个月,除了几个来骗钱的,这个人一桩生意也没做成。
生意终究是生意,不管是为了财,还是为了理想,天天没生意,这个人也闷的要死,几乎要绝望了。
这天,天气阴沉,眼看就要下雨了,这个人喝着泡好的新茶,准备关门睡个早觉。
门还没关,就有一个顾客上门了。
来人也不客套,进门直奔正题:“我要请你抓鬼。”
店主看了看来人,这人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根本就像个叫花子,心想,又是一个来骗钱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店主一边唑着泡好的茶,一边调侃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叫花子回道:“我知道你不信,所以这次我是特意来请你捉鬼的。”
“去哪捉?”
叫花子说道:“就在你店里。”琇書蛧
店主笑了笑:“你这个人不但脑子有问题,就连眼睛也有问题,我这店里哪来的鬼。”
“我说有就有,咱俩打个赌,我就让你见见鬼。”叫花子说着,脸色已经变了。
“行,你只要能让我见鬼,我给你一百两金子。”
叫花子说:“我不要钱,这样吧,我让你见鬼,你把命给我。”
店主有些生气,竟然有人想要他的命,随口说道:“行行行,怎么都行。”
接着,发生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了。
从那之后,店主就像变了一个人,每天白天也不出门,只有晚上的时候挨家挨户变卖家产。
一个月之后,店主带着变卖家产获得的金银离开了小镇,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不过镇上的好几户人家都说:店主深夜来的时候,他们清清楚楚的看到,店主的脸上布满了尸斑。
按照常理来说,这个故事已经完结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
又过了半年多,店主回到了小镇,但是对谁都是爱答不理的,店主的家族也算比较大,听到他回来的消息之后,好多人去探望,或是埋怨他不辞而别。
但是店主好像谁也不认识一样,所有上门拜访的人都被赶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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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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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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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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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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