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道门生涯>第212章 番外,李老倌(二)
  “咯咯,呆子,你为什么不说话了。”小花笑出声来,她觉得她的目的已然达到了,就像偷吃的小老鼠一样开心。

  “我,我偏不说。”

  “偏不说,你还说?”小花几乎要拍巴掌了,这个呆子简直是太好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呆的呆子。

  “我,我不说。”

  “还说?”

  “我,我。”李轻别连声我了好几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他恨不能把脑袋插到地里去,他觉得自己很没用,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想到这里,他突然扔下锄头,向家里跑去,他已经不知道怎么和这个漂亮的姑娘说话了。

  小花却不依不饶:“喂,呆子,就这么走啦?”

  李轻别连头都没有回,他的脸比烧红的炭火还要红,很快,他就消失在了小花的视线里。

  “咯咯,真好玩。”小花跳了起来,看着李轻别消失的地方,轻轻吟道:“朱-允-炆,李-轻-别,有趣,有趣。”

  李轻别几乎是一路奔跑,脸头都抬不起,他想到美丽女子的笑声,就忍不住的脸上火辣辣的热,他想到美丽女子那身淡黄色的轻罗,就忍不住的心脏突突跳。

  他坐在屋子里堂屋的一把椅子上,抓起茶碗连喝了三大碗,但依旧止不住心头的那股火热,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整天他都呆在屋子里,没有生火做饭,连动都没有动过,直到夜色降临他都没有发现,因为他的脑子乱极了,全是黄衣女子的音容笑貌,女子轻佻的眉是那样好看,粉红的小嘴儿是那样勾魂。

  这一夜,李轻别失眠了,之前他虽然心负仇恨,却也睡的很香,今夜,他却失眠了,只是因为一个女子。

  第二天,李轻别再次起了个大早,他几乎迫不及待就要起来,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今天没有锄头,因为锄头已经扔在了山道上,他顾不上这些,一路小跑,像鸟儿一样,他希望还能够遇到那个黄衣女子,因为他已经想出了怎么回答她。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黄衣姑娘一定会这么说。

  他应该谦谦有礼的说:“姑娘,你先请。”李轻别这么想,他想到这里的时候,觉得自己一定伟大极了。

  越是这样想,他脚下的步子就迈的越快,他果然又看到了黄衣女子,他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激动的跳出来了,可他偏偏却忘记了为什么黄衣姑娘会在哪,他根本没有多余的头脑去想别的,他只想看到她,看到她,李轻别就已经很满足了,她就站在小道上,仿佛就生长在那里一样,就像草丛中的一朵美丽的小花。

  李轻别故作镇静的放慢了脚步,故意低着头向前走,心中默默数着步子,二十七步,一步不多,一步不少,刚刚好走到黄衣姑娘的面前,他故作镇静的抬起头装作一脸的惊讶,刚刚想要说话,黄衣女子却比他还要快。

  小花依旧笑的像小花一样:“请你让开,不要挡住我的阳光。”

  呃,李轻别愣住了,为什么换台词了,和想象中说的不一样呀,他又无语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脸马上就变得通红了。

  “咯咯,你这个呆子,为什么不说话?”小花捂住嘴,笑了起来,她越来越觉得这个呆子非但很呆,而且呆的可爱。琇書網

  李轻别的头埋的更深了,声音小的几乎自己都听不到:“姑娘,你先请。”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小花故意歪下小脑袋,侧耳靠在李轻别的额头前。

  “我说……”李轻别猛地抬起头,竟然亲在了小花的脸上。

  世界变的安静了起来,连草丛都羞红了脸,闭上了眼。

  小花愣住了,李轻别更是呆住了。

  就像触电一样,两颗心猛烈的撞在了一起,擦碰出闪电般的火花,爱情本就是种最奇妙的情感,既没有人能了解,更没有人能控制,爱情却是突然的,它要不就不来,要来,就来得猛烈令人完全无法抗拒它。

  不知为什么,在李轻别的心底深处,总觉得仿拂已认得她很久,仿佛在还没有生下来之前,就已经认得她了。仿佛他从皇宫中大难不死,逃到这里,只是为了见她一面。

  而小花也觉得,她早就在等着他,就在这条路上,就在这片草丛中,已经等了他三万八千年。

  “你为什么还不走。”终于,小花说话了,但却没有了那份挑逗,变得有些拘束。

  “我……”李轻别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只能低着头说出一个字。

  “你可以带我回家吗?”小花娇羞的低下了头,她觉得自己突然说出这种不可思议的话,简直不可思议。

  李轻别的心脏几乎都要跳出来了,她说让我带她回家,李轻别觉得耳边轰鸣,什么都听不见了,脑海中不断回绕着:“带我回家……”

  他猛地抬起头,这一生的勇气都涌了上来:“我带你回家!”

  这一句话,李轻别说的又快,又疾,又响亮,他怕,他怕她听不见,他怕身前的黄衣女子反悔。

  只这一刻,李轻别觉得,他已经瞬间忘记了皇位,忘记了龙椅,忘记了金銮殿,忘记了那座困了他前半生的紫禁城,得此一女,今生什么都可以抛弃。

  就这样,小花住进了李轻别的家中。

  拥有爱情的人,往往会忘记现实的伤痛,李轻别也逃不过,他的人生突然就有了方向,叔侄之间王位争夺产生的仇恨已经化成了往事,往事如烟在两个人的日子里瞬间消失,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朱允炆,只有李轻别。

  和呆子在一起久了,人就会变成呆子,小花觉得自己已然变成了一个痴痴的呆子,她会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开垦和播种,看着李轻别笨手笨脚的做饭,看着这些,她就会痴痴的笑,笑容里充满了幸福,原来这就是爱情,原来人间是这么的可爱。

  “轻别,你为什么这么笨。”小花撅着嘴,抢过李轻别手中的铲子。

  “人越聪明,烦恼也就越多,烦恼越多,想的就越多,想的越多,人也就越聪明,然后烦恼就更多,还是笨一些好,嘿嘿。”李轻别依旧会脸红,却已经学会了如何招架小花的挑逗,如果当初李轻别太聪明,恐怕早已在皇位之争中死掉了。

  一个没有能力的笨蛋才能活的更久一些,他的叔叔朱棣明白这些,所以朱允炆才活了下来,所以才有了现在的李轻别。

  “那你说,人为什么要活着呢?”小花皱起了眉头,似乎她刚刚从未活过一样。

  “因为爱。”李轻别的眼睛里充满了希望,只有爱才能让一个人活下去,如果一个人心中充满了仇恨,那他活着和死了,便没有区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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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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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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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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