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的道门生涯>第211章 番外,李老倌(一)
  李老倌直起身来,脸上显得轻松了很多,他望着远山,看着天空,眼神是那么的深邃:“终于,要离开了。”

  那声音里,透着一股不舍和苍凉,或者更多的是悲怆。

  一个人的人生能有几段至死都不舍得的故事,我应该去恨李老倌,他差一点把我害死,更是差点把老黑害死,可是看到他现在落寞的样子,我偏偏不争气的,恨不起来。

  人世间的感情谁又能说清楚。

  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聆听他的故事,他不是我的朋友,反倒曾是我唯一的敌人,我想不明白,老黑也想不明白,沈北和柳开恐怕也不明白,因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点期待和忧伤,就连沈北木雕般的脸上,也已经动容。

  李老倌长喘了一口气,娓娓说道:“那是六百年前的一个夜,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柔和,暖兮……”

  公元前1402年,六月,也就是六百年前明朝时期,燕王朱棣叛乱,挥师直逼南京,谷王朱橞与李景隆打开了金川门,宣布投降,于是整座南京城沦陷,皇宫中大火焚天,朱允炆不知所踪。

  同年九月,天门村外,荒山野岭。

  那天的夜色和今晚一样,清虚和沉寂,月亮朦胧的光晕挥洒在山间林道。

  一个黑色的人影不断在林中穿梭,如同迷路的野狗,月光打在他的身上,衣衫褴褛失魂落魄,他几欲寻死,却始终下不了决心,这世上最难的事是活下去,但死,却也需要莫大的勇气,他不敢,他是个懦夫,他还留恋着花花世界,他还奢望有一天能够重回宝座。

  他恨,他恨叔叔朱棣争权夺位,逼得自己从九五之尊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他更恨,恨天下人负他,恨自己无路可退的时候,没有一个人伸手帮他。

  这个人,就是建文帝,朱允炆,也就是我面前的李老倌。

  在山林中逃亡了三天三夜,不断躲避追杀的官兵,终于在绝望之际,他看到了天门村。

  那时的天门村还只是天门村,民风淳朴,正是:“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年月。

  朱允炆终于支撑不住,倒在村口,好心的山民发现了他,并把他留在了村子里。

  山村对于曾为太子,曾为帝王的朱允炆来说,虽然破旧阴冷,但却充满了好奇和希望,人生就像走进了另一个方向,虽然没有锦衣玉食,却有着与皇宫不一样的温暖。

  这里夜不闭户,村民像朋友一样对他,他需要吃的,不需要开口,村民就已经为他备好了饭菜,他需要房子,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盖起了房子,他需要土地,不需要开口,村民已经为他开垦了土地,村民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亲人一般对待,就这样,朱允炆在这里安定了。

  为了躲避官军的追捕,他跟随村民改姓李,取名李轻别,“还朝密迩非轻别”,也暗喻了自己他日定要还朝,重归九五之尊地位。

  一切都有了,但是他知道,这里生活虽然可心,但却不是他的,每到深夜,他总会对着月亮默默流泪,他孤独,因为他的身边没有亲属家眷,他寂寞,他不断想起那些紫禁城里的故事,还有让人颤抖不止的仇恨往事,刻骨铭心的仇恨虽然在一天天的减淡,但是渴望回家、渴望有个家的愿望却越来越迫切。

  老天起码还是眷顾他的,他失去了皇权,上天便用另外的东西来弥补他,偿还他。

  一天的早晨,阳光还在山谷的浓雾中游荡,鸡却已经鸣了三啼。

  李轻别像往日一样,起了个大早,扛起了那把早已经磨得锃亮的锄头,他早已学会了如何让地里的豆子长得更加饱满,他早已经学会如何让田里的小麦长得更强壮。

  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只是今天对于他来说,却是另一种人生。

  荒草丛中,早已被李轻别踏出了一道悠长的山间小路,就像李轻别的心中,记忆的荒草中长出一条通往回家的路,每天李轻别都要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上四次,哪怕是不用下地,他也要走上四次,这早已养成了一种习惯,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www.xiumb.com

  这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他如往常一样走在这条山间小路上,这条路是属于他的,就像金銮殿前的天子道,但今天的天子道却多了一位来客。

  小花,她说她的名字就叫做小花,从出生起的那一天,就已经定下,小花本该长在荒草丛中,绽放和枯萎。

  小花就在荒草丛中,就在荒草丛中的小道上,挡住了李轻别的路。

  “你是谁?”李轻别皱了皱眉,这条路是属于他的,他不喜欢别人在他的路上走来走去,就像他不喜欢那些令他发抖的痛苦回忆,在他脑海中走来走去一样。

  “你不该问我的名字,因为你挡住了我的路。”女人倾颦一笑,淡黄色的轻罗衣衫,就像花儿一般,一种可爱的姿态和色泽跃然脸上。

  “我偏要问你的名字,我还要挡住你的道去路。”李轻别有些执拗,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了,可是他偏偏又执拗的要死。

  “轻浮。”小花还是笑,眼波流离。

  “这条路是属于我的,你偏偏占了我的道,还要说我轻浮,真是怪事。”李轻别觉得有些可笑。

  “你这个人才是怪事,大路通天,各走一边,这路怎成了你的。”小花简直忍不住要大笑起来。

  李轻别摇了摇头,这个女人不但可笑,脑子也有病:“我不与小娘子多言,你快让开,我要过去。”

  “你为何不让开,偏偏要我让开。”小花非但没有让开路,反而更霸道的站在了路的中央。

  山路本就不宽,如今李轻别更过不去了。

  李轻别自幼生长在皇宫之中,从未与人拌嘴,如今沦落为草民,更很少与人说话,他脸上涨的通红,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你……你……”

  说着,他狠狠一甩袖:“蛮横!无理!”词穷,言毕,他转身就要离去。

  小花的动作很快,如同清风划过落叶,突然从李轻别的旁边滑过,快的连眼睛都不用眨,她又一次拦住了李轻别的去路:“你说谁蛮横,无理?”

  李轻别涨红的脸上,更是通红了,话也越来越结巴:“你,你。”

  “你才是蛮横无理,而且放肆大胆,无理取闹,哼。”小花冲他做了个鬼脸,似乎故意气他。

  李轻别几乎要把脑袋低进自己的怀里了,连一眼都不敢再看小花,因为他突然觉得小花长得非但漂亮,而且勾人,他的心在突突乱跳,他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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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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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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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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