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着介入天机阁的大小事宜。
忙着收集与朝廷谈判的必胜筹码。
忙着督促锻造库批量制造杀伤型火器。
还忙着与司辰掰扯为什么师父迟迟不肯把她的龙雀还回来。
“大小姐,你这不是为难我么。阁主的心思,岂是我有资格揣测的。”
“现在火铳已经问世,比起火铳的威力,被大小姐衷爱的那柄龙雀,应该已经不够看了。”
司辰不是很能理解,姜岁欢为什么对龙雀怀有那么深的执念。
作为天机阁的少阁主,整个天机阁的武器库都在姜岁欢的掌控之下。
随便下达一道命令,就有大把上好的武器送到她面前。
可姜岁欢什么武器都不稀罕,偏要被阁主收走的那柄龙雀。
与龙雀相比,新鲜出炉的火铳都变得不香了。
“你懂什么,龙雀的威力虽然不能与火铳相比,对我而言却意义深重。”
当年锻造龙雀的材料,是她爹白玄冥冒着生命危险从地势险峻的双龙山辛苦寻来的。
双龙山是一处具有传奇色彩的神秘领域,据传,那里藏着无数上古神器。
虽然只是一则传言,白玄冥当年还是义无反顾地闯入双龙山,从那里找到适合用来打造兵器的材料,转交给南宫晏,务必让他给宝贝女儿量身造出一件顺手的兵器。
于是龙雀就这样诞生了。
上乘武器的精髓就在于,认主之后,会与主人结为契约。
虽然这些说法只是传言,在使用龙雀的那些年,姜岁欢是真的发现,与寻常武器相比,龙雀的存在很不一般。
即使砍断过上千人头,龙雀的刀刃不卷不破,一如最初那般锋利慑人。
对自幼便精通于顶级古武术的姜岁欢来说,拥有龙雀,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最佳搭档。
过去那几年,她带着龙雀出生入死,龙雀之于她,早已成了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另一半。
却因为两年前孤身一人独闯敌营后,被师父无情地没收了。
“好好好,等阁主再派人联络我时,我务必帮大小姐询问阁主,何时将龙雀物归原主。”
为了转移姜岁欢的注意力,司辰从暗阁中翻找出一本诗集。
姜岁欢不明所以地问:“无缘无故,你给我这个玩意干什么?”
她从小就对舞文弄墨这些东西不感兴趣。
与诗集这种俗物相比,她对兵书更感兴趣。
司辰指指诗集的封面,“大小姐你看,这本诗集是谁写的?”
朝司辰手指的地方瞥去一眼,只见署名的位置上写着知瑶两个字。
姜岁欢皱起眉头,“这个知瑶,和我知道的那个知瑶,是同一个知瑶么?”
司辰冲姜岁欢做了一个翻书的手势,“大小姐不如先看看里面的内容。”
翻开一看,姜岁欢眉头渐渐皱了起来。
这种东西说是诗集,其实就是某些人利用特权,发表的一本拥有浓重个人情绪的偏颇言论。
用诗词的方式批判和讥讽让自己看不顺眼的人。
自以为用词华丽,字句不凡,通篇看下来,不过就是心胸狭窄之人胡乱写出来的一堆屎尿屁。
而姜岁欢之所以这么生气,是因为里面有几首诗,严重侮辱了广平侯府的声誉。
通过笔者一番怦击,广平侯府每一个人都是她笔下罪无可恕的大反派。
“岂有此理,这种毫无逻辑的低俗言论,为何会被当成读物拓印出来?”
司辰说道:“这本诗集的编著者的确是丞相府的姜知瑶,源于两年前她与京城几位门第高的名媛组建了一个雅集。”xǐυmь.℃òm
“雅集的形式就在于,文人墨客聚在一起焚香,抚琴,茶艺,吟诗。”
“而姜知瑶仗着相府千金的身份,成为雅集的发起者和组织者。”
“恰逢两年前,广平侯被打上叛国标签。”
“姜知瑶借此为话题肆意煽动,在当年很受一番好评。”
“她当时发表的言论,也被她的拥趸记录在诗集中拓印发表。”
“据说,她因为立场正确,在那时很受文人吹捧。”
“相府千金是才女的封号,也是在那个时候传出来的。”
姜岁欢面色冷沉地看着诗集中那些诋毁广平侯府的诛心字句。
“丞相府自诩门风高洁,就由着那个假货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写出这种荒谬之言?”
若真如此,她那品行端正的父亲,以及名声在外的三位哥哥,就等于站到了她的对立面。
司辰忙说:“得知姜知瑶私下发表这样的诗集,姜相爷自然不可能袖手旁观。”
“诗集上市没多久,姜大公子便派人搜查所有的书坊,把姜知瑶出版的诗集全部没收并烧毁。”
“我手上的这一本,是当年为数不多留下来的。”
“之所以将此事告知大小姐,目的并非编排姜知瑶的不是,而是给大小姐提个醒。”
“在政治局面上,丞相府与广平侯府虽然不是完全对立,却也绝对不是同一战线。”
“既然大小姐正式与姜家相认,今后在言行上,可能要多留个心眼,以免被有心之人抓到错处,沾染什么无妄之灾。”
姜岁欢腾地起身,居高临下看着司辰。
“这世间还有什么无妄之灾,比白家团灭更凄惨?”
姜知瑶并不知道,她两年前为了博眼球,随手发表的一本诗集,已经被姜岁欢一字不落的看去了。
她此刻的心情很沮丧,因为被盛婉书给教训了。
从小到大,这是盛婉书第一次对姜知瑶说重话。
盛婉书提醒姜知瑶,今后不管在任何地方,都不要再拿姜岁欢成过亲这件事来嚼舌根。
也不知是谁多嘴,把她和阿忍发生争执的事情捅到盛婉书面前。
从前对她有求必应,甚至把所有偏爱都给了她的盛婉书,竟然为了姜岁欢训斥她。
“喵!”
不远处传来一只小猫的叫声。
循声望去,院子里的红梅树上,趴着一只白胖小猫。
内墩墩的,又肥又白。
那身白毛明显被主人精心打理过,干净得如同冬日落雪,在满树红梅的衬托下,显得愈发娇俏可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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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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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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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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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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