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屏冷冷“呵”了一声,“原来是你啊!”
听不出半点感激或者感动,反而全是怒气。
顾钧成也是懵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林清屏扬起头,义愤填膺,“原来是你!冰天雪地把我从河里拖出来,就不管不顾扔在地上,扔给我一件破棉袄,我就能挺过来吗?你怎么不干脆让我冻死算了呢?”
顾钧成被她骂得忍不住道,“我将你拉上来,本来是打算送你进村问问是谁家的姑娘的,但是,正好有几个大婶往这边来,我想着,她们肯定认识你,比我送你回去挨家挨户问快多了,而且,男女有别……”
想得还挺多!
林清屏瞪了他一眼,内心:呵,这算把他心里的话套出来了吗?合着他早就知道和他结婚的是她,这五年了,他恁是一句话不提?
“你……后来很冷吗?”他打量着她,“身体不好,我们马上回首都去,找个好医生看看……”
“不用了!”林清屏道,心里那个愤怒:如果不是今天的事,他是不是要一辈子不说?
她并不确定自己多年不调是不是因为这次落水,重生回来后,她很注意了,而且有前世调理的经验,自己也会早早就给自己买药吃,情况比上辈子好多了,只是略有不规律而已,现在,她也一直注意着饮食调理和药物调理。
“顾钧成。”她看着他,眼神深邃,“继续装啊?”
“装什么?”他移开目光。
林清屏点着头,“行,没事,那你继续!”
说完,林清屏将门重重一关,出去了。
顾钧成看着紧闭的门,陷入沉思。
但也只短暂一瞬,就开门追了出去。
而摔门大步出去的林清屏却在走廊上和一个姑娘撞到了一起。
随着那姑娘熟悉的声音叫出一句“哎哟”,林清屏猛然一震。
竟然是前世她的弟媳——程沅沅。
她赶紧把人扶住,“你怎么样?”程沅沅还怀着孕呢!
程沅沅抬起头来。
一张年轻而稚嫩的脸。
稚嫩到,林清屏几乎无法和记忆中的弟媳划等号了。
每个女子,都曾有过这样青葱的年纪,天真与烂漫,生活,却将她们生生磨褪了颜色。
“你……还好吗?”林清屏看着眼前的程沅沅,穿着宽大的衣服,因为人瘦,看不出肚子很大。
林清屏可怜程沅沅,但一想到,宽大的衣服下遮着的是前世害死自己的侄儿,瞬间,心里又十分膈应。
“我……没事。”程沅沅站直了。
林清屏便也松了手,她可以扶住程沅沅,但真的不想再跟上辈子的侄儿有半点接触,哪怕,他现在还在程沅沅肚子里,只是个胎儿。
“你一个人来这……是找人吗?”林清屏莫名有种直觉,她是来找自己的。
程沅沅看着她,打量,“你……”
“我姓林。”
程沅沅眼眶便红了,“你是家贵的姐姐?”
好吧,真的是来找她的。
林清屏领着她回了自己房间。
这会儿钟晓晓也回到房间里来了,程沅沅看了钟晓晓一眼,欲言又止。
“我……我出去一下。”钟晓晓明白得很。
“不,不用。”程沅沅马上道,“反正……反正你们也都知道了。”
说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林清屏记得,在程家的时候,程家父母说立刻就去外公外婆那里把程沅沅接回来,看来行动很快,人真的接回来了,而且,还把真相告诉她了。
程沅沅红着眼睛问,“林……姐姐,他真的是那样的人吗?”
林清屏点着头,“是,你觉得姐姐会诋毁自己亲弟弟吗?”
“可是……可是……”程沅沅摇着头,“我不信,我不信的,他不可能是这样的人,我不信……”
说完,把门一开,捂着脸又哭着跑回去了。
林清屏跟着追了出去,一直追下楼,就在旅馆门口看见程家父母来了,一起来还有两位老人,林清屏从遥远的记忆里把这两人的身份对上,是程沅沅的外公外婆。
四个人拦截程沅沅。
但程沅沅横冲直撞的,失去了理智。
不知外婆在她耳边说了句什么,她忽然安静了,趴在外婆肩膀上哭。
而后,外公外婆便把程沅沅带走了,程家父母相视一眼,唉声叹气,继续往旅馆走来,在楼梯口,遇见站在那里的林清屏。
“林同志!”蒋丽萍眼睛都是肿的,显然哭了很久。
于是,林清屏又带着这两人回房间聊。
原来,尽管程厂长和蒋丽萍把林家贵的真面目都告诉了程沅沅,程沅沅也不信。
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
“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人呢?我不信。”
“他对我很好的,会给我烤红薯吃,他自己都不吃。”
“他说他喜欢我,喜欢一辈子。”
“他还说,我是他第一个喜欢的女孩,他就没喜欢过别的女孩子。”
林清屏听着蒋丽萍重复着这些话,忍不住想翻白眼。
当然,他弟肯定不会吃烤红薯啊!他从小就不喜欢吃红薯,他在家都是吃最好的,什么时候吃红薯变成幸福了?
还有,程沅沅肯定是他第一个女孩子啊!因为,别的女孩子谁会喜欢他?
蒋丽萍哭道,“听她的语气,好像哪怕林家贵真的是这样的人,她也一样会喜欢他,我这女儿,到底是中了什么魔,得了什么病啊!”m.χIùmЬ.CǒM
林清屏知道,这种病在后来叫做:恋爱脑。
有一种恋爱脑的症状是:哪怕这个男人吃喝赌,坏事做尽,只要说一句爱她,这爱立马就能抵消所有的缺点了。
所以,治疗这种恋爱脑也只有一个法子。
这法子还不一定凑效。
林清屏便跟程厂长和蒋丽萍交代了一番。
程厂长听了后,点点头,说了无数次感谢,和蒋丽萍走了。
两人一走,顾钧成就进来了。
这会儿钟晓晓在,林清屏也不好和他闹什么,只道,“愣着干什么?去办事!”
某个隐秘之处,房间连窗户都没有,大白天地亮着灯,还是一盏不太亮的灯。
里面几个人拿了扑克在玩,门上忽的响起了敲门声,有人把门打开,林家贵在外面。
“怎么到这么个地方,也太偏了,我差点找不到。”林家贵说。
“你找不到,警察也找不到。”
说着,几个人便摆开了局。
有人调侃,“林家贵,你怎么突然又有钱玩了?”
“你还不知道吗?他这个人行狗屎运了,哄住了糖厂厂长的女儿,现在飞上枝头了。”
“你这么有本事?”有人惊叹,“人家糖厂厂长看得上你这个赌棍?”
“这有什么难的?”林家贵一脸得色,“我娘说了,再怎么傲气的女人,只要睡了她,她就服服帖帖,如果能让她怀上孩子,那她追着赶着也要嫁给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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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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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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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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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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