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那天冬天特别特别冷,她正好生理期,缩在家里,全身冻得冰凉,她弟偏闹着要吃鱼。
家里已经很久没有开荤了,她娘一听,就心疼林家贵,逼着她出去,去河边捞鱼。
那时候的她,最听她娘的话,她娘说什么,她从来不敢也不会违抗,拖着疲倦的身体,顶着寒冷便出去了。
到了河边,寒风刺骨,她的衣服本就不厚,冻得手脚都是僵硬的,而河岸边因为是湿的,经过一晚的寒冷之后,结了冰。
尽管她小心翼翼,但手脚实在冻得不灵活了,加上生理期疲软无力,脚下一滑,鱼没捞到,人却滑进了河里。
当时的情形,她虽然记不得是哪一年的事了,但那冰冷刺骨的河水将她淹没的那一刻,她永远都记得。
她会游泳的,但是,突然这么跌入河中,河水还冰一样的冷,她的脚开始抽筋,她顿时什么做不了,只像秤砣一样往水下沉。
她努力地扑腾着,却是连一句救命都喊不出来,便被带着河腥味和血腥味的河水将她淹没。
那血腥味,她知道,来自于自己。
这天,正是她血量最多的一天。
她以为自己就要葬身于此了,却不料,有人拽住了她,把她往岸边拖。
她根本没看清来救她的是什么人,依稀听见他在大声说着什么,但是,她一句也没听清。
那种刚刚从死亡边缘挣扎过来的状态,整个人都是迷糊的,连耳边的声音都仿佛隔了云端,很远很远。
这样的天气救援本来就难度大,她穿得又多,那人拖着她应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而她自己,脚抽着筋,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还一个劲往下沉。Χiυmъ.cοΜ
不断下沉,不断呛水。
她觉得自己已经被冻成一大块冰团了,身体、意识、知觉,渐渐都变得麻木僵硬,最后,失去了知觉。
再一次醒来,她已经在家里了。
在自己床上,二妹坐在她床边,小声地抽泣。
她动了下,只觉得头痛欲裂。
“姐,你终于醒了。”二妹声音很小很小,带着哭腔。
从二妹口中,她才知道,自己是被村里两位婶子发现的,那时候她躺在地上,身上盖着件男式的大棉袄,两位婶子把她抬了回来,给她换衣服的时候,她下身全是血,后来,还发起了高烧。
也就是说,她掉进河里后,应该是个男人救了她,还把自己的衣服盖在她身上,但人却走了,两位婶子把她抬了回来。
林清屏烧得迷迷糊糊的,听着二妹将经过,也听见了她娘在外面骂骂咧咧。
“真是个赔钱货!连条鱼都抓不上来,还白白搭进去药费!”
“生这么个赔钱货有什么用!养十几年养成个只会吃饭的废物!还不如淹死在河里呢!”
“怎么不去死哦!吃个药要这么多钱!”
二妹听着她娘骂这些,眼泪更加啪嗒啪嗒往下掉。
林清屏那时人都烧得嘴巴都起泡了,身上却冰冷冰冷的,也只能和二妹扯着嘴角笑笑,伸出手来,握着二妹的手,要她别哭。
那一场病,那一个生理期,真的是她人生至冷时刻之一。
她那一床薄薄的被子,没有半点保暖的作用,晚上,二妹和她挤在一起,恁是用身体来温暖的她。
哦,为什么要晚上呢,因为,她倒下了,白天她娘还要指使二妹干活呢,干不完的活。
那时候,二妹才多大,小小的一个人……
而那一次生理期,足足来了半个月都没走。
那时候自己不懂事,不知道这个有多重要,更不敢跟她娘说,就这样淅淅沥沥的,随它爱来不来,后来的很多年,她其实月经都不是很正常,她不知道是否跟这次有关,她上辈子没结婚,也没生孩子,虽然也找中医调养过,但她到底能不能生,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
这辈子她跟顾钧成一直刻意做措施不怀孕,但是,也许她真的不能呢?
她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谁。
除了是个男人,有一件簇新的厚棉袄,其它信息一无所知。
她后来其实有找寻过的,但是找很多人打听,都没有结果。
而那件唯一可以作为线索的厚棉袄,也被她娘拆了,给林家贵做了一件新棉袄一件新棉裤。
面对她的质问,她娘还说:这又怎么了?扔在你身上不就给你了?你的东西我用来干什么你要还管?你是娘还是我是娘?你要拿棉袄回去,你先把这十几年吃的饭吐出来还给我!
最终,寻找救命恩人一事,便不了了之了。
原来是你啊……
顾钧成!
可是,你不是不记得了吗?
呵呵,还是,你又该说,这是和我结婚以前的事,所以你记得?
林清屏盯着前方的身影,心中冷笑。
顾钧成,你可以的!
旅馆前的空地,吴阿秀还在扯着顾钧成闹,大声嚷嚷,“你怎么可以不给我养老钱?我白白一个大闺女就送你了吗?你要给我养老!不然你就要林清屏出来!要她给我养老!你不叫,就你给,给我养老钱!”
甚至,还动手去顾钧成口袋里掏了。
林清屏看到这里,没有再藏着,阔步走了出去,站在了顾钧成身边,握住了吴爱秀的手。
“你进去。”林清屏对顾钧成道。
他可以讲道理,可以讲法律,但老家妇女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他还是不要搅合进来的好。
顾钧成怎么可能进去不管?
林清屏威胁的眼神,“进不进去?顾钧成,我有事要跟你算账!”
顾钧成微微一怔,眼神有些躲闪。
“还不进去!”林清屏喝道。
顾钧成略迟疑后,不知道是不是心虚,在她凶狠的目光里终于还是退了出去。
吴阿秀手里还拽着一把顾钧成口袋里的钱,林清屏蹲下身,用力抠了出来。
从吴阿秀手里抠钱走,等于要她的命。
吴阿秀顿时尖叫起来,“钱!那是我的钱!是你欠我的!我把你从小养到大,你个白眼狼竟然还从我手里掏钱!”
林清屏将那几张十块的,在吴阿秀面前一晃,吴阿秀去抢,林清屏手一收,把钱收了回来,“这不是你的钱,是他的钱,这里这么多老乡,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你从他口袋里抢的钱!”
“那又怎么样?那是他该我的!我把你们养大,你们孝顺父母是应该的!拿点钱怎么了?”吴爱秀尖叫的声音分外刺耳。
林清屏笑了,“娘,你别被钱糊了眼睛,你也说了孝顺父母,你什么时候养过他?人家姓顾,不姓林,也不姓吴,人家欠你什么?不如你问问在场的老乡们,有谁这么不要脸,直接从女婿口袋里抢钱的?”
林清屏说完自己也愣了一下,真是说顺嘴了,怎么顺口就把女婿说出来了?
围观群众也议论起来。
“是啊,见过最不要脸的,顶多找女婿要钱花,哪有直接从人家兜里抢的?”
“这家人真是,缺钱缺到什么地步哦!”
林清屏再度一笑,“老乡们,你们不知道,我娘可不缺钱,当初把我许给刚刚这位,可是收了人家一百彩礼的,那还是四五年前!”
“一百块!这不是卖女儿吗?”
“啧啧,也敢狮子大开口!”
“这么多钱,是都留给儿子了吧?”
“还没完呢!”林清屏又道,“我妹妹,那时候才十六岁,我娘就要把她许给二婚的瘸子,收人家五百块彩礼!”
“天啊!有这样的父母吗?”
“这样的父母已经不是卖女儿了,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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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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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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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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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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