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瑢前脚刚奋力抱着那个少年逃出火场,后脚那座摇摇欲坠的柴房便轰然倒塌。
律宗瑢跑出柴房的时候,雪白的衣衫上沾满了滚烫的火苗,众人见状连忙用打来的井水泼他,帮他熄火,可是当冰冷的井水泼向他的时候,他却下意识地把怀里的人紧紧挡在身下,生怕怀里的人被冷水弄湿。
“请住手……别泼了……”
律宗瑢忍着刺骨的严寒将怀中人轻轻扳正。
一张陌生而清秀,沾满灰黑与血迹的面孔立刻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不是他的小锦,他的小锦五官精致,风致楚楚,有一种难以掩饰的荏弱贞静的美。
他庆幸挨打受苦的不是李元锦,同时也深深担忧李元锦的处境。
他太了解李元锦了,腿脚不便性格柔弱的他肯定很难在别人家里受到厚待,说不定日子过得并不比这个少年好多少。
“嚯!你居然把这个男狐狸精救了出来……等会儿?这男狐狸精还有气儿吗?”
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律宗瑢搀扶起来,同时将那个少年围在中间,想要查看他还有没有呼吸。
律宗瑢本想说些什么,但慕月班的班主已经闻讯赶来,气喘吁吁地找到律宗瑢训斥道:“你小子真是疯了!主人家着火,你一个临时雇佣来的乐师帮什么忙?关你屁事?真是蠢货!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跟介绍你来的掮客交代?还不快回去干活?这丧曲还没吹完呢。”ωωω.χΙυΜЬ.Cǒm
那班主眼看原本白皙干净的小乐师转眼变成灰扑扑的样子,心中十分不满,说话也未免凶狠。
但律宗瑢只是沉默地听着,并没有做任何反驳,仿佛他已经习惯了将这种难听的话当作耳旁风。
只不过在离开之前,律宗瑢仔细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躺在雪地中的少年,他注意到对方的右脚踝处有一个类似月牙形状的胎记。
律宗瑢回到灵堂之前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才继续坐在灵堂之中吹笛。
灵堂外的冷风一直往律宗瑢的身上吹拂,吹到律宗瑢没太擦干的肌肤上,令他很不舒服。
好不容易挨到白天的丧曲结束,晚上用饭的时候,律宗瑢才在那些打手的口中打听到,那个被他救出来的少年已经死了。
“死了?”
“嗯,那男狐狸精死了,听说被救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断了气。”
“那他的尸体呢?”
“你问这个干什么?”被询问的打手很好奇地将这个曾不顾一切也要救人的少年上下打量了一番。
律宗瑢慢慢低头,从怀中递出一块银子,偷偷塞在对方手里:“告诉我,其他的不必问。”
那打手摸了摸手中的银子,看向律宗瑢的眼神更为惊讶。
但这世上没人跟钱有仇,那打手不过犹豫了一小会儿便如实说道:“镇东的乱葬岗,靠近出口的位置。”
“好。”
律宗瑢回答了这一个字后,并没有再说其他的。
他和夜班吹笛的乐师做了交接,自己一个人返回居住的房屋,从那个充满男人汗味儿脚臭味儿的大通铺上找出了自己的一件厚外套。
尽管生活大不如前,但律宗瑢是个洁身自好的人。
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体和衣服沾染其他人的味道,他每天都特别细心地将自己的床褥和衣服进行折叠和浆洗。
做人做事都要体面干净,讲礼仪,懂廉耻,这是他从小受到的教育,而李元锦跟他在这一点上不谋而合。
律宗瑢将厚外套抱在怀里,又从厨房打了一壶热热的豆腐汤,趁着月色,一个人走出陶宅,一路摸索着向那个所谓的乱葬岗走去。
路上的风很大,风声像鬼怪的嘶吼,又像尖锐的利刃,一寸一寸侵袭着律宗瑢的皮肤。
但这并不足以阻挡他前行。
那个少年看起来实在是太可怜了。
不管他是死是活,他都想给那个衣衫单薄受尽折磨的少年送一件御寒的冬衣。
物伤其类。
没人愿意流落到蜃楼那个地方。
而且律宗瑢多少有个天真的想法,那就是希望老天有眼,能将他如今所做的一切善举回馈到李元锦身上。
自己日行一善,老天也会对李元锦好一分吧?
这么冷的冬天,不知道他的小锦过得好不好?有没有人给他送温暖的棉衣?做热乎乎的饭菜?会不会遇见心善的神,把他照顾地好好的。
律宗瑢心里乱糟糟地想着,人却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那个肮脏不堪地乱葬岗。
今年冬天雪很大,厚重的积雪掩盖了腐臭的尸体,让空气中的味道不那么浓烈,但是整个乱葬岗的氛围却依旧阴沉可怕,隐隐透露着一种妖魔盘踞的恐怖。
律宗瑢顺利在乱葬岗的出口找到了那个脚踝处生有青色胎记的少年。
他僵硬的身体蜷缩在雪地里,脸上的血都结冰了。
律宗瑢走上去给他盖上外套,把带有温热气息的饭壶放在少年的心窝前,然后试探着他的鼻息。
可是,让律宗瑢感到无比惊讶的是,就在他把手送上去的瞬间,那本该“死”了的少年竟忽然伸出一只手,紧紧握住了他的手腕。
“救……救……命……救……我命。”
与此同时,嵩岳派中的云鸿别院里,二层小楼之上灯火通明。
“李颜轻?李颜轻!李颜轻你死了?给我滚上来!把这个毛畜生给我抱下去!”
盛涉川愤怒的叫骂声从二楼传出来,而在他的面前是吓得瑟瑟发抖的李元锦,还有躲在李元锦被窝里瞪着眼睛弓着背看着他的“盛雪卿”。
二楼的房门传出吱呀一声响,有人从外面探出半个身子,好奇地看着里面。
“掌门……你,你声音太大了,吓得颜轻不敢上来,所以我就来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来的是羔羔,她穿着睡衣,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显然没想到自己第一天上班就听见那声名远播武功盖世的盛掌门在二楼突然发癫。
“你是盛寒镶屋里来的对不对?滚回去问问盛寒镶怎么养这个小畜生的?什么畜生喜欢钻别人的被窝?什么畜生喜欢扇别人嘴巴?滚!把这畜生给我抱回去!我不想看见它了!”
“好!好的掌门,我这就把它抱走。”羔羔反应过来,才注意到盛涉川的脸上居然多了三条血痕,一看就是被抓破了脸。
眼看着羔羔走过来要抱盛雪卿,李元锦吓得搂紧了小猫,舍不得撒手。
“不要抱走她,别把她抱回去……猫就是喜欢暖和的地方,钻被窝很正常,没有不钻被窝的小猫。我……我以后一定好好教她,她再不会挠人的。求求你了掌门……”
盛涉川听了这话,愤怒地别开脸,就是不肯依他。
他其实一点儿也不喜欢猫。
也不了解猫。
只是因为盛寒镶喜欢,他才纵容他去养。
当初说要给李元锦一只猫养,也不过是随口答应下的,谁知道那盛寒镶别的不往心里去,这上面倒是积极,第二天就连人带猫都打包送来了云鸿别院。
更要命的是那猫崽子小小的,躲在被窝里,打从进门开始他就没发现。
他一进门就直奔李元锦,想要跟李元锦亲热,谁知那被窝里居然伸出个爪子,猝不及防给了他一耳光。
“弄走!我说最后一遍!”
“不要……不要……”
李元锦可怜巴巴地看着走到他面前的羔羔,说什么都不肯撒手。
然而羔羔只是笑着看了看他,轻飘飘地说道:“阿元公子,你可要听话哦,今天你若是非要留下雪卿,掌门可就不想留下你了。雪卿离开了云鸿别院还可以去投奔少主,但你可怎么办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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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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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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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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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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