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此剑最上乘>第74章:兴许是马养的好?
  如果沈凉在场,面对老钱此刻的音容笑貌,一定能跟上一世的某种场景重叠到一起。wWW.ΧìǔΜЬ.CǒΜ

  就好像是……

  一个思想等级S级的人,跟一个思想等级M级的人谈天论地。

  M级的人侃侃而谈,说尽自以为是的因果道理,从而证明自己给出的结论和做法不存在半点问题。

  而S级的人明明知道对方逻辑漏洞百出,却没有开口打断,甚至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认真聆听。

  因为S级的人非常清楚,这种傻缺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对之反驳,与之辩解,根本换不来对方的“改过自新”,能换来的,只有对方更加傻缺的进一步佐证个人论点。

  综上所述。

  作为一个聪明的S级人物,应付这种局面最好的方式便是——

  调整语气,略带嘲讽。

  调整表情,尽量表现的没那么轻蔑不屑。

  然后“啊~”的认真一点,再跟上一句“对(二声)对(一声)对(四声)对(四声)对(四声)”。

  如此便算是将这种傻缺带给自己的郁气所发泄出来的最佳方式。

  很明显,郑煜未能听出老钱话中有话,权当是这老家伙年纪大了,又见自己是一名从二品武将,纵使明知“山中有虎妖”的托词是假非真,也不敢挺起胸膛跟自己正面硬刚。

  郑煜,或者应该说是沣王,要的便是这种成效。

  你沈万军不是霸道吗?

  你沈家军不是狂吗?

  在老子的地盘上,吃老子的,喝老子的,仗着先帝遗诏,让老子白养你们两万五千兵马二十余年,平日里稍有摩擦,还仗着单挑、群殴都足够强欺负老子的兵。

  老子到底要看看,被扒掉“神武大将军”那层皮的晋王大人,时隔二十余年,是否被这太平日子早就磨平了棱角。

  若是,那最好,这样大家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平起平坐,老子不管这山上藏了什么宝贝,既然是在老子的地盘上,甭管你们耗费心力苦守多少年,最后也必须得留在沣州!

  若不是也无所谓。

  大家都是异姓王,难不成你还敢砍了老子脑袋不成?

  趁着老钱喝酒仰头之际,郑煜再次快速打量了一番老钱的这身行头。

  虽不至于说成邋遢,却也是陈旧不堪。

  头发完全没有用簪子或者发髻梳起来过的迹象,黑白相间随风乱舞,再添以从发丝到全身的隐约马粪味儿,简直跟街边乞丐没有太大出入。

  这种人,能是晋王鹰犬?

  想起老钱初到时拿出来的晋王腰牌,越看越觉得老钱不像是能被晋王纳为麾下鹰犬的郑煜,忍不住出言试探道:

  “还没问钱老您在晋王府身居何种高职?”

  郑煜一个眼神,就被老钱看穿了底裤。

  知道他是啥意思的老钱,直接用指甲藏灰的手捏起两片牛肉塞进嘴里,淡淡回了两个字。

  “马夫。”

  “马夫?”

  郑煜惊诧不已。

  “哎呦,您老就别戏弄晚辈了,一个马夫,怎么可能受到晋王器重,赠以腰牌?”

  老钱继续拿郑煜开涮,调笑道:

  “兴许是老夫马给他养的好?”

  见老钱嘴里没一句实话,郑煜决定换条路继续套。

  “哈哈,钱老您真会说笑,得,您不想透露便不透露,既是有缘在这鸟不拉屎的西境相聚,那便理当喝它三大碗!”

  平日里把酒当水喝的老钱,一没挑明郑煜想把他灌醉的小伎俩,二没跟郑煜碰杯,三也没赶郑煜走。

  就只是略带讥讽意味,笑着摇了摇头,随之无视郑煜,继续自顾自小酌起来。

  自讨没趣的郑煜愠恼归愠恼,却也没自降身份跟一个叫花子发飙。

  套不出话,大营内也不缺这一个人的伙食,郑煜想着,所幸就要老叫花子接着等,回头等出结果来,一旦发现这厮是偷来、捡来、骗来的腰牌,便立刻冠以严重诈伪罪砍了他脑袋!

  然而就在郑煜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老钱又突然叫住了他。

  “哎,等等。”

  郑煜回过头。

  老钱一边倒酒,一边头也不抬道:

  “我这个人不喜欢欠人人情,虽说你们耽误了我的正事,但从大局上讲倒也无碍,此外吃了你们这么多时日的酒肉,我便好心提醒你一句。”

  郑煜仍旧一副伪君子的模样,冲老钱笑道:

  “晚辈洗耳恭听。”

  老钱轻轻叹息。

  “你们啊,人在沣州,除了打仗的时候军中下令出州施援,恐怕一辈子也不见得去晋州一趟,如此便更谈不上去晋城见晋王了。”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见过沈万军,更不知道你有没有跟他一起打过仗,关于他,怎么形容呢……嗯……可以说,他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千面老虎。”

  “说多了你听着也烦,我就简单点,如果我是你,我会马上把他派来办事的这个老头子马夫送去山顶,能帮多大忙就帮多大忙,争取减轻点扣押白虎营粮草的罪责,事后顶多挨几十军杖,犯不着把命也丢了。”

  听完老钱的忠告,内心嗤之以鼻的郑煜假装不懂。

  “钱老,您这是哪里的话,我都跟您说了,山上最近闹虎妖,往上面押送粮草的兄弟都……”

  “都被虎妖吃了?”

  老钱接过话茬,摇头嗤笑。

  “听不进去就当我白说,反正人情我是还了,你们最好也别以为睡觉的老虎会把牙齿睡掉。”

  郑煜依然不以为意,对着老钱拱了拱手道:

  “行,多谢您老提醒,我等定会秉公行事。”

  这次拱手,郑煜连装都不装了,随便抱拳摇晃一下,就转身找自己麾下的兄弟们喝酒去了。

  随着桌上菜品逐渐齐备,沣王大营里的气氛也沸腾到了最高点。

  众人载歌载舞,兴致起时,还清出一片空地,两两对决,切磋武艺给兄弟们助兴。

  可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今天这场酒局,将会跟前几天一样完美收场时。

  营帐外无人把守的大门处,骤然一阵“雪白暴风”席卷而至!

  早在距离山脚还剩不足百米远的地界,以夏侯恭为首的千余白虎士,便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浓郁酒香,以及听到了沣王大营中热闹非凡的欢笑声。

  一众白虎士无不怒上眉梢。

  唯独破军将军夏侯恭面不改色。

  他只是默默地,紧了紧系着金龙刀鞘的胸前挎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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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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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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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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