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着孝服,惊讶地看着我,走到我跟前重重地握住我的肩膀:“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我挠挠脸,“就是…我不是找了新的工作嘛,这趟是出差来着。”
他看了看秦黛他们,使劲拽着我的手臂要把我拉出去,我被他拽得一个趔趄,求助地看了看莫桑榆,莫桑榆刚踏出一步,却被秦黛拦了下来:“人家老同学叙旧,你上赶着掺和什么,放心吧,他不会有危险的,这里十分古怪,我没感觉到有鬼气。”她压低声音,莫桑榆收回脚,眉间压得更低。
孙翔把我拽到了空地,语气坚决地压低声音说道:“小山!你听话,这里不是你能待的地方,赶紧回去!”
“为什么?我是跟着老板来出差的,哪有员工先跑的道理呀?”
“你别天真了!!!你老板是我三叔找来的,他是想让你们送命的!你们今晚住我家,趁着天黑连夜离开,一刻都不要多留!”
我就知道这些老头有问题,赶紧问道:“孙翔,你实话跟我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孙翔抹了一把脸,手微微颤抖,“村里有鬼。”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小声继续说道:“我本来已经在荣华市找好了工作,可我大叔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二叔死了,让我回来一趟……我讨厌这里!我真希望永远都不要回来,但是,他们竟然用爸妈的尸骨来威胁我!他们全都是没人性的疯子,他们活该被鬼杀死!”
我心中大惊,孙科一定向我们隐瞒了很多东西。
“孙翔,我问你,你有姐姐吗?”在幻境里,孙翔很依赖‘我’这个姐姐,‘我’一定是这个事件中的关键人物。
可孙翔却摇摇头,“没有,我们家只有我一个独生子。”
“那堂姐之类的呢?”我不死心的追问,他皱眉想了想:“我确实有两个表姐,但是很少接触。”
这就奇怪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我还想问问这个村子的事,刚要开口说话,突然从孙翔背后露出一双浑浊的眼睛,我一个激灵差点叫出声,连忙把孙翔扯到身边,背后的人露出身影,这人瘦高干瘪,长得奇丑,脸上的肉耷拉下来,像被扯出痕迹的漏气气球一样。
孙翔握着我的手紧了紧,不着痕迹地把我挡在了身后,张口淡淡叫道:“三叔。”
那人点点头,也不说话,只是盯着我看,缓慢的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孙翔带着我匆匆离开,我这才缓过气来,那人的眼神……实在太可怕了。
回到秦黛他们身边,我才有了些安心的感觉,孙翔找到来接我们的孙科,要把我们接到他家去住,孙科并不同意,严肃的说道:“这几位是我们请来的贵客,我早就准备好房间了,你一个孩子不要掺和大人的事!”
众人突然倒吸一口气,我回头一看,秦黛的纤纤玉手正搭在那口棺材上,来回摩挲,棺材深红的颜色衬得那只手更白了。
“放肆!竟然敢公然覆盖禾婀神的印章?!还不把你那脏手拿开!!!”一村民朝着秦黛怒喊道。
“怎么,我不拿,你又能怎样?”
“你!……你这是大不敬!伟大的禾婀神定会惩罚你!你等着吧,上一个敢对禾婀神不敬的人坟头草都三米高了!”
秦黛嗤笑一声,刘流适时递上了手帕:“我等着,看是我先,还是你们这些脑袋缺根弦的傻逼先被这邪神害死。”
“你!”灵堂顿时嘈杂一片,村民的表情愤恨又带着杀意,我心里一紧,赶紧握上腰间的刀。
“都安静!”孙科突然开口道,村民们虽然不甘心,但却很是听从他的命令,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架势,孙科不像是村官,反而像主人似的……
“您几位初来乍到不懂我们这儿的规矩,我们可以体谅,还望秦小姐也多多谅解。”
“行呗,”秦黛垂眸瞥了一眼棺材上印着的神像图案,“丑的要死,抄袭缝合怪。”
我没想到秦黛会这么皮,一看孙科,脸色果然难看得比伯伯腌的菜还黑……琇書蛧
“孙翔,带路。”秦黛淡声道。
孙翔怔忪了一瞬,立马反应过来,带我们离开。
孙翔的家在靠近村尾的地方,他在前头总是时不时回过头来看我,眼神复杂,感觉像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样子,我想了想,正要走到前头,莫桑榆突然拉住了我的袖子,我不解地看着他,他两指忽然插进我的屁股口袋里,夹出锦囊,把手里的符纸放了进去,又重新放好。
这动作一气呵成,等我脑袋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走远了。
孙翔的家里很空旷,家具上全都套着白布,看起来很久没人住的样子,他快速地收拾好两间卧室,又出去把大门和窗户又检查了一遍,才安心进了房间,有些踌躇道:“禾婀神是我们村一代代传下来的信仰,村民信奉它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这边的地形复杂多变,进来容易出去难,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来,虽然我不信那个,但是你们几位还是小心点为好。”
“你先说说这个劳什子禾婀,我再告诉你一件事。”
孙翔愣了一下,连连点头。
“我知道的那些事情都是听我奶奶说的,你们也看到了,都到了现代社会了,我们村还是很封闭,几乎没有机器作业,连自行车都很少见,别说电视这些了,所以接收到的现代知识很少很少,而且山路也不修,出去一趟得费半条命。在我姥太那个年代,我们村子几乎与外界隔绝了,每家每户都是靠着地里的粮食生活,女人的体力没有男人强,就在家里做家务,久而久之,地位的悬殊就出来了。”
他顿了顿,神情有些晦暗:“家里都希望能生男孩干农活,那时候没有什么娱乐,休息的又早,养娃的成本也不高,各家各户都有很多孩子,也有疼女孩的,不过比较少,大部分人家生下来的女孩要不就养着,等将来结婚收彩礼,养不起的就扔在山里,给山神吃。结果,突然有一天,地里的庄稼一夜之间成片成片的干死,明明下了雨,庄稼还是干枯的样子,再接着,就是养的鸡鸭,一夜之间全都内脏炸裂而死,村里的人都很害怕,他们说是那些女娃回来报仇了,下一步死的就是他们!大部分人已经准备迁移了,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村里突然来了一个道长,他自称收到了禾婀神的神意,专门前来拯救安怀村。”
“禾婀神的方法,就是寻一个十岁的处子献祭。”
“婴孩本就是极阴之物,那后山想必早就变成了阴地,这村子发生的怪事应该是他们所为,再加上那些枉死的少女,真是养尸炼魂的极好之地啊。”刘流嗤笑着,“你们村的人这样供奉一个邪神,怎么死都不足为惜。”
“可是村子的人不是已经准备迁移了吗?”我问道。
孙翔叹了口气,接着说道:“那些村民住在这里很久了,而且那时候还在战乱时期,根本就没有比这里更适合生活的地方,迁移是下下策,最主要的是,那个道长发誓会全力协助他们,于是,他们步入了无法拯救的深渊。”
“虽然道长信誓旦旦,但最初还是没人想主动献出自己的存钱罐,于是,便由村长带头,把自己的二女儿献了出去,她被……活活吊死在了祠堂里的老树上,没想到就在她死亡的那个夜晚,天上忽地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哔哩啪啦的瓢泼大雨下了整整一晚,到了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雨唰地一下就停了,庄稼一夜之间竟然真的活了过来!这下村里的人彻底信了,村长便在道长的指示下在村里专门设了禾婀神的圣像,每年都要供奉,并且,每隔十年,就要献祭一位处子,不然的话,安怀村不仅会变成从前那样,还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村里的人对道长的话深信不疑,甚至专门设立了全体祭拜的日子,就是九月二十日,也就是五天以后。从那时起,各家各户按照住宅位置每十年抽签随机抽一名女孩,在祭拜日那天作为祭品供奉禾婀神,渐渐形成了一种独有的方法,那便是将‘祭品’绑上双手双脚,卸了骨头,封在盛满水的缸中,用处子的心头血浸湿麻绳,绑在脖颈上,吊在扁担下抬到后山的废弃祠堂里,那些可怜的小女孩,往往还没到祠堂就被活活吊死了。今年……轮到了二叔家,可是就在前不久,村里的女孩开始无缘无故失踪,后来,连大人也……”
我心中一震:“难道……”
“没错,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是献祭的传统依然无法废除,我爸爸那一辈的人有些会像二叔那样到城市里打拼,思想就会转变,而一直呆在村里的人还是信奉着禾婀神,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两派,村子里的女孩子已经不多了,现在,又在不停地失踪,二叔想要查明真相,没想到……”
“怪不得灵堂里什么都没有,原来,是被人杀的。”秦黛缓缓说道。
孙翔睁大眼睛,连声音都在颤抖:“你说什么?!”
“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棺材里的人不是被鬼害死的,而是被人杀的,”
他一下倒在椅背上,我赶紧扶住他,才发现他整个人都在抖。
“二叔怎么会被……你们、你们是能通灵的人对吧!能不能……能不能把二叔的魂找回来?!”他语气焦急地祈求着,刘流玩着手里的娃娃,细心地梳着它的头发:“只有死的时候含恨或有着深切执念的人才能在人间徘徊,要不他就是被某个人偷袭,一刀毙命,要不,就是信任的人在背后下的杀手。”他含着恶意笑嘻嘻地看着孙翔,孙翔浑身都在轻微的抖动:“你是说……有可能是三叔他们?!”
“破案可不是我们的职责,你应该去找警察,我们只负责委托,那收到禾婀神旨意的道长长什么样子你有听说过吗?”
“没有,姥太只说道长很是仙风道骨,手里拿着一个拂尘,还会飞,他们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所以很轻易地就相信了。”
“我知道了,先休息吧,明天再说。”秦黛起身,和刘流一起回了房间,她脸上有些倦容,我有些担心,她的伤应该还没恢复好,这里又这么古怪,而且一点头绪都没有……
孙翔的状态有些失魂落魄,我拽着他重新坐下,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孙翔,我想问你件事儿,你们村子里有一个废弃的破泥瓦房吗?院子里还有一棵特别大特别粗的老槐树,你有印象吗?”
“有,那就是……献祭的地方,是村子很久以前的祠堂,大人不许任何人到那个地方去,我也只是跟着大人打猎的时候远远看过几次。”
“你没进去过?”那幻境里的是怎么回事?那女鬼应该就是最早的二女儿了,所以只是她编织的假象吗?
孙翔摇摇头,随即又有些起疑:“你怎么知道会那个地方?”
“我……就是,我们来的时候找错了路,我拿着望远镜无意间看到了,就随口问一句。”我打着哈哈,孙翔还想说什么,莫桑榆却打断了他:“我们要休息了。”
孙翔连忙起身,匆匆回了屋。
等到看不到他了,我忙问莫桑榆:“莫大哥,秦姐晚上不会出什么事吧?今天在灵堂村民们都是一副要杀人的恐怖样子,我怕他们晚上会来报复啊。”
莫桑榆让我到床里面躺好,淡声道:“她故意的,你只管睡你的。”
“啊?!”我十分惊讶,不知道秦黛这样做的用意是什么。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沉沉睡了过去,梦里一片白雾,我不知道这里是梦,还是又是幻境,我一个人站在白雾里,只能茫然地向前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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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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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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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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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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