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无忧是怕死的人,所以在成都府城,专门打造的一身新的盔甲,这时候该穿出去亮个相。
侍卫抬着一个木箱过来,赵玉兰和于幼娘站在边上,脸上神情还算安宁,夫君曾经说过,这副盔甲都是精钢打造,重箭都破不了防,缺点就是重了些。
这是一副用很多细小的钢片,组合在一起的盔甲,夫君起名为鳞甲。
披甲的过程,有些不太熟练,不过穿上鳞甲的嬴无忧,确实骚包的很。
精钢打造,又没有上漆,全部都是雪白的银色,看着就像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铁人一般。
盾牌手已经就位,嬴无忧策马走到村口处,拿起一个铜喇叭,对着里面喊道;
“里面的敌人,你们听着。
本王已经将你们都包围了,赶紧投降做本王的忠犬,不然,本王就杀光你们这些禽兽,竟敢杀本王的属民。
里面的阿姆集,不要做缩头乌龟,小小的万夫长,看本王将你变成一条狗。
你们野利一族,本王一定要斩尽杀绝,让你们这些外族,知道什么是大秦之威。”
“李才,叫人继续照着,刚刚本王的话喊。”
嬴无忧坐在马上,等着里面的人开口。
里面一群骑兵出现了,他们也在喊着什么,表情充满着愤怒,一个黑灰色皮甲的汉子,策马走到近前。
这家伙应该就是阿姆集,野利部落的万夫长,不光肥还高,身下的马儿,正喘着粗气,看来体重也轻。
“李才,别喊了,听听对面说些什么。”
阿姆集看到对面,一个全身都罩在盔甲中的男人,上午没有太阳的照射,可那个男人,还是全身散发着光芒。
应该是盔甲的缘故,看来这身甲是个好东西,贪念让他眯上眼睛,继续打量着对面的人。
“告诉对面,叫他不要再看了。
本王这身盔甲,十个野利部落也换不到。
没见过世面的蛮夷!”
本想说这身盔甲有多好,防护一流,后来一想,这些家伙也不懂。
说值万金吧,
也不能显摆出盔甲的价值,干脆说十个野利部落,都换不回他身上的盔甲,让他们好理解些。
对面传来一阵骚动和惊呼,看来他们也是识货的人,相信了本王的话。
“继续告诉他们。
本王带着五万大军,将他们团团围住。
陆明也已经带着人,正在返回的路上。
本王缺些马匹,陆家就给本王,出了个主意,没想到还挺有用。
哈哈哈!”
李才的眼里满眼的崇拜之色,蜀王不愧是蜀王,张口就五万大军,陆明不是叛变了?
怎么蜀王又说,是陆家出的主意,好像是在欺骗对方相信。
看来蜀王定然是心有定计,对面这群傻帽,搞不好真会信了去。
“走了,让他们去想吧!”
嬴无忧策马离开,自己已经亮相,接下来就看,骑兵们的表现了。
“公子,我们选取的第四个进攻入口,障碍可以随时清理完毕。
大旗的旗杆也制作完毕,不知什么时候升起来。”
“先等等,让敌人先吵吵。”
秦哨也不知道公子,为何不等敌人主动来攻,布下防御等着多好。
嬴无忧想到的确是,敌人都没有马鞍马镫之类的东西,那他们在马上射箭,就会变得不准,骑术再好,难道就靠马冲的快。
自己已经将一千匹,昨晚没用上的马匹,全部换上人。
到时候步兵,直接开始进攻,大刀队和盾兵,都可以用的上,敌人想跑都没门,竖起的军旗是撤退准备,如果战事不利,骑兵可以看到,四面高高飘起的军旗,那里将留有出口,供他们快速离开战场。
自己的骑兵,有马鞍和马镫,战斗力应该高过羌族的骑兵。
开始自己也没想到,主要还未收到,派遣到扶苏大兄,和蒙括那里的人,发回来战场,关于马鞍的反馈,具体情况不清楚。
刚刚出来的羌族骑兵,都是坐在蒙着一些毛皮的马背上,脚下都是悬空。
“公子,敌人已经撤回村内去了,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做。”
“大刀队和盾兵步兵,全部压上去,就从村口进攻。骑兵等响箭三响,直接进攻。
这次要来个瓮中捉鳖。”
“秦林,余下的骑兵都安排在四周,见到敌人先射马,本王想将他们全部都下。
去吧。”
“是,公子。”
公子的计划,非常靠谱,只是一直对己方的战斗力认识不足,就算是自己也是如此,毕竟战还是打的太少了些。
阿姆集看着众人都默不做声,有的人还表现的很愤怒,心底里还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自己。
是自己一意孤行,带着大家来到蜀地,开始的顺利和收获,蒙蔽的他的眼睛。
现在的问题是马上突围,还是先试探的发起一些攻击,
等到找到薄弱之处,再全员一起冲杀而出,可惜这里的东西,自己都带不回去了。
“来人,将抓捕的秦人都押到村口,全部砍了脑袋。
做好准备,等到突围之时,将所有用不到,带不走的东西全部烧了,不给敌人留下半点。”
他的话音刚落,马上就传来各部的讨要之声,有些部落没剩几个人了,都指望着带些东西回,好弥补一些亏损。
这次大家都够了驮马,但是东西带多了,到时候你们跑得掉嘛?
“大家都去分了吧。
等到突围之时,谁带出去的就是谁的。”xǐυmь.℃òm
“万夫长,不可啊!”
两名千夫长都出声阻止。
他们知道什么,野利部的勇士,带着这些身外之物,怎么能跑的快,将东西分给这些小部落之民,带出的东西,还是要分给自己这个万夫长一份,难道还会少了你们二人的份。
阿姆集挥了挥手,制止属下再说下。
“去准备战斗,拿起弓箭武器,随我砍了外面,大秦蜀王的脑袋,我们还能得到更多收获。”
出去的一些部落贵族,他们这次带来的人都损失不少,还都是些小部落,这次是亏大了。
都怪万夫长中了汉人的奸计,那个叫陆明的秦人欺骗了他们。
刚刚一听有东西分,大家都没说,这下出来了外面,自然是开始讨论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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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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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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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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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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