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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上,林晓丽告诉过自己很多遍,千万别哭。

  七年未见,无数次的思念,也幻想过有朝一日母女重逢那应该穿着体面的衣服,带着漂亮的孩子,就算不是衣锦还乡,至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这些年过得不错。叛逆过的孩子,仿佛只有成功地证明一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才能赢过家长,才是真的长大。她甚至对着镜子练习过许多次对妈妈说:您错了,我跟陈曦在一起,很幸福。

  现在的她,穿着出自批发市场的廉价衣服,全身上下不超过两百块造价,带着当年离家出走时的旅行箱,除了脸上的皱纹和色斑,比起当年私奔结婚时什么也不多。妈妈要是看见这幅惨样,会有多心疼呢。

  林晓丽完全想象得出那是什么场景,小时候老爸喝得令酊大醉回家,妈妈总是默默地流泪,红着眼缝缝补补,抹着泪洗衣做饭,好像天大的困难只要能哭出来,难过程度也会随着眼泪而减少,她爱哭就是深受妈妈的影响。

  现在这种状况,林晓丽希望自己能看起来坚强些,让妈妈安心。如果爸妈知道她苦守着已经变成植物人的丈夫,所谓的事业也不过是摆地摊和网店的小生意,留在一座没有亲人的城市,肯定会劝她离婚。她了解妈妈,她可不是那种哭完就算了的人,她追求优越的生活,最见不得亲人过苦日子。

  眼下,陈曦的病情有转机,也许他会醒过来,林晓丽已经决定等下去,她不想再拒绝妈妈的要求,不想再伤她的心。思来想去,闹离婚和陈曦的病,还是不要说的好。

  走出火车站,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接站的人群中。妈妈瘦多了,心中一酸,林晓丽拖着行李朝前走去。

  “妈,我回来了。”林晓丽念咒般在心里反复念着,千万别哭,别哭,别哭,距离越来越近,视线却越来越模糊。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落在林晓丽脸上。虽然下手不重,却把林晓丽给打懵了。

  从小到大,妈妈从没动过她一指头,就算是那次要死要活地要跟陈曦结婚,也只是关她禁闭。林晓丽不知所措地看着捂着脸,心中百感交集,莫非老爸没事,妈妈只是骗自己回来?

  “打你,是因为你七年不回家也不给我们打电话。”妈妈板着脸,严肃地命令道:“上车。”

  上了妈妈的沃尔沃,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琢磨着该说点什么。

  当年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去幼儿园,如今坐在妈妈驾驶的汽车上,同样的两个人,曾经一路说笑,如今寡言沉默,恍如隔世。

  妈妈是个对生活对自己都有要求的女人,即便是骑自行车,也要把那辆老飞鸽擦得亮锃锃,林晓丽从小到大虽然谈不上锦衣玉食,但吃穿都从没缺过,也没比同学们差过。妈妈为了她,操了许多心。做闺女时,每当妈妈给她买了漂亮衣服,她总会乖巧地说,长大后买更漂亮的衣服送给妈妈。每次她这么说,妈妈总是满心欢喜地把她搂在怀里,赞她乖,说老了要享她的福。这种话说过不下一百遍,可是,妈妈没享到她的半点福,倒是生了许多气。

  七年的时间,妈妈不再是她心中最最重要的人,她也不再是妈妈最珍贵的宝贝,妈妈下得手打她了。半边脸在隐隐作痛,她在却毫无怨言,做子女的,总得挨一次父母的打,要是妈妈都不肯打她了,那就是还不肯原谅当年的事。

  比起挨耳光更让林晓丽难受的是,妈妈没哭,没为她七年未见的女儿流下一滴泪。车朝着医院开,情况比预期的还恶劣,林晓丽忐忑着,不仅是妈妈,还有爸爸,她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世界即将失衡。

  医院,又是医院,消毒水气味让林晓丽的头有些疼。母女俩沉默地低着头,一前一后地走着,穿过嘈杂人群,穿过狭长走廊,最后来到急救室。病床上的老人满头白发瘦如枯骨,脸上罩着氧气罩,眼睛半睁半闭,奄奄一息。这是肝癌患者的表象,父亲还不到六十,看起来简直就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了,要不是那双眼睛依然熟悉,林晓丽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那风度翩翩,有艺术家气质的父亲。

  “爸,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林晓丽双膝一软,几乎要跪倒在病床前。

  听到女儿的声音,老人努力撑开眼皮,见到女儿的瞬间,精神为之一震,仿佛刚添了油的灯,微弱的烛火渐渐旺盛起来。

  “晓丽。”老人的嘴唇动了动,吐出微弱的声音,用尽全身气力挤出一个笑来,手居然抬了起来,想要摸摸女儿的脸。

  林晓丽一把捧起爸爸的手,冰凉,干瘦,眼泪再也止不住流了出来。

  “现在知道哭了,早干什么去了,要不是我打电话给你,你爸变成骨灰了你都不会知道。”妈妈终于肯说话了,她依然阴沉着脸,帮老爸把氧气罩挪开些,“有什么话就说吧,再不说没机会了。”

  话虽难听,在场的都是至亲,尽管离了婚,林晓丽的父母一直有来往。林晓丽和爸爸都知道,妈妈是刀子嘴豆腐心,话说得难听心肠却比谁都软。

  “看到你,我就放心了。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再见你一面,孩子,你过得好吗?”爸爸凝望着女儿,又看看前妻,艰难地笑笑。

  “爸,我好着呢。”林晓丽再也止不住泪水,她对爸爸撒谎了。

  “好个屁!陈曦要是懂事,就不该让你一个人回来,他根本就没把我们做长辈的放在眼里。”妈妈声色俱厉,毫不留情。

  “他,他出差了。”林晓丽又撒谎了,眼下这种情况,她不能不撒谎。

  “女儿好不容易回来,你就少说两句吧。”还是老爸豁达,看了前妻一眼,让她不要破坏这难得的家庭团聚。

  林晓丽的到来,给已经下了两次病危通知单的老爸带来力量。原本三天没吃过东西,看着女儿,他居然喝下半杯牛奶,连眼神都越发清亮。妈妈也高兴,问还想吃点什么,她这就去买。老爸看了看女儿,又看看前妻,笑了:“还记得晓丽过两岁生日的时候,家里没什么钱,你给包了顿小馄饨,我跟晓丽一人吃了一大碗。”

  “不就是馄饨嘛,我去做,你们等着。”晓丽妈一直僵着的脸,柔和下来。妈妈急匆匆地走了,病房里只剩下林晓丽和爸爸。

  “你妈骂你了吧。”老爸慈祥地看着女儿,怎么也看不够。

  “没有。”林晓丽摇摇头,不敢直视老爸的眼睛。

  “别瞒我了,你妈那脾气我还不知道吗。”老爸握住女儿的手,那是双温暖的年轻人的手,“别怪她,她也是担心你,你是心狠了点,七年都没给我们打过电话,我们都想你啊。”

  “对不起,爸。”林晓丽深深地低下头。

  “不说这些,你是大人了,以后的事,得全靠自己。告诉你一个秘密,当年你外婆看不上我,你外公对我倒还好。我跟你妈结婚,也是跟家里闹翻了去领的结婚证,你们经历的这些,我们都经历过。怪我没本事,脾气臭,又爱喝酒,把周围的人全得罪光了,你们跟着我净过苦日子了。这两天我一直在想,这辈子最对不起你们娘俩,后悔也晚了,下辈子咱们要还能当一家人,我说什么都得让你们过上好日子。”老爸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居然老泪纵横。

  “爸,咱不说不吉利的话。”林晓丽从没见过老爸哭,就连当年老爸老妈离婚,他也没哭过。她一直以为老爸是真的洒脱,不在乎离婚,现在看来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不说这些没用的,对了,那小子对你好吗?”老爸话锋一转,换到了陈曦身上。

  “挺好的。”林晓丽强作笑颜,违心地说着。

  “他要敢不好,我做鬼都不放过他。”老爸板起脸来,认真地说:“这些天躺在这里,就是不放心你,催着你妈打电话,看不到你来我都不敢合眼,生怕一睡就睡过去,再也见不到你。”

  “我这不是来了嘛,您睡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咱们再好好聊。”林晓丽帮老爸盖好被子,搀着他躺下,无意中碰到老爸瘦如枯柴的手臂,心像被刀子狠狠地剜了一下。

  “你从小就不会照顾自己,我不放心啊。还是要向你妈学学,你看她现在过得多好。”老爸躺下来,还是不舍得松开女儿的手。

  “爸,你后悔过离婚吗?”林晓丽想问这个问题很多年了。

  “后悔,也不后悔。有时候想你们想得狠了,我就喝酒,喝醉就没事了。跟我过,三个人都不幸福,离了,只有我一个人不幸福。三比一,是个明理的人都不后悔。我不是个自私的人,可以死得问心无愧。”老爸醉了大半辈子,其实心里一直都清楚。

  “好好地,不许您说死。睡吧,我在您身边守着,等我妈来了咱们仨一起吃馄饨。”林晓丽挤出一个笑容,拍拍爸爸的手。她早就不记得最后一次一家三口一起吃饭,是什么时候,虽然吴叔对她不错,但那毕竟不是亲生父亲,永远隔着一层。

  “好,咱们一起吃。”老爸精神一放松,眼中的火光就开始飘忽,就像一盏耗尽了灯芯的油灯,再也支撑不住,他放心地闭上了眼。过了一会儿又不放心地强睁开看看,见到女儿的确在身边,重又闭上。没多久,他睡着了,面容安详,呼吸均匀。

  林晓丽从不喜欢医院,这是个每天都有生离死别上演的地方,就像个通往生与死的车站,每个人的旅行都是单程的。

  接到妈妈打来的电话后,她就一直处于精神紧张状态,火车上也没敢睡,想着爸爸的病,想着妈妈对自己的态度,想着自己的事。她忽然觉得自己很失败,曾经以为唾手可得的幸福,并没有来到。

  年少轻狂时,她有些瞧不起父母,妈妈不过是凭着改嫁才换来好生活,爸爸更是个彻头彻尾的酒鬼。那时候总觉得,世界那么大,机会那么多,只要肯努一点力,想要的一切都会到手。结婚后才渐渐懂得,什么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没有优越的背景,没有老天赏赐的运气,她只不过是最普通的小市民。

  这近三十年的人生,最珍贵的只有父母和陈曦。小时候得到父母的宠爱,没吃过苦,就算父母离婚,她的生活也没受到太大影响,如今才知道,并不是天底下人人都可以拥有这样的父母。至于陈曦,虽然赚钱不多,但他还算带得出去,带得回来。总的来说,她算得上幸运,不幸福的根源在于,她太不容易满足。

  氧气管和心率检测仪发出规律的声响,具有神奇的催眠效果,林晓丽视线不知不觉地模糊,头好似有千斤重,沾到床沿就抬不起来了。林晓丽没做梦,这段睡眠短暂而苍白,却无比安心。爸爸就在身边,妈妈一会儿就来,不论年纪多大,在父母面前孩子永远都是孩子。m.χIùmЬ.CǒM

  不知道睡了多久,直到咣当一声,林晓丽被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惊醒。她猛地抬起头,首先看到的是地上破碎的保温瓶,半透明的鲜肉小馄饨连汤带水撒了一地。老妈张大嘴,木在门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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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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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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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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