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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就是不管你愿不愿意面对,都无法抗拒到来的明天。xiumb.com

  陈曦登上了前往苏州的火车。这趟回林晓丽家,陈曦一万个不愿意,因为丈母娘对他巨不满意。陈曦的妈挺护犊子,从小到大除了给他钱外从不打骂,每次他爸动手他妈还会上去拼命,谁说他缺点都不爱听。

  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那只是传说,在陈曦身上从没发生过。第一次见面,丈母娘就挑毛病挑不停,从吃饭吧唧嘴这类小事,到他的专业就业问题,甚至父母离婚的家庭问题,没一个看好的。

  丈母娘指着他的鼻子说过:你一没固定工作,二没住房,三没固定资产,不可能让晓丽幸福。说句心里话,当年决定结婚也有点赌气的成分。不让娶,还偏就要娶!

  结婚前,最困难的日子里一个烧饼掰两半也能当晚餐,晚上饿得睡不着就猛灌凉白开,钻被窝里穷开心,浪漫真能当饭吃。彼时的陈曦血气方刚,被丈母娘一刺激,毅然决定裸婚。当年的林晓丽真可爱,用圆珠笔在她无名指上画了个戒指,也能感动得稀里哗啦,马上同意结婚。回想起来,真对不住她,根本没实现曾经的许诺。

  在两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产生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情吧,跟DNA有关,跟命运有关,跟任何俗气的充满铜臭的东西都无关。车窗上映出林晓丽的脸,这才过了几年,她的人还像当年的小萝莉,心却变成了欧巴桑。

  想到这儿,陈曦伸出手来看了看,嘿嘿地傻笑起来,林晓丽的手真好看,肉肉的,白白的,掌纹简单而清晰。听说拥有这样一双手的女人有福气,可这双手光秃秃的,自己至今没能给她卖个钻戒,真是可耻。

  由不得他再想,车就到站了,陈曦回忆着丈母娘那张咄咄逼人的脸,惶恐地下了车。

  “晓丽!晓丽!”出站口一位很洋气的太太挥着手冲陈曦招呼着,那张保养良好的脸,不是丈母娘又是谁。

  陈曦本能地气血翻涌菊花一紧,从这一秒钟开始,就得夹起尾巴扮乖乖女了。

  “伯……妈。”本来他还想叫伯母,因为丈母娘的反对,林晓丽结婚后就跟家里人断绝了关系,这还是第一次叫妈,非常非常不习惯。

  “怎么瘦成这样了。”丈母娘跟其他妈一样,一见面就捧着孩子的脸左看右看,总觉得闺女不在家就会受苦。

  “妈,别光看脸啊,你摸摸我的肚子,一圈肥猪肉,肯定是您的遗传。”陈曦拐着弯地骂丈母娘,心里一痛快就笑了。

  “傻女儿。”丈母娘盯着陈曦好一阵细看,眼里也汪汪的,随时会掉泪:“回来就好,别再跟妈赌气了,这些年妈想死你了,可一想到那个混小子,就咽不下这口气。”

  好身材是遗传,爱哭也是遗传,陈曦最怕的就是女人哭,赶紧学着老婆的样子,娇滴滴地摇着丈母娘的手:“妈——您说这些干嘛,好不容易见面了,应该高兴才是。”

  “好好好,妈不哭,咱高兴。走,咱们先去看看你爸。”丈母娘擦干眼泪,牵起女儿的手。

  “吴叔呢?对你好不。”吴叔就是林晓丽的继父,生意人一个,陈曦决定代表老婆关心一下丈母娘的幸福。

  “他就那样,你知道的。前天出国去办事了,下个月才能回来,来,咱们上车再聊。”丈母娘领着陈曦来到一辆白色富豪前。她老人家过得真不错,几年不见居然学会了开车。既然上了车,话题难免聊到了车上,陈曦只好实话实说,买了辆二手的,现在还在交警大队。又问起房子,陈曦就承认买了套小户型,究竟有多小,丈母娘很给面子地没多问。

  从火车站到医院的一路上,丈母娘始终噙着泪,这让陈曦很不放心自己的安全,只好不时递纸给她。终于到医院了,可以不再跟丈母娘独处,陈曦舒了口气,踏进住院部的大门才想起问一句岳父大人什么病。

  “他能生什么病,还不是喝酒喝的。”丈母娘没好气地答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胃出血?”陈曦猜了猜。

  “胃出血倒好了,是肝癌,还好是早期。他自己还不知道,我让医生告诉他只说是肝硬化。”丈母娘皱着眉头很复杂的表情,边走边数落着:“好死不死,就知道害我,这么多年下来,一分钱也没存下,那点工资都喝光了,连住院费都是我替他交的。你说他这么穷吧就凑合着喝点米酒土酒算了,他还净喝好的,真是害人精。”

  丈母娘说话的口气,跟林晓丽一个样,每次陈曦要更新电脑硬件买个模型什么的,她也是这样的口气。看来这些全都是遗传,在此之前,陈曦只见过岳父一面,那一面就是在酒桌上见的,林晓丽说她爸挺好打发,只要能听他唠叨,愿意给他斟酒,这关就能过。其实过了也没奖品,因为岳父没钱。

  作为一位专科学校的美术老师,喝点酒也没什么,他不用开会,也没想过当领导,更没想过开几个培训班多赚点钱,唯一的人生追求就是喝完酒后那种半醉半醒的境界,飘飘欲仙天人合一之中,信手涂抹几笔。除此之外,陈曦只知道林晓丽八岁那年父母离了婚,次年母亲再婚,父亲至今单身。

  病床上躺着个面色发黄的瘦老头,虽然瘦,那高鼻深目还是能看出年轻时的底子,有几分倜傥,林晓丽的眼睛和鼻子就深得父亲精髓,脸型和气质倒是更像母亲一些,如果不是头发凌乱又穿着病号服,岳父大人绝对算得上老帅哥一枚。

  “老林,你闺女来看你了。”丈母娘牵着女儿的手来到病床前,老头眯着眼在打盹。听到女儿来了,老头一下子来了精神。

  “爸。”从感情上陈曦更能接受岳父一些。

  “乖,吃水果吧,你妈买了好多,快尝尝。”老头那调调完全是把女儿当小孩。

  “我不吃,你多吃点,都瘦了,要多补充营养。”陈曦学着林晓丽的口气,关怀着岳父。林晓丽对父亲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虽然父亲没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满足,却一直很疼她,在那个胶卷昂贵的八十年代初,父亲宁可少吃肉少喝酒也要给女儿买胶卷拍照。林晓丽怀念地说起这件事时,陈曦还笑她有恋父情结,没准年龄大点的半吊子摄影师就能把她迷得找不着北。

  “早就过了午饭时间,你还没吃吧,好好看看咱闺女,我去买点吃的来。”丈母娘很贤惠,说完就拎着包出去了。看得出,她对离婚十几年的前夫还挺有感情,陈曦忽然担心起来,如果真的跟林晓丽离了,有朝一日自己病入膏肓生活不能自理,她也会这么担心吗?他不敢想下去,赶紧把思路转移到岳父身上,好歹也得说上几句。可毕竟不是自己的亲爸,他跟自己亲爸都没这样聊过,半晌才挤出一句,“爸,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没了你妈的唠叨,好自在啊。”老头眼里浑浊得很,看不出悲喜,“看到你也好,我就放心了。”

  “你后悔过离婚吗?”这句话忽然就冒了出来,陈曦说完马上就后悔了,太唐突。

  “悔什么,悔也没用啊。我这样的人根本不该结婚,你妈要从一开始就跟了那个姓吴的,肯定比现在还要幸福。不过看到你,我又觉得这婚没结错,都是天意啊,过去的事就算了,不说了。”老头挺豁达,毕竟喝了一辈子酒。

  “想过跟妈复婚不?”陈曦听林晓丽说过,爸爸这么多年没再婚就是因为心里一直都有妈妈,他这辈子只爱妈妈。

  “不可能的事想有什么用,你妈那个啰嗦我可受不了,我没醉死能被她烦死,现在这样挺好。”老头虽然病了,还挺敏感,“我说闺女,你怎么一回来就问些离婚复婚的事儿啊,跟爸说实话,是不是那小子对你不好。”

  “他工作认真,也没什么花花肠子,不嫖不赌不喝酒,最大的消遣就是玩玩游戏。”关键问题上,陈曦当然不会说自己坏话,也没告诉丈母娘自己现在躺在医院变成了植物人。

  “那就是贪玩了。那小子我早看出来了,像我,人不坏。日子呗,跟谁不是过,你自己喜欢就行。听爸一句话,别像你妈那么唠叨,好男人都能给唠叨出去。”老头还真不觉得自己离婚多年老光棍的身份有啥不妥,居然传授起生活经验来了。

  “恩,我记住了。”岳父喜欢自己,陈曦心里挺高兴。

  林晓丽的妈办事麻利,没多久就带回来吃的,一碗鱼片粥给病床上的岳父,一碗牛肉炒饭给陈曦。吃完饭又待了好一会儿,母女俩才回去。没想到丈母娘的家还挺大,有花园还有两个车库,挺大的别墅。

  岳母大人偏好美式装潢,樱桃木柞木柚木的家具雕工精细,漂亮的真丝壁纸透着低调的奢华,偌大的照片墙上丈母娘像拍牙膏广告般龇牙笑,每一张都像在喊田七。站在丈母娘身边的还有继父和继父的大儿子,以及继父和丈母娘生的小儿子。

  如此复杂的一家人,居然可以和谐地出现在那么多张照片里,陈曦觉得不可思议。他父母虽然等到他十八岁上大学了才离婚,但也从没照过这样的全家福,这是证明再婚家庭也有春天吗?还是从反面证明原配夫妻要不好了就赶紧离,耽误时间就是耽误彼此的幸福呢。

  “晓丽,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丈母娘为女儿倒了杯茶。

  “您说。”陈曦见丈母娘眼神不对,赶紧放弃了欣赏照片。

  “你吴叔这次去美国,主要是咨询移民的事。吴飞考上了耶鲁,已经在读博了,吴难明年考大学,他也想去美国,你吴叔的意思是干脆全家移民过去,那边的环境很不错。这次叫你回来,一来是让你见见你爸,二来是我想跟你商量商量,要是真的移民了,以后咱们就更难见到面了。”丈母娘一边说,一边关注着女儿的反应。

  吴飞是继父跟前妻的儿子,吴难是继父跟丈母娘生的小弟,天知道那个吴叔怎么会想出个这么古怪的名字,虽说是同母异父的姐弟,但林晓丽跟弟弟的感情不算太好,他更喜欢跟吴飞待在一起。

  “其实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吧,你们都决定了,去吧去吧,这几年没见面不也过得挺好吗,以后也没问题,放心吧。”陈曦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滋味,如果林晓丽知道她妈要移民,能像自己这么冷静吗。

  “妈妈真的不放心你,当年我就说过陈曦不会给你幸福,你看看现在,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丈母娘有些动情,怜惜地看着女儿,见她稍有要辩解的神色,马上接着道:“你不用替他解释,说我能看得出来,你的衣服是旧的,你的鞋不是名牌,你的包,你的化妆品,这些东西都能说明你的生活品质。事实证明我当年的预言说对了,那家伙到现在也还是个穷小子。”

  “妈,你该不会要劝我离婚吧。”陈曦这才琢磨出丈母娘的真意。

  “离,为什么不离。带你去美国,有的是好男人,你还年轻,好好保养一下还是很漂亮的,妈对你有信心。”说到这儿丈母娘两眼放光,她帮陈曦把撇开的大腿并拢,现身说法:

  “成功的男人应该赚到比妻子花的钱更多的钱,成功的女人就是找到这样的男人。你看看我,以前跟你爸过的是什么日子,现在过的又是什么日子,就算偶尔的失落,跟你爸在一起的快乐比起来也不是一个档次的。”

  “没想到你这么俗气。”陈曦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不顺耳。

  “俗气?你知道什么是俗气,不俗的人又有几个真的幸福。你爸中央美院毕业,搞艺术,不俗气吧,要不是政治原因根本不会来这个小地方,当年人人都说我们是郎才女貌,刚结婚那会儿我也觉得幸福。可结婚后我发现他对家里事什么都不管,自己事业不得意就整天泡在酒里自我逃避。他喝美了,不痛苦了,不俗气了,我呢?你知道我都怎么过的吗?吃不好穿不好,每天做梦都想着怎么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怎么做也做不完的家务事,还得提心吊胆全家别生病,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家里那点儿钱能把人活活急死。结婚前,我也是厂花,当年追求过我的人,一个个比你爸出息,我看不上的那些女工,一个个比我阔气。我不是尼姑,做不到清心寡欲,没办法把他们当透明。”丈母娘越说越激动,到了后面都有点痛诉革命家史的意思了。

  “可是……感情又算什么?你不是爱爸爸吗。”陈曦沉默了一会儿,挤出挺没分量的一句。

  “感情,呵,我的傻女儿,感情真不算什么,你也是结过婚的人了,还这么不成熟。真的爱情早在结婚后的柴米油盐吵吵闹闹里变了,不是变成亲情,就是变成仇恨。我已经不爱你爸了,我恨他,恨他耽误了我十多年的青春。你看看我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有房有车有保姆,就算你回来住一辈子,我也养得起。”丈母娘笑了,笑得很坦然。

  “妈,吴叔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吗?”陈曦有点恶毒地问出这个问题。

  “那有什么重要,只要他把我当成这个家的女主人,每天回家,疼爱你弟弟,供我们一家人所有的开销,他尽到了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这不就够了吗。他还愿意接受你,我们已经谈过,只要你离婚,他也帮你办移民。”丈母娘的回答模棱两可,却不无道理。

  “真的够了吗?”陈曦觉得这番对话越来越让他体虚。

  “难道不够吗?你念书那会儿就是看多了三毛,所以才会有这些不现实的想法。可你知道吗,三毛的书畅销,稿费收入稳定,她自己是个不愁没钱花的人,才能跟大胡子去沙漠定居。贫贱夫妻百事哀,流传千百年的话不会没道理。”丈母娘的反问很有力度,她的口才远远超过陈曦预期,“陈曦那孩子本质是不坏,我看得出。可我总觉得他跟你爸是一路货色,要求老婆有脸有胸有屁股,带出去有面子,自己没房没车没学历,还懒得努力。这样的男人,还自尊心超强,骂又骂不得,跟他摆事实讲道理,他调子比你还高,可说起来天下无敌,做起来就有心无力,你自己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现在是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阶段,现在做不出什么成就,将来更不可能做出成就,听妈一句话,别在他身上浪费青春了,趁着还没孩子,趁早离。”

  “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吧,人家肯德基大爷六十岁才创业成功,不也发大财了。”陈曦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却不能坐以待毙。

  “傻闺女,全世界有几个那样的大爷,就算陈曦是那号人物,你也愿意等到六十岁才过好日子?那时候就算买了漂亮衣服也穿不出去了,还不是便宜儿子孙子。”丈母娘人老嘴不老,比女儿还伶牙俐齿。

  话虽然俗气,但也确实有道理。说到这份上,陈曦也只有死不松口了,难道说要他告诉丈母娘,她闺女的身体里住着的是女婿的灵魂?话又说回来,就算他没变成植物人,老婆的身体里也还是她自己,他也想不出不离婚的理由了。难道真该离开老婆,让她跟她妈去美国找幸福?不,他当然不愿意,就算是自私,也是男人的本能,没人愿意让心爱的女人离开自己,他咬着牙,扔出一句:“你是你,我是我,我不是你的续集。”

  显然这话太没说服力,丈母娘抓住女儿的手,很用力地握着:“别傻了,只要你过得好,是不是我的续集又有什么关系呢。”

  “算了,我不想再谈这个问题,我要上厕所。”这段对话最后以陈曦的无言以对而告终。坐在马桶上,看着这个陌生却不失温馨的家,他想起林晓丽嘀咕过很多次的那些话。

  如果有一天能住进带院子的屋子多好。最好是美式的,洋气,可以在自家的院子里晒晒太阳,种种花。很多很多的花,爬藤蔷薇,铁线莲,牵牛,还有各种颜色的石竹和波斯雏菊,然后养一条狗一只猫,再弄张摇椅,坐在上面晒太阳,每天看他们打架,呵呵……

  林晓丽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笑得总是很开心,弯弯的月牙眼里满是憧憬,陈曦最喜欢看她那样笑。其实她每次说这件事都是很认真的,只是他以为她说说而已,以他的工资收入,不吃不喝一辈子也买不起这种房子,他再次感觉到自己能给她的实在太少。

  如果有一个男人,可以给林晓丽买这样的房子,她会跟他走吗?比如说——蒋医生。

  那画面完全可以想象,潇洒倜傥的蒋医生站在一套豪华美式别墅的门前,身边还有辆铮亮的车,大门开启,林晓丽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院子,院子里种满各种颜色的花,草地上还有一条狗和一只猫纠缠在一起,见到林晓丽它们马上暂停了厮打扭头冲她挥了挥爪子。她呵呵地笑着,高兴极了,像孩子撒欢,冲进去。进入那扇门后,她就会忘了世界上有个人叫陈曦,忘记曾经吃过的苦,受过的气。从此以后,她只属于蒋医生那样的男人,一生与他再无交集。

  他知道蒋医生有这种能力。如果这事是真的,她会跟他走吗?会吗?

  会。陈曦替林晓丽做出了选择。眼里热热的,他从不哭,即便那次差点死在蒋大力手里,几乎流光了全身的血,也没落过一滴泪。可现在眼睛里那股温热就要承受不住,他不敢眨眼,赶紧仰起头来,把那滴泪忍回去。

  晚饭是丈母娘做的,清蒸鲈鱼,八珍乳鸽,青菜是芦笋,甜品是木瓜雪蛤,没一样便宜的,真不知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炫富吗?吃点青菜萝卜能死啊,陈曦挺忿忿不平,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不是为自己,是为了林晓丽她的身体,这是她妈的手艺,不吃对她不起。

  丈母娘倒是没看出他的心情,一个劲地夹菜,末了还情真意切地说了句对不起,“晓丽,原谅妈妈心急,有些话只有妈妈会跟你说,世上也只有妈妈才是全心全意为你考虑,别怪我好吗?”

  我不怪你,我只怪自己怎么是你家的女婿。这话当然只能在陈曦心里说说,他低着头猛扒饭,就当没听到丈母娘的话。

  丈母娘很会做人,同样的话没有再说过了,一连两天都相安无事,只是话少了些。自从林晓丽念大学后就离开她了,疏离多年,肢体接触也变得陌生,几天来也只是发乎情止于礼地挽挽胳臂搭搭肩膀什么的。也好,陈曦还怕丈母娘母性爆发自己招架不住。每天都去看林晓丽的爸,话题也大多围绕在病情上,陈曦在刻意回避婚姻和幸福之类的话题。

  在家里住了几天,临走前,陈曦最后去看了岳父一次,老头拉着他的手说了几句心里话:“我的身体自己知道,恐怕这次病了就好不了了,这辈子能跟你妈在一起生活十年,又有个那么好的女儿早就够本了,其他的啥也不想。以后啊,我要是死了你可别给我敬酒,活着戒不掉,死了就彻底戒了,下辈子也不喝了。什么时候阎王爷来接我我就两眼一闭,毫无牵挂地去,在那边等着你妈,跟她说声对不起,没让她过上她想要的日子,好好的家就这么散了。”

  “您现在也可以跟她说啊。”陈曦看到岳父的眼里还是那么浑浊。可岳父说不,死了再说,我可是男人。陈曦觉得岳父有点孩子气。是老了才变这样的,还是一直就这样的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样的男人的确给不了丈母娘那样的女人幸福。

  我能给林晓丽幸福吗?幸福,你他妈到底是什么玩意?回去的火车上,陈曦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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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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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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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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