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你这……”
他瞠目结舌,一时半会儿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整个人顿时陷入到了沉默之中。
叶宵倒是也不急。
他的恶趣味就是让丰子豫当着他的面说出心中最真实的意图。
当然,虽说这意图,他心中已经了然。
沉默片刻,丰子豫的额头上已是冒出了冷汗。
做个决定对于他来说似乎是有些艰难。
但最终他还是做出了决断。
“罢了,罢了,既然王爷想听,且王爷当老夫是忘年交,那老夫就和王爷说说。”
“归根结底,老夫所图谋的就是王爷方才说的那四个字。
皇呆国戚嘛!
在这朝堂之中为官的,谁人不清楚这四个字的分量?”说着,叹息一声,微微一顿,便又继续说了下去。
“老夫虽说如今已经官拜左相,但距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尚且遥远。
再者老夫头上还有个大家伙在压着呢!”
他又说,说话时,神色尤为的感慨。
“哦?你说的秦相?”
叶宵明知故问。
丰子豫点头:“是啊,不是他秦改之还能是谁?”
“这朝堂上他几乎要一手遮天!”
“没有人能与他抗衡。”
“老夫……老夫不愿当他门下走狗,老夫想着的是如何不和他沆滲一气,如何能够明哲保身。”
“要做官场不倒翁嘛,背靠大树好乘凉,而我心中向往的大树,便是当今圣上。”
这一次,丰子豫没有隐瞒,把他的心里话都说给了叶潇。
叶宵心里鄙视,但也不得不认同丰子豫这老狐狸的想法。
是的,他这样的官员,不愿意被秦改之压住,能做的事情也只有去向曹彦靠拢。
毕竟,就算是秦改之权利再大,能在这朝堂之上一手遮天。
但只要曹彦活着,秦改之便不能胡作非为,鱼肉他人。
“言之在理……”
“丰大人,那你是打算如何将你家女子送进宫中?又是如何打算让她在进宫以后,不至于埋没在花丛里?”
浅浅应了一声,叶宵又开始发问。Χiυmъ.cοΜ
丰子豫呵呵一笑:“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说话间,他伸手向叶宵指了过去。
“我?丰大人你想请我帮什么忙?”
叶宵干笑两声,将头转向别处。
丰子豫却没说话,从怀里取出了厚厚一叠银票摆在叶潇面前的桌上。
“王爷,这是银票二百万两。
这是老夫为官过年一半的家底。
今日老夫割爱将一半家产转交给王爷,只为求王爷能帮我一个小忙。”
叶宵转头过来,看到桌上摆放着的银票动了心。
他虽说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但冤大头的钱不赚是白不赚。
好好的机会岂能放过?
“咳咳,不知丰大人要让本王做什么?”
叶宵咳嗽两声说道,说话时,不经意间将桌上的银票收走,悉数装进了袖口之中。
见叶宵收下了银票,丰子豫便露出了一抹笑容。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人情世故古来有之。
“很简单,要王爷随我到我府中一趟……”
丰子豫站起身来,做出邀请的手势。
叶宵也迅速起身,张开手臂:“请……”
半个时辰后,叶宵和丰子豫到了丰府。
在丰子豫的盛情邀请之下,两人到了书房。
刚坐下,丰子豫便呼唤来了一名仆人。
“你去把小姐叫到书房。”
那仆人迅速离去,很快的,叶宵便听到了门外的动静。
“爹爹,女儿到了。”
—道轻柔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过来。
丰子豫的脸上快速的露出了笑容。
“王爷,小女到了,我去开门!”
说着,便起身走到门口将门打开。
叶宵向门口看去,很快的就看到了一张略施粉黛的青涩面容。
这女子身材高挑,气质端庄,属于小家碧玉那种类型,然而,和久居闺中的小家碧玉不同,她的眉宇之间藏着一抹深深的忧愁和哀伤。
“去,给王爷行个礼。”
走进屋子后,丰子豫伸手向叶宵指了过来对女儿说道。
丰子豫的女儿微微点头,迈着款款莲步走到叶宵面前,双手端住,双腿弯曲冲叶宵行了个礼。
“王爷,小女唤作是丰蝶衣,向王爷问好,为王爷请安。”
她柔声细语说,叶宵点了点头,随后便看到丰蝶衣坐到了他的身边。
她坐下之后,便把头低了下去,从腰间摸出一块玉佩,在手中细细的揉搓。
这一幕,让叶宵有些惊讶,而很快的他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似的,微微的点了点头。
“丰大人,如今人都到了,不知你想我怎样来帮你的忙?"
寂静中,叶宵开口打破了寂静。
丰子豫干笑两声,手向着丰蝶衣指了过去。
“老夫想让我女子跟在王爷的身后学上两天,向王爷学习几首贺寿的名篇。”
“等皇太后寿诞那会儿,她若是能够,在皇太后的面前卖弄两句……”
丰子豫的话只说了一半。
而至此,叶宵便已经明白了丰子豫的意思。
“原来如此,那这事情好办。”
“这事情对于本王来说好可谓是信手拈来。”
“丰大人,你放心吧。”
“如今距离皇太后寿诞还有些日子,本王有信心教会小姐,毕竟,小姐一看就是个聪明伶俐的人。”
短短几句,让丰子豫哈哈大笑,很是满意对叶宵点了点头。
“有王爷这句话,老夫就放心了。”
“那老夫就先出去一趟,去后花园逛逛,王爷也好先和小女聊上一番。”
他说道,起身离开书房。
看他走远,叶宵才收回视线。
他向着丰蝶衣看去,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而后将视线对准她手中的玉佩,勾勾嘴角,脸上笑意越发的明显。
“小姐,这玉佩看起来不错。”
丰子豫走后,书房之中的两人缄默无声。
一直到叶宵突然说了一句,才打破这让人尴尬的寂静。
丰蝶衣听到声音,手上的动作不由得一停。
她静默了两个呼吸,才将玉佩举起,向叶宵凑去。
叶宵接住,拿在手里把玩儿了起来。
而这时,他又听丰蝶衣说道:“这玉佩是我娘临终时候的遗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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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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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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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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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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