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子们跟我读j…i…a…jia,k…o…n…g…kongjiakong】

  1983年,冬。

  外面冰天雪地,西北风呜呜咽咽、鬼哭狼嚎。

  今晚停电,屋内煤油灯昏黄的光亮,让桑榆看不清丈夫此刻的神情。

  “这孩子挺乖巧的,我看…不如就养在家里吧?”

  低沉好听的声音响起,桑榆神情恍惚了一下,瞬间了然。

  竟然重生了!

  她回到了1983年,嫁给刘国栋的第五年。

  孩子?刘耀祖!

  她将眸光放在了丈夫的怀里。

  小男孩如今只有两三岁的模样,肉嘟嘟的小脸上,依稀能看到丈夫的影子。

  前世她是眼瞎吗?

  这么明显的漏洞居然没有察觉!

  自嘲地勾了勾唇角。

  婆婆见她不说话,也跟着劝道:“国栋说得对,一来你们只生了个闺女,这有个儿子也算儿女双全了。

  二来嘛,人家父母为救你男人而死,于情于理你都不能袖手旁观。”

  这些掏心窝子的话,如今听起来却让人想发笑。

  公婆明知道刘耀祖是丈夫的私生子,居然还撒谎说是刘国栋救命恩人的孩子。

  可真是好算计呀!

  前一世,他们哄得她将这孩子视若己出的抚养长大,高中毕业以后,又倾全家之力送他出国留学。

  可这白眼狼是怎么对她的?

  前世她重病垂危之际,女儿一遍又一遍地给刘耀祖打电话,好不容易将人给盼来,可他开口便是晴天霹雳。

  “哈哈……你个恶毒的女人终于要死了!

  没想到吧,我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恩人家的孩子,我的亲生父亲是刘国栋!

  这么些年你假惺惺的对我好,其实不过就是为了在我爸面前显示你有多贤惠,多通情达理。

  哼,这点儿小恩小惠休想收买我!”

  养子眼里满满的厌恶,刺的桑榆痛彻心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丈夫的私生子?

  这句话犹如穿肠毒药,让她肝肠寸断。

  如果是真的,那她这二十年来的倾情付出,岂不成了一场天大的笑话!

  “噗……”

  心神剧烈激荡之下,喷出一大口鲜血。

  血滴顺着唇角而下,无端显出几分惨烈来。

  她匍匐在床头犹不死心地追问:“我不信!你说你是刘国栋的儿子,这谁能证明?”

  “我!”

  轻柔而坚定的声音响起。

  从病房外走进来一个年逾四十,却依然袅娜娉婷、风姿绰约的女人。

  刘耀祖看见来人,立刻惊喜地迎上去:“妈,你来了?”

  妈?

  贾寡妇!

  桑榆感觉天旋地转。

  灵台有一瞬间的清明,仿佛有风吹散了迷雾,让她一下子看清了血淋淋的真相。

  刘耀祖,竟是贾寡妇给丈夫生的私生子!

  贾寡妇名叫贾丽华,丈夫去世之后,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活。

  没想到,她一个励志守节的寡妇,竟然和自己的丈夫搞在了一起。

  更没想到,两人居然还有了孩子!

  嗜血的眸光模糊了桑榆的视线,贾丽华忽然做作的跪倒在床前。

  “桑榆姐,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情不自禁勾引了国栋哥,要怪就怪我好了。

  谢谢你帮我养儿多年,大恩大德,我们一家人只能来世再报了。”

  她话音刚落,桑榆喘着粗气硬撑起身子,用尽了全身力气啪的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妈!!”

  “妈!!”

  惊叫声响成一片。

  ***

  桑榆闭了闭眼,忆起前尘往事,心脏像被人死死攥住喘不过气来。

  她坐在炕上,端起搪瓷缸子轻抿了两口热水,慢慢平复心绪。

  刘国栋不悦妻子的表现,可因着儿子还没个正式名分,只能暂时强压下心头的怒火,动之以情:

  “媳妇儿,咱们夫妻一体,我的恩人也就是你的恩人。

  这孩子咱不但要养大,还得竭尽全力的养大,才算对得起他父母的救命之恩,你说呢?”

  刘国栋还在撒谎。

  温柔的嗓音里似乎带着钩子,让人沉迷其中。

  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一表人才。

  男人很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达成想要的目的。

  他隐晦地朝自己娘使了个眼色,丁老太不满地瞪了桑榆一眼,站起身出去了。m.χIùmЬ.CǒM

  这个儿媳妇是村支书家的闺女,要不是惹不起,自己早一个大耳刮子过去,强逼着她认下孙子了。

  哼,一点儿也不识趣。

  嫁进来五年只生了那么一个丫头片子,如今能白得一个大儿子,不感恩戴德,居然还拿起乔来。

  桑榆不在乎婆婆怎么想,她推开刘国栋伸过来的手,冷淡道:

  “你说得对,夫妻一体,既然是你的救命恩人,那我应该去祭拜一下才是。

  这孩子家是哪儿的,我明天就去!”

  刘国栋闻言没有说话,探究的目光扫过桑榆的脸颊。

  妻子爱他如命,这一点他心知肚明。

  结婚五年以来,两人虽算不上鹣鲽情深,可也夫唱妇随,很是和乐。

  今日这是怎么了?

  他不认为是孩子的事情露了马脚。

  那件事做的极其隐秘,贾丽华生孩子,也是去百公里以外的舅舅家生产的。

  孩子在那边长到现在才刚接回来,这中间从未有人察觉出什么,更何况妻子一向对他唯命是从,更加不会怀疑才对。

  可现在……

  想到此,他压下心里的不耐,从皮包里拿出报纸包裹着的线团放在了炕沿上,笑着哄道:

  “媳妇儿,供销社新到了一批毛线,我想着你会喜欢,就买了二斤。”

  桑榆扯了扯唇角,神色更加嘲弄。

  前世并没有这一幕,可见这毛线也不是买给她的。

  不就是想把儿子养在家里吗,那自己就成全他,至于以后……

  她用手摩挲着柔软的毛线,松了口:“养在家里也不是不可以,不过,这孩子到底不是咱俩亲生的,以后就叫叔叔婶婶吧。”

  “不行!”

  刘国栋噌的站起身,立刻反对。

  儿子是亲生的,怎么能叫自己叔叔呢?更何况,孩子必须得认祖归宗,跟着他姓刘。

  桑榆的怒火再也压制不住,她猛得抄起搪瓷缸子啪的一下砸过去,吼道:“不行就滚!!”

  “呜呜…妈妈……”

  女儿七七被惊醒,忽然哭闹起来。

  刘国栋被泼了一身水,刚下意识挥起拳头,忽然想到四个大舅哥和村支书老丈人。

  不甘地哼了一声,抱起儿子找他爹娘商量对策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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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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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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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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