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打猎他只用背弓,遇到危险直接撒丫子逃跑或爬树上就好。
现在他身上有伤,跑动和爬树都不像之前那么灵便,所以带上还手刀防身。
山就挨在村子的后面。
张毅顺着村路一直走上山岭。
看到四周草地树丛各种小动物奔来奔去,便取下弓,从皮囊内取出陶丸。
打中小型动物用陶丸就好,但是打大型动物就有点不适合。
主要是射程和杀伤力没有箭来得好。
弓都是可用来射箭和射弹丸的,弓弦装上皮兜就可以射弹丸,带着皮兜或卸下都能发箭。
张毅之所以没用箭打猎是因为用箭的成本高。琇書蛧
造一支箭可不容易,而且箭射出去后还容易损坏和遗失。
弹丸就不一样了。
不讲究的直接捡小石头就行,这东西漫山遍野都是。
讲究些的就像张毅这样,用陶土烧制的陶丸来射。
再讲究的就是铜丸、铁丸、金丸和玉丸。
不过这就讲究过头了,特别是后面的金丸和玉丸,那都是王公贵族玩的,平民哪舍得射出去。
平常张毅是左手持弓,但是现在腰部有伤,硬弓用起来拉扯到伤处影响射击,因此他就换成右手持弓。
老猎人曾告诉他,厉害的猎人左右手皆可熟练驾驭弓箭。
因此张毅也会兼顾左右手的训练,无论左手右手,三十步内他的弹丸都可百发百中。
汉代一步约为一米四,现代的一步在古代称为硅步,只算半步,所以三十步大概就是四十二米左右,
四十二米范围用于狩猎小型动物足够,但是要打中大猎物就难一些。
中大猎物的皮肉厚实,陶丸打上去未必能够一发致命。
还有,中大猎物的视野开阔,警惕性又非常强,通常猎人很难凑到这么近来打。
要是用箭就好很多,起码五十步至百步间都能保持很强的伤害。
张毅也不指望能打多大的猎物,因此他看到什么就打什么,没一会身上就挂了几只野兔和山鸡。
给家里加菜是不成问题了,可看看天色还早,就再继续四处转转,碰碰运气。
打不着鹿也没关系,能再多打几只兔子或山鸡也好。
正走着,突然留意到地上有一堆颗粒粪便。
有经验的张毅一眼认出是马鹿留下的,而且看起来还很新鲜。
这山里只有三种鹿,狍子、梅花鹿和马鹿。
其中狍子和梅花鹿是中型鹿,马鹿是大型鹿。
狍子和梅花鹿相对好猎,但马鹿体型强壮比较难猎。
这三种鹿平常都躲得很深,只有秋冬两季才偶尔到近人的山岭活动。
三种鹿都很值钱,全身每一样东西都能卖上不错的价钱。
鹿角、鹿茸、鹿皮、鹿肉和鹿筋,还有许多人视若珍宝的鹿冲。
张毅已经看到许多小钱钱在向他招手。
不过这鹿不大好打。
上次田掌柜买的鹿冲是梅花鹿的,那个只要打中脑袋就能搞定。
但是马鹿皮实骨硬,用牛角弓射一发陶丸未必能放得倒。
以前他就尝试猎过马鹿,最终都被逃脱掉了。
最后死没死他不知道,反正只要被逃脱,就很难再找到它们,就算死了也找不到了。
弹丸打和箭打出的伤不一样,弹丸打中马鹿很少大量流血,很难靠血迹去追踪。
张毅再抬头看天色,估计还有一个多时辰太阳才落山,可以尝试一下。
若是能成,一头马鹿无论公母,卖出的钱都够买头牛回来了。
事不宜迟,得抓紧时间。
张毅立刻在附近寻找马鹿的其他痕迹。
他找到了新的粪便和马鹿踩倒野草的足迹。
这不是一头孤鹿,而是一家三口,一公一母带一幼崽。
从粪便的新鲜度判断,他们离开的时间并不久,估计还在附近觅食。
张毅小心地留意着山林中的风向,尽量远离高处的上风口,避免自己的气味被马鹿察觉。
运气很好,没找多久那马鹿一家就被他找到了。
它们正在山涧饮水。
父母轮流抬头警惕四周,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立马就会奔进密林。
张毅虽对自己的潜行能力很有把握,却也不免全身紧张起来。
若是梅花鹿还好,远远打上一发,只要命中头颈都能毙命。
马鹿这种体型,得更接近才行。
张毅有把握一弹碎掉对方头骨的距离是二十步以内。
二十步太近了,对于那么高大的动物,那种距离很难不被察觉。
除非……先打幼崽。
打伤幼崽后,它的父母有可能会留下来看护。
就算不留下来,起码也能保证能猎到一只幼崽。
打幼崽,这样似乎有些残忍。
张毅只犹豫了一下便决定付诸行动。
他需要一头成年马鹿去换钱。
买不买牛另说,在这种看天吃饭的年代,万一哪年收成不好,家里又没点积蓄那就只能出去乞讨。
马邑城内那母女四人他还印象深刻,他可不想自己家人最后要沦落到那种地步。
他必须担下这内心的愧疚和厌恶去保障自己家人的生活。
残忍也罢,没人性也罢,没什么比家人的生存更重要。
趁着三头鹿还没打算离开,张毅赶紧规划出合适路线并迅速摸过去。
幸好山涧两边的林木还算茂盛,张毅能够在其中安静地快速接近。
五十步、四十步。
在相距四十步时,那对马鹿父母似乎察觉到周围的危险。
它们一齐抬头警惕地四下张望。
这时正好风向有变,张毅躲藏的灌木处于上风口。
马鹿父母似乎闻到了张毅的气味,对还在玩水的小鹿发出警告。
糟糕,被发现了!
张毅几乎本能地将扣着的弓弦拉开,然后瞄向从溪水里跑出的小鹿。
嗖~
陶丸又快又准,直接命中了小鹿的后腿。
小鹿直接扑倒在地,折腾了几下好不容易站起来,却被冲过来的张毅一把抱住。
小鹿无助地嚎哞大叫,其父母惊慌失措地跑出去好一段后,看到张毅只有一个人就又折了回来。
当先冲向张毅的是那头雄鹿。
这头雄鹿十分强壮,体长八尺有余,肩高约五尺八,低着头用硕大的鹿角朝张毅顶来。
张毅一看雄鹿来势汹汹,便只能赶紧松开小鹿,自己飞身扑向一旁。
雄鹿看到张毅躲开立刻减速,稳稳地停在小鹿身边,怒视着从地上爬起的张毅。
看样子只要小鹿不走,这雄鹿也不会走了。
张毅刚才抓小鹿的时候弓并未脱手,所以他现在急忙探手去摸皮囊里的陶丸。
可是他忘了还有一头母鹿。
那母鹿虽然没角,但是体型也不容忽视,正愤怒地朝张毅冲顶过来。
察觉到母鹿的存在,张毅只得停止拉弓,转而站起来飞快地躲向一旁。
母鹿一阵风似地从他面前奔过,绕了半圈回到公鹿和小鹿的身旁。
此刻,公鹿在母鹿回来后,立刻果断出击,低着头冲向张毅想将其驱逐走。
张毅担心自己没机会去用弓,于是把弓丢到一旁,从背上抽出环首刀。
“来吧!”
大喊一声,无惧地冲向雄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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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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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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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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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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