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澄澈的眼里满是少年人的纯粹与天真,那是从没有受过磋磨的幸福之人,才会拥有的光芒。
他想,祖父若是泉下有知,也一定会欣慰当年救了世子的。
因为,世子和侯爷将祖父带回了亲人身边,让祖父惦记了一辈子的祖母能死得瞑目,让祖父至死都记挂着的儿子一家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他哥哥拥有一个小店铺,他姐姐嫁了好人家,爹娘是富家翁,他们一家的幸福,都是祖父和侯府给他们的。
……
隔壁。
沈云殊听到三七这些话,忽然觉得,三七哥哥还是很聪明的。
三七哥哥知道他是孟哥哥救命恩人的孙儿,孟哥哥不会拿他当奴才,他来侯府做奴才就是来开开心心混饭吃的……
三七哥哥知道自己适合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且一直保持着对这种生活的热爱与赤诚,这个哥哥真是又笨又聪明,狡猾狡猾的!
姜云韶也不由感叹,缘分可真是妙不可言的东西。
三七的祖父心怀慈悲救了孟星河,孟星河知恩图报找到了三七一家,于是,他接下来十一年拥有了这么忠心耿耿又可爱的小厮。
他和三七之间的主仆情分,夹杂着浓厚的兄弟情,换了任何一个小厮来都无法超越他们如今的感情。
感慨完孟星河和三七之间的缘分,姜云韶不由又想到了自己。
她和孟星河何尝不是缘分在牵引呢?
可惜,她已经失去了那段记忆。
她不记得这个和她在死人堆里相逢的可怜世子了。
她眯着眼看着院墙。
她现在特别想弄清楚孟星河口中所说的蛊虫是怎么回事。
可是,孟星河好像提防着,好像故意在把当年关于蛊虫的事一笔带过……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旁边有外人,孟星河不愿意将这么隐秘的事说出来给别人听。
啧。
行吧,那她改天跟孟星河私下里相处的时候,再好好问一问蛊虫的事。
她藏起心思,一脸心疼地说,“原来,孟哥哥你小时候曾经吃过那么多的苦,受过那么大的罪,我听着都觉得心惊胆战的,要是换成我,我肯定就很没用很废物的死在那里了。可是孟哥哥不一样,孟哥哥坚强地熬过了那次死劫,平安活到了如今!而且,小时候的遭遇并没有影响你,你还是这么善良,这么乐观,这么温柔,这么强大——”
她一副特别真诚的模样,夸赞道,“孟哥哥,你真的好厉害!”
隔壁。
孟星河被喜欢的小姑娘吹捧得乐陶陶的。
他哪有那么厉害?
要不是接连遇到了三个贵人相助,他也活不下来。
他想要说话,又听到隔壁小姑娘说——
“孟哥哥,你今天已经说很多话了,快回房歇息吧。不过你要记住,你昨天跟我说的那两句话,你刚刚只回答了我其中一句,还有第二句话你并没有为我解惑呢,等哪天你有空了,我再问你!”
“还有,孟哥哥为什么会把我误认成那个小女孩,这一点孟哥哥到时也要为我解惑的,今天就先这样了,孟哥哥你去歇着,我也要去给爹娘请安了!回见,孟哥哥!”
孟星河听着小姑娘愉快的嗓音,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幸好,他总算是把小姑娘给哄好了。
要不然那么漂亮善良的姑娘因为他的疏远冷漠而茶饭不思,他要心疼死的。
“好,回见。”
他温柔应了一声。
听着隔壁的脚步声渐远,他也让三七扶着回了房。
昨天吐那么多血,他今天还有些虚。
方才要不是苟玉树在这里乱吠乱叫,他根本不会出房间。
回到房里躺下以后,他跟三七摆手说,“你去外面玩吧,替我把药煎好就行了,我睡会儿觉。”
三七乖乖点头离开。
目送三七离开以后,孟星河枕着胳膊,眯着眼睛望着窗户,思绪飘回了十一年前。
飘回了那个狭小黑暗却让他至今记忆犹新的地洞里。
那天正午,小姑娘牵着他的手带他离开了死人坑,带他逃离了朱家军的营地范围,钻进了那个散发着草木香气的地洞里。
一进去,他就看到地洞里铺了许多有香味的草木,角落里还有睡觉的稻草,他瞬间意识到,那就是小姑娘的家。琇書蛧
一个甚至没有他的床大的家。
八岁的他比小姑娘高,在地洞里束手束脚,稍微一动就会碰到头,他便乖乖坐着不敢动一下,生怕把地洞给顶塌了,他们就暴露了。
小姑娘也没嫌弃他,指了指他身上的衣裳,跟他说,“脱掉,尸毒会死人。”
他愣了愣,赶紧将弄脏的衣裳脱掉了。
因为面前有个小姑娘,他挺犹豫,揪着中衣的系带不知道要不要解开。
结果,小姑娘嫌他磨叽,直接趴上来三两下就把他那一身被朱家军割得破破烂烂的衣裳给扒了……
都把他给扒懵了。
五岁懂事以后他就只让小厮伺候了,他都没让丫鬟看过他的身子,结果居然被一个陌生的小姑娘给看光光了!
尤其是,那小姑娘还盯着他看了又看,不光看,她还撸起袖子用她自己那瘦黄瘦黄的胳膊来跟他对比,比完了,又超级认真地问他,“你一个男孩子为什么比我还白?”
停顿了一下,小姑娘又问,“我要怎么样才能养得像你这么白,这么嫩,这么好看?”
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只能将脑袋埋得低低的,抱着双臂遮着自己。
明明是在逃亡的路上,明明身上的累累伤痕还在作痛,可是他愣是被小姑娘的彪悍给逼得憋红了脸颊和耳朵。
小姑娘见他害羞不肯说,也不再追问了。
然后,小姑娘从角落的稻草后面搬出了半坛子酒。
他偷偷扭头看小姑娘,小姑娘拔开酒塞,拿出个小破碗倒了一点酒出来,然后从兜里拿出一块干净的帕子,沾上酒液,爬过来对他说,“我给你擦擦。”
他连忙说,“我自己来……”
话还没说完就被小姑娘强势打断——
小姑娘瞪着他,“你躺下,不许动,我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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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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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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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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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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