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秋种的日子越来越近,田里没水,村长只能组织村里的壮劳力去挖井灌溉。
最近这段时间,陈立衍每天都起早贪黑的,白天和村里的壮劳力一起去挖井,下工后则去镇上化肥厂帮忙搬化肥。
自家男人太辛苦,林晚晚很多次想劝他别去搬化肥了,跟她一起做吃食卖算了。
但是陈立衍一根筋,觉得当倒爷不好,就是不愿意。
劝不动,林晚晚只能多给他做点好吃的补补身体。
正午的日头毒辣的厉害,即便戴了斗笠,林晚晚的脸还是被晒的生疼。
“林知青,又去给陈四送饭啊。”
最近几天,只要到中午,林晚晚就会去陈立衍送饭。
时间久了,村里的人都习以为常了。
“是啊,你吃了没。”
林晚晚瞥了眼来人,有点面熟。
但是林晚晚怎么都想不起对方是谁。
临水村是大村,人口多。
下乡这么久,林晚晚还是没办法把村里的人全记住。
“没呢,正准备往家里赶。”
来人笑笑,露出一口大白牙。
猛然的,林晚晚想起来了。
这男人是赵金花的男人李香凯,也是李香蓉的二哥。
李香凯为人忠厚老实,但是因为是老二,夹在中间,不上不下的,在李家很不受宠。
儿子不受宠,赵金花作为儿媳自然也不讨公婆喜欢,连带着他们的儿子李八斤在李家也是很不受待见。
李香凯在李家的地位和陈四有点像。
哥哥弟弟不成器,他累死累活养全家。
不同的是,包翠莲还知道体谅陈四的辛苦。
李母则恨不得把李香凯榨干了。
“对了林知青,月底我家里摆酒,你有空的话和陈四一块过来喝喜酒呗。”
李香凯人勤快木讷,在村里没什么朋友。
这次挖井,李香凯被分到和陈立衍一组。
这段时间,赵金花三天两头从林晚晚拿好东西回来,李香凯对林晚晚印象很好。
因着这个关系,李香凯和陈立衍也渐渐熟悉了起来。
“恭喜!”
因着赵金花的关系,林晚晚对李香蓉的笑容浓了几分。
“谢谢。”
李香凯笑。
“是你妹妹要结婚了吗?”
李香蓉和王志勇的事最近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
上次村里出现野猪,王志勇被野猪撞断了腰,足足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
王志勇人抠搜,在村里没什么朋友。
他住院,村里没人愿意伺候他。
最后是村长提议,让李香蓉去伺候。
李香蓉一开始是不同意的,毕竟那会她的心思全在丁继身上,王志勇又扣扣搜搜的,五百块彩礼都不愿意出。
可后来,丁继走了。
加上她的名声已经毁了,除了王志勇,她也嫁不到更好的男人了。
思来想去,李香蓉还是同意了。
但是前提条件是王志勇同意到时候出院娶她,并给她500块钱嫁妆。
500块钱,王志勇是真拿不出来。
村长也觉得李香蓉这个要求有点难为人。
最后村长出面,折中让王志勇出200块钱嫁妆。
200块钱还是太多了,王志勇依旧拿不出来。
但是他腰断了,没人伺候的话,拉屎拉尿都得在床上。
王志勇最后没办法,只能咬牙同意了。
但是钱他这会是真拿不出来。
李母最后建议,让王志勇写个欠条,签字画押。
这事就这么确定下来。
李香蓉在医院整整照顾了王志勇大半个月。
出院后,两家人就开始张罗着结婚的事。
“聊什么?”琇書蛧
李香凯走后,陈立衍扛着锄头走了过来,一脸的警惕,那表情像是生怕媳妇被人拐了一样。
故意的,林晚晚开玩笑,“李香凯说给我介绍对象。”
瞬间,陈立衍的脸阴沉了下去。
“噗~”
林晚晚乐了,“好了,逗你的,他让我月底去他家喝李香蓉的喜酒呢。”
闻言,陈立衍的神色缓和了些许。
不过很快,男人黝黑的脸又阴沉了下去。
“你答应了?”
陈立衍说话的时候,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看着林晚晚,似乎在等待女孩的否定。
“答应了。”
林晚晚点头。
人家都主动开口了,哪有不去的道理。
有喜酒喝,不去白不去。
她还怪喜欢喝农村喜酒的,热闹。
她是和李香蓉不对付,但是和李香凯、赵金花还好。
赵金花经常在村里帮她说话,这个面子,她还是要给的。
“怎么,你不喜欢我去?”
林晚晚挑眉。
“我不喜欢你就不去?”
陈立衍反问。
如果可以,他确实不希望林晚晚去。
“那不行,我都答应人家了。”
林晚晚一开始也没想太多,都是一条村的,大喜的事,人家主动开口了,她就跟着去凑凑热闹,都答应的事了,现在总不能再反悔。
并且李香凯也说了,李香蓉这次结婚要大摆,整条村的人都请了。
据说还是李香蓉提的要求,说是要风风光光嫁过去。
王志勇一开始是不同意的,想从简。
但是李香蓉就是不肯,说她一辈子就结一次婚,必须风光大办。
林晚晚也不知道最后王志勇怎么就同意了。
不过全村的人都去了,她总不能不去吧。
“你生气了?”
林晚晚看向男人。
“没,你想去就去吧。”
陈立衍否定。
其实刚才李香凯也邀请他了,但是他没答应也没拒绝,只说看到时候有没有空。
陈立衍本意就是没打算去的。
不过眼下林晚晚都答应别人了,陈立衍也不好让她出尔反尔为难。
她想去就去吧,大不了到时候他陪着。
“你说这王志勇怎么这么有钱,还请全村人。”
虽说农村摆酒席一般不会亏本,因为来吃席的客人都会送钱送票。
但是王志勇
“走吧,这里太晒,去那边坐着说。”
路上晒,陈立衍拽着林晚晚走到不远处的树荫下,然后找了把干稻草铺在地上让林晚晚坐。
“给,你的午饭。”
林晚晚将饭盒递给陈立衍。
陈立衍胃口大,挖井辛苦,林晚晚特地用了一个超大的食盒,比她的脸盘子还大。
陈立衍打开的时候,饭盒里装了满满的大米饭,都是压实的,少说也有一斤,大米饭上面还铺了满满一层的五花肉,肥的流油。
陈立衍嘴角微抽。
他媳妇这是把他当猪养了吗。
这份量也太大了。
“你吃了?”
陈立衍问。
“在家吃了。”
林晚晚点头:“你赶紧趁热吃吧。”
“嗯。”
陈立衍闷闷应了声,拿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
干了一天的活,陈立衍确实饿坏了。
林晚晚做的饭菜好吃,满满一大碗的大米饭,陈立衍很快消灭了大半。
这几天,林晚晚天天去挖井的地方给陈立衍送饭。
林晚晚的厨艺好,每次的饭菜还都是硬菜,香气飘的周围全是。
即便陈立衍已经很低调的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红烧肉的香气还是引得大家纷纷伸长脖子往他们这边看过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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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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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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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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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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