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母亲经常说,我的出生其实是场意外,如果不是父亲的坚持,我必将不会存在于这个世界。
她说爷爷不喜欢女孩,当医生说出是个女娃时,他脸上的笑容立刻僵在当场,那时是场晚宴,他不顾客人在场,几乎是立刻拂袖而去。
老人们总是对男孩有种固执的偏爱,这对与爷爷来说就是最为明显的,他很少和爸爸一样将我顶在肩膀,甚至老爸这么做的时候,他还会时常带着一丝不悦。年少的我是不明白的,父亲曾经勾着我的鼻子说,你是我的天使。
那时我问过妈妈,她说你能让爸爸开心,让爸爸抛弃一切,让爸爸唯一一次和爷爷争吵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所以你是爸爸的天使。
少女的我是如此喜欢挽着父亲的胳膊去逛街,那种炫耀感和温馨的感觉几乎唾手可得。路边摊爷爷和母亲总是不让我碰,只有父亲,总是能在接我放学的时候和我一起坐在路边的长凳上,豆花、粉条、小粥品、油条、麻辣烫,这些味道我还记得。
可是什么时候我开始怨恨父亲,从那个女人趾高气昂的出现在家门口,从他领着那个瘦不拉饥的孩子出现在爷爷的病床前,我开始学会了憎恨的字眼。
父亲牵我手的时候我缩回,父亲和我谈话的时候我扭头,父亲说你往东的时候我走西,父亲说你生日我在家等你时我宁愿在公园的长亭里呆到天亮。
这种仇恨总是在我和父亲之间来回缠绕,如藤似蔓。可他还是舍不得骂我,哪怕我在爷爷床头将水泼到那个女人身上,那些诅咒的话听来是那么刺耳时,他扬起的手掌始终还是没有落下。
那段时间爷爷弥留,作为独子的他脸上的倦容和沧桑总是那么明显,那曾经充满机警、智慧的眼睛里过多流露出一种对我的无奈,无奈他的天使如今仿佛是成了惩罚他的魔鬼。
不止他,我曾经告诉过母亲,我从来没有那么恨过一个人,那就是爷爷,当他指着那个小破孩,用最后一口气说出,他也是我孙子时,我的憎恨和痛苦通通达到了顶端。
爷爷的告别式我没去,我在街上和那些吊着很大耳环的朋友吸着烟,摩托在路的尽头呼啸而过。只是当叔叔阿姨对着我的母亲指责我的不是时,18岁的我第一次在他们面前爆发,犹如一头猛兽,挥着凛冽的爪子,嗜血般对着所有此刻与我敌对的人。
那些脱口而出的语言不需经过演练,骂人时的恰到好处也无需斟酌,只需把她们此刻对我母亲的责备换成愤怒和攻击通通还给他们就是了。
我从来不是个好女孩,我17岁逃家、逃学,18岁和街头的少年在那个阴暗的巷子里第一次亲吻,湿答答的嘴唇和笨拙的触摸,彼此试探着年少的最后一抹纯真。
那个男孩最后走了,我带着墨镜,穿着黑色的连衣裙,站在他的墓前,来不及凭吊的青春,在那个灰蒙蒙的天际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还记得那天晚上,父亲跟在我的身后始终不发一语。在警局时金律师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身后的父亲那种震惊的面容我至今记忆犹新,我想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一个小时前我和另一帮人正在街头嚣张的斗殴,我扯着一个女生的头发,高高的鞋跟对着她的肚子用力的踩踏,她蹲下来□□,如同屋顶上的小猫,悲哀的舔着伤口,而我放肆的笑。
我说,“你去死吧!”
只是当我和那个男人以胜利的姿势往后大步走时,我不曾想到,他会在突如其来的那一刻倒在我的怀里,月光下那把尖锐的刀锋是如此晃动我的眼,在我面前,在我怀里,他倒下了,他放大的瞳孔,甚至他听不到我的呼喊。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如此恐惧的听到那刺耳的叫声,直到我坐在警局,直到我看到父亲,直到金律师说雁子,走吧!我还是无法从那突然的刺眼中挣脱出来,那道光仿佛是一个闪电,将人的灵魂都劈碎了。
“他呢?”我漠然的问前面一直不说话的人,身上衣服上的血渍已经干掉。
父亲并没有说话,而是转过身,如狼般犀利的眼几乎将我洞穿,他扬起手臂,而我没躲,当那声清脆的声音使我的耳膜开始隐隐作痛的时候,是他第一次打我。
“死了,雁子,你一定要这样吗?我知道你恨我,可是你不需要这样。无论我在外面做了什么,你还是我最深爱的女儿。我和你妈如何貌合神离,如何人前人后不一,可是我们都爱你,你懂不懂。”他疯狂般摇着我的手臂,或许他是希望我能把他的每一个字都能清晰而深刻的记在脑海里,而我却一直往前走。
他跟在我的身后,跟着我的步伐,跟着我在街边痛苦时看着我,最后跟着我回家,然后到了那个男孩的墓前。
后来的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男孩爱上了别人的女人,所以他用最后那临死前深凸的眼睛告诉我,这条路不该走,或许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从彼此的怜悯开始的。
母亲第一次将我反锁在屋内,撕碎了我衣橱里所有鲜艳的衣服,那把剪刀一一裁掉的是我曾经的回忆,每一道痕迹,每一个撕裂的声音。她对着床边面无表情的我说,如果你也这样,是不是让我去死!琇書網
是的,没有父亲的母亲只有我,于是秋雁枫又回到了以前的自己。我能品学兼优,我能娇憨撒娇,我能成为老师同学中的好学生,我能做到让大家都满意,只要我愿意。
只是阿姨叔叔不再对我说任何的话,每次他们的窃窃私语到最后总是会被我的愤恨而邪恶的目光打断,我不欠他们,所以在他们面前我无需任何理由的比他们更为恶劣,直到我遇到他们,陈瑀涵,张迈,孟雨。
他,陈瑀涵将我的发丝挠到耳后,0.5公分的距离里,他的呼吸扑在我的鼻尖,楼梯间的静默气氛缓缓营造着一种暧昧的色彩。
“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你能请我吃冰淇淋吗?”
“我能亲你吗?”
“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在路边吃冰淇淋。”
那时冬天,鹅毛的雪花,他用一盒冰淇淋和我开始了一段爱情。
那时的他犹如蜻蜓点水般划过我的嘴唇,带着水蜜桃般的甜香,半闭的眼眸里,他的脸红了。
他的轻柔和他的羞涩,我的娇憨和我的恍惚,在那一瞬间通通化解为爱,不用说话便是爱情。
其实我害怕和过分真诚的人交朋友,可是真如他们,却又仿佛有魔力般总是将我吸引。于是我奋不顾身,我不假思索,我抛开了一切的束缚,在他们为我构筑的温暖世界里遨游。
出去吃饭,我总是第一个掏钱,儿时的定律告诉我,我能做到的我会做到。一次,两次,三次,他们会不开心,于是总有人比我早起,我的钱包在他们一双双手的阻拦下,终究没有派上用途。
我想他们是知道我家的,可是每次的校庆,他们从来不会和别人一样指着台上那对看似幸福的夫妻说起滔滔不绝的话语。
孟雨是我的上铺,在我固执要住校的时候,母亲拜托过她好好和我相处,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子也是闪着金晃晃的光芒。只是我们从不提起,不提起电视上那个做事一丝不苟的书记是自己父亲,不提起那个纳税大户是自己的父亲,仅此而已。
窗外,天开始劈开了黑暗前的准备,朦朦胧胧的雾气带着一丝茭白的色彩肆意变化颜色,孟雨的小胳膊小腿很惬意的搭在我的身上。
我佩服阿文的忍耐,这样的睡姿,枕边人如何能安稳入眠呢?低低的鼾声传来,犹如靡音,时空穿梭,我摸着陈瑀涵的脸在那个海边。
只是和晚上的六个洗尽铅华的背影不同,那是六个充满激情和对未来满怀理想的青年,身边踏起的浪花是如花岁月里点缀的信念,脚上冰凉的海水是青葱年华里倒入的执着,手边牵起的手掌是曾经以为生生世世都不会变迁的相伴之人,或与爱有关,或与爱无关。
我记得我跑得最为欢畅,头发如同被海水浇灌般披在身上,丝薄的衬衣湿答答的沾在皮肤上,我用手掬起一瓢的海浪之水,用力的喷泼,张迈和陈瑀涵在我对面,两个人用手遮住额头,甩一甩就水花四溅。
一种坏坏的笑在年轻的少年脸上展露,然后他们犹如犀利的鹰般突然的扑向我,并将我拦腰抱起,高声喊着,“一,二,三。”于是我落水了,但是陈瑀涵抱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着的,只是醒来时阳光照耀在床单上,那几声男声依旧清晰的在耳边回想,好像才刚刚经历过般深刻。
家家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了屋里,撑着下巴在床头盯着我看,眼睛忽闪忽闪,明媚而灵动,小小的鼻子微微抽动,粉嫩粉嫩的脸鼓着一腮帮,虎头虎脑。
“姐姐,”他叫我,“我在瑀涵哥哥的钱包里看到过你的照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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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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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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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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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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